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4.07.19•【文号】办科教发〔2024〕122号•【施行日期】2024.07.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4〕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和旅游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和行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支撑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第二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方向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业务范围,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二)申报技术创新中心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见附件1)有关要求。
(三)布局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促进文旅传统产业升级、支撑文旅新业态培育,人工智能文旅应用,沉浸式技术文旅场景应用,文化数字化发展关键环节应用,文旅装置装备创新设计制造集成,文旅领域其他重要技术创新应用。
文博领域及首批12个技术创新中心(筹)已有的研究方向不纳入本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一)具备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基本条件的依托单位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提交所在地区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计划单列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二)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收到的申报书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在申报书加盖公章后送交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申报书电子版(应为可编辑文件)及盖章页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可无需推荐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申报,每单位不超过1个;文化和旅游部各司局可推荐本司局业务领域直接相关的技术创新中心,每司局不超过1个;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通过所在地区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单独推荐不超过1个,不占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名额;有关中央企业本级可通过所在地区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不超过1个,不占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名额。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8.01.16•【文号】教体艺函〔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名单的通知教体艺函〔20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学校美育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经学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家复核与公示,教育部认定北京市昌平区流村中学等1035所学校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开展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活动,是引领青少年学生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和弘扬者,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增强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的重要途径;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全过程融入学校美育,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探索学科融合协调发展,整合优化美育资源,全面提升学校美育质量的创新之举;是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的有益探索。
各传承学校要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要以课程教学为基础,以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支撑,以辐射带动为拓展,以成果展示为助推,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打造成本校的美育特色和品牌。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传承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强化组织保障,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传承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第二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名单教育部2018年1月16日。
文化部关于申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申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1.26•【文号】文社图发[2007]4号•【施行日期】2007.0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文化部关于申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社图发〔200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本部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的精神,文化部将于2007年6月进行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这对于建立健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全面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申报条件已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二)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四)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关于申报材料(一)申报报告: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中央直属单位向文化部提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单位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同时附省级人民政府或中央主管部门意见。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省级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具体格式见附件1)。
(三)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函件。
(五)已正式公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文件。
三、关于申报程序(一)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根据申报地区或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文化部。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2.04•【文号】办教科函[2004]31号•【施行日期】2004.0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工作的通知(办教科函[2004]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本部: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艺术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发现和推出艺术科研精品,促进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我部决定开展第二届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工作。
这是我部在艺术科学研究管理方面的重要举措,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应予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2004年度工作计划,在人员和经费上予以支持,积极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工作,保证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文化部设立的社会科学部级奖项。
自“九五”以来,五年一届;本届评奖,设一、二、三等奖,由文化部向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二、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
评奖委员会由文化部有关人员和全国文化艺术科学界知名学者组成。
评奖委员会按学科分设若干评审组及由评奖委员会秘书长和各学科评审组组长组成的综合评审组,负责参评成果的评审工作。
评奖委员会成员及各学科评审组成员由文化部聘任。
三、评奖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和日常事务由文化部教科司负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艺术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划内科研成果的申报遴选工作;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负责评奖申报受理及分类整理工作。
四、“第二届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二届文化部创新奖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二届文化部创新奖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正文:---------------------------------------------------------------------------------------------------------------------------------------------------- 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二届文化部创新奖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根据《文化部创新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第二届文化部创新奖获奖项目公布如下:特等奖1项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创新与实践完成单位:广东省文化厅完成人:曹淳亮杜佐祥景李虎孙强李昭淳肖洽龙杨明敬陈小明苏桂芬杨伟时创新奖14项项目名称:体制机制创新使北京儿艺获得新发展完成单位: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化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青年报社北京市文化设施运营管理中心北京电视产业发展集团北京高校房地产总公司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人:王学勤陈冬肖培王文光降巩民李恩杰徐恒进刘剑王粤张延平项目名称:中国京剧音配像精粹完成单位:天津市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天津市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天津民族文化光盘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人:谢国祥叶厚荣项目名称:现代艺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完成单位: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完成人:李力王建军王菁华赵葆真卫建杰项目名称:超级多媒体梦幻剧“ERA-时空之旅完成单位:上海时空之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人:宗明竺自毅俞亦纲郑梅马敏辉张丽清潘沛明陈涛张训导谭代清项目名称:“数字文化家园”-上海东方社区信息苑完成单位:上海市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上海市社区文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东方数字社区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人:樊人龙王小明曾崇信徐小萍李智平张洁蒋涌波张建民林华岚俞亮项目名称:上海市中心图书馆“一卡通”信息系统建设暨向社区基层服务点延伸项目完成单位: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完成人:徐强余江陈君辉应浩黄显功刘燕赵亮史晓红夏海朱普德项目名称:江苏省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完成单位:江苏省文化厅完成人:章剑华王慧芬方标军徐循华谷峰项目名称:长江流域文化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利用完成单位:张家港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完成人:王翔李汉忠郑国祥项目名称:“钱江浪花”艺术团现象及文化直通车的研发完成单位:浙江省文化厅浙江钱江浪花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完成人:杨建新赵和平田宇原周冠均陆耀亭傅建军陆湘汉詹有根鲁星陈永兴项目名称:安阳殷墟大遗址的保护与展示完成单位:安阳市文化局完成人:李阳生段振美杜久明李付强孔德铭周伟程保兴孟合庄杨善清项目名称:区域图书馆集群管理与协同发展模式完成单位:东莞图书馆广州图创计算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完成人:李东来杜燕翔张劲松冯玲钟新革肖焕忠卢毅锋周崇弘辜莎杨建强项目名称:中国记忆-中国民间文化资源工作体系建设完成单位: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完成人:李松刘嘉张刚王静邱邑洪李明朱飞跃杨小楠闫东东王贵项目名称:中国民族声乐教学体系建设完成单位:中国音乐学院完成人:金铁霖郭祥义邹文琴沈时松马淑明王士魁项目名称:演艺虚拟空间合成研究与应用完成单位:上海戏剧学院完成人:贺寿昌张世永韩生徐承志张敬平刘志新朱云牟道广文化部二○○七年一月十二日——结束——。
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浙江省获奖情况

湖州吴兴区爱山小学
王 洁
舞蹈
《青石板》
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
徐 妍
三、艺术作品获奖名单
1、绘画
奖项
作品名称
学校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一等奖
《出海》
舟山市定海区小沙中心小学
陈玲玲
《师生像》
嘉兴海宁市紫微小学
范甜雨
沈建新
《繁忙的建筑工地》
嘉兴南湖区东栅中心小学
丁丹维
戴旭峰
《看戏》
嘉兴南湖区东栅中心小学
演出单位
指导教师
一等奖
《土娃子》
温州市建设小学
项雅丽、郑雪薇
二等奖
《牛背上的老外》《卡琳卡》
杭州学军小学
任一波、高 荣
《北京胡同》
宁波江北实验小学
邱晓靖
《太阳出来了》《葫芦笙吹响了》
杭州四中
戴树林
2、器乐
奖 项
节目名称
演出单位
指导教师
一等奖
《竹乐声声迎奥运》
湖州吴兴区爱山小学
王 洁
《算盘回旋曲》
杭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宁波万里国际学校
韩仁杰
韩明丽
《牡丹》
绍兴市职教中心
何建松
陈晓俊
2、书法、篆刻
奖项
作品名称
学校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一等奖
《苏冬坡词五首》
衢州市龙游县西门小学
廖 望
李志荣
《无名》
丽水莲都区中山小学
徐尔丰
雷捷军
《无名》
台州黄岩中学
蔡艺婴
王 坚
《无名》
泰顺县城关中学
王道在
季永咏
文化部关于公布2008-2009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二期)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公布2008-2009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
程(二期)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1.10
•【文号】文艺函[2011]36号
•【施行日期】2011.01.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公布2008-2009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二
期)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艺函〔201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总政宣传部艺术局,文化部直属艺术表演团体:
2008--2009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评审验收工作已于日前结束。
京剧《成败萧何》等10部作品入选2008--2009年度“重点资助剧目”。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根据《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对重点剧目给予每部100万元的资助,用于剧目的不断演出和进一步修改提高。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2008--2009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点资助剧目名单
剧目演出单位
京剧《成败萧何》上海京剧院
花鼓戏《十二月等郎》荆门市艺术剧院
秦腔《大树西迁》陕西省戏曲研究院
歌剧《太阳雪》总政歌剧团
舞剧《月上贺兰》银川艺术剧院
评剧《我那呼兰河》沈阳评剧院
晋剧《傅山进京》太原市实验晋剧院青年剧团豫剧《香魂女》河南省豫剧三团
评剧《寄印传奇》天津评剧院
杂技剧《你好,阿凡提》新疆杂技团。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正文:----------------------------------------------------------------------------------------------------------------------------------------------------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本部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鼓励广大文化艺术科研工作者积极为我国文化艺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我国文化艺术事业改革发展的实践需要,围绕《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一五”(2006-2010)规划》所明确的中心任务和总体要求,2009年度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批准的立项名单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2009年度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立项和实施是文化部的重要工作,对于推动文化艺术科学理论体系建设、培养文化艺术科学人才队伍、提高文化艺术科学研究管理能力,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文化条件和精神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凡立项课题,都必须切实纳入工作计划,加强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参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实行三级管理。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或本级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为中级管理单位管理本辖区内的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在上级艺术科研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承担的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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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
果奖”评选及奖励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办教科函[2004]31号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布日期】2004.02.04
【实施日期】2004.0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文化部
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工作的通知
(办教科函[200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本部: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艺术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发现和推出艺术科研精品,促进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我部决定开展第二届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工作。
这是我部在艺术科学研究管理方面的重要举措,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应予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2004年度工作计划,在人员和经费上予以支持,积极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工作,保
证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文化部设立的社会科学部级奖项。
自“九五”以来,五年一届;本届评奖,设一、二、三等奖,由文化部向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二、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
评奖委员会由文化部有关人员和全国文化艺术科学界知名学者组成。
评奖委员会按学科分设若干评审组及由评奖委员会秘书长和各学科评审组组长组成的综合评审组,负责参评成果的评审工作。
评奖委员会成员及各学科评审组成员由文化部聘任。
三、评奖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和日常事务由文化部教科司负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艺术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划内科研成果的申报遴选工作;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负责评奖申报受理及分类整理工作。
四、“第二届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