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规定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本细则旨在规范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提高工作效率。
各部门、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
二、检修计划编制1. 检修计划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合理确定检修周期和内容,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2. 检修计划编制应充分考虑设备连续运行时间、维修保养周期以及检修资源的合理配置等因素,确保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设备停送电申请与批准1. 针对需要停送电的设备,相关部门或岗位人员应提前向设备管理部门提交停送电申请。
2. 停送电申请应包括设备名称、停送电时间、停送电原因、停送电范围、停送电措施等详细内容。
3. 断电申请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批准。
对于紧急情况,可由设备管理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岗位人员立即停送电。
四、停送电措施与操作1. 停送电前,相关部门或岗位人员应进行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2. 停送电时,应按照规定的停送电程序进行操作,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
3. 停送电期间,相关部门或岗位人员应定期巡视设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设备检修与维护1. 设备检修应按照计划进行,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2. 设备检修时,需进行必要的维护工作,如设备清洁、润滑、更换易损件等。
3. 检修期间,严禁擅自启动设备,应保持设备停止运行状态,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设备开启工作1. 设备检修完成后,相关部门或岗位人员应进行设备的开启工作,确保设备正常投产。
2. 设备开启时,应进行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七、安全教育培训1. 针对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相关部门或岗位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培训,更新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水平。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细则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等。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5篇)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1.在配电室从事检修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与工作内容有关的各项停送电规定和规程。
2.凡属需要停电才能进行作业的工程项目,必须停电(包括断开备用电源),并且经过验电证实无电压后,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才能进行工作。
3.对于必须实行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项目,必须要指派停送电联系人,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票,并且中途不得换人。
4.电容补偿装置的停电,不管有无放电回路,都要经过放电后才能进行工作。
5.严禁带负荷拉开或闭合供配电系统的隔离刀闸,联络刀闸,对经常断电的隔离刀闸,应悬挂“严禁送电”警示牌。
6.担任配电室检修工作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做好停送电操作的监护工作和停送电的检查工作。
7.对于妨碍工作的带电体,要采取绝缘隔离等防护措施,对于结构复杂和多回路设备,一定要详细检查,确定全部停电项目。
8.在车间内检修电气设备时,一定要对该设备所在配电室(点)的配电盘面采取可靠停电措施,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工作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摘牌送电。
9.责任与权限(1)各中心检修人员负责低压配电室的停送电工作。
(2)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10.检查与考核(1)在停送电过程中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停送电的,在当月绩效考核中扣责任部门____分。
11.在高压设备上进行的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并且工作中途不得换人。
12.高压配电室的停电工作必须有负责人同意才可进行。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内的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
第三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做到规范、科学、合理、公正。
第五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相衔接,服从上级电力部门和电力公司的统一管理。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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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目第1篇风电场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第2篇矿井凹凸压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第3篇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第1篇】矿井凹凸压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矿井凹凸压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办理工作票时肯定根据谁停电谁送电,一人办停送电工作票的原则。
(如工作票丢失,必需由工段负责人或工段以上负责人签发送电通知放可送电)严禁口头约时停送电。
严禁带负荷停电。
二、线路故障和设备检修,需经有关领导许可再通知相关人员后方可办票停电。
高压设备因检修或工作需要而停电时,必需按规定填写高压工作票,要将主回路上的高压真空断路器,小车摇出断开,挂警示牌,并在停电设备可能发生感应电压的部件接地线。
低压断电时,需拉出主回路低压抽屉柜并挂警示牌。
电容器必需接地放电,确认设备无电后方可工作。
三、工作人员必需在停电设备的范围内作业,并与带电部件保持规定的平安距离,电器工作人员必需正确着装平安爱护用品方可开头作业。
五、作业完毕在恢复供电前,要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仔细检查,接地线,短路线,及各种平安爱护设施要全部拆除,供电线路,机械设备上无任何遗留材料、工具、杂物等,通知全部作业人员撤离作业场所,由办停电票者检查无误再通知相关人员后方可填写送电工作票送电。
六、停送电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严禁非工作人员任意停送电。
七、停送高压电作业时,站在专用的绝缘物上操作。
操作时要由技术娴熟和对本系统设备熟识的人员监护。
八、严禁无证上岗、违章操作。
【第2篇】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1.停送电工作人员必需是经过培训,熟识工作系统,有肯定电气学问、取得平安资格操作证书并经队认可的专职机电工种。
2.必需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使用好本矿统一印发的“有人工作,禁止合电”的停电牌,悬挂停电牌必需锁在闭锁栓上。
检修设备停送电有关规定

1.2 检修设备停送电制度1.2.1 一切电气及机械设备的停电检修、恢复送电、运行都要执行本安全规定。
1.2.2 施工的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安全措施的学习、贯彻和施行。
所有参加人员务必学习本措施,学后签字,交安监部一份。
1.2.3 凡身体不适,班前饮酒者,禁止参加设备的停电检修。
1.2.4 停送电要指派专人与供电单位或部门联系,不得预先约时送电。
机电部门对事故性停电,应按有关规定的工作程序迅速组织抢修,不得延误。
1.2.5 配电房的停送电必须按规定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倒闸操作票。
1.2.6 凡进入高压操作,必须戴高压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凡进行低压操作,应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
1.2.7 倒闸操作必须有倒闸操作票,操作内容必须清楚、具体、明确。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内容。
操作过程如下:1.2.7.1 倒闸操作必须有两人进行,一人监护、唱票,一人操作,逐步进行。
1.2.7.2 操作前,应认真检查停电设备的名称、编号与工作票上申请内容是否一致。
1.2.7.3 停电时,先停负荷端开关,再停电源端开关,先拉负荷开关,再拉隔离开关。
送电时,与停电顺序相反。
1.2.7.4 停电后,应认真验电、放电,挂合格接地短路线,挂牌、加锁。
1.2.7.5 验电要使用合格的验电器,使用前首先要在带电体上试验证明完好后再使用,使用高压验电器时,不要直接接触设备的带电部分,应逐渐靠近带电部分到氖光灯泡发亮为止。
1.2.7.6 悬挂合格停电牌,停电牌一分为二,一块(严禁送电),挂在开关柜上,另一块(可以送电)交停电专责人。
1.2.7.7 送电时,配电工要认真校牌对号,确无问题,方可拆除短接线,合闸送电。
1.2.7.8 谁检修,谁停电,谁挂牌,不得趁他人停电,事故停电等不执行停送电安全措施而自行检修设备。
1.2.7.9 对于双回路,环形供电以及可能出现反送电的情况要采取工作段两端断开线路,短路接地等措施加以预防。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高低设备停送电,以及各单位配电箱和电气线路的停送电。
第二条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工作票制度(见附件)。
并由专业电工完成。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操作,停电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牌、装设遮拦的程序。
第四条认真执行工作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无论高压或低压停送电,必须明确停送电时间,并且严格遵守,如有变动,及时另行通知。
第六条在同一条线路带有两个以上单位时,若起重一个单位停电,在此停电时间,其他单位不得私自利用该停电时间进行检修电气设备和其他相关操作,如需检修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检修。
到送电时间,由检修单位持工作票到供电区域进行送电,并不再通知其他单位。
第七条凡在公司大院公用线路用电的配电箱(柜)需要停电,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停送电原因,报监管部,由监管部协调停送电时间后,办理停送电手续,并由相关单位签字认可。
第八条各单位自行施工或检修本单位设备,无涉及其他单位停送电的,由本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电气作业人员,按本规定第三条操作。
第九条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可紧急停电。
事后,补办停电手续。
第十条外来施工单位需停送电的,由用工单位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各单位设备故障引起邢机公司动力厂100KV配电站跳闸后,作业人员或操作人员需立即上报各负责单位领导和总经理办公室,并由监管部上报动力厂调度和相关部门,并迅速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第十二条故障排除后,由负责单位派专人到动力厂调度室或配电站说明情况并签字,由动力厂变配电人员送电。
第十三条各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日常电力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并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协调内部停送电工作。
第十四条涉及邢机公司各单位施工或检修时办理停送电手续的,执行邢机公司《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
停电工作票因需要配电柜(箱)停电。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4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停、送电工作,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提高电网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停、送电工作,包括计划停电、临时停电、紧急送电等。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是指为了进行电网设备检修、维护、改造等工作而对特定区域的电力供应进行停断或启动的工作。
第四条停、送电工作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安全、高效、公正、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六条电力部门应加强对停、送电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停、送电工作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严禁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停、送电工作应于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之间进行,避免对用户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第九条停、送电工作应提前向当地居民和相关单位通知,做好沟通工作。
第十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电力部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停、送电工作人员的选拔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指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计划和作业步骤。
第十五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熟悉电网设备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规定,掌握相关的故障排除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车辆和工具的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八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随时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及时接受安排和调度。
第十九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确保工作过程的可追溯和安全。
第三章停、送电工作流程第二十条停、送电工作应提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停电/送电的时间、范围、原因等。
第二十一条停、送电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保证电网设备的安全停电和送电。
第二十二条停、送电工作应确保用户安全,采取措施避免因停电/送电导致用户损失。
停送电管理制度(3篇)

停送电管理制度1、井上下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停电时,由施工单位写出停电申请报告,并制订出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当不影响安全生产时,由机电科审批。
当影响安全生产时,由主管电气的技术员报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矿领导批准。
调度室、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停送电报告必须提前一天交调度室;35KV停电报告提前二天报供电局审批;无停电报告,严禁停电。
2、对需要停高压的停电报告,必须填写“操作命令票”。
3、高压停送电操作,由专职电板工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要站在绝缘垫上,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
停电后,要将停电开关的把手闭锁,锁上专锁或专人看管,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警示牌。
送电时,由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通知送电。
4、停电工作人员到现场后,要检查设备和路线,停电后要执行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检查有无反送电的可能性,联系停送电要有专人联系。
5、停电工作完毕后,要检查施工现场,当同一线路有几处工作时,每处都要检查,然后方可联系送电。
检修后,送电操作要先试验一次,无误后再正式送电,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6、高低压停电时,和恢复正常送电后,均必须汇报调度室,特别是影响扇风机供风的区域。
必须由调度室采取相应布署措施后,方可停送电。
停送电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电力系统运行和电能供应的需要,在特定条件下对电力用户停止或减少电能供应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涉及停电和限电两种情况。
停电是指由于特殊原因或计划性维修等需要,电力部门对特定地区或用户停止供电。
停电通常需要提前发布通知,以便用户做好准备。
停电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 停电计划:电力部门需要编制停电计划,明确停电地区、时间和原因,并提前通知用户。
2. 停电通知:电力部门需通过多种途径(如短信、电话、公告等)发送停电通知,告知用户停电时间和原因,以便用户采取相应措施。
3. 应急电源:对于特定用户,电力部门应当提供应急电源,以保障用户的基本用电需求。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3篇)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供电质量,保障用户用电需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设备的检修停送电管理。
第三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并且充分考虑用户的用电需求。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成立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程序第五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一)计划阶段:确定设备检修停送电计划,制定检修方案,明确停电范围和时间。
(二)通知阶段:及时通知用户停电信息,提前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
(三)执行阶段:按照检修方案有序进行设备检修,确保检修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四)监督阶段:安排专人进行设备检修作业现场监督,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
(五)恢复供电阶段:设备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供电,确保用户用电需求。
第六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程序需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供电部门、用户部门、公安部门等,共同维护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七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细则和工作计划;(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工作;(三)制定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四)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工作。
第八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二)负责设备检修停送电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三)及时向用户通报停电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解释和服务;(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设备检修工作的安全监督。
第九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权限:(一)对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二)要求用户按照规定进行停电配合工作;(三)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完成设备检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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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
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本实施细根据矿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原煤车间所有设备检修作业中的停、送电工作。
第二条执行停送电工作(包含监护人员)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按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没有操作资格合格证的人员不得进行有关停送电工作。
第二节一般规定
第四条设备检修作业联系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参与。
严禁采取电话通知(电力调度令除外)、约时、捎信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五条检修工作负责停送电联系人,应由负责该项检修工作的负责人或由该项工作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期间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联系人。
第六条由检修人员自行执行的设备检修停送电操作,应实行双牌制。
即设备停电后,应由执行停电的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标示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志牌应挂在一经操作即可送电至被检修设备的开关操作手柄或旋钮上。
“检修”牌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应标注使用人单位和姓名(或号码),做到专人专牌、专牌专用。
标示牌损
坏或字迹不清晰的必须更换,携带数量应根据工作情况备足。
第七条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有效切断有可能送电(包括反送电)到检修设备的所有上级电源,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且严格执行停、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第八条电气设备检修停电必须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在检修电气设备所停上级电源开关的负荷侧或电气设备检修地点的电源侧装设,接地必须可靠,并在接地处悬挂“已接地”牌。
接地线装设前应停电、验电和放电,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应和验电、放电的位置应一致。
接地线的装设和拆除由停、送电操作人员进行。
第九条停检修作业需要跨班次的,交接班时,交班和接班的工作负责人及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停、送电电工)对现场所有的安全措施进行交接,签字确认,由接班电工和检修工重新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牌,方可继续作业。
第十条检修负责人在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不得带隐患或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检查。
第十一条所有票、单上需要填写内容的栏目不得出现空格,无需填写的栏目填“无”或划“/”。
第三节电气检修(含电缆、电线)停送电规定
第十二条各级签字人员应为由机电科下发文件规定的具有资格的人员。
第十三条需在配电室内停、送电的,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附件1)。
停送电应履行以
下程序:
(一)“工作票”须经机电科下文的有资质的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二)停电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送到配电室,由电气工作许可人执行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安全措施。
停电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然后进行停、送电操作。
(三)检修联系停、送电人员严禁进行停、送电操作,但可以作为停、送电监护人。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检修需要在配电室以外的检修现场,由检修人员自行停、送电的,应填用“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
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停、送电应坚持“谁停电、谁送电,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对所停开关进行闭锁,由电工和检修工作负责人分别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示牌。
(二)设备检修前,由检修工作负责人签发“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
安排电工专人负责停电操作,执行停、送电操作的电工即为本项检修工作的工作许可人。
(三)停电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单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单终结手续,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第十五条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检修设备试送电,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二)收回相关的所有工作票(或工作单),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
(三)在检修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或执行停、送电的电工)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或执行停、送电的电工)进行试送电。
第四节机械检修停、送电规定
第十六条设备检修,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开关可靠闭锁,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牌”。
如设备本身带有电气隔离开关,拉开隔离开关即可视为切断设备电源。
第十七条机械设备检修停、送电时,履行以下程序:
(一)需停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见附件3)中填写停电原因、停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
电工根
据要求停电,并在所停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时间和签字。
检修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措施进行安全确认后,挂“检修”牌。
(二)需送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对检修现场安全确认无误,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原因、送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后,摘除“检修”牌。
电工根据要求,摘除“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送电,并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时间和签字。
第十八条除对检修设备切断电源外,同时还必须切断与检修设备连锁启停或临近检修地点、危及检修安全的其它设备电源。
第十九条需要在运行中进行的设备检查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人员应站在安全可靠地点,可以通过信号、通讯系统联系开、停设备。
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应严格执行检修停送电规定。
第六节实施与考核
第二十条成立以江永尧为组长,靳海新、李运成为副组长,各机电修班组长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推进与实施本细则。
第二十一条各班组要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要求执行,确保停送电规范,杜绝人为责任事故。
并做好日常停送电各项记录的填写和存档。
第二十二条对于停送电执行不到位的班组进行处罚:
(一)现场未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停送电的,罚款20元
(二)未悬挂停电牌或检修牌的,不专牌专用的,检修电气设备停电未安接地线的,罚款20元;
(三)停送电记录填写不规范的,每次罚款5元;
(四)绝缘用具失效或使用不规范的,罚款20元;
(五)电气检修未使用合格接地线或不进行有效接地的,罚款20元;(六)停送电作业未执行安全监护的,罚款20元。
(七)同时纳入车间双星考核及最差班组考核制度。
(八)由上级单位查处的不符合项,遵照上级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