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一、输血原则(一)临床输血应当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积极鼓励通过患者自体输血及动员家属、亲友互助献血。
(三)对血红蛋白在9克以上或手术用量在400ml以下者,除家属亲友互助献血外,原则上不得申请用血。
(四)晚期肿瘤、脑死亡患者和慢性消耗性疾病、濒临死亡的患者,如家属要求输血,原则上由家属或亲友互助供血。
(五)输血科必须优先、重点保证每次输血量在600ml以上的大型手术用血或急救治疗用血。
二、用血申请、审批(一)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输血的不良反应和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教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记录入病历。
(二)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不得缺项,同时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核并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三)急救用血,临床医师可先申请400ml以下的用血,再由上级医师签字(或补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供血;对于大量输血病人需提前对病人进行评估并将评估预输血情况通报输血科以便组织血源。
(四)对择期手术者,应大力推行自体输血,如自体输血有困难者,可动员家属或亲友献血。
(五)对特殊情况下的输血(如:异型输血等),需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同时应报医教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记录入病历。
(六)如遇一次输血3000ml的特大型输血按照《特大输血审批制度》执行。
三、输血登记(一)所有临床输血(包括成分血)的出入库均严格按照《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进行登记统计工作。
(二)每一季度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分析,向输血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领导汇报。
四、输血反馈(一)输血病人发生输血反应时,临床医生要根据病人反应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通知输血科,输血科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处理,必要时通知血站协助处理。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 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 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 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 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
录。
第三十八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 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 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6、凡稀有血型(RhD阴性)、不规则抗体阳性或特殊 治疗输血应于3天前向输血科提出申请、预约
7、输血科应认真执行核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取回得血液应尽快输用,各科室不得自行储血
9、当患者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医务人员应严格执 行“临床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登记报告制度”,并 按照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处理办法对患者进行诊
第十二条、受血者配血试验得血标本必须就是输血 前3 天之内得。
第十三条、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 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 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 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
配血。 第十四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 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
交叉配血RhD阳性血液发放
医院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 管理制度
4、主管院长、医务处、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
定期对紧急抢救输血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得问 题与缺陷追踪评价,督促输血科不断改进和完善
开始
结束
离开冰箱后30分钟以内 4小时以内
血小板制品、冷 沉淀
新鲜冰冻血浆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目的保障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保护有限的血液资源,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使用范围临床用血科科室定义本规定所称临床输血管理是指我院临床医生为患者实施输血时必须遵循的有关规定。
标准(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
确保输血的治疗作用。
1.原则上血红蛋白>60g∕1.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60g/1.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1.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例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失血量小于总量10%(50Oml),机体代偿,原则上不输血;失血量10~20%(500-1000ml),HCT 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胶体、代血浆。
失血量20-30%(100o~1500ml),血压波动,HCT下降,加用浓缩红细胞(CRBC),失血量小于30%以下原则上不输全血。
失血量大于30%,可输全血、CRBC及其他种类液体。
晶体/胶体应当维持适当比例。
(二)输血前准备工作1.输血前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吗,征得其同意后,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紧急输血由2个医师共同签字,同时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例。
2.为提高输血安全率,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对准备输血的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ABO血型、RH(D)、交叉配血试验、肝功、乙肝五项、HCV、HIV、梅毒抗体。
3.确定输血后,由经治医生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对空缺项目由当事医生到永川血站或上级医共体医院血库补填。
(三)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1.因中心无血库,如遇紧急抢救患者需输血时,由医务科与上级医共体医院血库联系用血。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输血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用血的采集、储存、制备、供应、输血技术操作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临床输血工作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充分保护血液资源,提高输血治疗效果,降低输血相关风险。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临床输血工作。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临床用血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资源状况,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合理使用血液资源。
临床用血计划应当包括用血总量、品种、供应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备血。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评估制度。
临床用血前,医师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情、输血指征、输血风险等。
评估结果应当记录在病历中。
第八条医院应当推广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技术,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效果。
成分输血包括红细胞、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等。
自身输血包括术前自体备血、术中血液回收等。
第三章输血操作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输血操作规范。
输血操作规范包括输血前准备、输血过程管理、输血后观察等内容。
第十条输血前,医护人员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应当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输血。
第十一条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血液制品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1、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协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血液库存量应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且有应急用血库存,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2、临床科室履行输血前告知和临床输血审批制,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
输血申请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3、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
输血前临床医师能够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结果评估输血指征;按要求检测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ALT、ABO、RhD血型、血常规,不规则抗体筛选检查;输血后及时评价患者实验指标的变化。
4、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5、临床医护人员应密切监测输血过程临床症状和生命体征变化;输血过程中先慢后快;能正确识别、处理输血不良应;能及时回报输血不良应调查处理表交输血科保存。
6、输血后24小时内应详实、准确记录输血病程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目的,输血方式,异体输血品种、ABO、RhD血型和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输血疗效评估;术中输血的`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出血量及输血量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输血护理记录至少包括异体输血的献血码、品种、ABO、RhD血型、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及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等。
输血完毕,及时保存交叉配血报告单、输血记录单等于病历中。
7、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实施血液保护措施,对符合自体输血适应症患者,经治医师应积极动员患者自体输血。
临床输血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临床输血工作,防止输血相关并发症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输血管理职责1. 医院输血科负责全院临床输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输血安全。
2. 临床科室负责患者输血前的评估、申请、输血过程中的观察和处理,以及输血后的随访。
3.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输血相关感染进行监测和预防。
4. 医院质量管理科负责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质量监控。
三、输血前的评估与申请1. 患者输血前,临床科室应详细询问病史,评估患者的输血需求。
2. 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输血指征,向输血科提出输血申请。
3. 输血科对输血申请进行审核,确认输血指征后,安排血液供应。
四、血液采集与储存1. 血液采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2. 血液储存环境应保持清洁、通风、避光,温度控制在2-6℃。
3. 血液储存期限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过期血液不得使用。
五、输血过程中的观察与处理1. 输血过程中,临床科室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输血反应。
2. 输血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3. 输血结束后,填写输血记录单,内容包括输血品种、剂量、时间、输血反应等。
六、输血后的随访1. 输血后,临床科室应定期随访患者,了解输血后病情变化。
2. 如发现输血相关并发症,应及时报告输血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
七、输血相关感染预防1. 加强血液质量检测,确保血液安全。
2.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输血相关感染。
3.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输血安全意识。
八、质量监控与考核1. 医院质量管理科定期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质量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临床科室输血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输血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临床输血工作的安全、规范,降低输血相关并发症的发生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临床输血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患者输血安全,预防和减少输血相关并发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输血前的准备1. 患者知情同意:在决定输血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说明输血的目的、方法、风险和注意事项,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同意。
2. 输血申请:经治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输血申请单,护士进行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采血标本: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及患者信息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患者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采血。
采血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一人一管制度。
4. 送检:将采血标本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由输血科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确保标本和申请单信息一致。
三、输血过程中的管理1. 交叉配血:输血科工作人员对血液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血型、血型抗体、不规则抗体等指标符合要求。
2. 取血:责任护士凭取血通知单到血库取血,并与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签名,无特殊情况一次只取一个患者的血。
取血过程中要避免血液震动,以防红细胞破裂。
3. 输血查对: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血型化验单,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血制品有效期、血制品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整;八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剂量),如有疑问立即与血库联系,准确无误方可进行输血。
4. 输血过程:输血时,须由执行者二人或以上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边进行“三查八对”,再次查对血液质量后并双签名。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必须使用一次性输血器输血。
四、输血后的管理1. 观察与记录:输血后,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输血反应等,详细记录输血过程和患者反应。
2. 输血反应处理:如发生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通知医生,根据反应情况进行对症处理。
3. 输血后随访:输血后,医护人员应定期随访患者,了解输血效果和不良反应。
五、其他1. 加强输血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输血安全意识。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成立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临床输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医院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采购、储存、分发、输血治疗和输血反应的处理。
3. 临床科室负责患者输血治疗的申请、实施和输血反应的观察与报告。
三、输血前管理1. 患者输血前,由经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输血适应症、血液检验结果,制定输血治疗方案,并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2. 临床科室护士根据《临床输血申请单》采集血标本,包括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等。
3. 输血科(血库)对血标本进行检测,出具交叉配血报告单。
4. 经治医师根据交叉配血报告单和患者病情,决定是否进行输血治疗。
四、输血中管理1.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和患者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输血。
2. 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出现输血反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3. 输血完毕后,填写《输血治疗记录单》,并归档保存。
五、输血后管理1. 输血后,继续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输血反应及时处理。
2. 对输血反应患者,进行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医师和输血科(血库)。
3. 定期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持续改进输血管理工作。
六、其他1.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附则1. 临床输血管理工作涉及到的各项检验、检测、输血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临床输血工作中,涉及患者隐私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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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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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开展成份输血
1.成分输血的目的
( 1) 补充血容量, 能够输用各类血浆制品, 如新鲜冰冻血浆、白蛋白;
( 2) 补充携氧能力可输用红细胞悬液、少白红细胞、洗涤红细胞等;
( 3) 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出血, 能够输用浓缩血小板和新鲜血浆;
( 4) 纠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机体免疫力, 能够输用转移因子、干扰素和丙种球蛋白等。
2.成分输血的原则:
( 1)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血细胞破坏或造血功能障碍都可能需要输血, 输血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患者对失去的血液成分的恢复能力, 取决于输用成分血的寿命, 取决于病情需要, 决不可千篇一律都输全血, 对可输可不输的患者坚决不输, 禁止输安慰血;
( 2) 适合输成分血的患者, 决不给全血, 临床80%的输血患者是需要某种成
分, 而不适合输全血;
( 3) 各种成分血的输注剂量要符合标准治疗剂量, 一次要给足才能达到预期疗效。
3.成分输血的优点:
一血多用, 节约用血, 制品浓度与纯度高, 疗效好, 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性疾病传播。
二、申请输血程序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 连同受血者血样, 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2.申请成份输血或全血: 全血申请量在200ml, 需科副主任签字; 全血申请量400ml , 要由科主任签字, 并输血科上报医务科批准; 申请红细胞量超过15ü, 要经分管院长批准, 并经过医务科上报市中心血站。
3.决定输血治疗前, 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 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 应报医务科长、院总值班人员或分管院领导同意, 并记入病历。
4.输血前应进行输血前相关检查。
首次输血, 应检查ABO血型和Rh( D) 血型、和输血前检查( 受血五项) ; 曾输过血的患者, 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 D) 血型和受血五项结果, 如上次输血超过7日, 交叉配血出现疑难时, 应进行抗体筛检。
5.对于Rh( D) 阴性和其它稀有血型患者, 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6.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出血量在600ml以下者不输血, 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用品。
三、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1.确定输血后, 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与申请单联号相同的试管, 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
型和诊断, 采集血样。
2.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 以免血液稀释, 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
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 以防溶血。
3.血液采集后, 由门、急诊、病区护理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四、交叉配血
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日之内采集的, 超过3日, 必须重新采集。
2.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 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 正、反定型) , 并常规检查患者Rh( D) 血型( 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 D) 检查可除外) , 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五、取血
1.配血合格后, 由护理人员或科室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 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 准确无误时, 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律不得发出:
( 1)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 2) 血袋有破损、漏血;
( 3)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 4)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 5)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 6)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 7)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 8) 过期或其它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 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 至少7日, 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六、输血
1.输血前由两名护士或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 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 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异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 负责输血的护理人员带病历到患者床旁, 再次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等, 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 再次核对血液后, 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 不得自行储血。
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 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 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 前一袋血输尽后, 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 再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