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授权店铺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店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授权店铺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在市场上的形象和声誉,提高经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获得公司授权开设店铺的经营合作伙伴。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和发展战略,对授权店铺实施统一管理,并向授权店铺提供运营支持和指导。
第四条授权店铺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得擅自变更经营方式或范围。
第五条公司将对授权店铺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店铺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店铺进行整改或取消授权。
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统一制定,对授权店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店铺应当严格遵守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授权管理第七条公司将根据授权店铺所在地区的市场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合适的授权方案,并向授权店铺发放授权证书。
第八条授权店铺可根据公司的授权方案和要求,开展相应的业务活动,但不得擅自变更经营方式或范围。
第九条授权店铺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经营理念,不得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公司有权对授权店铺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授权店铺提供相关的经营数据和材料。
第十一条对于表现突出的授权店铺,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优惠政策,提升其经营动力和积极性。
第十二条对于表现不佳的授权店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必要时可以对其进行暂停合作或取消授权。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授权店铺应当根据公司的要求和标准,合理安排经营计划和促销活动,提高经营效益。
第十四条授权店铺应当严格控制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做到合理盈利。
第十五条授权店铺应当定期对经营状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经营的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授权店铺应当妥善保管公司提供的产品和资料,不得私自转让或挪用。
第十七条授权店铺应当及时向公司反馈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为公司产品优化和改进提供参考。
第十八条授权店铺应当做好员工的培训和团队建设,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四章奖惩机制第十九条公司将根据授权店铺的经营情况和表现,实行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店铺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店铺进行整改或取消授权。
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授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授权管理制度。
二、授权范围1. 公司的授权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人事授权:包括员工招聘、薪酬调整、晋升晋级、辞退等;(2)财务授权:包括经费支出、开票报销、资产采购等;(3)项目管理授权:包括项目立项、进度管理、资源调配等;(4)制度管理授权:包括制度修订、执行监督等。
2. 授权范围由公司的领导班子决定,并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通过。
三、授权程序1. 授权申请:申请授权的部门或个人需先向公司领导班子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授权的具体事项、理由和期望效果等。
2. 领导审批:公司领导班子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和评估,确定是否授权。
如需修改或补充,会要求申请方完善材料。
3. 授权通知:经公司领导班子同意后,下发授权通知书给相关部门或个人,并通知相关人员执行。
四、授权责任1. 授权部门:负责对被授权部门或个人在授权事项上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对其结果负责。
2. 被授权部门或个人:负责按照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完成授权事项,并时刻保持透明、公正和有效的工作态度。
3. 上级领导:负责监督被授权部门或个人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处理。
五、授权监督1. 定期检查:公司领导班子要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授权工作顺利进行。
2. 不定期抽查:公司领导班子有权随时对被授权部门或个人的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保证公司的授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3. 纠正违规:对于未按要求执行授权事项以及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公司领导班子将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六、授权终止1. 授权期限:授权期限由公司领导班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有变化会通知相关部门或个人。
2. 解除授权:在授权期限届满、任务完成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授权时,公司领导班子有权对授权事项进行解除。
七、其他事项1. 本授权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订,应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批。
关于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关于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1第一章:公文、文件审批管理第一条:公司的各类公文、文件、传真、报告和资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二条:收文、发文的签批管理(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行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传真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传真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传真件,要及时进行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公文打印的管理(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行打印和发放。
(三)凡经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预留一份与原稿一起,统一存档。
第四条:文件借阅和复制的管理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归档范围(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计划、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项目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
第六条:归档要求(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授权管理制度四篇

授权管理制度四篇篇一: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集团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集团公司对其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集团公司和谐、高效管理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东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代表集团公司向集团各项目公司负责人的基本授权、集团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向项目公司负责人或者其他相关负责人进行特别授权以及集团公司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其他必要的特别授权,各相关被授权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相关被授权人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第四条集团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个类别:(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项目公司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基本业务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项目公司负责人的基本权限。
基本授权的期限为1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
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项目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的特别权限。
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五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项目公司负责人进行基本授权,接受集团公司基本授权的项目公司负责人可以再向其所辖机构中的其他个人转授权,但转授权范围不得超过基本授权范围。
接受基本授权的项目公司负责人及接受转授权的人共同对转授权的行为负责并承担转授权行为实施的后果。
第六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可向项目公司负责人进行特别授权、集团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具体事务处理需要可向其他相关负责人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项目公司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中的其他个人转授权。
第七条授权的基本形式:(1)基本授权: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向项目公司负责人签发《广州东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书》,明确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授权期限。
公司、企业业务外包授权审批制度

公司、企业业务外包授权审批制度企业业务外包授权审批制度是指企业为了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专注于核心业务等目的,将一些非核心业务或职能委托给外部专业机构或个人进行管理和执行的一种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业务外包的顺利进行,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外包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一篇关于企业业务外包授权审批制度的范例。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业务外包行为,确保业务外包的安全、高效和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在进行业务外包过程中的授权审批管理。
第三条企业业务外包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企业利益和风险可控。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业务外包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外包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确保业务外包的顺利进行。
二、外包范围第五条企业可以将非核心业务、职能或项目委托给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管理和执行。
第六条下列业务不得外包:(一)涉及国家秘密、企业秘密的业务;(二)涉及企业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业务;(三)涉及企业重要经营决策和管理的业务;(四)其他对企业安全和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业务。
三、授权审批程序第七条企业内部部门或单位拟进行业务外包的,应提交外包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外包项目的背景、目的、范围、预期效果等内容。
第八条企业审批部门收到外包项目申请报告后,应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确保外包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部规定和相关政策。
第九条企业审批部门对外包项目进行审查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包方的资质、信誉、能力、财务状况等。
第十条企业审批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外包方的候选人名单,并进行谈判和签约。
第十一条企业与外包方签订合同前,应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部规定和相关政策,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企业内部部门或单位对外包项目进行管理时,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外包项目的顺利进行。
子公司权限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子公司权限范围,保障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子公司应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规定的前提下,独立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四条子公司权限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子公司行使权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权责一致原则:子公司行使权限应与其职责相匹配,明确权限与责任。
(三)分级管理原则:子公司权限管理实行分级授权,明确授权范围和审批程序。
(四)规范透明原则:子公司权限管理应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第二章权限范围第五条子公司享有以下基本权限:(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子公司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公司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开展业务活动。
(三)根据公司授权,进行内部管理,包括人事、财务、采购、销售等。
(四)根据公司授权,进行市场营销,拓展业务渠道。
(五)根据公司授权,进行投资、融资等活动。
(六)根据公司授权,处理子公司内部纠纷。
第六条子公司不得超越以下权限:(一)涉及公司整体战略的重大决策。
(二)涉及公司财务状况的重大调整。
(三)涉及公司资产处置的重大事项。
(四)涉及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
(五)涉及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第三章权限授权与审批第七条子公司权限授权分为以下级别:(一)一级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
(二)二级授权:由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授权。
(三)三级授权:由子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授权。
第八条子公司权限授权程序:(一)提出授权申请: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提出授权申请。
(二)审批:公司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对授权申请进行审批。
(三)授权: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授权子公司行使相应权限。
第九条子公司权限审批程序:(一)提交审批材料:子公司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公司相关部门或负责人。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三篇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一、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的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多经企业、县分公司与其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协议书等。
二、管理职能1、办公室为公司签订合同授权委托管理职能部门。
2、公司下属各单位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
三、管理内容和要求1、本公司总经理根据需要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
2、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必须持有本公司总经理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3、在授权范围内订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行为人不具备承办资格、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承办、签订的合同其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自负。
四、代理人、代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和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的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作具体规定。
1、对副总经理周庆文作如下委托:1)代理事项、权限委托代理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对外签订技术协议、安全协议、调度协议、并网协议;大修、技改、科技项目可研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物资订购合同、廉政合同。
2)代理权限大修、技改工程,委托代理人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单项工程价款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内,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设备物资订购合同价款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内;科技项目,委托代理人可以审批或直接对外签订单项工程价款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内。
2、对副总经理周晓昌作如下委托:1)在全公司范围内代理事项、权限委托代理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对外签订中小用户供用电合同。
2)在全公司范围内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可以直接对外签订容量为20XXkVA及以下用户供用电合同。
3)对分公司代理事项、权限委托代理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电力工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对外签订分公司范围内的供用电合同;设备物资采购合同;10kV及以下农网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技术协议、安全协议、廉政合同。
审批程序等管理制度

审批程序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公司各部门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保障公司内部管理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审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人事审批、财务审批、合同审批、费用报销审批等。
三、在审批过程中,应当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公正、透明,不得违反公司制度、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审批权限的设定一、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定相应的审批权限,并明确具体职责和权限范围。
二、各级领导应当对下属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三、审批权限应当与员工的职务、岗位相匹配,确保审批程序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审批流程的设计一、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设计详细的审批流程,并建立完善的审批程序。
二、审批流程应当包括审批申请、审批审核、审批决定等环节,确保审批过程有条不紊、清晰明了。
三、在设计审批流程时,应当考虑到不同环节的审核要求和审批标准,合理分配审批权力与责任。
第四章审批程序的执行一、各部门在实施审批程序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操作,并确保审批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审批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审批文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确保审批决定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三、在审批过程中,应当遵守程序规定,不得违反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审批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第五章审批结果的记录与归档一、各部门应当做好审批结果的记录和归档工作,确保审批文件的长久保存和便于查阅。
二、审批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归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在归档过程中,应当对重要审批文件进行备份,以防止文件遗失或损坏。
第六章审批程序的监督与检查一、各部门领导应当对审批程序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审批程序的规范运行。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各部门审批程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员工也有权对审批程序进行监督和检举,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举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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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三篇篇一:XXXX授权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XXX各项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XXXX有关制度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总部及其下属子集团。
第三条总裁及各子集团总经理对本单位授权审批会计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授权审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点主要包括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以及批准范围、批准权限、批准程序、承担责任等。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第五条 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包括:1) 审批;2) 业务经办;3) 保管;4) 审核与会计记录;5) 稽核。
第六条 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内部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七条审批人员只能审批其下级经办的事项。
审批人员不得审批或变相审批自己经办的事项,其经办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由其上级审批;各下属子集团总经理为经济业务事项经办人的,应当由总裁审批。
第八条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设置多层审批的,不宜设置审批层次过多。
一般情况下,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一般不超过四层:1) XXXX总部的审批层次为:中心总监、副总裁、总裁;2) 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XXXX副总裁或总裁(如果超出子集团总经理的权限)。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第九条审批权限分为审核和审批两类:1) 审批: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批准。
2) 审核:指各级财务人员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审核经济事项的审批是否符合流程的规定,各级审批人是否符合审批权限,经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十条 XXXX应当对资金开支等经济事项进行审批处理,并按审批对象的类别界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范围,并按照确定的审批层次确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权限。
财务总监一般应对企业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予以审核,但可以根据审核业务量和相关专业会计人员的能力,授权给相应的专业会计人员代为审核,并确定各审核人员的审核权限及审核限额。
第十一条 XXXX各单位对实物资产的验收、领用、发出、盘点以及损失处理等活动的审批规定参见XXXX其他相关制度。
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的对各项资金开支的具体审批权限参见附件一、二。
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第十二条审批的一般程序是:先下级,后上级;先经业务线、行政线有关部门,后报财务线审核。
若遇有关人员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权人代核、代批,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追认。
第十三条 XXXX各单位实行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开支:XXXX总部一般首先由中心总监审批、其次由副总裁或总裁审批、最后由财务部门审核;下属子集团一般先由部门经理审批、其次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再由财务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对于预算外开支:总部除实行预算内审批审核程序外,最后还必须经总裁审批;下属子集团除实行预算内审批审核程序外,还必须报经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最后交集团总裁审批。
第五章审批和审核的责任承担第十五条审批或审核人员在审批或审核时,发现经办人员超越授权范围等故意原因造成的公司财产损失,应由经办人员承担责任;经办人员明知损失的发生而未向审批和审核人员说明而致使公司财产损失,经办人员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第十六条审批和审核人员因渎职、过失等原因而致使损失未得到发现或控制,审批人员应承担主要责任,审核人员应承担次要责任。
第十七条审批和审核人员因故意或明知等主观原因而致使损失发生或未得到控制,故意或明知的审批和审核人员应当与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同等责任,其他非故意或不明知的审批和审核人员均应按上项规定承担相应次要责任。
这里的明知,一般需要企业根据有证据证实审批和审核人员明知,或者没有证据证实审批和审核人不明知这两种情况合理掌握。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 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应当建立对授权审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制度,由审计监察部门共同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九条授权审批制度的内部会计控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 授权审批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重点检查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是否存在授权审批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 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是否存在越范围、越权审批行为,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的规定。
第二十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对授权审批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对发现有越权审批、不进行审批和擅自更改审批用途的,应向有关部门和集团总裁提出处理建议,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XXXX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XXXX集团总部各项资金开支审批权限一览表说明:1.XXXX总部及下属子集团实行预算管理,下表中各项支出都属于预算内支出。
2.下表所指“……以下”均含本数。
3.审批顺序:按表中所标号的顺序即可。
若遇有关人员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权人代核、代批,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追认。
一、总部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工作事项中心总监分管副总裁财务管理中心总裁办公行政开支标准内审批①审批②审核③标准外审批①审批②审核③审批④广告、营销费用审批①审批②审核③员工借款()元以下审批①审批②审核③()元以上审批①审批②审核③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生产经营性(投资性开支)开支审批①审批②审核③审批④总部子集团间资金调拨审核①审批②二、在建工程资金支付程序三、总部预算外资金支付审批程序除实行预算内审批审核程序外,最后必须交总裁审批。
附件二 XXXX下属子集团各项资金开支审批权限一览表一、子集团预算内资金开支审批程序二、子集团预算外资金开支审批程序除实行预算内审批审核程序外,还必须报集团总部财务总监审核,最后交集团总裁审批。
篇二: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本制度旨在对XX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有效性进行授权、审批,降低信息安全风险,维护XX有限公司切身利益。
建立合理的授权审批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同时提高管理效率。
使XX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地完善并持续有效运行。
第二条【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对XX有限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的授权和审批活动。
第三条授权审批的原则(一)坚持授权的范围和深度与XX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程度及管理人员的控制水平相匹配的原则;(二)坚持根据管理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授权的原则,兼顾相对稳定和持续优化;(三)坚持授权与审批相结合,有权必有审,在授权范围内的事物产生的结果由被授权人承担,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四)坚持授权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权利被恰当、有效使用。
第四条授权审批的范围(一)权责分配、职责分工、信息系统相关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二)信息系统开发、变更和维护流程以及授权审批程序;(三)安全访问制度,包括操作权限、信息使用、信息管理等;(四)硬件管理事项和审批程序;(五)以上未涉及范围,参见其他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第五条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信息化系统涉及以下事务:(一)流程分析:分析系统信息需求,并据此制定设计或修改程序的方案;(二)计算机操作:负责运行并监控应用程序;(三)数据库管理:综合分析、设计系统中的数据需求,维护组织数据资源;(四)数据控制:负责维护计算机路径代码的控制,确保原始数据经过正确授权,监控信息系统工作流程,协调输入和输出,并将输出信息分发给经过授权的用户。
(五)终端:终端用户负责记录处理操作内容,输出相应的处理结果。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定义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和用户部门在保证系统正常安全运行过程中各自承担的职责,制定系统安全部及个人之间的职责与分工。
系统安全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需求、变更、运行、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信息系统开发、变更和维护控制(一)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包括自行设计、外购调试和外包合作开发。
在开发信息系统时,应当充分考虑业务和信息的集成性,优化流程,并将业务流程嵌入到系统程序中,以预防、检查、纠正错误和舞弊行为,确保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二)信息系统开发必须经过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正式授权,并进行详细备案。
具体程序包括:提出需求;系统安全部审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权批准;系统分析人员设计方案等。
(三)对外购调试或外包合作开发等需要进行招投标的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应当成立招投标小组,并保证招投标小组的独立性。
(四)制定详细的信息系统上线计划。
在新旧系统切换时,在上线计划中明确系统回退计划,保证新系统一旦失效,能够顺利回退到原来的系统状态。
(五)新旧系统切换时,如涉及数据迁移,应当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
(六)用户部门应当积极参与数据迁移过程,对数据迁移结果进行测试,并签署测试报告。
(七)信息系统在投入使用前应当至少完成整体测试和用户验收测试,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转。
(八)信息系统原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系统安全部,由其负责系统程序修正和软件参数调整,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系统安全访问(一)信息系统安全访问控制是对安全设备、邮件服务器、WEB服务器、OA服务器、账务核心系统、账务管理系统、POS接入系统等进行系统级和操作级的访问控制。
(二)系统级访问权限归属于系统管理员(主机管理员),系统管理员不得擅自进行系统软件的删除、拷贝、修改等操作,不得擅自升级、改变系统软件版本或更换系统软件,不得擅自改变软件系统环境配置。
(三)凡需进入信息系统的员工,必须经过帐号申请、审批后,方可设置帐号并分配权限。
(四)对于发生岗位变化或离岗的用户,由单位人事部门通知系统安全部及时调整其在系统中的访问权限。
(五)每季度对系统中的账号进行审阅,避免有授权不当或冗余账号存在。
(六)对于特权用户,对其在系统中的操作进行监控,并定期审阅监控日志。
(七)充分利用安全设备防止黑客、病毒入侵,合理规划网络结构提高网络性能、隔离对外服务器减少不安全隐患、利用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自身提供的安全性能,在系统中设置安全参数,以加强系统访问安全。
禁止未经授权人员擅自调整、删除或修改系统中设置的各项参数。
(八)不得将信息系统访问安全事项完全交由第三方管理,但可申请第三方合作或咨询,但必须加强对第三方的监控。
(九)及时检测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计算机病毒的预防、检查工作,禁止用户私自安装非法软件和卸载公司内部要求安装的防病毒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