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防雷技术规范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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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企业防雷制度内容范本

燃气企业防雷制度内容范本

燃气企业防雷制度内容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企业防雷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雷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燃气企业防雷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管理、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燃气企业防雷安全。

第三条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防雷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防雷安全措施,确保防雷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条燃气企业应根据国家气象局和地方气象主管机构的要求,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提高防雷安全管理水平。

二、防雷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燃气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防雷安全负总责,确保防雷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燃气企业应设立防雷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防雷工作。

第七条燃气企业防雷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相应的防雷专业人员,负责防雷设施的维护、检测和应急处置。

第八条燃气企业应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气象预警信息,做好防雷应对工作。

三、防雷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燃气企业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气象主管机构的要求,编制防雷安全专项预案,明确防雷设施的设置、检测、维护和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十条燃气企业应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巡查、检测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燃气企业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气象主管机构的要求,开展防雷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防雷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燃气企业应在雷雨季节前组织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对防雷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防雷安全档案,记录防雷设施的设置、检测、维护和应急处置等情况。

四、防雷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燃气企业发生雷击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燃气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时如实提供事故情况。

第十六条燃气企业应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防雷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规范条文
5、燃气场站及设施
规范条文
5.1一般规定 5.1.1燃气场站内储气罐和瓶装销售库房等具有爆炸危险的建 (构)筑物的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057中有关规定.。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气化站、混合站、瓶装供应站、 储气罐和压缩机房、调压计量室等具有爆炸危险的建、构 筑物的防雷设计应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防。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城镇燃气的防雷设
计和施工,既有城镇燃气系统的雷电防护可参照执 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
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规范条文
4、基本规定
规范条文
4.1城镇燃气的雷电防护应在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的基础上,结合城镇燃气特点,进行合理的 选址、功能分区及管网布设,做到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5.2.6罐区内储罐顶法兰盘等金属构件应与罐体可靠电气连 接,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 接。放散塔顶的金属构件亦应与放散塔可靠电气连接。
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
可不跨接;(很多城市腐蚀一般都比较严重,对这一 条可以从严掌握)
规范条文
6、燃气金属管道 6.1一般规定 6.1.3进出建筑物的燃气管道的进出口处,室外的屋面管、立面
管、放散管、引入管和燃气设备等处均应有防雷(静电)接地
装置。
GB50028-2006中10.8.5条有此表述,但较笼统,本规范提
出了燃气管道和设备防雷的一些具体要求。
规范条文
6.2 燃气金属管道不宜敷设于屋面,当实际条件无法满足时, 燃气金属管道可敷设于屋面,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屋面燃气金属管道、放散管、排烟管、锅炉等燃气设施 应设置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并远离建筑物的屋檐、屋角、 屋脊等雷击率较高的部位。 b)屋面放散管和排烟管处应加装阻火器,并就近与屋面防 雷装置可靠电气连接。

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是指为确保燃气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安全运行,避免雷击灾害对燃气系统造成损害,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燃气防雷技术规范中常见的内容和要求:
1. 燃气设备和管道系统应进行雷电防护设计,包括对设备和管道进行防护等级划定,并采取相应的防雷设施和措施。

2. 燃气设备和管道系统的防雷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其防雷性能满足相关技术指标。

3. 燃气设备和管道系统的防雷接地系统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接地电阻满足相关要求。

4. 燃气设备和管道系统的信号线路和控制线路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防止雷击信号干扰和控制系统故障。

5. 燃气设备和管道系统的防雷设施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防护能力。

6. 燃气设备和管道系统的防雷技术应与其他安全设施相结合,形成综合的安全保护体系。

燃气防雷技术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雷击引起的事故和损失,提高燃气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同时,规范还对燃气设备和管道系统的设计、建设、维护和使用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为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提供了具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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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是燃气行业安全规范之一,旨在保护燃气设施和建筑物免受雷击的破坏。

下面介绍了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其实施。

一、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要求
1、燃气管道和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雷措施,防止雷击损坏燃气设施,减少火灾的发生。

2、燃气设施的建筑物应采用耐雷的建筑材料,并采取防雷措施,如安装防雷接地装置、安装避雷针和放电线圈等。

3、在燃气设施建筑物附近应采取有效的降雷措施,如安装避雷针、降雷器、放电线圈等。

4、在城镇燃气设施建筑物的独立部分,应采取防雷措施,如安装防雷接地装置、安装避雷针和放电线圈等。

二、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的实施
1、建立城镇燃气防雷安全管理体系,出台燃气防雷技术规范,制定燃气防雷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检查机制,确保燃气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城镇燃气设施的防雷措施,如接地系统、避雷针和放电线圈等,确保其有效性和完好性。

3、定期检查燃气设施的建筑物,确保其符合耐雷的建筑材料的要求,保证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4、组织定期宣传燃气防雷知识,提高城镇燃气使用单位和用户对燃气防雷的认识和重视。

以上是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其实施,为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确保人类生命财产安全,请大家遵守和执行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2001年7月和8月,重庆大学水电中心A区配气站2次遭雷击, 击坏计量设备,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2001年7月11日下午,北京市工体东路一号楼遭雷击,造成整 座楼掉闸停电,击坏十余户电视机高频头,有几人看到了一火 球从楼顶晃过,其中有一住户由于雷击使煤气表底冒出有一、 二尺长的火苗,把闸门关了,火才熄灭,由于及时发现,未造 成更大的损失。
1、直接雷击危害
雷电直接击在地面物体或 人员身上,雷电产生的高 电压、大电流及热效应、 机械效应、电磁感应等, 使被击物体或人员遭到损 害,造成雷电灾害。
2、间接雷击危害
雷电击在地面目 标物附近,由于雷电 电磁脉冲产生的高电 压、大电流通过电源 线路、通信线路传输 到目标物内,使目标 物内部的电子电器设 备甚至人员遭到损害。 或者由于地电位反击, 对人员造成伤害。
黄岛油库遭雷击起火爆炸现场
李鹏总理亲临黄岛火灾现场,指 挥灭火
1999年4月23日,永川市跳蹬河农贸市场商住楼发生雷击事故, 因雷电波入侵造成家电毁坏。由于天然气管道敷设在屋面,造 成雷击天然气调压箱爆炸燃烧,封锁了道路,引起住户恐慌, 72 家住户联名向永川市人民政府、永川市人大上告的社会事件 发生 。
3、雷击特点
对地面目标物 而言,如果地面目标 物高度不同,则孤立 的、突出的、高大的 建筑物或树木易遭雷 击;如果地面目标物 高度相同,则导电良 好的金属物体易遭雷 击。
突出地面越高的物体越易遭雷击。
对地面而言,土壤电阻率较小、潮湿、开阔、水面或水 陆交界处,地下有金属矿产等地,易遭雷击。
❖燃气系统的雷电危害方式
埋地燃气管道直击雷灾害事故
1984 年,渝中区上清寺红球坝附近发生埋地燃气供气管道被雷电击穿 的雷害事故;

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是指用于设计、安装和维护燃气系统的防雷措施的技术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1. 地面防雷:燃气系统应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满足规定要求,确保系统的接地有效性。

2. 避雷器的应用:燃气系统与大气电荷的接触面积较大,应合理安装避雷器,向大气释放电荷,减少雷击的风险。

3. 避雷设备与管道的接地:燃气管道与避雷设备应通过良好的接地连通,确保雷电流可通过避雷设备和接地装置安全地排到地下。

4. 安全距离的规定:燃气管道、设备与雷电感应源之间应设置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止雷电感应对燃气系统的损害。

5. 避雷针的使用:在燃气系统附近或设备较高的位置应设置合适的避雷针,引导雷电流尽可能直接通过避雷针排到地下。

6. 维护和监测:定期对燃气防雷系统进行维护和监测,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燃气防雷技术规范,具体的规范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设计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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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防雷技术规范本

燃气防雷技术规范本

燃气防雷技术规范本第一章:引言1.1 背景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燃气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能源之一。

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因此其安全性备受关注。

其中,雷电对燃气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的风险不容忽视。

燃气防雷技术规范的制定旨在指导燃气设施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确保燃气设施在雷电条件下的安全运行。

1.2 目的本技术规范旨在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燃气防雷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技术要求,确保燃气设施在雷电天气下能够达到可靠的防护效果,减少由于雷电引发的事故风险。

第二章:燃气设施雷电防护原理2.1 雷电对燃气设施的威胁雷电是一种自然现象,具有巨大的能量和破坏力。

当雷电通过燃气设施时,可能引发火灾、爆炸和设备损坏等事故。

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雷电造成的危险。

2.2 燃气设施雷电防护原理燃气设施的雷电防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2.1 雷电接地系统设计合理的雷电接地系统设计是燃气设施雷电防护的基础。

雷电接地系统能够将雷电能量有效地引入地下,防止雷电击中燃气设施,避免引发火灾和爆炸。

2.2.2 避雷针的设置避雷针可以提前对雷电进行导引,将雷电引向地下,减少雷电击中燃气设施的几率。

避雷针应根据燃气设施的具体情况进行布置,确保其能够充分发挥导引作用。

2.2.3 导线和接地装置的选择燃气设施的导线和接地装置应选用具有良好导电性能和防腐性能的材料。

导线和接地装置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以确保雷电能够顺利引入地下。

2.2.4 防护装置的设置燃气设施应设置相应的防护装置,如避雷帽、防雷网等。

这些装置能够吸收和分散雷电能量,保护燃气设施免受雷电的威胁。

第三章:燃气设施雷电防护技术规范3.1 设计要求3.1.1 燃气设施的雷电防护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1.2 雷电防护系统的设计应根据燃气设施的规模和性质进行合理的布置和设计。

3.2 施工要求3.2.1 雷电防护系统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燃气防雷技术规范(正式)

燃气防雷技术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燃气防雷技术规范(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7908-32 燃气防雷技术规范(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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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燃气场站及设施、燃气金属管道及附件、电力系统及安全报警系统的防雷技术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现有城镇燃气系统的防雷设计和施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57-94(20xx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城镇燃气 city gas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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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燃气防雷技术规范正式版燃气防雷技术规范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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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燃气场站及设施、燃气金属管道及附件、电力系统及安全报警系统的防雷技术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现有城镇燃气系统的防雷设计和施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57-94(20xx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城镇燃气 city gas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GB 50028-2006,定义2.0.1】3.2 低压储气罐 low pressure gasholder工作压力(表压)在10kPa以下,依靠容积变化储存燃气的储气罐、分为湿式储气罐和干式储气罐两种。

【GB 50028-2006,定义2.0.20】3.3 高压储气罐 high pressure gasholder工作压力(表压)大于0.4MPa,依靠压力变化储存燃气的储气罐。

又称为固定容积储气罐。

【GB 50028-2006,定义2.0.21】3.4 调压装置 regulator device将较高燃气压力降至所需的较低压力调压单元总称。

包括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GB 50028-2006,定义2.0.22】3.5 调压站 regulator station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的调压建(构)筑物中,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

包括调压装置及调压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

【GB 50028-2006,定义2.0.23】3.6 调压箱(调压柜) regulator box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箱体,设于用气建筑物附近,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

包括调压装置和箱体。

悬挂式和地下式箱成为调压箱,落地式箱称为调压柜。

【GB 50028-2006,定义2.0.24】3.7 引入管 service pipe室外配气支管与用户室内燃气进口管总阀门(当无总阀门时,指距室内地面1m 高处)之间的管道。

【GB 50028-2006,定义2.0.48】3.8 管道暗埋 piping embedment管道直接埋设在墙体、地面内。

【GB 50028-2006,定义2.0.49】3.9 管道暗封 piping concealment管道敷设在管道井、吊顶、管沟、装饰层内。

【GB 50028-2006,定义2.0.49】3.10 防雷区 Lightning protection zone,LPZ需要规定和控制雷击电磁环境的那些区。

【GB50057-94(20xx年版),附录八】4 基本规定4.1城镇燃气的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城镇燃气特点等的基础上进行,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做到预防为主、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2新建城镇燃气系统场站应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预评估中雷电时空分布特征、雷电流散流情况、雷电灾害易损性分析和大气雷电环境状况等内容,选择合适的地址及合理地进行功能分区布局。

4.3城镇燃气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实施。

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4.4防雷技术评价机构应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城镇燃气系统的防雷设计进行评价,并及时提出评价意见,以供该工程设计参考。

4.5城镇燃气防雷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并应根据施工进度,适时进行防雷隐蔽工程分段验收,确保防雷工程质量。

4.6城镇燃气防雷工程竣工后,应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设计及技术评价意见、安装、隐蔽工程图纸、检测测试记录等资料及时归档并移交城建档案馆。

4.7城镇燃气管理单位应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并根据防雷安全评估情况,建立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4.8城镇燃气系统的防雷装置应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测。

4.9城镇燃气管理单位应对防雷装置定期检查、维护与维修。

发生雷电灾害事故后,应及时向防雷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工作。

5 燃气场站及设施5.1一般规定5.1.1储气罐和压缩机室、调压剂量室等处于燃烧爆炸危险环境的生产用房,其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规定,生产管理、后勤服务及生活用建筑物,其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规定。

5.1.2门站和储配站室内电气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1区”设计的规定;站区内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设备、管道以及管道分支处均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应符合现行的化工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装置设计规范》HGJ 28的规定。

5.1.3站区内储气罐、罐区、露天工艺装置及建构筑物之间,以及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有关规定。

5.2储罐区5.2.1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区。

5.2.2当储罐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 时,可以用顶板作为接闪器;若储罐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则须装设防直击雷装置。

但在雷击区,即使储罐顶板厚度大于4mm时,仍需装设防直击雷装置。

5.2.3浮顶罐、内浮顶罐不应直接在罐体上安装避雷针 (线) ,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导线作电气连接。

浮顶罐连接导线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软铜复绞线。

对于内浮顶罐,钢质浮盘的连接导线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软铜复绞线;铝质浮盘的连接导线应选用直径不小于1.8㎜的不锈钢钢丝绳。

5.2.4钢储罐防雷接地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罐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宜大于 30m。

5.2.5防雷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当钢储罐仅做防感应雷接地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 Ω。

5.2.6罐区内储罐顶法兰盘等金属构件应与罐体可靠电气连接,放散塔顶的金属构件亦应与放散塔可靠电气连接。

5.2.7当液化石油气罐的阴极防腐采取下列措施时,可不再单独设置防雷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液化石油气罐采用牺牲阳极法进行阴极防腐时,牺牲阳极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阳极与储罐的铜芯连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 mm2;液化石油气罐采用强制电流法进行阴极防腐时,接地电极必须用锌棒或镁锌复合棒,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接地电极与储罐的铜芯连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 mm2。

5.3调压计量区5.3.1设于空旷地带的调压站及采用高架遥测天线的调压站应单独设置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Ω。

5.3.2当调压站内、外燃气金属管道为绝缘连接时,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必须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5.4其他5.4.1站区内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物体,均应就近接地,且接地的设备、管道等均应设接地端头,接地端头与接地线之间,可采用螺栓紧固连接。

对有振动、位移的设备和管道,其连接处应加挠性连接线过渡。

5.4.2进出站区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所穿钢管或架空电缆金属槽,在站区外侧应做一处接地,接地装置应与保护接地装置及避雷带 (网) 接地装置合用。

如存在远端至站区的金属管道、轨道等长金属物,则应在进入站区前端每隔25米接地一次,以防止雷电感应电流沿输气管道进入配气站。

5.4.3电绝缘装置应埋地设置于站场防雷防静电接地区域外,使配管区(设备撬)及进出站管道能够置于同一防雷防静电接地网中。

5.4.4站区内处于燃烧爆炸危险环境的生产用房应采用40×4镀锌扁钢或同等规格的其他金属材料构成避雷网格,并敷设明式避雷带。

其引下线不应少于 2 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对称布置,间距不应大于 18m ,网格不应大于10m×10m 或12m×8m 。

5.4.5除独立防直击雷装置外,该项目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等可共用同一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宜小于1Ω。

如各类接地不共用,则各类接地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 燃气金属管道及附件6.1一般规定6.1.1平行敷设于地上或管沟的燃气金属管道,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管道交叉点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点应用金属线跨接。

6.1.2架空或埋地敷设的燃气金属管道的始端、末端、分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200~300m处,应设置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接地点应设置在固定管墩(架)处。

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6.1.3燃气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

6.2 屋面燃气金属管道6.2.1屋面燃气金属管道、放散管、排烟管、锅炉等燃气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防雷保护范围之内。

应尽量远离建筑物的屋角、檐角、女儿墙的上方、屋脊等雷击率较高的部位。

6.2.2屋面工业燃气金属管道在最高处应设放散管和放散阀。

屋面燃气金属管道末端和放散管应分别与楼顶防雷网相连接,并应在放散管或排烟管处加装阻火器或燃气金属管道防雷绝缘接头,对燃气金属管道防雷绝缘接头两端的金属管道做好接地处理。

6.2.3屋面燃气金属管道与避雷网(带)(或埋地燃气金属管道与防雷接地装置)至少应有两处采用金属线跨接,且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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