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业务的法律规定
存款与贷款管理法律制度

案例:
在新西兰曾发生一起著名的诉讼案:
原告的雇员进入被告银行,意图存入现金和支票。 该雇员将现金从包中取出,置于其与银行柜员之间 的柜台上;柜员取过一扎钞票开始点数。正当该柜 员将点完数的钞票置于一旁时,有数名匪徒闯入, 抢走了柜台上尚未点数的钞票。原告遂对银行提起 诉讼,要求银行返还被匪徒劫去的现金,指称柜台 上的现钞已由银行握有,并已属于银行的财产。新 西兰高等法院判原告败诉,理由是,在意图存入的 款项经银行清点和表示接受之前,此款尚未存入, 银行对该款也未成为客户的债务人。
(一)存款的概念与分类
注意: 有资格经营存款业务的只能是金融机构; 客户与金融机构形成合同关系; 存款的形成,可能是由于存款人存入现金,
也可能是由于金融机构代收以客户为收款人 的票据,或由于金融机构将贷款贷记借款人 的存款帐户。
(一)存款的概念与分类
2、存款的分类 (1)根据存款人的性质不同,分为单位存款和
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附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 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制 裁决定的副本或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副本,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撤销案 件决定书的副本,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书、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的副本)及本人工作证或 执行公务证,银行应当凭此立即扣划单位有 关存款。
(3)关于扣划单位存款
3、储蓄存款的提前支取与挂失
未到期的储蓄存款,储户提前支取的,必须持 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 支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明。储蓄机构在验证存单 开户人姓名与证件姓名一致后,方可办理支付。
记名式存单、存折可以申请挂失。 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预留印鉴和印章的,必须立
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的姓名、开户时间、 储蓄种类、金额、帐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 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
存款业务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一项基本业务,它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存款,为客户提供存款账户管理、利息计算、资金转账等服务。
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对于维护金融稳定、支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存款业务,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存款业务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存款业务的法律体系1.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规定了国家保障公民的财产权。
存款业务的法律规定应当遵循宪法的规定。
2. 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基本法律,对存款业务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3. 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条例》是为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4.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而制定的部门规章。
5. 相关法律法规除上述法律法规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与存款业务密切相关。
三、存款业务的法律规定1. 存款人权益保障(1)存款人享有存款账户的开设、使用、查询、冻结、解冻等权利。
(2)存款人享有存款利息的收益权。
(3)存款人享有存款保险的保障。
(4)存款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益。
2. 存款人义务(1)存款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存款账户从事非法活动。
(2)存款人应当真实、完整地提供存款账户信息。
(3)存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存款账户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
(4)存款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存款账户的变更、撤销等手续。
3. 存款业务办理(1)商业银行应当依法设立存款账户,为客户提供存款服务。
(2)商业银行应当与存款人签订存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存款人的要求,办理存款账户的查询、冻结、解冻等业务。
(4)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存款安全,防止存款被盗、被抢、被毁。
银行存款业务的法律制度

银行存款业务的法律制度存款在法律上的含义可以理解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从存款人看,存款是单位机构和个人在存款机构开立帐户存入货币资金的行为。
另一方面,从存款机构看,存款是金融机构接受存款人的货币资金,承担对存款人定期或不定期支付本息义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一.存款业务的基本法律要求1.经营存款业务特许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共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2.以合法正当方式吸收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7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3.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33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29条,第30条规定,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的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73条还对有关损害存款人利益的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作了规定。
二.对单位存款查询,冻结,扣划的条件和程序1.查询单位存款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事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或查询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等资料时,银行应积极配合。
查询人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和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由银行行长或其他负责人签字后并指定有关业务部门凭此提供情况和资料,并派专人接待。
查询人不得借走原件,需要的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并经银行盖章。
对银行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应当依法保守秘密。
人行关于存款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存款业务,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方式取得利息的款项。
第三条存款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二)诚实信用原则;(三)公平、公正原则;(四)安全、便利原则。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存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存款种类第五条存款分为以下种类:(一)活期存款;(二)定期存款;(三)定活两便存款;(四)零存整取存款;(五)整存零取存款;(六)通知存款;(七)外币存款;(八)其他存款。
第六条活期存款是指存款人可以随时存取,不规定存期,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的存款。
第七条定期存款是指存款人约定存期,按约定的利率取得利息的存款。
定期存款的存期一般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五年等。
第八条定活两便存款是指存款人可以在存款期间随时支取,利率介于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之间的存款。
第九条零存整取存款是指存款人每月存入一定金额,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的存款。
第十条整存零取存款是指存款人存入一定金额,约定定期支取本金,到期一次性支取利息的存款。
第十一条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提前通知银行支取存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取得利息的存款。
第十二条外币存款是指存款人以外币存入银行,并按约定的利率取得利息的存款。
第十三条其他存款是指除上述存款种类以外的其他存款。
第三章存款人权益保护第十四条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存款人有权选择存款种类、金额、期限等。
第十六条存款人有权查询、复制其存款信息。
第十七条存款人有权要求银行对其存款保密。
第十八条存款人有权要求银行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第十九条存款人有权要求银行对其存款进行实名制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485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现将《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存款的管理,规范金融机构的单位存款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人民币单位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参加人民币存款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单位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在金融机构办理的人民币存款,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存款。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融机构单位存款业务的管理、监督和稽核工作,协调存款单位与金融机构的争议。
第五条除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单位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此项业务。
第六条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吸收单位存款应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范围,同时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金融机构。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任何个人不得将私款以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任何单位不得将个人或其他单位的款项以本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
第二章单位定期存款及计息第九条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三个档次。
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第十条金融机构对单位定期存款实行帐户管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除外) 。
存款时单位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
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银行存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存款业务管理,保护存款人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存款业务的各类金融机构。
第三条存款业务是银行业务的基础,是银行吸收资金和为客户提供融资、支付等服务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存款人是指将货币、黄金、库存火器弹药等有关的财产交付给银行保管,并享受银行支付利息或者按照规定随时取款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存款种类和存款人权利义务第五条存款种类包括储蓄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活期存款等。
第六条存款人享有银行支付利息的权利,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享有存款的随时支取权、提现权以及自主支配存款的权利。
第七条存款人应当按照银行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存款和取款手续,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存款凭证等必要的材料。
第八条存款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存款凭证和银行卡等存款取款工具,防止盗窃或者其他非法使用。
第九条存款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存款利息税,如实申报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第三章存款业务管理第十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存款管理制度,明确存款业务的组织结构、人员权限、业务流程等,并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加强存款业务监管,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存款资金的安全、稳定及合法性。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建立和实施存款风险评估制度,对存款人信用及其他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并据此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制定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特征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存款利率制度,根据市场情况和存款人需求合理确定存款利率,并及时公布。
第四章存款保险第十五条国家应当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存款实施存款保险。
第十六条存款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存款人支付保险赔偿金。
第十七条存款保险机构应当加强自身风险管理,提高存款保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存款人权益得到保护。
《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

《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一、总则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旨在规范人民币单位存款的开设、变更和结算等操作,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客户权益。
二、账户开设1. 客户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填写账户开立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件。
银行将核实客户身份,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完成账户开设手续。
2. 客户申请开设人民币单位存款账户后,应签署存款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 开户申请获批后,银行将为客户开设人民币单位存款账户,并分配相应的账号。
三、账户使用与管理1. 客户在使用人民币单位存款账户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地进行资金操作。
2. 客户可通过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存款、取款、转账等操作。
客户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资金去向和用途说明。
3. 客户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密码和相关证件,如发生密码泄露、证件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银行报备并采取必要措施。
4. 客户需及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信息的变更。
四、存款利率1. 存款利率由国家相关机构或银行自主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2. 银行将根据存款期限、存款金额等因素,确定客户享受的存款利率,具体利率以客户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存款结算1. 客户使用人民币单位存款账户进行结算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结算凭证,并提供合法、合规的资金来源和用途证明。
2. 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结算凭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核实资金流向和用途,确保资金结算的合规性。
3. 存款结算采用人民币现金、转账等方式,具体操作细则由银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账户管理费用1. 银行根据存款账户的类型、余额等因素,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账户管理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银行自行制定,并向客户明示。
2. 客户需按时、按规定支付账户管理费用,如逾期未支付,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账户操作、关闭账户等。
《储蓄管理条例》全文

《储蓄管理条例》全文《储蓄管理条例》全文为了发展储蓄事业,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储蓄管理,制定了《储蓄管理条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储蓄管理条例》全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储蓄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储蓄事业,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储蓄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国境内办理储蓄业务的储蓄机构和参加储蓄的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各银行、信用合作社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
第五条国家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参加储蓄。
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储蓄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储蓄机构和储蓄业务的审批,协调、仲裁有关储蓄机构之间在储蓄业务方面的争议,监督、稽核储蓄机构的业务工作,纠正和处罚违反国家储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采取适当措施稳定储蓄,保护储户利益。
第八条除储蓄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储蓄业务。
第二章储蓄机构第九条储蓄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方便群众,注重实效,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十条储蓄机构的设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并申领《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储蓄机构的设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二)熟悉储蓄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四人;(三)有必要的安全防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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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 确定查冻扣权力及权限的最重要依据是什么法律 √ A B C D 民法 刑法 商业银行法 经济法 C
正确答案:
2. 商业银行应按照()规定的存款利率标准确定存款利率 √ A B C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 A
正确答案:
3. 现在很多银行在大厅贴出告示,要求小额取款不在柜台上办理,而是客户自己到自动取款机上办理取 款业务,这种行为违反了那个原则 √ A B C D 存款自愿 存款有息 为存款人保密 取款自由 D
正确答案:
4. 如果由于银行人员的拒绝造成存款人的损失,哪方需要负一定的责任? √ A B 银行 客户个人 A
正确答案:
5. 银行工作人员要对客户私人信息保密,这属于哪个原则 √ A B C D 存款自愿 存款有息 为存款人保密 取款自由 C
正确答案:
6. 存款人愿存多少钱属于存款办理原则里的哪一项? √ A 存款自愿
B C D
存款有息 为存款人保密 取款自由 A
正确答案: 多选题
7. 利率违法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 A B C D 擅自提高 擅自降低 变相提高 变相降低 A B C D
正确答案:
8. 存款利率规定上限的原因是什么? × A B C D 保护存款人 防止银行业联合起来降低存款人的利益 保护银行 保护员工 C D
正确答案:
9. 存款利率规定下限的原因是什么? × A B C D 保护银行自身 遏制银行间为整取存款而加息的不良竞争 保护客户 保护员工 B C
正确答案:
10. 存款利率的法律管制主要包含以下什么内容 √ A B C 法律规制 规制原因 利率违法 A B C
正确答案:
11. 存款办理原则 √ A B 存款自愿 存款有息
C D
为存款人保密 取款自由 A B C D
正确答案: 判断题
12. 当存款不足冻结额时,在冻结期内,银行还可以继续冻结吗 √ 可以 不可以 正确答案: 可以
13. 存款冻结后,该账户还可以使用吗 √ 不可以 可以 正确答案: 不可以
14. 银行利率是没有上下限要求的 √ 错误 正确 正确答案: 错误
15. 要慎重对待客户的需求,不能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强加到客户身上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