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游客溺水死亡事故分析
溺水事故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溺水事故案例分析报告范文一、案例概述本案例分析报告旨在通过具体溺水事故的详细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以及预防措施,以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本次分析的溺水事故发生于2023年5月1日,地点为某市郊外的自然河流。
事故导致3名青少年不幸溺水身亡。
二、事故发生背景事故发生时正值五一假期,3名青少年均为高中生,年龄在16至18岁之间。
他们结伴前往河流边游玩,由于缺乏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监管,导致悲剧的发生。
河流水深不一,部分区域水流湍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事故经过根据目击者描述和现场调查,3名青少年在河边玩耍时,一名学生不慎滑入水中。
由于不熟悉水性,该学生在水中挣扎,其他两名同学试图施救,但同样因不熟悉水性而相继落水。
由于周围没有成年人或其他救援人员,事故未能得到及时处理。
四、事故原因分析1. 安全意识薄弱:3名青少年缺乏对水域安全的认识,未能意识到河流的潜在危险。
2. 缺乏监护:事故发生时,没有成年人在场进行监护和指导。
3. 救援能力不足:落水者和施救者均不熟悉水性,无法进行有效的自救和互救。
4. 缺乏紧急救援设施:河边没有设置救生圈、救生绳等紧急救援设施。
五、事故教训1. 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和家庭应加强对青少年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水域安全知识。
2. 监护责任:家长或监护人应加强对青少年的监管,避免他们单独前往危险水域。
3. 提升自救互救能力:鼓励青少年学习游泳和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以应对紧急情况。
4. 完善救援设施: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在危险水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紧急救援设施。
六、预防措施建议1. 制定和实施水域安全教育计划,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
2. 家长和监护人应加强对青少年的监管,特别是在假期和周末。
3. 学校和社区应组织游泳课程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4.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定期检查水域安全状况,及时更新警示标志和救援设施。
5. 媒体和公共宣传应加强水域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一些溺水事故的案例分析报告

一些溺水事故的案例分析报告一些溺水事故的案例分析报告引言:溺水是一种严重的事故,经常发生在海滩、游泳池和其他水域。
它导致了许多人的伤亡和丧生。
为了了解溺水事故的影响因素和预防措施,本文将通过对几个溺水事故案例的分析,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议和措施。
一、案例分析一:海滩溺水事故该案例发生在一个热门海滩,有着大量游客的夏季旅游地点。
当天天气晴朗,海浪平静。
一名年轻男子进入海水中游泳,突然被一股强劲的水流冲走,最终溺水身亡。
分析:1. 不了解海上的海流是导致溺水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游客们需要提前了解海流和潮汐的情况,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行动。
2. 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或提醒游客关于潜在的强海流的风险,导致游客对危险缺乏意识。
建议和措施:1. 提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游客关于海流和潮汐的信息,增强游客的风险意识。
2. 在海滩附近设置专门的救生员站,提供紧急救援和应对溺水事故的培训。
二、案例分析二:游泳池溺水事故该案例发生在一个高端度假村的游泳池。
一名儿童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溺水。
尽管游泳池附近有救生员,但他们没有及时发现溺水事件,导致儿童抢救无效。
分析:1. 缺乏有效的监护人是导致儿童溺水的关键原因之一。
在公共游泳池中,监护人必须时刻关注儿童的安全。
2. 救生员的不专业和不负责任同样是该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
建议和措施:1. 对于公共游泳池,规定儿童必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游泳,提高监护人的责任感。
2. 加强救生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积极主动地巡视和抢救任何溺水事件。
三、案例分析三:渔业溺水事故该案例发生在一个小渔村,一条渔船翻覆导致多名渔民溺水。
这个地区的海域常常有强风和大浪。
分析:1. 缺乏急救设备和救生用具是导致死亡的一大原因。
在渔船上应该配备救生圈、救生衣、急救箱等设备。
2. 渔民对紧急求救措施和应对溺水的训练不足。
建议和措施:1. 渔船上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救生用具,提高渔民的生存几率。
2. 给予渔民应急救援和水上求救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自救能力。
水上旅游中的溺水事故案例分析

水上旅游中的溺水事故案例分析水上旅游是人们休闲娱乐的一种常见方式,然而,由于安全措施的不到位以及游客个人的疏忽,水上旅游中发生的溺水事故时有发生,引起了广大游客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本文将就水上旅游中的溺水事故案例进行分析,以期提醒游客关注自身安全,并指导相关部门改进管理和安全措施。
案例一:某游乐园漂流项目溺水事故近期,某游乐园的漂流项目发生了一起溺水事故。
事故发生时,一名游客乘坐漂流船在一处急流处翻船,随后失去了平衡跌入水中且无法自救,最终不幸溺水身亡。
分析:这起事故主要存在以下原因:游乐园漂流项目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疏忽,没有针对项目的特点进行合理的风险评估;游客在乘坐漂流船时没有正确佩戴救生衣和安全带,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漂流船的设计和制造有缺陷,无法保证游客在翻船后的安全。
案例二:某旅游度假村游泳池溺水事故某旅游度假村的游泳池溺水事故频发,各类游客因各种原因突发状况溺水事件屡见不鲜。
尽管该度假村加强了安全警示和监控设施,但事故依然频繁发生。
分析:导致该度假村游泳池溺水事故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缺乏专业的救生员,无法及时发现并采取救援措施;游客自身在游泳时的认知和技能不足,难以应对紧急情况;游泳池的安全设施不完善,缺乏有效的警示标志。
案例三:某豪华游轮落水事件某豪华游轮的一位乘客在晚上独自到甲板观赏夜景时不慎落水,由于没有及时收到求助信号并丢失意识,最终溺水身亡。
分析:该事件的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豪华游轮在夜间巡航时,没有设置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游客在前往甲板游览时,没有得到工作人员的引导和提醒,缺乏对危险的足够认知;游轮乘务人员在事件发生后没有及时察觉,无法提供紧急救援。
针对以上的案例,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水上旅游中的溺水事故防范措施:1. 加强安全管理,对水上旅游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针对不同项目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 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为游客提供充足的安全教育和指导,加强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溺水事故的原因分析与预防对策

溺水事故的原因分析与预防对策溺水事故一直是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在夏季和海滩度假等场所更为常见。
了解溺水事故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对于保护生命和减少伤亡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溺水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预防对策。
一、原因分析1. 缺乏水性安全意识许多溺水事故发生在人们对水中危险不够重视或不了解水性安全的情况下。
一些人可能低估了自己在水中的安全能力,或者没有意识到水体的危险性。
这种缺乏水性安全意识使得他们在面对危险时无法正确判断和应对,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2. 不当行为与冒险行为一些人在水中进行不适当的行为或冒险行为,例如在没有救生员的情况下跳入不熟悉的水域、在深水区进行游泳或潜水等。
这些不当行为和冒险行为增加了溺水的风险,尤其是在没有足够的技能和经验的情况下。
3. 自卑心理和骄傲心态一些人可能因为自卑心理而不愿意学习游泳或者其他水性技能,他们过于自信或骄傲地认为自己可以应对任何情况。
然而,当他们遇到真正的危险时,他们可能无法正确反应并导致溺水。
4. 不安全的环境和设施不安全的游泳环境和设施也是导致溺水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例如,没有足够的救生员、缺乏警示标志、存在隐患的水域等等。
这些因素都增加了人们在水中发生溺水事故的风险。
二、预防对策1. 加强水性安全教育政府、学校和社区应该加强对公众的水性安全教育。
提高公众对水性安全意识的认知,普及正确的自救和救援知识,教授基本的游泳和潜水技能等。
只有通过教育,人们才能正确理解水的危险性并知道如何避免溺水事故。
2. 加强监督和管理游泳场所和其他水域应加强监督和管理。
提供足够的救生员,并确保他们熟悉救援技术和应急处理程序,以确保游客的安全。
同时,在水域中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人们注意危险区域,禁止不安全行为。
对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改善和整治,以最大程度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3. 鼓励学习水性技能学校和社区应该鼓励人们学习游泳和其他水性技能。
在教育体系中加入水性技能的课程,为学生和社区居民提供学习的机会。
今年溺水事故的案例分析

今年溺水事故的案例分析今年溺水事故的案例分析引言:溺水是一种危险性极高的事故,每年都有大量的溺水事故发生,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伤害。
为了更好地了解今年溺水事故的情况,本文将对今年发生的几起重大溺水事故进行案例分析,分析事故原因及其教训,以期提醒大家加强安全防范,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案例一:游泳池溺水事故-- 管理不善今年7月份,某游泳馆发生了一起游泳池溺水事故,导致2名游客不幸身亡。
经过调查分析,发现事故的发生与游泳馆管理不善有关。
游泳馆在事故发生前未按照规定清洁和维护游泳池水质,导致水质出现异常。
同时,游泳馆未能设置足够的救生员,并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监控。
在事故发生后,游泳馆也未能及时提供急救措施,导致事故的恶化。
教训:从这起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到,游泳馆管理不善是导致溺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游泳馆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水质检测和清洁维护,确保游泳池的安全性。
同时,游泳馆也应该加强对救生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能够及时解救遇险者,并对游泳者进行有效的监控。
此外,游泳馆还应该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急救培训,以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案例二:河流游泳溺水事故-- 自身安全意识不强今年夏天,某地发生了一起河流游泳溺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故发生时,这3人在河流中玩水,由于游泳能力不强,加上河流水流湍急,最终导致了溺水。
经过分析,这起事故主要是由于游泳者自身安全意识不强所致。
他们在游泳之前没有了解河流的水情和危险性,也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
此外,他们也未设置安全启示牌,缺乏对游泳者的安全提醒。
教训:从这起事故中可以看到,自身安全意识不强是导致溺水事故的一个关键因素。
游泳者应该在游泳前了解水情和危险性,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尤其是在游泳陌生水域时更应该慎重,避免进行危险的行为。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设置安全引导牌和提供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案例三:儿童溺水事故-- 关注不足近期,我国多地相继发生了几起儿童溺水事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痛。
溺水事故的案例并分析

溺水事故的案例并分析溺水事故的案例并分析引言:溺水是指在水中突发意外,无法自救而造成的不幸事故。
溺水事故屡见不鲜,给人们生命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基础,分析溺水事故的原因和应对措施,以期提高公众对溺水事故的意识,并促使大家形成正确的自防溺水观念。
案例一:2018年7月,某市某水上乐园内发生一起溺水事故。
当天,一名17岁的少年在游泳池内突然心跳骤停,最终不幸身亡。
事后,调查发现,该少年从未接受过正规的游泳训练,且在溺水前不懂得正确的水上安全知识。
游泳池内没有专业的救生员,并且水质监测不到位,缺乏及时的响应措施。
这起溺水事故凸显了缺乏安全意识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案例二:2019年8月,某县一名6岁的男童因溺水身亡。
事发时,男童在游玩水上滑梯时跌入水中,虽然家长和附近游客迅速将其救出,但男童已经失去意识。
警方调查得知,该水上乐园存在游客过多、管理不善的问题,导致无法及时发现并处理突发情况。
此外,男童的家人也对其安全进行了过度依赖,未能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和监护。
案例三:2020年5月,某市一名20岁的青年因在河流中游泳时溺水身亡。
据目击者回忆,青年在游泳过程中突然出现疲劳症状,并发出呼救。
然而,由于附近游客缺乏救援工具和抢救知识,以及周围缺乏配备救生设备的救生岛,最终未能及时施救。
事后调查显示,青年的家人未能告知他游泳的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
案例分析:以上案例中,溺水事故的原因主要包括缺乏游泳技能和水上安全知识、管理不到位以及个人和家庭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等。
对于未接受过游泳训练的个体来说,进入游泳场所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而游泳场所的管理者应加强对于游泳者的培训和设施设备的配备,为游泳者提供安全保障。
此外,个人和家庭应加强对于水上安全知识的学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培训和教育:加强对游泳者的游泳技能和水上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个体对于水上安全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青少年溺水事故的案例2023

青少年溺水事故的案例2023青少年溺水事故的案例(2023)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有幸目睹了许多科技的发展与创新。
然而,这也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其中之一就是青少年溺水事故。
在2023年这一年里,我国发生了许多令人揪心的案例,为了引起大家对这个问题的重视,我将写下下面的文章。
案例一:张华(化名),一名13岁的男孩,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在2023年的暑假里,他和家人一起参加了一次亲子旅行,到了离家不远的一个水上乐园游玩。
在水上乐园的游泳池中,他因与其他游客发生争吵而落水,结果不幸身亡。
案例二:李明(化名),一名15岁的男孩,来自广东省深圳市。
在2023年的暑假里,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去了一家度假村度假。
在度假村的海滩上,他因高估自己的游泳能力,远离了其他同伴,最终不幸溺水身亡。
案例三:王晓(化名),一名16岁的女孩,来自北京市。
在2023年春季,她与家人一同参加了一次户外拓展活动,其中包括在一条山间河道中进行漂流。
由于她身体素质较差,缺乏游泳训练,她在河道中不慎落水,导致溺水身亡。
这些案例虽然只是冰山一角,但它们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为什么这些年轻人在水上活动中会发生这样的意外呢?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缺乏水上安全意识。
许多青少年对于水上活动的风险和潜在危险没有足够的认识,因此缺乏正确的应对策略。
他们常常过于自信,高估自己的游泳能力,忽视了安全问题。
其次,缺乏安全训练。
现代社会注重学业成绩,导致学生缺乏时间和机会参与游泳和水上活动的训练。
因此,即使年龄较大的青少年,也可能没有掌握足够的水上安全知识和技巧。
第三,监管不到位。
在一些游泳场所,安全设施和人员不足,监管不到位。
这为青少年溺水事故埋下了隐患。
另外,一些父母对于孩子在水上活动中的安全并未充分重视,缺乏对孩子的有效监管。
针对这些问题,我有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加强青少年的水上安全教育。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共同承担起水上安全教育的责任,引导青少年建立正确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加强对水上安全知识的学习。
游泳池溺水事故通报

游泳池溺水事故通报尊敬的游泳池管理团队及游客朋友们:近期,我们不幸发生了一起游泳池溺水事故。
为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公开,我们特向您通报此次事故的详细情况,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以期提高游泳池的安全管理水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事故概述事故发生时间:2022年8月15日下午3点事故地点:游泳池主泳池事故人员:一名18岁的男性游客事故经过:据目击者称,该名游客在游泳期间突然出现呛咳症状,随后被发现陷入水中无力浮出。
目击者立即报警并寻求救援,救生员及时赶到现场并将该名游客救起,紧急施行心肺复苏术,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经过紧急抢救,该名游客被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二、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本次事故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1. 游客自身安全意识不足该名游客未按照游泳池规定佩戴救生圈,并未事先进行游泳技能自测。
在游泳过程中,游客可能因为过度疲劳或其他身体原因导致呛水,并陷入溺水危险中。
我们呼吁游客朋友们,在进入游泳池前务必了解个人身体状况,合理调整游泳强度,并佩戴救生设备以提升自身安全性。
2. 游泳池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游泳池管理团队在事故前并未全面检查游泳池安全设施,并未严格对游客进行安全教育。
此外,救生员在发现游客陷入危险后虽然及时救援,但对应急处理和心肺复苏术等抢救措施的执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们将立即加强游泳池安全设施的巡检频次,并加大对游客的安全教育力度,确保游泳池的安全管理工作无懈可击。
三、事故处理措施针对此次游泳池溺水事故,管理团队已经采取了以下一系列的处理措施:1. 加强安全设施巡检我们将加大对游泳池安全设施的巡查频次,并强调对救生圈、救生手抓杆、浮动救生设备等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
确保这些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提升救援能力我们将加大对救生员的岗前培训力度,确保其熟练掌握相关救援技能。
同时,提供定期的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以保持救援能力的高效运转。
3.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我们将重新评估并完善游泳池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更加严格的游泳池使用规定,要求游客在进入游泳池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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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游客溺水死亡事故分析:安全意识淡薄导致悲剧
2009年12月30日10:05 人民网
广东肇庆砚洲岛游客溺水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2008年10月4日,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砚洲岛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
两名随单位组团参加拓展旅游的游客在自由活动时,违反旅游合同约定,擅自下西江戏水、游泳,在深水处溺水后死亡。
2008年国庆节前夕,广东省职工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接受郑州优德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组织该公司101名员工前往肇庆西江边的砚洲岛开展为期两天的拓展旅游活动。
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特别约定,游客不得擅自到西江游泳。
开展活动前,旅行社团体部经理与公司负责人勘察了拓展旅游地,该区域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
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旅游行程、活动安排、注意事项、有关要求等合同附件。
拓展旅游活动按照合同的约定进展顺利。
10月4日上午,在游览鼎湖区砚洲岛、吃完午饭后,公司负责人与随团导游员协商,给游客1小时时间整理行李、稍事休息,下午4∶00集中乘车返回广州。
导游员随即宣布自由活动,在告知集合时间的同时,提醒大家不要下西江玩水、游泳。
当日下午2∶30,七八名游客擅自到沙滩戏水,约2∶40,三名游客到水深处突然溺水。
后来一名游客获救,两名游客死亡。
事故发生后,在当地政府以及旅游、公安、海事等有关部门和组团社、组团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与死者家属友好协商,组团单位代表旅行社、砚洲村委会与死者家属签订协议,每位死者获得经济补偿10万元和旅行社为旅游团购买的旅游意外保险8万元。
(此案例由广东省旅游局提供)
专家点评
点评人:韩玉灵,女,教授,北京旅游发展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科研处处长、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旅游政策与规制、旅游安全、世界遗产保护、旅游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一般而言,侵害游客安全保障权较为常见的原因有:
一是安全意识淡薄。
本案旅行社组织的拓展旅游属于依托涉水场所的特种旅游,案发前旅游地曾降暴雨,江水泛滥;游客对水道又不熟悉,虽然设立了严禁下水游泳的警示牌,却没有相应的障碍物阻止游客下水;旅行社选择的区域存在安全隐患,自由活动期间,没有安排专人巡视并及时阻止要下水的游客。
旅游业者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是事故发生的不容忽视的原因。
二是盲目削价竞争。
组团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组织旅游活动,服务质量、接待标准、住宿条件、交通工具大打折扣。
低价格必然带来高风险:聘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使用带病上路的交通工具、提供简陋的住宿设施、缺乏安全保证的游览地等,都为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伏笔。
三是提供的旅游产品尤其特种旅游产品或者旅游环境不符合旅游安全要求。
在旅游景区表现在游乐设施老化、质量不达标、缺少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标志、自然环境存在隐患等,如雷雨天使游客遭雷击、迷路等。
旅行社在设计旅游产品时,如何避免或减少安全风险、如何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必要措施,是应首先考虑的问题。
四是旅游行程中第三人的侵权行为。
主要是指在旅游活动中,不法分子针对游客实施的抢劫、强奸、杀人、伤害等侵害行为造成的人身侵权。
实践中,这类案件容易发生在开放性的、以自然景观为内容的旅游景区,具有事件发生突然、防范较为困难的特点。
五是游客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和防范知识。
实践中,游客的旅游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旅游安全知识缺乏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价格趋低的心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不良消费动机,导致一些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过多地考虑价格因素,忽略了对提供旅游产品者的资质和能力、旅游产品的安全性、旅游环境的可靠性的正确评估和判断;忽略了对自身行为所进行的必要约束和权利行使的必要限制;忽略了对自身利益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转嫁旅游活动中出现的非人为风险。
此次旅游安全事故的出现,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本案发人深省:
一是确保旅游产品的安全性,降低直至消除不安全因素。
旅游业者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暂时没有标准的,应保证符合人身健康和安全;对可能危及游客安全的旅游产品或者服务,要实现向游客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发现提供的旅游商品和服务有严重缺陷的,即使游客采取正确使用的方法仍然可能导致损害发生的,要及时告知游客,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二是开展新型的特种旅游活动,坚持安全第一。
本案旅行社开展的拓展旅游,通过体验利用崇山峻岭、瀚海大川等自然环境设计的富有趣味性、刺激性的项目,达到磨炼意志、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熔炼团队的收获。
开展类似的特种旅游活动在风险性及其防范方面的难度很大。
这要求旅游经营者在产品的设计、地点的选择、项目的安排、场所的安全系数、安全保障措施的采取等方面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三是组织单位的团队旅游,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指挥责任,并针对项目及活动地点的特殊性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旅行社接受单位委托组织旅游活动,是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团队游客的人身安全负有合理的保障责任。
签订旅游合同,应当明晰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权限和责任划分,避免发生事故后,责任分担困难给旅行社增加管理成本。
要针对开展活动环境的特殊性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贯穿于旅游活动始终。
四是利用公益广告、公益讲堂等形式,对游客进行必要的旅游知识的教育,尤其是旅游安全知识的灌输。
培养成熟的、理智的、文明的游客,使其养成良好的旅游消费习惯,游客有责任,政府、旅游企业和全社会也有责任。
政府有义务为游客创造学习旅游知识的条件,企业也应当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为游客提供必要的旅游咨询服务、关于旅游项目的详细资料等真实信息,保证游客知情权的实现。
五是政府部门应承担培养游客、旅游企业的旅游保险意识,探索建立逐步完善的社会救援体系的新路径,确保游客旅游权益实现的责任。
购买旅游保险,是有效转嫁旅游风险的手段之一。
各级旅游部门应当引导、鼓励游客、旅游企业购买旅游保险,各级保险监督机构应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开发更多的旅游保险产品。
(吕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