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本(三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本章节一:总则1. 目的1.1 为了保证取样过程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建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对物品、样品、材料等进行取样送检的工作。
2. 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取样送检工作。
2.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送检的情况。
章节二:定义1. 见证取样:指在取样过程中,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现场监督、记录和确认的活动。
2. 取样送检:指将取得的样品送往相关实验室进行检测或分析的活动。
章节三:机构与职责1. 取样机构1.1 公司应根据需要成立取样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取样工作。
1.2 取样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设备、人员和资质,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2. 见证机构2.1 见证机构应由公司指定,负责现场见证取样过程。
2.2 见证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2.3 见证机构应在取样现场进行监督和记录,并签署见证记录。
3. 职责分工3.1 取样机构负责制定取样计划、安排取样人员、确定取样点和方法等。
3.2 见证机构负责现场监督、记录和确认取样过程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3 实验室负责对取样送检的样品进行检测或分析,提供相应的检测结果。
章节四:程序与要求1. 取样计划1.1 取样机构应根据需要制定取样计划。
1.2 取样计划应明确取样目的、方法、数量、时间、地点以及需要见证的情况等。
2. 取样过程2.1 取样人员应按照取样计划进行取样,确保取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2 见证机构应在取样现场进行监督,并记录相关情况。
2.3 见证机构应与取样人员共同确认取样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并签署见证记录。
3. 样品保存与运输3.1 取样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对取样样品进行标识、封装、保存和运输。
3.2 样品的保存和运输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4. 取样送检4.1 取样机构应按照取样计划,将样品送往相关实验室进行检测或分析。
2024年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模版(四篇)

2024年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模版大唐闻喜风电工程项目部见证取样管理制度(试行)一、见证取样制度1、每个单位工程应设置1-指定数量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由现场监理人员担任,或由建设单位委派具备相关试验知识的专业人员。
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人员不得担任此角色。
见证人员需通过培训考试,取得《见证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建设单位需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提交《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进行备案。
如见证人更换,需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2、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应从具有对外试验业务资格的试验室或法定检测单位中选定,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企业的试验室不得承担此项试验业务。
3、以下项目需进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指定天数的标准养护)。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9)国家规定的其他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10)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11)对材料质量有争议需要仲裁时进行的见证检验。
二、见证记录1、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应按照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并在试样或其包装上进行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注明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由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见证人需填写《见证记录》,并将其纳入工程档案。
试验室在确认委托试验文件和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志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2、单位工程的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指定百分比,试验总次数在指定次数以下的不得少于指定次数。
3、重要工程或工程的重要部位可增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
送检试样应从现场施工试验中随机抽取,不得另行取样。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4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引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特定的领域和情境下,为了确保取样和送检的过程公正、准确和可靠,有目的地进行现场见证和监督,以保证取样和送检的结果能够得到广泛公认和接受。
二、见证取样制度1. 定义:见证取样是指在取样过程中,有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记录,以确保取样的过程符合规定,并能够达到取得准确结果的目的。
2. 见证取样的原则:(1) 公正性原则:见证取样的人员应该公正、客观地履行见证职责,不构成干预或操纵取样过程的行为。
(2) 透明度原则:见证取样的过程应该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开,不设障碍或限制,以提高取样的可信度和公正性。
(3) 参与原则:见证取样应该由相关的专业人员参与,确保取样过程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3. 见证取样的程序:(1) 确定取样目的和需求:明确取样的目的和需求,确定所需的取样数量和质量要求。
(2) 确定取样方案和标准:根据取样目的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取样方案和标准,确定取样的范围和方法。
(3) 选派见证人员:根据取样的对象和要求,选派合适的见证人员,确保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4) 现场见证和记录:见证人员应在取样的现场进行现场见证和记录,监督和记录取样的过程和结果。
(5) 取样样品封存:见证人员应对取样样品进行封存和记录,确保取样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6) 遵循规定流程:见证人员应严格遵循取样的相关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出具见证报告:见证人员应出具见证报告,详细记录取样的过程和结果,以备查证和证明。
三、送检制度1. 定义:送检制度是指在采集样品完成后,将样品送往相关的实验室或机构进行检验和分析,以获取准确的检测结果和数据。
2. 送检的原则:送检的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 清晰明确:送检样品的信息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包括样品的名称、编号、数量、封存情况等,以便实验室或机构正确处理和分析。
(2) 安全可靠:送检样品应采取适当的包装和封存措施,确保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2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二、见证要求1.见证试验室务必透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务必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
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务必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三、见证试验范围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人员: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4)试验报告: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必须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第一种状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状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
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状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板(2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板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取样送检工作,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保证检测结果真实有效。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送检的工作场所。
二、工作责任1. 取样人员负责根据需求收集样品,并确保取样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2. 检测人员负责对取样样品进行检测,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3. 监督人员负责对取样和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并记录相关信息;4.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整个取样送检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三、取样方案1. 根据检测要求和标准,编制详细的取样计划;2. 确定取样点位和次数,并记录在取样计划中;3. 根据取样计划,制订取样方案,包括取样工具、容器等的选择和使用方法。
四、取样操作1. 取样前,取样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2. 取样人员应按照取样方案规定的取样方式、时间和地点执行取样操作;3. 取样人员应确保取样工具和容器的清洁和无污染,并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4. 取样时,取样人员应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采样量的准确性;5. 取样完毕后,取样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样品标识,并记录取样相关信息。
五、送检操作1. 取样人员应将取样样品及时送至检测实验室;2. 送检时,取样人员应与检测人员一同前往实验室,并确保样品的安全和完整性;3. 检测人员应按照标准和检测方法进行样品的检测操作;4. 检测人员应记录检测参数和结果,并制作检测报告。
六、记录与追溯1. 取样人员和检测人员应在各自的记录表中详细记录取样和检测过程;2. 记录内容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样品特征、取样人员和检测人员的信息等;3. 取样人员和检测人员应保留相关记录和样品,以备追溯和核查。
七、培训与评估1. 全体取样人员和检测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本制度的要求和操作规范;2. 定期组织培训,对取样人员和检测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和知识的评估,以确保工作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八、监督与管理1. 部门负责人应监督和管理取样和检测工作,确保工作的规范执行;2. 监督人员应对取样和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并记录相关信息;3. 检测实验室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接受相关监督和评估。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本(四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本一、目的及适用范围1. 本制度旨在确保取样过程的公平、公正,保证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适用于需要进行取样并送检的相关工作。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
二、工作流程1. 取样委托1.1 申请方向有关部门提出取样申请,包括取样要求(数量、时间等)和送检要求(检测项目、标准等)。
1.2 有关部门根据取样要求和送检要求核定取样计划,制定取样方案。
2. 取样准备2.1 核定取样计划后,由相关部门安排取样工作人员,并通知样品提供方准备样品。
2.2 取样工作人员按照取样方案准备取样器具和其他需要的设备,确保准备充分和合适。
3. 取样过程3.1 取样工作人员按照取样方案和要求准时到达取样现场,并向样品提供方出示工作证明和取样授权。
3.2 取样工作人员按照取样方案进行取样,保证取样过程的规范和标准。
3.3 取样过程中,取样工作人员可邀请申请方或样品提供方的代表进行现场见证。
4. 取样标识4.1 取样工作人员在取样现场对样品进行标识,包括样品编号、取样点信息等。
4.2 取样工作人员将标识清晰的样品进行包装和封存。
5. 取样记录5.1 取样工作人员在取样现场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填写取样记录,包括取样人、取样时间、取样地点、样品描述等信息。
5.2 取样工作人员在取样记录中注明现场见证人的信息,包括姓名和单位。
6. 送检安排6.1 取样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根据取样方案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检测单位,并安排送检。
6.2 送检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送检单,并将样品送至指定检测单位。
7. 检测结果反馈7.1 检测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申请方。
7.2 相关部门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根据需要制定相关措施和决策。
三、相关责任1. 申请方负责提供准确的取样要求和送检要求,并配合有关部门的取样工作。
2. 相关部门负责核定取样计划、制定取样方案,并安排取样工作人员进行取样和送检。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三篇)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条,本制度基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所有工程的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应遵循本制度。
第三条至第七条,本制度中的见证取样送检指在项目监理机构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由承包单位的指定取样人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取样人由承包单位选派,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合格。
项目监理机构需对承担试验的检测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审核,包括其资质、设备、管理制度、试验人员资格及本工程试验项目等。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需将审核合格的送检单位及见证人员报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获得认可,同时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的指定见证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
第十条,取样的样品由承包单位装箱,见证人员加封。
试样或其包装上应标明工程信息、取样信息、样品名称和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应制作并归档见证记录。
第十一条,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送检单”,项目监理机构在单据上盖“见证取样”专用章,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的频率遵循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规定,若施工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以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送检: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 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添加剂;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二)1. 钢筋:源自同一制造商、同规格、同批次,且总量不超过60吨的同类型钢筋视为一批。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检测机构。
二、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和规范要求,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检。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见证取样的过程,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检测机构负责对送来的样品进行科学、准确的检测,并提供正式的检测报告。
三、取样原则1. 见证取样应遵循随机、代表性的原则,确保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材料或工程的实际情况。
2. 对于关键材料和重要施工环节,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定取样数量和频率。
3. 取样过程应有监理单位的代表在场见证,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
四、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见证取样后24小时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2. 送检时,应填写送检单,并附上样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
3.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五、结果处理1. 检测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于工程中。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材料,并查明原因。
2.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及时更换或返工,并重新进行取样和送检,直至合格为止。
3. 所有检测报告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
六、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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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轨道交通X号线一期土建工程
第XX标段项目监理部
见
证
取
样
送
检
制
度
建设单位: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XXX公司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
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水泥: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以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二次复验,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散装不超过500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1次,每次都应多点采样,混合均匀后,重量不小于12公斤。
对使用过程中的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砂、碎石:
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以400立方或600吨作为一个验收批,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混凝土:
抗压试块用于检查砼强度,应在砼浇筑地点随机取样,每拌制100盘或不超过100立方的同一配合比砼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当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立方不得少于1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的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需要确定;楼地面每1000平方米砼不少于1组。
抗渗试块:
连续浇筑砼每500立方应留置一组抗渗试块,一组为6个抗渗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小于2组。
采用预拌砼的抗渗件,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的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需要确定。
砼添加剂:
(1)砼泵送剂:批量为每50吨泵送剂为一批,不足50吨也作为一批,试样为总量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分成两等份,一份送检,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2)砼膨胀剂:每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也作为一批,每批
取样不少于10公斤,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分成两等份,一份送检,另一份封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3)砼防水剂:每30吨为一批,每批取样为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分成两等份,一份送检,另一份封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4)砼防冻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也作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防冻剂量,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分成两等份,一份送检,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砂浆:
每一楼层、墙体250立方米以内、每台搅拌机不少于一组;水泥砂浆地面同配合比的每1000平方米和每层不少于一组。
钢筋:
同一品种、同规格、同一批号、,同一生产厂家、同一交货状态下60吨以内为一批,同时钢筋进场前,应检查钢材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文件,质保单和钢材的铭牌是否和质量证明材料上相符。
钢筋焊接接头:
(1)闪光对焊,同一台班、同一操作工300个接头、同直径钢筋为一批;,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时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按一批计算。
(2)电弧焊每一楼层300个接头以内;
(3)电渣压力焊每一楼层300个接头以内为一批。
砖:
同品种、同规格、同一厂家标准粘土砖15万块为一批;多孔砖5万块为一批;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为一批。
砼小型空心砌块:
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不少于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不少于2组。
土壤试验:回填土检测密实度、干容重。
防水材料:
1000卷抽5卷;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外观质量规格尺寸检查,在合格卷中任抽一卷做试验。
防腐、绝缘、保温材料:有异议时抽样检测。
铝合金、钢、塑钢门窗:
检测抗风压性、空气渗透、雨水渗透性,每一单位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为一组;3000-5000平方米为三组(同一施工、制作单位的适当减少);大于5000平方米的适当增加。
X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轨道交通X号线一期土建工程
第XX标段项目监理部
二零一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