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毕业生申请延期派遣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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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毕业生申请延期派遣的说明

各2014届毕业生同学:

鉴于北京市或京外部分用人单位无法在应届毕业生毕业前申请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户口指标或办完户口转迁手续,经北京市教委批准,这部分毕业生可以在6月16日前向我处递交盖有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的延期派遣申请及本人签字的户档封存申请(见附件1、2、3),暂缓办理离校手续,将自己的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留到2014年12月15日,在此期间毕业生可继续与全国任何地区的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签约并完成毕业派遣。

注意事项:

1、递交申请时间为5月12日至6月16日,6月16日之后递交申请的毕业生将不再列入延期派遣计划内,毕业时将二分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2、递交申请地点为研究生院办公楼424房间招生就业处。

3、自毕业日起至2014年12月15日间,申请延期派遣的毕业生户口暂时冻结并保存在研究生院,期间一律不得外借,不能办理类似结婚、生育、保险、出国等手续,如急需使用,则先进行就业派遣后方可办理。

4、若延期派遣同学未在2014年12月15日前落实北京市户口,学校将于2014年12月31日前统一将这部分同学的户口按二分派遣回生源地再就业。

5、延期毕业同学待工作及户口落实后,可于非节假日的工作时间内向我处提交三方协议等就业材料,进行毕业派遣申请。并在接到我处办理手续完毕通知后,于两周内携离校清单前来研究生院办理离校手续完成离校。离校时,凭北京市教委颁发的就业报到证及离校清单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

招生就业处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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