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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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 员会章程范本

业主委 员会章程范本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运作,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业委会名称为“小区名称业主委员会”。

第三条业委会是本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业委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小区的居住品质。

第二章业委会的组成与任期第五条业委会由具体人数名委员组成,设主任 1 名,副主任具体人数名。

第六条业委会委员应当是本小区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第七条业委会委员每届任期具体年限,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业委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动终止:1、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本小区业主的;2、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3、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4、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业委会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规定及时补足。

第三章业委会的职责第十条业委会履行下列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业委会应当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二条业委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环保、卫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章业委会的会议第十三条业委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委会章程模板

业委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业委会,是指由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管理实施监督、管理的组织。

第三条业委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活动的规范、有序,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业委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第六条业委会的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监督物业管理单位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二)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变更、解除物业管理合同;(三)组织业主大会,审议物业管理计划、年度预算、决算;(四)审议物业管理费收支情况,监督物业管理费用的合理使用;(五)监督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六)协调处理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纠纷;(七)组织业主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业委会主任负责主持业委会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委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八条业委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本小区拥有住宅或者非住宅;(三)热心公益事业,有责任心;(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第三章业主大会第九条业主大会是本小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第十条业主大会的职责:(一)制定和修改本章程;(二)选举和罢免业委会成员;(三)审议物业管理计划、年度预算、决算;(四)决定小区重大事项;(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提议;(二)业委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请求;(三)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业委会名称]是根据[具体小区名称]业主大会的决定,成立的代表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其工作宗旨是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的和谐稳定,提高业主的生活质量。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运作方式及成员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及委员若干人组成,人数应为单数,具体人数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时间精力。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设秘书处,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工作人员由业主委员会聘任。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行使以下职责:制定并修订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及小区业主公约;决定小区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如公共设施的添置和改造、服务费用的调整等;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听取和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组织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业主的质询;法律法规及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业主的公共利益。

第四章运作方式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会议应有过半数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所作决议须经出席会议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会议记录应当存档备查。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小区内公告,并抄送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章成员管理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业主委员会的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其是否继续履行职责或进行补选。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法设立的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以规范管理、提升小区居住环境为目的的业主自治组织。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区的所有业主。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尊重业主权益,维护良好的业主关系,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提升生活品质。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依法合规办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尊重业主意见,维护业主的利益和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主任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选连任一次,不得连续超过两届。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推荐产生,经全体业主确认。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必要的办事机构,机构负责人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提名,经全体业主确认。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设立的办事机构应当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授权的范围内行使业主委员会的职权。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主任有以下职责:(一)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提议解决小区事务;(二)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决议;(三)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财务管理;(四)联系小区相关部门,并协助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主任应当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需要,指定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办事机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章业务范围与职权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委员会的章程和制度;(二)收集和反映业主的意见和要求;(三)组织和筹划小区内的公共事务,如绿化、卫生、安全等;(四)协调解决小区内的业主纠纷和补偿事宜;(五)审核和监督小区内的装修和违规建设;(六)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合同和履行职责;(七)举办业主议事会,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八)开展业主文化活动,促进业主交流和共建共享。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主任有以下职权:(一)签发与小区管理有关的各类文件和通知;(二)代表业主委员会与小区相关部门及其他组织进行协商和沟通;(三)提请业主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相关事宜;(四)组织、协调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的、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旨在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

本章程是业主委员会的基本规范,旨在明确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以及运作方式。

二、组织结构1. 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组成,每一个业主家庭有一票表决权。

2. 业主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

3. 业主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秘书长负责管理。

三、职责权限1. 维护业主权益:代表业主参预小区事务的决策,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业主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2. 监督物业管理: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协助解决小区内的管理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3. 组织活动:组织业主参预小区的文化、体育、社交等各类活动,增进邻里友好关系。

4. 资金管理:监督小区的财务收支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5. 环境卫生:协助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环境卫生,提出环境改善建议。

6. 安全管理:与公安机关、物业公司合作,加强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7. 其他事项:根据业主需求和小区实际情况,开展其他有益于小区发展的工作。

四、选举与任期1. 业主委员会主席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2. 业主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3. 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五、业主大会1. 业主大会为业主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 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召集,提前公告,业主应提前三天报名参加。

3. 业主大会议题包括但不限于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决定小区事务等。

六、会议制度1. 业主委员会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2.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3. 业主委员会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业主委员会成员,确定会议议程,并记录会议记要。

七、财务管理1. 业主委员会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

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章程范例

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章程范例

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章程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1.1 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住宅区的良好秩序和和谐发展。

1.2 任务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维护住宅区的安全和公共秩序•监督住宅区的管理和维修工作•促进住宅区内业主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解决住宅区内的纠纷和争议•反映业主的意见和诉求,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条组织形式2.1 委员会的组织形式住宅区业主委员会采取民主选举的形式组成,业主代表通过选举产生。

2.2 委员会的任期业主代表的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条委员会的权力和义务3.1 委员会的权力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力:•监督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参与住宅区的决策和规划•组织住宅区内的公共活动和社区建设•管理住宅区的共用设施和资源3.2 委员会的义务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应承担以下义务:•聆听并解决业主的诉求和意见•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定期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并记录会议纪要•定期向业主报告工作进展和财务状况第二章业主大会第四条业主大会的召开4.1 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业主委员会提前宣布并通知所有业主。

4.2 业主大会的召开程序业主大会的召开程序如下:•由业主委员会发出召集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业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会议•业主委员会组织会议、主持会议并记录会议纪要第五条业主大会的职权5.1 业主大会的职权范围业主大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讨论和决定住宅区的管理、维修和改建事项•选举和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审议和批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表•解决住宅区内的重大问题和纠纷5.2 业主大会的决议业主大会的决议应由多数业主一致通过,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组成6.1 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不少于5人,根据住宅区业主的人数,业主委员会的人数可以适当扩大。

小区业委会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小区的民主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小区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组织、活动的基本准则,适用于本小区全体业主。

第三条业委会是本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实施监督。

第四条业委会依照法律法规、本章程和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职责,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业委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第六条业委会的职责:1. 贯彻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2. 组织实施物业管理合同;3. 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4. 收集、整理、使用小区公共收益;5. 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6. 组织小区的公共活动;7. 维护小区的安全、环境和秩序;8. 完成业主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业主大会第七条业主大会是本小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第八条业主大会的职责:1. 选举、罢免业委会成员;2. 决定小区的重大事项;3. 审议业委会的工作报告;4. 制定、修改本章程;5. 决定小区的公共收益的使用;6. 决定小区的维修基金的使用;7. 审议物业管理企业的年度工作报告;8. 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九条业主大会召开应当提前通知业主,并采取书面、公告或者网络等形式。

第十条业主大会的表决权,按照业主拥有专有部分的比例行使。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业主所持投票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二条业委会召开会议应当提前通知业主,并公开会议内容。

第十三条业委会会议的决议,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五章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参与决定小区的重大事项;3. 监督业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4. 享有物业管理服务;5. 依法转让、抵押、出租物业;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委员会章程样书(精选3篇)

业主委员会章程样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地址:*****所辖区域范围:其次条本委员会是本住宅区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委员会自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

每届任期2年。

第三条本委员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

第四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平安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制造干净、美丽、平安、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其次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本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聘任执行秘书名。

第六条本委员会的权利:(一)依据业主大会的打算,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托付合同;(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年度工作方案和费用预算;(三)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状况;(四)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五)负责修理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状况;(七)业主大会给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本委员会的义务:(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三)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帮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四)履行物业管理托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施;(五)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代收费;(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八条本委员会作出的打算,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打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三章成员产生及职责第九条本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委员名额安排,坚持按产权份额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

2023业主委员会章程正规范本(通用版)

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为了更好地管理、维护和发展小区的公共利益,提高住户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物权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并执行本章程。

第二条定义和范围1.业主:指在小区内合法拥有房产,并按照规定处理相关费用的住户。

2.业主委员会:指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业主利益、负责协调小区内事务的组织机构。

3.小区:指本章程所管辖的住宅小区。

第三条章程权威性本章程是小区内的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所有业主均应遵守并支持其执行。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选举第四条委员会成员1.业主委员会由不少于3人、不多于9人组成,包括主任、副主任和普通委员。

2.主任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主持并代表业主委员会。

3.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协助主任完成工作,并在主任无法履行职务时代理主任职责。

第五条选举程序1.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在小区业主大会上进行。

2.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由小区业主自行提名,并通过秘密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须经全体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六条任期和连任1.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为2年,自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2.同一人连续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任期。

3.业主委员会成员任期届满后,应重新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第七条职责业主委员会依法管理和维护小区共有财产,维护小区内业主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纠纷和问题,推动小区内的发展。

第八条权力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景观、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维护和改善,有权监督和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有权向业主大会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业主大会和委员会的运作第九条业主大会1.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2.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定期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3.业主大会有权决定小区内的重要事项,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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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区域范围东到*****路,西与*****,与*****,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党的领导,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其次条管理事项范围:******(包括共用场地、公共设施及纳入物业管理的其他共同事项,凡业主大会争论打算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由全体业主共同担当的事项应具体列举)。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管理的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推选代表,由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

接受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监督。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宗旨: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保障物业的合理、平安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制造平安、干净文明的环境。

第五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全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其次章组织及职责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十三名。

其中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四人,执行秘书一人。

主任委员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其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如今和主持业主代表大会;2.监督物业管理单位执行物业管理合同的状况;3.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基金;4.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的合理使用。

经业主代表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可以行使下列权利:1.采纳投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物业,并代表全体业主与其签订合同;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3.与物业管理企业议定年度管理方案,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4.修理基金的使用及修理基金不够使用时,提出筹集修理资金方案;5.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规章制度;6.争论打算业主代表大会赐予其成员的津帖安排;7.业主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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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转载)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辖区域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本会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会是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
机构,对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负责。

本会成立后应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之日为本会成立日期。

第三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第五条本会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
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居住环
境。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全体业主(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1、选举、罢免本会委员。

2、审议通过《本会章程》和《业主公约》,审议通过物业管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本年度财务决算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第七条本会每届任期3年。

任期届满3个月前,本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
会),换届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八条本会由________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______名。

聘任执行秘书_______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第九条本会成立后,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经有______以上持有投票权的业主(业主代表)提议,本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_____日
内,就其提议内容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特别会议。

对提出的议案已经做出决定
的,半年内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第十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应按幢或按一定比例邀请物业使用人以及街道、居
民委、派出所人员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应当有过 2/3业主(业主代表)出席。

会议决
议、决定应当经全体业主(业主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业主代表从业主中选举产生。

业主代表的缺额补选或增补,由本会提名,提
交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确认。

第十三条本会权利: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2、负责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和公共设施修缮资金的筹集及使用管理。

3、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4、与物业管理企业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方法。

5、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6、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

7、提出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

8、组织换届,改选本会。

9、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合理使用。

10、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利。

第十四条本会义务:
1、向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4、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5、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区域的各项管理目标。

6、调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的纠纷。

7、建立本会档案制度。

8、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第十五条本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违反业主
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十六条本会对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可按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的补贴标准给予适当补贴。

第三章会议
第十七条本会每3个月召开一次会次。

有1/3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
时,应在一周内组织召开本会的特别会议。

第十八条本会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的决议,决定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
通过。

第十九条本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员
有一票表决权。

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数与反对票数相等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增投决定性
一票。

第二十条本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会议召集人
应提前 7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

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
作为缺席。

第二十一条本会讨论重大事项,可以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
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使用人代表列席会议,并要认真听取邀请列席
人员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本会执行秘书应作好每次会议的记录,并由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涉及物
业管理重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委员签署。

第四章委员
第二十三条本会委员由业主担任,委员可连选连任。

主任、副主任从委员中选举产
生。

主任由业权份额大的业主担任。

委员撤换或增补,须经本会会议通过,提交业主大会
(业主代表大会)表决。

第二十四条委员名额分配,坚持按业权份额与体现小业主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

小业
主委员在委员中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自然人业主当选委员,由业主本人担任;法人业主当选委员,由法人委派人员担任。

第二十五条本会委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3、品行端正无劣迹。

4、热心公益事业。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业主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担任本会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并由下届业主大会
(业主代表大会)确认:
1、已不是业主的。

2、无故缺席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3、以书面形式向本会提出辞呈的。

4、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5、被司法部门认定有违法犯罪行为并正在接受调查的。

6、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

第二十七条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后半月内将其管理、保存的属于本会所有的资
料、财物等移交给本会。

第二十八条本会主任的职责:
1、负责召开本会会议。

2、负责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3、代表本会对外签约或签署文件。

4、核定修缮资金账目。

5、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九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①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②有权参与本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③具有对本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2、义务:①遵守本会章程。

②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③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④对本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经费与办公场所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从__________费中列支。

第三十一条本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本会的会议费;有关人
员的津贴;必要的日常办公费。

经费收支账目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每季度向本会汇
报,每年度向业主公布。

第三十二条由本会管理使用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严格按规定落实使用用途,不得以
任何形式抵押、转让、变更或出租、借用给物业管理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或本章程的修订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本章程
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补充。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
决定,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四条解散本会,须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物业管理行政主
管部门核准。

第三十五条制定和修订的本会章程,应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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