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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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9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6日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建〔2005〕106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投资项目的评审活动。

涉及国家秘密以及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性资金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其他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投资评审,是指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财政性资金、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进行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的评价审查行为。

第四条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由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统称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承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定价目录是政府价格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组织实施工作。

对放开和取消的定价事项,必须坚决放开和取消;对下放和转移的定价事项,要切实承担管理职责,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健全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完善监管措施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放得开、放得活,推动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解决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平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同时废止。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17日——结束——。

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东莞市东糖实业集团公司股权转让涉及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2008]羊资评字第247号评协备案号码1500123044080125号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YANGCHENG APPRAISALS CO., LTD.签字评估师:胡东全、邱军评估基准日:二○○八年九月三十日报告提交日期: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目录第一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1)第二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2)第三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5)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5)二、评估目的 (19)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9)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20)五、评估基准日 (20)六、评估原则 (20)七、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21)八、评估依据 (22)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4)十、评估方法 (25)十一、评估结论 (30)十二、评估结论有关说明 (31)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33)十四、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35)十五、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36)第四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38)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第一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1.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我们遵循资产评估有关法律、法规、准则、规范和行业指导意见等进行分析、估算、判断和推论,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评估报告。

3.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项是我们根据在执业过程中掌握的事实,基于在评估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进行描述,是客观、真实的。

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4.本评估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基于公平原则下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没有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但受到报告中已载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5.我们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惠建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4家机构的备案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惠建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4家机构的备案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惠建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4家机构的备案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1.01.14
•【字号】粤财评备〔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惠建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等4家机构的备案公告
粤财评备〔2021〕1号广东惠建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佳大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周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上述机构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各资产评估机构股东和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月14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发展规划与统计局,省财政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法定资产评估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法定资产评估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四、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评估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收价格主管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以上收费标准自2010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请省财政厅重新提出法定资产评估政府指导价意见,报我局核定。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转发〖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价费(2)字〔1993〕300号)自本收费标准执行之日起废止。

二○一○年七月五日附件:广东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标准收费说明:1.计件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

2.计件收费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按上表规定的分档差额计费率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经评估双方协商,评估收费总额可上下浮动20%。

其中,证券评估业务的收费总额上浮幅度可提高到30%。

3.对无形资产、企业上市、破产清算、法律纠纷等较复杂的资产评估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根据评估项目、时间要求、风险责任等因素,收费标准可适当高于上述标准。

二、计时收费标准。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5.11.29•【字号】粤财工[2005]262号•【施行日期】2005.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工〔2005〕262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资产评估机构:为规范我省资产评估机构审批,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审批办法》)和《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5〕90号,以下简称《贯彻实施通知》)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申请人可以先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送交拟设立资产评估机构注册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由该财政部门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关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可以指导申请人补正。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核对完毕后,应当出具核对意见并退还申请材料。

不能当场退还、需要延后退还申请材料的,应当取得申请人同意。

申请人持经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核对的申请材料及核对意见,向省财政厅提出设立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的申请。

二、省财政厅对送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省财政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未告知的,即视为受理。

省财政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受理通知书。

三、省财政厅受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申请后,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省财政厅在受理申请后,将申请材料中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合伙人或者股东、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及执业时间等情况在省财政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卓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的备案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卓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的备案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卓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的备案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1.02.07
•【字号】粤财评备〔2021〕4号
•【施行日期】2021.0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卓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有限公
司等2家机构的备案公告
粤财评备〔2021〕4号广东卓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广东衡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上述机构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各资产评估机构股东和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2月7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批复【法规类别】房地产评估【发文字号】粤财工[2008]88号【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08.04.15【实施日期】2008.04.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批复(粤财工〔2008〕88号)何建阳、胡东全、邱军、陈志宏、范毅贤、郭全令、梁惠琼:你们报来《关于设立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由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即原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采取分立方式设立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债务、执业风险等承担责任。

二、同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即原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资格由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继承。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即原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本批复签发之日起不得继续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和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将《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证书编号:44020053)交回我厅,以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同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即原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签订的分立协议。

根据分立协议的规定,分立前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即原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有关资产评估业务的法律责任由立信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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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
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批复
【法规类别】房地产评估
【发文字号】粤财工[2008]8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8.04.15
【实施日期】2008.04.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批复
(粤财工〔2008〕88号)
何建阳、胡东全、邱军、陈志宏、范毅贤、郭全令、梁惠琼:
你们报来《关于设立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即原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采取分立方式设立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债务、执业风险等承担责任。

二、同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即原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资格由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继承。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即原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本批复签发之日起不得继续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和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将《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证书编号:44020053)交回我厅,以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同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即原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签订的分立协议。

根据分立协议的规定,分立前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即原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有关资产评估业务的法律责任由立信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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