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投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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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广州南沙新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广州南沙新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了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南沙新区将增加财政投入力度,提供更多的政策扶持。

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更多的科技创新企业落户南沙新区。

此外,南沙新区还将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提供创业创新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二、优化营商环境南沙新区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

通过简化企业注册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减少企业办事成本。

同时,南沙新区还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

三、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南沙新区将加强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提供更多的研发实验室、孵化器等创新资源。

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共享科研成果和技术资源,加强科技创新能力。

同时,南沙新区还将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南沙新区。

四、加强产学研合作南沙新区将积极促进产学研合作,搭建产学研用平台,加强技术转移和产业化应用。

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科技创新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南沙新区将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通过建立产业化引导基金,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同时,南沙新区还将加强技术市场建设,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市场化推广,提高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

六、鼓励企业创新创业南沙新区将提供更多的创新创业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创新创业。

通过加强创业孵化、技术转化等方面的支持,帮助科技创新企业解决创新难题,提高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

同时,南沙新区还将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人才支持。

总之,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将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鼓励企业创新创业等措施,全力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南沙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为保障和促进广州南沙新区建设发展,发挥广州南沙新区作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广州南沙新区(以下简称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

南沙新区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批准的范围确定。

第三条[南沙新区建设发展的基本原则]南沙新区的建设发展应当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原则。

鼓励和支持南沙新区进行经济体制、文化体制、行政体制和社会体制创新活动。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职责及人大监督]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南沙新区的发展。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南沙新区的建设和发展情况。

第五条[南沙新区管理机构职责]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南沙新区管理机构负责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市政府及其部门、相关区县的支持]市人民政府应当在项目选择、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各种专项资金统筹以及资金配套等方面对南沙新区给予优先安排。

市人民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按各自的职责,协助推进南沙新区的建设和发展。

第七条[先行先试]本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适应南沙新区发展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对有关地方性法规的适用范围进行修改;本市制定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适应南沙新区发展的,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提请市人民政府就其在南沙新区的适用作出决定。

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原则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市人民政府和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可以就南沙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制定相关文件在南沙新区先行先试,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南沙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就推进南沙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审批权限下放]除需要全市统筹的审批事项之外,本市市级审批权限应当下放给南沙新区。

广州南沙开发区

广州南沙开发区

广州南沙开发区广州南沙开发区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设立的首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

作为广东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南沙开发区自成立以来经历了快速发展,成为了一个现代化的特色开发区。

一、背景介绍广州南沙开发区成立于1984年6月,时值中国改革开放的初期。

作为广州的一个特殊经济区,南沙开发区以其广阔的土地面积、发达的水路交通和良好的经济环境,成为了广州市迅速发展的先行者之一。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推进,国家对南沙开发区的支持和重视也逐渐增加,使其逐步发展成为了一个集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科技园区为一体的综合性开发区。

二、地理位置优势广州南沙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广东省南部,毗邻港澳,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之一。

南沙开发区拥有广阔的土地资源,总面积达到783平方公里,是珠江三角洲最大的工业开发区之一。

此外,南沙开发区还拥有便利的交通网络,有三条高速公路通过,与广州市区相距仅40公里,交通非常便利。

三、产业布局南沙开发区在产业布局方面积极探索,以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升级为方向,在建设现代化工业园区的同时,还积极引入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

南沙开发区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为重点,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尤其是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方面,南沙开发区作为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主要基地之一,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政策支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取得了重要的突破。

四、产业园区南沙开发区拥有多个产业园区,包括南沙汽车制造基地、南沙化学工业基地、南沙信息科技产业基地等。

其中,南沙汽车制造基地是中国市场规模最大、潜力最大的军民融合车辆基地之一。

南沙化学工业基地则是广州市重点打造的石化产业基地,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石化企业。

五、物流园区南沙开发区是南方地区的重要物流中心。

南沙港是中国第四个超大型岛型集装箱码头,是世界500强企业阿里巴巴集团的物流基地之一。

南沙港集装箱吞吐量世界排名第五,是横跨东南亚和欧洲的重要海上通道。

广州南沙新区支持新兴产业园发展的用地管理意见

广州南沙新区支持新兴产业园发展的用地管理意见

广州南沙新区支持新兴产业园发展的用地管理意见广州南沙新区是广东省广州市的一个重要的自贸片区,自贸片区作为国家级开放经济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作为南沙新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兴产业园的发展对于推动南沙新区经济转型升级、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支持新兴产业园的发展,我们应当合理规划和管理用地,为其提供有力的支持。

首先,我们需要合理规划新兴产业园的用地。

要根据南沙新区的整体发展规划,确定新兴产业园的规划定位和发展方向。

可以通过组织专家和学者进行调研和研究,确定新兴产业园的定位,明确其发展的重点方向和目标。

在规划用地时,要考虑到新兴产业园的发展需要,并结合南沙新区的现有用地资源,进行科学规划。

用地规划包括土地使用类型、面积、分布、布局等等,要遵循合理、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其次,我们需要建立健全新兴产业园用地管理制度。

要制定相关用地管理政策和法规,明确权责划分和管理流程,确保用地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建立健全用地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新兴产业园用地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用地的有效利用和保护。

同时,要加强用地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用地管理的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三,我们要加强新兴产业园用地的供应和调控。

要根据新兴产业园的发展需求,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用地资源。

可以通过开展土地调查和储备,建立用地资源库,及时掌握和统计南沙新区的用地资源情况,并根据新兴产业园的发展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同时,要加强用地的供应和调控,避免用地过度集中或闲置。

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引导和促进用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四,我们要加强对新兴产业园用地的保护。

要制定合理的土地保护政策和法规,加强对用地环境的监管和管理,保护用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

可以加强对新兴产业园用地的管理,加大对不合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用地的合法和合规。

第五,我们要加强对新兴产业园用地的服务和支持。

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概况南沙区位于广州市的东南部,面积约544平方公里,处于珠三角的几何中心。

南沙区既为国家级开发区,又是广州市新增设的行政区,享有开发区和行政区的双重优惠政策。

近几年来,南沙区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建设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滨海新城的目标,加大了开发建设的力度,经济社会发展很快,汽车、石化、钢铁等产业基地已初步形成,区内水电供应充足,交通网络顺畅,生活设施日趋完善。

实力雄厚的产业集群。

目前,南沙区北部为汽车和重型装备工业、中部为高新科技产业、南部为港口物流和临港工业的总体布局已经初步形成;以汽车、钢铁、造船、重型机械装备、石化、高新技术产业及港口物流等七大产业已初具规模。

同时,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注重发展产业聚群,使南沙的经济发展驶入高速增长的快车道。

今天,南沙这块热土已经众商云集,美国通用、德国巴斯夫、日本丰田汽车、日本JFE钢板、名幸电子、三菱重工、瑞士龙沙集团等著名跨国公司,中船集团、东方电气、第二重型机械厂、越秀广纸集团、广钢集团等在中国有较大影响的国家级骨干企业以及东凌集团、立白化工集团等省市名牌民营企业,也先后在南沙落户。

另一批世界500强企业正满怀希望地向南沙走来。

便利顺畅的交通网络。

南沙区位于珠江出海口虎门水道西岸,距广州市中心50公里,距香港38海里,距澳门41海里,以南沙为中心,在60公里半径范围内有深圳、香港、澳门、东莞等14个大中城市,由这些城市组成的珠三角城市群,已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和经济增长最快的区域。

由南沙港快速路、京珠高速公路和黄榄支线、江中高速公路等组成的骨干交通路网,使南沙与广州中心城区乃至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路网形成快速便捷的联系,充分发挥南沙作为珠三角交通枢纽的优势。

广州地铁四号线从广州科学城,经广州大学城通达南沙新城区,使南沙到广州中心城区的时空距离大大缩短。

南沙处于珠江出海口的咽喉要地,是广州通往海洋的唯一通道,水运交通非常发达,南沙客运港每天有多个航班直达香港。

南沙融资租赁政策

南沙融资租赁政策

南沙融资租赁政策
南沙区为支持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奖励:对在南沙区注册并开展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其业务规模、税收贡献等因素,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2.办公用房补贴:对在南沙区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的融资租赁公司,根据购买或租赁的面积和用途,给予一定的补贴。

3.人才引进:为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南沙区的融资租赁行业,推出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如提供人才公寓、发放人才补贴等。

4.业务支持:南沙区政府还通过协助融资租赁公司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助解决业务纠纷等方式,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业务支持。

5.税收优惠:根据南沙区的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如企业所得税减免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推动南沙区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提高该区的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1. 2. 3. 4. 深圳前海:对金融的扶持 对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管理 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进行扶持: 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其注册资金的 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注册资本达5亿元的,奖励500万元; 注册资本达15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 注册资本达3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总部奖励 总部企业高管生活补助:按照综合型总部每个企业不超 过10个、职能型总部每个企业不超过5个高级管理人才 可以享受生活补助,补助金额为该高管对地方直接经济 贡献额的80%,补助自该总部企业被认定次年起连续执 行3年。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珠海横琴:税收优惠 属于《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产业[2013] 206号)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在横琴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税款与其个人所得税按照香港、澳门地区税法测算的应 纳税款的差额,给予全额补贴。纳税人取得约上述补贴 免征个人所得税。
1. 2. 3.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广州南沙:地方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的新产品属省内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 和国家级新产品在三年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和省级新 产品,在二年内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25%), 由财政部门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返还企业。 对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内从事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保税 仓储、第三方物流的新办企业,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利 润总额形成南沙地方财力部分二年内给予100%补贴, 其余年度给予50%补贴。
广东前海、横琴、南沙三地优惠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9.12•【文号】改地区[2012]2915号•【施行日期】2012.09.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改地区[2012]291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28号)精神,现将《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州南沙新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端,区位条件优越,生态环境良好,产业基础坚实,发展潜力巨大,辐射带动范围广阔,具有推动粤港澳全面合作的独特优势。

广东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规划》的批复精神,抓住当前国家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有利时机,积极推动粤港澳经济、文化、社会管理服务等各领域广泛、深入合作,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努力把南沙新区建设成为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的国家级新区。

二、请广东省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的组织工作,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要积极创造条件,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建立促进粤港澳全面合作的体制机制。

要将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南沙新区科学发展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三、广州市人民政府是南沙新区建设的主体,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职机构。

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创新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模式,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探索建立灵活高效的体制机制,推动南沙新区科学开发、从容建设。

要推动与港澳规则对接,加快形成国际化营商环境,构筑国家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的战略发展平台,促进大珠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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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投资优惠政策
(1)“五免五减半”。

对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如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其投资经营期在15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可以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即头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两免三减半”。

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含带项目在成片土地上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中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一免二减半”。

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的资金由总行拨入的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经金融机构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其经营业务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两类企业减税。

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国家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上海为二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新办高新(先进)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投产年度起,二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认定先进技术企业,在享受“二免三减半”后,经税务机关核定,可在第六至八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2010年前可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2010年前可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

(7)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的外商而有来源于区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外,都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其中提供资金、设备条件优惠或者转让技术先进的,经政府批准,可给予更多的减征或免征优惠。

(8)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免征地方所得税。

(9)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免征汇出额的所得税。

(10)外商投资者从其投资者将从企业中分得的税后利润再投资于企业和开发区其它企业,期限在5年以上的,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税款的40%。

如再投资举办、扩建的企业属产品出口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

(11)外商投资企业在区内新建或购买的房屋,自落成或购买之日起,免征房产税三年,高新技术企业免征房产税五年。

(12)外商投资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的机器
设备、零部件、建筑用建筑材料以及安装、加固机器所需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其产品内外销比例除涉及进出口许可证和配额制度管理的以外,可自行确定产品内外销比例。

(1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设备技术、工艺水平先进或投资额较大的外商投资项目,给予优惠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15)设立南沙风险投资公司,对重大外商生产性项目试行股权投资。

经区建设指挥部批准,可由风险投资公司作部分出资,按外商要求兴建专用厂房,持有该项目一定股权,待该项目运营成熟后以一定价格退出。

/zjgl/newsdetail.asp?id=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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