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协会章程

合集下载

兰花协会章程模板

兰花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兰花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兰花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加强兰花产业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兰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兰花爱好者、兰花产业从业者、兰花研究者和相关领域专业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弘扬兰花文化,促进兰花产业发展,推动兰花科学研究,加强兰花产业交流与合作,为兰花爱好者提供交流平台,为兰花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本协会的终止。

第六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

第七条本协会设监事会,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热爱兰花,愿意参加本协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的个人和单位,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向本协会提供有关兰花产业的信息。

第四章经费第十一条本协会经费来源:(一)会员会费;(二)政府资助;(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本协会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第十三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出修改草案,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理事会。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解释。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协会名称为花卉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目的:协会旨在促进花卉产业的发展,推动花卉文化的传播,提升花卉产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花卉行业的繁荣。

1.3 性质: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4 地址:协会的注册地址为XXXXXXXXX。

二、会员2.1 会员资格2.1.1 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三个等级。

2.1.2 普通会员:任何个人或组织均可申请成为普通会员,需符合协会的会员入会条件。

2.1.3 高级会员:经过协会评审,对花卉行业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可被评为高级会员。

2.1.4 荣誉会员:经过协会评审,对花卉行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士可被评为荣誉会员。

2.2 会员权益2.2.1 普通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培训和会议的权益,可以参与协会的决策和选举。

2.2.2 高级会员:除享有普通会员权益外,还可获得协会的特殊优惠和荣誉称号。

2.2.3 荣誉会员:享有协会的最高荣誉,可参与协会的重大决策,并享受协会提供的特殊待遇。

2.3 会费2.3.1 会员需按照协会规定的标准缴纳会费,会费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

2.3.2 会费标准由协会理事会根据协会的财务状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并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三、组织架构3.1 理事会3.1.1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3.1.2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任期为三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3.1.3 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并监督协会的运营。

3.2 秘书处3.2.1 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3.2.2 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工作人员由秘书长聘任。

3.2.3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管理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3.3 分支机构3.3.1 协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解散由理事会决定。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协会名称:花卉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协会性质: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协会章程。

1.3 协会宗旨:协会的宗旨是促进花卉行业的发展,提升花卉产业的品质和形象,推动花卉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为会员提供服务和支持。

1.4 协会地址:协会的注册地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

二、会员管理2.1 会员资格2.1.1 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2.1.2 普通会员:任何合法经营花卉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以及花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均可申请成为普通会员。

2.1.3 荣誉会员:对花卉行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者机构,由协会理事会推荐并经会员大会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资格。

2.2 会员权益2.2.1 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会议和培训的权利。

2.2.2 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展览、交流会和研讨会的优先权。

2.2.3 会员享有协会提供的相关咨询、信息和服务的优先权。

2.2.4 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相关项目和合作机会的优先权。

2.3 会员义务2.3.1 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和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2.3.2 会员应积极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为协会的发展和行业的繁荣贡献力量。

2.3.3 会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及时缴纳会费。

2.3.4 会员应保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不得伤害协会的形象和利益。

三、组织架构3.1 会员大会3.1.1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全体味员组成。

3.1.2 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协会理事会召集和主持。

3.1.3 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会成员,审查和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

3.2 理事会3.2.1 协会设立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3.2.2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花卉产业的发展,加强花卉从业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花卉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花卉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以会员为基础,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独立开展活动。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花卉从业人员,促进花卉行业的发展,提高花卉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推动花卉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是:1. 组织开展花卉行业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展览展销等活动;2. 提供花卉行业的信息咨询、技术支持和政策指导;3.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4. 积极参预社会公益事业,推动花卉行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两类。

个人会员主要包括从事花卉种植、研究、销售等相关工作的个人;企业会员主要包括从事花卉种植、研究、销售等相关工作的企业。

第六条加入协会的会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花卉行业相关从业经验或者专业知识;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3. 积极参预协会的相关活动。

第七条会员加入协会的程序如下:1. 申请入会:个人或者企业填写入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2. 审核入会:协会成立入会审核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3. 缴纳会费: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按规定缴纳会费;4. 颁发会员证书:会费缴纳确认后,协会颁发会员证书。

第八条会员权益和义务:1. 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展览展销等活动的权益;2. 会员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3. 会员需遵守协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4. 会员需按时缴纳会费,并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分别负责协会的决策和日常运营。

第十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2. 审议并通过协会的重要事项,包括章程的修订、会费的调整等;3. 选举产生协会的主席和副主席;4. 审核并批准协会的财务报告。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花卉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花卉行业内部的交流与合作,提升花卉行业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的名称为花卉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自愿性的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花卉行业从业者,推动花卉产业的发展,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花卉行业的整体水平。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业务合作、技术创新和资源共享;2. 开展行业调研与信息发布,提供行业发展的参考依据;3. 组织举办展览会、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提升会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4.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自律和规范化发展;5. 与相关机构、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花卉产业的发展。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员两类。

第六条普通会员是指在花卉行业从事经营、生产、研究等相关工作,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七条理事会员是指在协会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力的会员,由协会理事会推荐产生。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服务和资源;2. 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有权参选和被选为协会的理事会成员;3.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协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4. 享有协会提供的各类优惠和福利;5. 其他根据本章程和协会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2. 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为协会的发展和行业的进步做出贡献;3. 缴纳会费,并按时参预协会的各类费用支付;4. 遵守行业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三章理事会第十条协会设立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协会会员中推选的代表组成,代表人数不少于5人。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和修改协会的章程和规定;2. 选举协会的主席和副主席;3. 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包括财务决策、活动计划等;4. 监督协会的日常运营和工作发展;5. 其他与协会管理相关的事项。

兰花协会安全管理制度

兰花协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兰花协会内部安全管理,保障会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协会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1.成立兰花协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会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各分支机构、各部门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责任1.协会全体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协会的安全秩序。

2.各分支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四、安全管理措施1.防火安全(1)禁止在协会内部吸烟、使用明火。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加强电气线路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防盗安全(1)加强门禁管理,确保协会内部门窗锁闭。

(2)定期对协会内部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3)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交通安全(1)协会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需持有有效驾驶证,车辆必须投保。

(3)加强车辆停放管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协会内部禁止进行危险活动,如攀爬、翻越等。

(2)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协会内部。

(3)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预防疾病。

5.信息安全(1)加强协会内部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2)禁止非法侵入、篡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3)对协会内部网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网络安全。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协会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会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各分支机构、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六、安全检查与考核1.协会定期对各部门、分支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安全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兰花协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兰花协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花卉协会(以下简称“协会”)1.2 宗旨:促进花卉产业的发展,推动花卉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提升花卉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

1.3 地点:协会设立在城市X,地址为X街X号。

二、组织结构2.1 会员大会:协会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2.2 理事会:协会的决策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2.3 秘书处: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理事会礼聘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

三、会员资格3.1 会员资格:凡从事花卉相关产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3.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协会各项活动、培训和交流的权益,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和选举。

3.3 会费:会员需按照协会规定缴纳会费,具体标准由理事会确定。

四、协会活动4.1 培训交流:协会定期组织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会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4.2 展览会议:协会组织花卉展览和会议,促进会员间的商务合作和资源共享。

4.3 研究调研:协会开展花卉产业的研究和调研工作,为会员提供行业发展的参考和指导。

4.4 公益活动:协会积极参预社会公益事业,推动花卉文化的普及和推广。

五、理事会职责5.1 决策权:理事会对协会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包括制定协会发展规划、活动计划和预算等。

5.2 选举权:理事会负责组织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

5.3 监督权:理事会对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确保协会运作的透明和规范。

六、秘书处职责6.1 行政管理: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件归档、会议组织和会员管理等。

6.2 会务支持:秘书处协助理事会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和其他活动,提供必要的会务支持。

6.3 统筹协调:秘书处协调协会内外各方资源,推动协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财务管理7.1 资金来源: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捐赠和政府津贴等。

7.2 财务管理: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协会财务的收支管理、账目核算和报表编制等。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

花卉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花卉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目的:本协会旨在促进花卉产业的发展,提升花卉企业的竞争力,加强行业内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花卉市场的健康发展。

1.3 性质: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自愿性的行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政府的管理和指导。

二、会员管理2.1 会员资格:协会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企业会员必须是合法注册的花卉企业,个人会员必须是从事花卉相关工作的个人。

2.2 入会程序:申请入会者需填写入会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协会理事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被接受为会员。

2.3 会费管理:会员需按照协会规定缴纳会费,会费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

2.4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会议和培训的权益,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协会决策,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组织结构3.1 理事会: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监督协会的运营。

3.2 秘书处: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会员管理、活动组织、会务协调等工作。

3.3 专业委员会: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会员自愿参预,负责协会内专业领域的研究、交流和推动行业发展。

3.4 会员大会:协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协会会员的最高权力机构,审议并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四、协会活动4.1 行业交流:协会组织定期的行业交流活动,包括研讨会、座谈会、展览会等,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4.2 培训与学习:协会组织花卉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匡助会员提高专业素质和竞争力。

4.3 市场推广:协会组织市场推广活动,包括花卉展销会、品牌推广等,匡助会员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品牌知名度。

4.4 政策倡导:协会代表会员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的建议和诉求,推动政府出台有利于花卉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兰花协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兰花是国人钟爱的传统名花,从采兰、养兰、赏兰而形成发展的“兰文化”已蜚声海内外,兰花被称为“活的艺术品”、“绿色的股票”,具备长期特殊的经济价值,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兰花事业已经得到了普遍的发展,我县有着丰富的兰花资源。

为了保护和开发我县的兰花产业,丰富城乡人民的文化生活,促进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故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县兰花爱好者自愿组成的,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本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接受赫章县林业局的业务指导,并同时接受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为指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制定的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兰会友,诚实信用。

第五条协会的办公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业务范围和任务
第六条 1、调查研究我县范围内的兰花种质资源情况,安排合理开发,防止人为破坏。

2、普及和传播兰花科技知识,宣传保护野生兰资源的意识,举办兰花知识讲座,兰花莳养研讨会,努力提高人们对兰花的欣赏和培育水平。

3、收集和开发本县范围内野生兰的珍稀品种,同时开展登记工作,并向省、全国申请登记注册,为宣传赫章,提高赫章县的知名度。

4、积极举办本县兰花展览展销活动,尽可能邀请海内外兰界知名人士参展,促进我县对外活动的开展。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的会员是个人会员制。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协会章程。

2、经兰协理事会讨论通过。

3、兰花爱好者或在兰花栽培领域里具有一定影响的社会各界人士。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兰协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兰协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3、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会员应尽下列义务
1、报告协会决议。

2、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每年100元)
5、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章规行为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内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的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机构设置名誉会长若干人,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常务理事、理事若干人。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负责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0、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的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皆为常务理事,在理事会闭会其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根据需要,本协会可在副会长中设常务副会长一名。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的2/3以上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常务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本协会业务领域里有较大影响。

3、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5、具有完全行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常务理事任期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二届,因特殊情况须延长任期的,须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正、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3、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文件。

第二十八条协会秘书长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开展调查研究,新协会工作提出建议。

3、督促协会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4、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5、对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提出建议。

6、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协会经费来源
1、会费
2、自愿捐赠
3、政府资助
4、开放业务范围活动或服务收入
5、利息
6、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按照规定每年收取会费。

第三十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物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善。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财政审计机关审计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的专职人员,皆尽义务,不领取报酬。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六条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七条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财产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完成终止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终止协议须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经社团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终止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