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召回制度及其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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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1]

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1]

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一、引言药品是医学领域中的紧要构成部分,正确使用药品对于治疗患者疾病至关紧要。

尽管药品安全性有所提高,但在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一旦发觉药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要对药品实施召回措施,以保障患者的安全。

因此,人民医院订立了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以有效防备和应对药品召回事件。

二、召回范围1.药品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不正确,未经批准在我国上市销售的药品。

2.药品标签、说明书等外包装上的内容与实际药品构成、性状、质量标准有明显差异,对人体危害巨大的药品。

3.药品原材料或辅料存在生产加工污染,造成人体危害的药品。

三、召回程序1.召回申请:当药品显现安全隐患时,企业应立刻向国家药监局提交召回申请。

药监局在审核后颁发召回批准书,要求企业进行召回行动。

2.召回公告:召回批准书颁发后,企业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于重要媒体上发布召回公告并告知召回原因和范围,并实行多种渠道公布,如放大版海报、药店引导员快递、互联网信息发布等。

3.召回动态公示:企业需每隔10日向药监局报告召回进展情况,并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适时公示。

4.召回结束:企业需花费不少于两个月的时间督促召回工作,确保药品召回到位。

召回结束后,企业必需向药监局提交召回报告,并按要求销毁召回药品。

四、召回责任1.生产企业负责尽快实行召回措施,刻不容缓,并适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2.流通环节销售者应依据生产企业要求,积极销售召回药品,并收集相关信息。

3.社会公众应依据召回要求返回、销毁已购买的召回药品,并帮助生产企业、药品销售者等进行召回工作。

五、召回效果评估1.生产企业、流通环节销售者和药监部门应在召回结束后召开评估会议,对召回方案的优缺点进行总结。

2.评估内容包括召回效果、方案执行情况、社会反响等。

3.依据评估结果,以完善召回制度、强化产品质量管理等措施,提高药品安全性本领为目标,对公司内部流程和业务流程进行优化。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及其他制度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及其他制度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及流程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提高快捷高效地处理用药风险的能力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医院药品召回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3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4已过期失效的药品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或要求召回的药品6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与处理程序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步骤的处理。

1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用药并取回药品必要时退回药品费用。

2药剂科派人去临床科室察看情况并封存该药品。

3确定为不良反应的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4各病区、各药房的药品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

5通过计算机程序在全院范围内暂停使用该药品。

6药库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用药错误监测管理制度为防范医疗纠纷分析出现用药错误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中存在的不足减少用药错误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用药错误监测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科长、质管科长、药剂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临床药师等人员组成。

二、各科室设用药错误监测管理员一名负责管理本部门用药错误的登记报告和改进工作。

三、用药错误的处理程序1医院鼓励药品管理和使用流程相关的工作人员和病人及家属报告用药错误。

2在药品发放、使用环节发生的一般性用药错误病人已使用错误药品但未造成伤害或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已取走错误药品时当事人或管理员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每月底汇总报医务科。

3在药品使用环节发生的严重用药错误病人已使用错误药品且造成伤害当事人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并同时报告管理小组。

4病人使用错误药品导致器官重大损害或死亡的严重后果则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报告处理。

四、用药错误的处理原则1在药品发放环节发生的用药错误立即采取退换、更改等有效措施更正。

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和流程

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和流程

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和流程为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药品召回,是指医院药品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在医院各部门和已发放给患者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二、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运输和储存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三、有下列情形时实施药品召回:(一)国家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召回的违法药品,包括:1.药品的成分、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3.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必须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4.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5.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6.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7.其他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自愿召回的药品:在有效期内发现产品质量不稳定,可能有质量隐患的药品;由于印刷校对等原因,且生产过程未发现,造成产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怀疑无明显疗效、不良反应超过说明书界定范围的药品。

(三)医院确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其他因素需要召回的药品(如有证据证实药品已被污染、药品分发错误、药品已过期失效、因患者投诉或药品使用过程中被发现并证实为不合格等)。

四、药品召回的级别(一)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二)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三)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五、召回程序(一)接收到药品召回通知或存在安全隐患可能的信息,由药学部主任立即组织科室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临时召回工作小组,负责召回全过程的领导决策和异常情况的处理。

(二)药库负责统计并报告某药品的在库数据,然后按要求向调剂部门和病区召回药品,并做好留样处理。

基层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基层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质量,加强药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基层医院内所有药品的召回管理。

三、召回范围1.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召回的药品;2. 药品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药品;3.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的药品;4. 因药品质量原因,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5. 其他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四、召回程序1. 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时,相关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办公室报告。

2. 药品质量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定药品安全隐患。

3. 药品质量管理办公室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启动召回程序。

4. 启动召回程序后,药品质量管理办公室应立即通知药品采购部门停止销售、使用该批药品。

5. 药品采购部门应配合药品质量管理办公室,做好药品召回工作。

6. 药品质量管理办公室应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供货商,要求其按照召回计划进行召回。

7. 药品召回过程中,药品质量管理办公室应监督召回工作的进展,确保召回工作顺利进行。

8. 药品召回完成后,药品质量管理办公室应组织相关科室对召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五、召回记录1. 药品召回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召回原因、召回数量、召回时间、召回地点、召回责任人等。

2. 药品召回记录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整理、归档。

六、职责1. 药品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药品召回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药品采购部门负责药品召回的配合工作。

3. 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药品召回的发现、报告和实施工作。

4. 药品生产企业或供货商负责药品召回的落实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药品的召回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的召回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药品召回流程,确保召回工作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不良事件对患者健康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的召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告的药品质量问题;2.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药品质量问题;3. 医院内部自查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4. 患者投诉、举报的药品质量问题。

三、召回程序1.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召回工作的组织实施,设立召回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接到召回通知或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召回药品的品种、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

3. 召回小组根据召回药品的紧急程度,制定召回计划,确定召回范围、召回时间、召回方式等。

4. 召回小组通知相关科室、部门,停止使用召回药品,并做好患者用药替代工作。

5.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召回药品的回收、销毁,并做好相关记录。

6. 召回结束后,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四、召回要求1. 召回药品应严格按照召回计划执行,确保召回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

2. 召回过程中,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避免因召回药品导致患者病情恶化。

3. 召回药品的回收、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环境安全。

4. 召回过程中,召回小组应加强与相关科室、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召回工作顺利进行。

五、责任追究1.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未按规定开展召回工作,导致患者健康受损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相关科室、部门未按规定配合召回工作,导致患者健康受损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召回过程中,相关人员泄露患者隐私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将确保在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迅速采取行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质量和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卫生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部门,包括临床药学科、物资管理科、门诊、住院等各直接参与用药管理的部门。

三、召回程序1、监测分析临床药学科、质控科应密切关注药品的市场反馈信息、临床使用中的药品安全数据和意外事件报告,及时收集和分析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

2、风险评估在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由院内委员会成立调查组,对问题药品进行风险评估,做好相关质量合规工作,做出召回风险评估报告。

3、紧急通知在确认需要对药品进行召回时,临床药学科应立即向医院领导层做出紧急通知,提出召回建议,并提交《药品召回通知表》。

4、制定召回计划医院领导层收到紧急通知后,应立即召开会议,制定召回计划,确定召回范围、对象、方式、时间等具体方案。

5、通知供应商医院领导层应当及时将召回通知发送给相关的供应商,并要求提供全面、完整的召回方案。

6、公告通知医院应及时将召回通知发布至医院内部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便于医院内部及患者获取相关信息。

7、执行召回临床药学科、物资管理科、门诊、住院部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全面执行召回工作。

8、跟踪监控医院领导层应指派特定人员负责召回工作的跟踪监控,随时了解召回工作执行情况和效果。

9、召回报告召回结束后,医院应对召回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制作召回报告,定期报送医院管理层。

四、责任部门及人员1、临床药学科负责监测药品使用情况、药品不良反应和意外事件的收集和分析,提出召回建议,并制定具体方案。

2、质控科负责对召回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质量合规工作。

3、物资管理科负责组织召回工作的实施,根据召回通知要求及时将相关药品进行下架处理。

4、医院领导层负责制定召回工作的总体方针和政策,审核和批准召回计划和报告,监督召回工作的执行情况。

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

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

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背景1. 目的: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确保医院药品质量控制和管理的顺利进行,制定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2. 背景:药品召回是在特定情况下,为保障患者安全和健康,主动从市场中采取措施回收或修正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人民医院所有与药品召回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三、药品召回程序1. 召回通知:当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相关监管机构要求召回时,质量控制部门将尽快发出药品召回通知,通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药品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召回原因和召回范围。

2. 召回追踪:医院应即刻成立召回工作组,追踪召回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召回工作的全面展开。

该工作组应由质量控制部门、药学部门、采购部门、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工作。

3. 召回销毁:医院应根据药品召回通知,对召回范围内的药品进行安全销毁。

销毁过程应经过监控、记录并得到质量控制部门的认可。

4. 召回清单报告:召回工作组应按照药品召回通知的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监管机构和相关生产企业报告召回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

四、召回责任1.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监督药品召回工作的全过程,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对于召回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2. 药学部门:负责组织并参与药品质量问题的调查和分析,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3. 采购部门:负责向生产企业索要召回药品的具体信息,并协助相关部门完成药品的召回工作。

4. 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对相关医疗器械和设备进行召回工作,并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应的工作。

5. 相关生产企业:应积极配合医院开展药品召回工作,并提供可能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五、召回后的工作1. 药品替换:医院应尽快找到替代药品,并做好库存和配药工作,确保患者用药不受影响。

2. 风险评估:医院应对召回药品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召回药品管理制度6篇

召回药品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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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召回制度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提高快捷高效地处理用药风险的能力,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医院药品召回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3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4已过期失效的药品;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或要求召回的药品;1.6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与处理程序: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步骤的处理。

1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用药,并取回药品,必要时退回药品费用。

2药剂科派人去临床科室察看情况,并封存该药品。

3确定为不良反应的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4各病区、各药房的药品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

5通过计算机程序在全院范围内暂停使用该药品。

6药库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用药错误监测管理制度为防范医疗纠纷,分析出现用药错误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中存在的不足,减少用药错误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用药错误监测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科长、质管科长、药剂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临床药师等人员组成。

二、各科室设用药错误监测管理员一名,负责管理本部门用药错误的登记报告和改进工作。

三、用药错误的处理程序1医院鼓励药品管理和使用流程相关的工作人员和病人及家属报告用药错误。

2在药品发放、使用环节发生的一般性用药错误(病人已使用错误药品但未造成伤害或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已取走错误药品时),当事人或管理员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每月底汇总报医务科。

3在药品使用环节发生的严重用药错误(病人已使用错误药品且造成伤害),当事人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并同时报告管理小组。

4病人使用错误药品导致器官重大损害或死亡的严重后果,则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报告处理。

四、用药错误的处理原则1在药品发放环节发生的用药错误,立即采取退换、更改等有效措施更正。

2已使用错误药品的病人要密切观察,必要时迅速采取救治措施。

3用药错误后果严重构成医疗事故的,上报卫生局。

五、用药错误的质量控制和改进措施1管理小组定期对用药错误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2管理小组同发生用药错误的部门共同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回顾管理环节和系统流程,提出质量改进意见并制定改进方案,规定改进日期,限期落实。

3管理小组要及时检查改进措施落实情况。

4定期将用药错误事件汇总举行座谈会,对医务人员进行教育。

药品保管养护制度为了保证药物质量,更好运用于临床。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一、药剂科各室要指定人员负责兼职药品养护管理工作。

二、药品养护人员做到认真检查在库(室)药品的储藏条件,进行库房温、湿度的监测管理。

每日上午、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室)的温、湿度进行记录。

温度:常温库(10~30℃)、阴凉库(20℃以下)、冷库(2~10℃),药库及药房的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三、对陈列和储藏的药品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一般药品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品种包括近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贵重药品、易霉变、易潮解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和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每月或每周检查一次;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及时抽样送检。

对近效期的药品,按月填报效期表。

特殊药品按其管理要求养护。

四、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并做好记录。

五、药品养护人员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情况以及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六、药品养护人员具体负责养护仪器、设备(如除湿机、排风扇、空调)、冷藏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仓库使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管理工作,检查养护设备的运行情况。

七、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科室负责人予以处理。

八、药品养护人员负责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定时记录温湿度、维修、保养、仓储养护设施。

九、本制度责任人为药品养护人员。

中药饮片养护制度为了规范药品养护管理行为,确保药品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养护员要熟悉中药饮片养护知识,根据气象变化和中药饮片性质作出变异预测,积极采取检查、防预措施。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止中药饮片变异,把好保管养护关。

要求:1、严把中药饮片在库质量安全关;2、合理安排储存场所;3、实行在库中药三、三、四检查;4、搞好温湿度的监测,根据监测情况调整仓库温湿度;5、合理养护中药饮片;6、合理安排中药饮片出库;二、认真做好库存中药饮片质量定期循环检查,对质量易引起变异的中药饮片应增加检查次数,高温虫霉季节应增加检查次数,并对定期循环检查的中药饮片做好记录。

质量不稳定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建好养护档案,原始记录保存三年。

发现质量问题品种时,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包括杀虫、清洗、筛选、翻晒等措施.三、中药饮片养护方法:阴干操作法:对花类等色泽要求较高的药材,禁止在阳光下曝晒,以免影响色泽及药物疗效,要采取阴凉干燥方法进行保管养护,将药材放置悬挂在通风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

养护员根据季节、气候对质量不稳定的中药饮片、易变的、贵重的中药饮片,临近失效期的中药饮片进行重点质量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四、在质量检查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中药饮片,应暂停出库。

五、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的库房或冰箱:常温库:0~30度以内,相对湿度45%~75%以内。

阴凉库:0~20度以内,相对湿度45%~75%以内。

冷库:2~10度以内,相对湿度45%~75%以内。

六、保持中药饮片堆垛间一定的间距,与墙和屋顶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不小于10厘米。

七、做好防虫、防鼠、防霉、防潮、防污染、防尘、防鸟等工作,保证库存中药饮片储存的安全有效。

八、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证中药饮片储存安全整洁。

九、中药饮片出库时,做好出库记录。

十、中药饮片养护组或养护员在业务上应接受质量管理部的监督指导。

药品内部调拨管理制度为了使门诊药房、病区药房、急诊药房之间的药品内部调拨能规范、便捷地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基本用药目录》或经药事会通过,药库已采购的药品品种。

二、因临床需求、用房面积、人员配备等条件限制,各药房供应的药品品种可以不同,但是《医院药品供应目录》中的品种应有一个药房可以提供。

三、为了达到最佳库存量和最佳的库存—效益比,药房向药库领取常用药物量不得小于三天平均用药量,不得大于十五天平均用药量。

(注:由药房电脑统计平均用药量,自动设置库存上下限)四、内部调拨药品时,由调入方电话询问调出方,说明理由,填写调拨单;调入方接到对方的调拨申请,应及时确认。

因特殊理由不能调拨的的,须及时通知对方。

五、药品内部调拨应由本院人员取药,不得让病员或家属跨药房领取。

中药房借药管理制度根据医院的有关规定,药品原则不准出借,现对特殊情况下的借药作如下规定:一、药品的出借统一集中在门诊中药房办理。

二、借药时须填写在统一制作的《借药本》。

经中药房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名。

三、借药人应向门诊中药房填好所借的药品名、数量、规格等。

四、出借药品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归还,逾期不还,移交财务科处理。

五、《借药本》、押金及收据由门诊中药房值班人员做帐保管,并做好交接,月底上报主要负责人。

中药房退药制度为规范退药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减少退药现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情况下,药品一经发出,不予退换。

住院药房不接受退药单方式的退药,只接受电脑医嘱方式的退药。

二、退药时,要注意查对购药发票,药品生产厂家,规格,剂量,数量,价格及生产批号。

三、药品收回时需两人清点、核对并签名。

四、因医生不合理用药引起的退药,医生将承担相应责任。

因医生操作失误引起的退药,也将作为医生医疗质量考核的内容。

五、如因用药后发生不良反应等特殊情况需要退药时,需经处方医生书写退药原因并签名,再经中药房核对签名后,凭病历及购药发票,予以退清所有药品。

同时先结清已经使用的药物。

六、退回药品应在购买后15天内,超出期限,不得退回。

七、退回药品应保持包装整洁,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字迹完整、清晰。

八、为了保证药品包装的完整性,片剂必须以盒或瓶为包装单位退回,拆零和启封的片剂不得退回。

九、生物制品、需冷藏保存的药品一经售出,严禁退回。

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医院药品价格严格执行国家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与核定的价格,根据价格调整政策与调价文件及时调整我院药品的销售价格。

药品价格由药品采购员和保管员负责调整,对于控制性数据报科主任进行调整。

一、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的调价文件,对于核定零售价变化的药品,及时调整我院药品零售价的最高限价。

二、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的调价文件,对于作价方式变化的药品,及时调整我院药品销售价的作价方式,中标的药品应与网上规定的销售价一致。

三、采购价格变化的药品,及时调整进价,并根据新的采购价与规定的作价方式重新调整销售价,同时核定销售价准确性,中标的药品应与网上规定的销售价一致。

差错事故报告制度一、在调剂工作中发现错误的(或有疑虑的),必须及时报告分管副主任,并且立即携带正确的药品寻找患者给予调换。

二、发现差错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全科通报批评并给予严肃的处理。

三、科室对发生的差错事故要及时定性,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防止类似差错的再次发生。

煎药质量控制、监测制度为了保证煎药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监测,根据《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1.为了加强煎药的质量控制和监测工作,煎药室负责人每月对煎药室的煎药质量进行一次动态监测。

2.检查以处方为依据,查看有否按照医嘱执行,如“先煎”“后下”“调冲”等“脚注”情况。

3.检查浸泡时间从“浸泡开始时间”起记录,半小时再查看此药是否还在浸泡。

4.全面跟踪检查整个煎药过程,包括“煎药开始时间”、“煎药机压力表显示的压力”、“结束时间”等。

5.检查药渣是否有“硬心”“白心”“糊块”“焦斑”以及包装情况。

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为了保证药学服务工作的质量,提高药剂科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工作要求和提高服务患者的能力,制定本制度。

1、全体药剂人员必须按医院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

二、科室鼓励与支持药学专业人员参加各种专业业务学习,报考专业对口的高等院校。

三、科室每年制定《中药房人员培训计划》。

四、科室每月组织一次全科业务学习,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中药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资源鉴定学、药用植物学及其他相关知识;每人参加学习次数必须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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