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召回制度流程

药品召回制度流程
药品召回制度流程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为加强医院药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基本概念

1、药品召回: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安全隐患: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因素。

3、有下列情况发生的为必须召回的药品: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共的质量部合格药品,包括假药、劣药或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责令召回的药品。

(2)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3)调剂、发放错误的药品。

(4)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被污染的药品。

(5)使用过程中发生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与处置程序

1、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召回具体工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

2、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召回分级,科学设计相应的药品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1)发现假、劣药品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召回,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对假、劣药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2)发现调剂错误时,立即追回调剂错误的药品,依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相关制度采取相应措施。对调剂错误,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医院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或收到药品召回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销售和使用所涉问题药品,各病区、各药房的药品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做好下架封存、登记报告工作。

4、各调剂室负责人指定专人通过查找处方、病历等方式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用药,办理退药手续,并登记召回药品相关信息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

5、已召回的药品集中封存,退药处方需单独保存,每月将召回药品信息和处方集中上报医务处。

6、药库负责人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适宜。

7、确定为不良反应的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8、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调查、药品召回、销毁等相关工作。做好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沟通工作。

9、在召回工作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仔细分析假、劣药品和调剂错误等药品召回事件的发生原因,加强环节管理,及时修订相关制度,保障用药安全。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试题附答案

精心整理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培训试题 岗位: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60分。? 1、《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于2007年12月10日发布实施,其包含的内容是:?A A .总则、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主动召回、责令召回、法律责任、附则;? B .总则、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被动召回、责令召回、法律责任、附则;? C D ?2A B .SFDA C D 3A 回的;? B C D 4A 回的;? B C D 5A 回的;? B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C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D .使用该药品,在超剂量使用时,发现有严重健康危害的;? 6、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在上市后存在安全隐患,但已经采取了主动召回,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在法律责任中,适用的是:?A A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B .应处罚召回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C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D .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7、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在上市后存在安全隐患,没有采取主动召回,在法律责任中,适用的是:?B A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B .责令召回药品,并处应召回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C .责令召回药品,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D .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8、《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中,药品召回的主体是:?A A .药品生产企业?B .药品经营企业? C .药品使用单位? 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不予处罚;? ? ? 报告,报告,报告,14、药品生产企业在启动召回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所在地省级SFDA 备案,一级召回的时间要求是:?A A .1日内? B .3日内? C .7日内? D .10日内? 15、药品生产企业在启动召回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所在地省级SFDA 备案,二级召回的时间要求是:?B A .1日内? B .3日内? C .7日内? D .10日内? 16、药品生产企业在启动召回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所在地省级SFDA 备案,三级召回的时间要求是:?C A .1日内? B .3日内? C .7日内? D .10日内? 17、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规定要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为加强药品使用管理,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提高快捷高效地处理用药风险的能力,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医院药品召回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4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或要求召回的药品; 6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二、医院药品召回处置流程:(一)启动药品召回流程: 1、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国家通报的问题药品,药械科马上电话通知各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等待处理。 2、临床科室发现所用药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应及时与药械科联系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临床药学室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药械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并报告主管领导。 3、如系药品质量问题,使用部门应及时与药械科联系,药械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由药库通知配送公司,联系退药事宜;并报告主管领导。 (二)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 1.一级召回:24小时内召回药库(药房)。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本方法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 2 . 二级召回:一周内召回药库(药房)。当发现药品缺陷,但这种缺陷药品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可采用二级召回方式。 (三)召回药品并填报药品召回记录,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药库管理员可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科室、质量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及时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四)药库、质量管理部门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三、药品召回的管理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对药品安全使用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中相关报告程序落实及药品召回的具体执行。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01741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自治区药品网络采购要求,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采购办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采购办,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采购办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业务]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业务]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级领导下,中西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一、药品采购和保管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药品必须在岳阳市药品招标(集中)采购中心定点采购,每两周采购一次。中草药和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在医院中标定点公司(厂家)采购。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由制剂室负责实施。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一式三份(采购员、药剂科主任、审计科各一份),交由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后,再交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采购过程必须有院纪检、监察或审计现场进行程序性监督,药剂科药品采购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院院纪检、监察或审计,以便于工作安排。监督是否执行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网上最低价采购,对不符合规定者,院纪检、监察、审计可否决。 4、网上采购完成,即打印采购清单,监督方签字同意,采购员在清单上签字后交审计科一份,药库一份、药剂科主任一份。 5、采购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6、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7、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月底交采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再交审计科进行审计,审计合格后再交分管副院长签字,签字后交财务科。 8、药品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上月药品销售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当月付款数,药品付款计划由药剂科主任提出并作具体分配,交审计科审计,审计完毕后交主管副院长审批,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 9、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药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表格所需体现的内容包括:(1)当月采购实价金额和零售金额、当月出库金额和销售金额及当月库存金额;(2)当月引进、停购药品名称和总的品规数;(3)当月抗生素药品零售金额排名前10位的品种(4)欠款情况。

企业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实用版)

连锁药店和民营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为加强医院药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基本概念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3、有下列情况发生的为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包括假药、劣药或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责令召回的药品。 (2)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3)调剂、发放错误的药品。 (4)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被污染的药品。 (5)使用过程中发生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与处理程序 1、药学部负责医院药品召回具体管理工作。 2、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召回分级,科学设计相应的药品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1)发现假、劣药品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召回,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对假、劣药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2)发现调剂错误时,立即追回调剂错误的药品。依《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采取相应措施。对调剂错误,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医院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或收到药品召回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销售和使用所涉问题药品。各病区、各药房的药品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做好下架封存、登记报告工作。 (4)、各调剂室负责人指定专人通过查找处方、病历等方式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用药,办理退药手续,并登记召回药品相关信息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 (5)、已召回的药品集中封存,每月将召回药品信息和处方集中上报医务处。 (6)、药库负责人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7)、确定为不良反应的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8)、必要时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依据《召回管理药品不良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联系医务处开展假、劣药品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患者的体检、健康咨询及救治等应对工作。 (9)、必要时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依据《医疗纠纷、差错管理制度》联系督查办协调解决医疗纠纷。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药品召回,是指药房按照规定的程序停止销售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药品召回义务。安全隐患药品主要包括:研发缺陷或生产不当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药品,且该药品尚未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为假药或劣药。但确认前药品生产企业已实施药品召回的,应适用本制度。 4.职责:质管部、采购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药房接到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召回通知后,应当协助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生产企业制定的召回计划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建立召回记录。 5.2药房因客户投诉等市场流通药品质量信息或药品养护质量信息收集中,发现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市、区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3药房应当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 5.4药房应当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销售明细单、投诉记录、养护记录等。 5.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召回某药品过程中,要求经营药房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的,药房将依照有关规定,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5.6经市药监局对药品生产企业召回效果进行审查、评价,认为召回不彻底或者需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的,要求生产企业重新召回或者扩大召回范围。药房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协助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发生重大情况将及时报告市、区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7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 5.7.1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5.7.2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5.7.3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及其他制度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提高快捷高效地处理用药风险的能力,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医院药品召回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4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或要求召回的药品; 1.6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与处理程序: 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步骤的处理。 1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用药,并取回药品,必要时退回药品费用。 2药剂科派人去临床科室察看情况,并封存该药品。 3确定为不良反应的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4各病区、各药房的药品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 5通过计算机程序在全院范围内暂停使用该药品。 6药库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用药错误监测管理制度 为防范医疗纠纷,分析出现用药错误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中存在的不足,减少用药错误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用药错误监测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科长、质管科长、药 剂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临床药师等人员组成。 二、各科室设用药错误监测管理员一名,负责管理本部门用药错误 的登记报告和改进工作。 三、用药错误的处理程序 1医院鼓励药品管理和使用流程相关的工作人员和病人及家属报告用药错误。 2在药品发放、使用环节发生的一般性用药错误(病人已使用错误药品但未造成伤害或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已取走错误药品时),当事人或管理员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每月底汇总报医务科。 3在药品使用环节发生的严重用药错误(病人已使用错误药品且造成伤害),当事人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并同时报告管理小组。 4病人使用错误药品导致器官重大损害或死亡的严重后果,则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报告处理。 四、用药错误的处理原则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的使用管理,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提高医院防范用药风险的能力,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或调配发放)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药品召回制度,收集药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对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调查、评估,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3.医疗机构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4.发生下列情况时必须召回药品: 4.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或要求召回的药品; 4.2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4.3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4.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4.5调配发放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4.6药房药品调配、发药错误。 5.药品召回与处理程序: 5.1接到上级管理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国家通报的问题药品,

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科,由药剂科负责通知临床相关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等待处理。 5.2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报告主管院长,通知药房和临床科室,停止使用该产品,及时退回药库。 5.3在医院发现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供应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4 发生药品不良事件时,临床药师应及时到相关科室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并封存该药品。怀疑为药品质量导致的不良事件,应快速调查同批号产品的使用情况,一旦怀疑有群发不良事件的迹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相同产品,迅速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5因药物不良反应导致的不良事件,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5.6因药房调配、发药错误或调配发放已过期失效的药品。一经发现,立即通知用药患者并取回药品,对可能造成的伤害采取积极的防治措施。 5.7 病区或药房退回的药品,由药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退药处理。

药品召回的管理规定

药品召回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规避企业经营风险,规范药品召回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采购员、销售员、质量管理员工作适用本制度。 四、责任: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对药品召回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五、内容: 1、药品召回的概念及范围:本规定所称的“药品召回”是指就本公司已经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包括其它与人体健康相关的非药品种),协助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的过程。凡公司所经营的药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本规定启动药品召回程序。 上游供货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协助召回其所生产(经营)的产品的; A、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它政府监管部门依照法规规定,公布并明确规定立即停止停售使用或责令召回的; B、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国家质监部门质量公告、处罚通知、在库检查发现或客户退货、投诉反映的质量问题,经核实判定为不合格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C、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能给公司造成经营风险的产品。 2、判定与召回程序的启动 A、采购部门在接到供货商召回通知时(含口头、电话通知),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质管部并申请启动召回程序。对供货商仅以口头或电话方式通知的,由采购部或质管部向供货商发出《药品召回确认函》,要求供货商必须出具加盖其企业公章的书面《召回通

知》,《召回通知》必须明确所召回的具体品种、批次、召回原因、召回期限及其他必要的实施计划和具体事宜; B、符合本规定第2条第4.1.1、4.1.2、4.1.3款规定的情况,由采购部或质管部向供货商发出《药品召回确认联系函》说明情况并要求回复确认。无论是否得到生产企业的书面《召回通知》,必要时本公司可自行启动召回程序,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C、药品召回程序的启动由质管部确定并向采购部、销售部、仓储部、生化部发出《药品召回通知》,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和分工实施召回计划。 3、药品召回的分级与召回时限: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 ●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损害或者死亡的; ●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损害的; ●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损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4、通知传达与召回时限: ●一级召回:应在1日内通知所有相关下游客户,要求其在3日内退货; ●二级召回:应在2日内通知所有相关下游客户,要求其在7日内退货; ●三级召回:应在3日内通知所有相关下游客户,要求其在14日内退货。 5、各部门分工与职责: ●质管部: ☆收集、分析、发布本公司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信息,确定并向各相关部门传达《药品召回通知》; ☆跟踪、指导、监控药品召回实施过程,整理所召回药品的购进、库存、销售、退货、销毁等记录,汇总、上报召回实施情况。 ●采购部: ☆收集、反馈有关药品召回信息,申请启动召回程序; ☆联系供货商协商制定召回实施计划,统计、催收药品召回实施费用及协调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跟踪药品召回实施进度,及时办理召回药品的采购退出或提出销毁申请。 ●销售部: ☆根据《药品召回通知》制定召回实施措施,及时通知下游客户办理销售退货;

药房管理制度及流程

西药房管理制度 1.我科室全体员工须在院领导的指示下负责药房的具体工作。 2.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严禁漏、空、串岗。 3.本院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仅限于住院或急诊病人使用,使用后及时补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4.建立药品出入账和有关监督制度,避免药品流失。 5.根据药品种类、性能、剂型进行分类放置,有明显标志定点定量定品种,严格交接班,确保安全使用 6.贵重药品应单独存放,毒、麻限制药品应由专人保管,并班班交接清点。 7.每月检查一次药品,注意药品质量,放置积压、变质、失效,如发现药品变质、过期或者标签模糊,药标不符者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如遇上述情况不符者不得使用 8.仪表端庄、态度和蔼,微笑服务,接待病人时要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忌语。 9.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包括处方内容、、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的规定。 10.处方、票据当面点清,向患者讲解药物用法,必要时倾听医生的意见,指导患者正确用药。耐心解释明细,让病人明明白白消费。 11.禁止和患者发生冲突,做到百问不烦,百问不厌。 12.服从主管领导的安排调动,协助其他人员做好工作,保持室内卫生

清洁。 13.当日要将处方量与实际投药量登记并做到药方相符,每月末与相关人员共同清点库存,做到帐物相符,向财务科报月出库单和库存报表。 15.定期检查效期,对于要到期的药品应提前3-5个月将库存数量上报业务院长,杜绝药品过期,以免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 16.了解药品的性能,服用方法及副作用,投药时经与处方查对无误及药物效期后方可交给病人,要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17.经常了解、检查、监督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注意抽查分析处方和病例,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 18.定期印发药品知识资料,推荐新药,收集临床用药情况,做好药品疗效和评价工作。 19.负责全院药品的预算、供应和报表等工作。合理提出购药计划,指导督促库管员根据药品性能科学保管药品。 20.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能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21.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方,由药剂员与医生联系更改后再调配,如遇不妥情况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院领导处理。 2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23.配方时必须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操作规程,调配西药方剂是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24.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5.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了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药剂科,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 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召回 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二、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7.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三、医院药品召回处理流程 (一)启动药品召回流程: 1、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国家通报的问题药品,药学科马上电话通知各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等待处理。 2、临床科室发现所用药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应及时与药学科联系并在院内网首页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临床药学科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药学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并报告主管领导。 3、如系药品质量问题,使用部门应及时与药学科联系,药学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由药库通知配送公司,联系退药事宜,并报告主管领导。 (二)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 1.一级召回:24小时内召回药库(药房)。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本方法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可能产生

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 2.二级召回:一周内召回药库(药房)。当发现药品缺陷,但这种缺陷药品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可采用的二级召回方式。 (三)召回药品并填报药品召回记录,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药库管理员可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科室、质量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及时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四)药库、质量管理部门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四、药品召回的管理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对药品安全使用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药学科负责药品召回中相关报告程序落实及药品召回的具体执行。 附件:药品召回处置流程图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2)

市立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省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要求,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采购办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采购办,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药库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采购办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为加强医院药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基本概念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3、有下列情况发生的为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包括假药、劣药或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责令召回的药品。 (2)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3)调剂、发放错误的药品。 (4)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被污染的药品。 (5)使用过程中发生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与处理程序 1、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召回具体管理工作。 2、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召回分级,科学设计相应的药品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1)发现假、劣药品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召回,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对假、劣药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2)发现调剂错误时,立即追回调剂错误的药品。依《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采取相应措施。对调剂错误,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医院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或收到药品召回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销售和使用所涉问题药品。各病区、各药房的药品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做好下架封存、登记报告工作。 (4)、各调剂室负责人指定专人通过查找处方、病历等方式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用药,办理退药手续,并登记召回药品相关信息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 (5)、已召回的药品集中封存,每月将召回药品信息和处方集中上报医务处。 (6)、药库负责人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7)、确定为不良反应的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8)、必要时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依据《召回管理药品不良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联系医务处开展假、劣药品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患者的体检、健康咨询及救治等应对工作。 (9)、必要时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依据《医疗纠纷、差错管理制度》联系督查办协调解决医疗纠纷。 (10)、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调查、药品召回、销毁等相关工作。做好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沟通工作。 (11)、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仔细分析假、劣药品和调剂错误等药品召回事件的发生原因,加强环节管理,及时修订相关制度,保障用药安全。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正式版)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药品召回, 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 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 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 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 (1)建立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反馈记录, 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 保证销售花纹路的可溯源性。 (3)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药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和处理, 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4)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应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 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 并通知使用单位召回售出药品, 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 (1)公司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 提供有关资料。 (2)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可以包括: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盐城市德赛堡康复医院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原则上应以急救药品及科室专用品种为主,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科室领用、补充备用药品种及数量时,需填写《备用药品申请表》及《领用、补充及退回备用药品审批表》,由护士长、科主任签名、护理部、药剂科、医务科签字审批同意后,交予药库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必须填写《领用、补充及退回备用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再次填写《备用药品申请表》及《领用、补充及退回备用药品审批表》,审批通过后按照规定配备;如需减少品种、数量的,须填写《领用、补充及退回备用药品审批表》,审批通过后,按照规定将药品退货药库。 五、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六、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

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九、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职人员要对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应黏贴近效期药品标识并记录;对有效期三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必须停止使用,交至药库进行回收并领取新批号,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XX县人民医院 药品采购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采购管理,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秩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杜绝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促进医院健康有 室经过缜密调查、认真研究后,慎重填写《医院新药采购申请表》,并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 (二)、各临床科室根据专科需要提交专科用药申请。中成药一般由中医科提出申请。西医科室申请中药注射剂、中成药品应听取中医科专家意见。

(三)、《新药采购申请表》可以在内网药剂科专栏下载填写。表格填写应认真,填写后交该科室主任签字,再由提出采购申请的临床医师(或科室主任)送交到药品采购办公室。 《新药采购申请表》不允许药品推销人员或其他人员代取、代写、代送。经药事会审核对《新药采购申请表》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内容不全等形象的申请表作为无效申请表。 首先召开一次药事预备会,会议应对该次申请的新药进行初审,根据药品评选原则原则决定入围品种(说明规格、剂量、剂型等,对申请新药的规格、剂量、剂型等可以进行讨论调整),提交评审专家组投票。投票方法:投票前申请人向专家组说明申请品种理由或由药事委员会相关人员介绍申请品种相关信息。分两轮投票,第一轮投票为确定新药品种通用品,专家组队对预备会讨论入围的品种进行投票,专家组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票通过,如果通过品种数量多于预备会决定需要通过的数

量时由高票到低票选取。第二轮投票为确定的新品种的厂家,药剂科整理对通过的通用名在浙江省集中采购招标网中标相同规格、层次的所有厂家提供给专家投票,专家组投票结果以高票产地入选我院新药品种。 (三)、评审专家组由院药事会委员中6名固定委员和医院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医师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9名专家组成。随机抽取专家过程中,应在院纪检监督下进行,由院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来进行(抽取),在会议前二小时通知参会人 员。 第六条一次性药品采购(范围)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抢救车必备药品。 (二)、患者在院治疗抢救急需,医院无替代品种的药品。 (三)、肿瘤化疗药物。 (四)、医技科室有关的诊断用药。 (五)、医院科技研究需要药品。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和流程

永宁县中医医院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效期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减少医院损失,使药剂科的药品管理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责任人:库管、药剂科主任及成员。 内容: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证其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的不同,通过稳定性试验,研究和留样观察合理制定的。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员应拒绝收货。 3、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签收、入库,对效期不足6个月药品,加强养护管理及陈列检查。 4、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5、药库保管员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 6、根据一般处理规律,适量制定申领计划,避免药品挤压失效。 7、存放药品时掌握,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旧货未尽,新货不出的原则。 8、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9、药房对距失效期3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有1个月的时间。 10、效期药品管理责任到人,每位药房成员划分药品效期责任区,每月查看,近效期药品登记在效期本上,以便动态监测。 11、及时处理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12、药库保管员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记录,对入库2个月不出库的药品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或再行决定留存或退货。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完整版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和程序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一、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市卫生局备案的35个品种)的抗菌药物,但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市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的品种,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临时购药申请,且仅限于一次性采购,用量不超过一个疗程,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需经医院指定医师会诊同意后由临床各科室主任填写提交《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备案。 三、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四、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每个品种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的品种,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要讨论是否将该品种纳入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超过35种。 附件:武清区中医医院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武清区中医医院药事委员会附件:武清区中医医院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住院号:临床诊断: 申请药品名称:剂型: 药品规格:申请数量: 申请理由: 申请科室: 科主任签字:会诊医师签字: 医务科签字: 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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