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和流程

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和流程为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药品召回,是指医院药品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在医院各部门和已发放给患者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二、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运输和储存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三、有下列情形时实施药品召回:(一)国家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召回的违法药品,包括:1.药品的成分、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3.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必须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4.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5.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6.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7.其他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自愿召回的药品:在有效期内发现产品质量不稳定,可能有质量隐患的药品;由于印刷校对等原因,且生产过程未发现,造成产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怀疑无明显疗效、不良反应超过说明书界定范围的药品。
(三)医院确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其他因素需要召回的药品(如有证据证实药品已被污染、药品分发错误、药品已过期失效、因患者投诉或药品使用过程中被发现并证实为不合格等)。
四、药品召回的级别(一)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二)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三)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五、召回程序(一)接收到药品召回通知或存在安全隐患可能的信息,由药学部主任立即组织科室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临时召回工作小组,负责召回全过程的领导决策和异常情况的处理。
(二)药库负责统计并报告某药品的在库数据,然后按要求向调剂部门和病区召回药品,并做好留样处理。
医院药品的召回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药品召回流程,确保召回工作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不良事件对患者健康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的召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告的药品质量问题;2.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药品质量问题;3. 医院内部自查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4. 患者投诉、举报的药品质量问题。
三、召回程序1.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召回工作的组织实施,设立召回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接到召回通知或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召回药品的品种、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
3. 召回小组根据召回药品的紧急程度,制定召回计划,确定召回范围、召回时间、召回方式等。
4. 召回小组通知相关科室、部门,停止使用召回药品,并做好患者用药替代工作。
5.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召回药品的回收、销毁,并做好相关记录。
6. 召回结束后,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四、召回要求1. 召回药品应严格按照召回计划执行,确保召回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
2. 召回过程中,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避免因召回药品导致患者病情恶化。
3. 召回药品的回收、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环境安全。
4. 召回过程中,召回小组应加强与相关科室、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召回工作顺利进行。
五、责任追究1.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未按规定开展召回工作,导致患者健康受损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相关科室、部门未按规定配合召回工作,导致患者健康受损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召回过程中,相关人员泄露患者隐私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将确保在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迅速采取行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质量和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卫生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部门,包括临床药学科、物资管理科、门诊、住院等各直接参与用药管理的部门。
三、召回程序1、监测分析临床药学科、质控科应密切关注药品的市场反馈信息、临床使用中的药品安全数据和意外事件报告,及时收集和分析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
2、风险评估在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由院内委员会成立调查组,对问题药品进行风险评估,做好相关质量合规工作,做出召回风险评估报告。
3、紧急通知在确认需要对药品进行召回时,临床药学科应立即向医院领导层做出紧急通知,提出召回建议,并提交《药品召回通知表》。
4、制定召回计划医院领导层收到紧急通知后,应立即召开会议,制定召回计划,确定召回范围、对象、方式、时间等具体方案。
5、通知供应商医院领导层应当及时将召回通知发送给相关的供应商,并要求提供全面、完整的召回方案。
6、公告通知医院应及时将召回通知发布至医院内部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便于医院内部及患者获取相关信息。
7、执行召回临床药学科、物资管理科、门诊、住院部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全面执行召回工作。
8、跟踪监控医院领导层应指派特定人员负责召回工作的跟踪监控,随时了解召回工作执行情况和效果。
9、召回报告召回结束后,医院应对召回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制作召回报告,定期报送医院管理层。
四、责任部门及人员1、临床药学科负责监测药品使用情况、药品不良反应和意外事件的收集和分析,提出召回建议,并制定具体方案。
2、质控科负责对召回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质量合规工作。
3、物资管理科负责组织召回工作的实施,根据召回通知要求及时将相关药品进行下架处理。
4、医院领导层负责制定召回工作的总体方针和政策,审核和批准召回计划和报告,监督召回工作的执行情况。
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是指医院针对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制定的一系列召回措施和管理规定。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药品质量问题,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患者的健康风险。
一、召回责任与机构
1.1 召回责任单位:人民医院负责对通过该医院采购、配发或使用的药品负责进行召回工作。
1.2 召回协调人:医院设定负责协调召回工作的专人,负责召回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与相关部门及药品生产企业等进行沟通协商。
二、召回程序
2.1 召回决策:人民医院根据药品质量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是否需要召回。
医院将通过内部沟通、药品科、药学工作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讨论和决策,制定召回计划。
2.2 召回通知:人民医院将召回决定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包括药品供应商、药品监管部门等。
通知内容包括召回原因、范围、召回措施、时间要求等。
2.3 召回措施:人民医院将采取相应的召回措施,包括停止使用、收回、销毁等,确保药品不再继续流通或使用。
2.4 召回监督:人民医院将建立召回管理档案,记录召回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复查与评估,确保召回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召回信息发布
3.1 内部通知:人民医院将及时向内部相关人员发布召回信息,包括医务人员、药剂科、药学委员会等,以便他们能够停止使用召回药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3.2 外部通知:人民医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召回信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告知患者和公众相关情况,并引导他们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以上是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具体的制度内容还需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配合,确保召回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药品追回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追回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追回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追回范围1. 医院内部医疗器械、药品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被召回的药品;2. 医院退库药品中存在临床不合理或者过期药品;3. 患者退药所退回的药品。
三、追回程序1. 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当医院内部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药品追回工作。
2. 药品可追回情况评估医院相关部门应对药品的可追回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追回,并根据情况确定追回的范围、地点和方式。
3. 药品追回通知医院应向相关科室、药房等单位发布药品追回通知,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药品追回工作。
4. 药品追回实施根据药品追回通知要求,各科室、药房应及时将需要追回的药品集中到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进行汇总清点、打包封存等工作。
5. 药品追回情况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应对已追回的药品情况进行报告,包括追回的药品数量、种类、追回原因、处理方式等情况,并将报告提交给主管部门。
6. 药品追回情况评估主管部门应对药品追回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并对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总结和改进。
四、追回责任1. 医院药品追回工作由医务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配合;2. 医院各科室、药房应按要求积极参与药品追回工作,并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3. 对于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药品追回工作不到位的人员,医院将进行严肃处理。
五、追回效果评估1. 医院应对药品追回工作进行效果评估,包括追回的药品数量、质量、追回成本、追回期限等方面的情况;2. 对于药品追回工作效果不理想的部门,应加强其药品管理能力,确保追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应经医院领导同意并通过相关程序。
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门所有。
以上是关于医院药品追回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
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

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依据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的相关流程和操作,确保药品召回工作的有效进行。
实施本制度的依据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人民医院所有涉及到药品召回的部门和人员。
三、药品召回的分类根据药品召回的原因和严重程度,将药品召回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安全召回:药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或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反应的,应立即进行召回。
2. 质量召回: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但不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进行质量召回。
3. 误用召回:药品容易引发误用或滥用的,应进行召回。
4. 市场召回:药品在市场上出现批量问题或者投诉较多,需要进行市场召回。
四、药品召回的流程1. 召回申请:相关部门或人员发现药品存在召回问题时,应立即向医院药品安全委员会提交召回申请。
召回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 召回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基本信息;- 召回原因和依据;- 召回的范围和时间节点;- 召回所需的人力、物力、时间等资源估计;- 召回的预期效果和整改措施。
2. 召回审核:医院药品安全委员会对召回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召回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审核结果应在召回申请提交后的48小时内给出。
3. 召回通知:经审核通过的召回申请,药品安全委员会将通知药品流通管理部门,由其负责药品召回的具体组织工作。
召回通知应包含以下内容:- 召回药品的基本信息和召回原因;- 召回的范围和时间节点;- 召回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4. 召回执行:药品流通管理部门按照召回通知的要求组织召回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联系药品生产企业,获取召回药品的具体信息和数量;- 联系相关医疗机构,通知其停止使用召回药品,并采取相应的回收措施;- 撤销相应药品的流通许可证,并进行库存清册。
5. 召回后续处理:药品流通管理部门应对召回药品进行分类处理,包括销毁、退货等方式。
并对召回药品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医院召回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加强对医疗器械、药品等医疗产品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器械、药品等医疗产品的召回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召回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障患者生命安全;2. 依法依规,及时有效;3. 公开透明,责任明确;4. 便于监督,持续改进。
第二章召回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召回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召回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召回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完善召回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召回调查和评估;3. 确定召回范围和措施;4. 监督召回工作的实施;5. 向相关部门报告召回情况。
第六条召回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召回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收集、整理医疗器械、药品等医疗产品的质量信息;2. 开展召回调查和评估;3. 确定召回范围和措施;4. 组织实施召回;5. 向召回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召回情况。
第三章召回程序第七条医院召回程序分为以下阶段:1. 发现阶段:发现医疗器械、药品等医疗产品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2. 评估阶段:对缺陷或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召回范围和措施;3. 实施阶段:按照召回计划实施召回;4. 监督阶段:对召回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召回措施落实到位;5. 总结阶段:对召回工作进行总结,持续改进召回管理工作。
第八条发现缺陷或安全隐患后,相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召回管理办公室。
第九条召回管理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召回范围和措施。
第十条召回管理办公室根据召回范围和措施,制定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召回措施第十一条召回措施包括:1. 停止销售和使用;2. 警示和通知;3. 修理、更换或退货;4. 软件升级;5. 其他必要措施。
第十二条召回管理办公室应确保召回措施落实到位,并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
药品(医用耗材)召回管理制度

药品(医用耗材)召回管理制度
为完善存在安全隐患药品(医用耗材)的召回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召回管理制度。
总则
(一)本制度所称的药品(医用耗材)召回是指药剂科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发放给临床科室或患者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用耗材),并退回药品(医用耗材)供应商的行为。
(二)药品(医用耗材)存在安全隐患是指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
1.上级主管部门发出召回通报的药品(医用耗材),如因安全原因撤市,需要收回已上市销售药品(医用耗材)的;
2.在药品(医用耗材)生产、流通、存储等过程中,发现药品(医用耗材)质量异常,如分析测试结果异常,已经或者可能对患者产生危害的;
3.集中出现药品(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的;
4.药品(医用耗材)生产或流通过程不符合GMP、GSP要求,可能影响药品(医用耗材)质量安全的;
5.药品(医用耗材)质量存在较重大隐患,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或者设计印制存在缺陷,影响用药安全的;
6.不符合医院药事管理有关规定的;
7.其他原因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
(三)科主任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召回的各项工作,药库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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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背景
药品是医院的重要物资之一,但在生产和分配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如药品品质不合格、批号混淆、标签错误等,这些问题会给医院带来风险和安全隐患,甚至会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
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医院的合法权益,人民医院制定了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目的
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药品召回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提高医院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人民医院内部所有涉及药品的部门和人员。
主要内容
召回的定义
指制药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在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主动采取召回措施的行为。
召回流程
发现问题
制药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或收到有关本企业销售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所属部门的主管领导,并及时落实措施进行调查,排除隐患,并上报医院药事部门。
召回决定
经药事部门召集召回小组并在医院内确定药品召回决策,在药品召回决策后的24小时内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药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及医护人员公示召回信息,并在医院内部发布药品召回告知书。
召回执行
药事部门负责组织召回工作及给予医护人员必要的培训,并在医院内组织专人进行药品的回收、清点和处理工作。
制药企业和经营企业应与医院药事部门配合,协助药品的召回和有关调查工作。
责任分工
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制药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的主要责任方,应承担药品质量的监管责任。
在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后应第一时间进行召回,做到及时、全面、有效。
医院药事部门
医院药事部门应做好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各项药品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和报告药品质量问题,并组织制定药品召回方案,做到科学、有效、及时。
召回小组
召回小组由医院药事部门召集,由医院副院长、药学专家和药事人员等组成。
召回小组负责确定召回决策,组织实施召回工作,并负责召回后的药品评估。
医护人员
医护人员是药品召回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在药品召回工作中应及时配合药事部门和召回小组,落实好药品召回决策,确保患者不受任何影响。
同时,医护人员还应对药品召回进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总结
对于医院而言,药品召回制度是重要的管理措施之一,可以保障患者的利益和医院的声誉,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质量和安全问题,对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而对于患者来说,药品召回制度能够提升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从根源上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