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停放管理规定
摩托车停放管理规定

摩托车停放管理规定摩托车是现代交通工具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摩托车的数量也大幅增加。
为了规范摩托车停放,提高城市交通秩序和管理效益,许多城市都出台了相应的摩托车停放管理规定。
下面就摩托车停放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说明。
首先,摩托车停放应选择合适的位置。
摩托车应停放在专门的摩托车停车位或指定的停放区域。
摩托车主要是通过两轮进行驱动,所以停放时应尽量选择硬地面,如泊车位、停车场等。
避免将摩托车停放在人行道、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道、绿地等不允许停放的地方。
其次,摩托车停放应牢固稳定。
停放时应使用合适的摩托车锁或锁链将摩托车固定牢固。
防止摩托车被盗或被人为移动。
摩托车停放时还要避免占用或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保持交通秩序正常运行。
再次,摩托车停放应规范排列。
在停放区域内,摩托车停车位应有明确的标线或标志,摩托车停放时应按照标线或标志进行排列,保持整齐有序。
摩托车与其他车辆之间的间距应符合规定,避免出现拥挤和争抢停车位的情况。
此外,对于摩托车停放的时间限制也要进行规定。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摩托车长时间占用停车位,以免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
对于停放时间较长的摩托车,一方面可以采取缴费停放的方式,另一方面还应提供长时间停放的特定区域或停车场,满足这部分车主的需求。
最后,对于违规停放的摩托车,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一面加强巡逻执勤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对违规停放的执法力度。
对于违规停放的摩托车,可以进行罚款、拖移、暂扣等处罚,以起到惩戒作用。
综上所述,摩托车停放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城市交通管理至关重要。
只有加强规范化管理,规避乱停乱放的现象,才能提高城市的交通运输效率,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创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
最新-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 精品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区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下同、摩托车停放管理,保持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市容交通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市区人行道、公共场地含建筑物规划红线内向社会开放使用的临街空地设置的自行车、摩托车以下简称两车停放点管理。
两车停放点分为代管点和非代管点,代管点供骑车人寄存,专人收费代管;非代管点供骑车人免费停车。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是两车停放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两车停放点的执法检查,查处擅自设置停放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
公安交通、建设、价格、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按下列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辖区两车停放管理工作一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两车停放点设置规划,并组织施划相应的停放标志标线;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两车停放点招投标工作;三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定两车停放点收费标准,查处乱收费的违法行为;四税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两车停放点收费票据管理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具体负责两车停放点日常管理工作,与代管点经营权中标者签订承包合同,与非代管点管理者签订管理合同。
第四条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建设、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两车停放点设置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两车停放点设置规划按照以下要求编制一代管点、非代管点按一定比例分别设置,临街商店、宾馆、酒楼和娱乐场所等单位门前人行道、公共场地或者两车停放量多的其他场地可设置代管点,实行有偿代管;二在主次干道施划停放点后应留有4米以上含4米人行道供行人通行;三非主次干道原则上宽度4米以下人行道不设置两车停放点,4米以上只设单排停放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划擅自设置两车停放点。
第六条规划设置的两车停放点停车标志标线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施划后投入使用,标志标线应保持清晰明显。
第七条规划设置的两车收费代管点经营权施行招投标,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范程序组织市城管执法、公安交通、价格、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招投标活动,监察、公证部门参与监督。
摩托车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摩托车停车管理,确保摩托车停放安全,维护停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摩托车停车场及摩托车停放区域。
三、管理制度1. 停车区域划分摩托车停车场应设置明显的区域划分,包括摩托车停放区、非机动车停放区、行人通道等,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2. 车辆停放规定(1)摩托车停放时,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严禁占用其他车辆停放位置。
(2)摩托车停放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停车线内,保持车辆与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
(3)摩托车停放时,应关闭点火开关,拔出钥匙,确保车辆处于熄火状态。
(4)摩托车停放时,应将车辆锁好,避免被盗。
3. 安全管理措施(1)停车场出入口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进出登记、检查和引导。
(2)停车场内设置摄像头,对车辆停放区域进行监控,确保安全。
(3)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火灾预防措施(1)停车场内严禁烟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2)停车场内设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5. 应急处置(1)停车场内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及时报警,请求消防部门支援。
(3)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和现场勘查。
四、责任与处罚1. 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2. 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等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摩托车停车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摩托车停放安全,维护停车秩序,为广大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停车环境。
请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停车秩序。
住宅区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规定

住宅区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规定
住宅区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规定
一、小区摩托车、自行车由管理处统一管理。
二、凡需提供车位的摩托车、自行车,车主必须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并交纳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文件规定),凭缴款单发给月卡。
三、摩托车、自行车出入存放处,实行发卡、收卡制度,业主凭月卡存车,凭保管卡取车。
四、不准在存放处内洗车和维修摩托车,以防发生火灾。
五、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车主及时报案、管理处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六、无执照的单车遗失时,管理处不予赔偿。
公司电动车摩托车停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电动车摩托车停放秩序,保障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使用的电动车摩托车停放管理。
三、停放区域1. 公司内部指定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区域,分为临时停放区和长期停放区。
2. 临时停放区设置在公司大门两侧、停车场入口处等便于通行的地方。
3. 长期停放区设置在停车场内,按照车位数划分,实行分区管理。
四、停放规定1. 员工及外来人员应将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2. 停放时,应将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指定车位内,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3. 电动车摩托车应按照规定方向停放,不得逆行停放。
4. 停放时,应将电动车摩托车锁好,确保车辆安全。
5. 不得在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区域内堆放杂物,保持区域整洁。
五、管理措施1. 公司设立电动车摩托车停放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及监督。
2. 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停放区域,发现违规停放车辆,及时劝离或移走。
3. 对于违规停放车辆,可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a. 对首次违规停放者,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b. 对多次违规停放者,可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c. 对严重影响停放秩序的违规停放车辆,可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拖移车辆等。
4. 管理员应做好记录,包括违规车辆的车牌号码、停放时间、处理结果等。
六、责任追究1. 员工及外来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车辆损坏或影响他人停放权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管理员未履行职责,导致停放秩序混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公司电动车摩托车停放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保障公司内部停车秩序,提高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停车体验,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
请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社区非机动车管理和停放规定

社区非机动车管理和停放规定为了加强社区非机动车管理,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确保社区道路畅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社区内所有非机动车(以下简称“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助力车等。
二、管理职责1. 社区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社区内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停放规定的现象进行制止和处理。
2.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对本小区内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进行日常管理,设置专门的停放区域,并确保停放区域的秩序。
三、停放规定1. 有序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行车道、人行道及其他公共场所。
2. 不得随意摆放:车辆停放时,应按照车位顺序停放,不得随意摆放,阻碍交通。
3. 不得随意占用:不得占用他人的停车位或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
4. 不得私自移除:不得私自移除设定的停车标识或指示牌。
四、处罚措施1. 口头警告:对首次违反规定的居民给予口头警告,并告知相关规定。
2. 强制移车:对第二次违反规定的车辆,可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强制移车。
3. 处罚:对第三次及以上违反规定的车辆,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车主进行罚款等处罚。
4. 损坏处理:对于故意损坏停放设施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五、其他规定1. 宣传和教育:社区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
2. 设施完善:社区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停放设施,确保设施完好,满足居民停车需求。
3. 应急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可随时移除影响应急通行的车辆。
六、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社区管理部门所有。
社区非机动车管理和停放规定是为了确保社区交通秩序和居民生活质量,希望每位居民都能遵守规定,共同维护社区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酒店摩托车停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摩托车停放管理,确保酒店内摩托车停放有序,提高酒店服务质量,保障酒店与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所有摩托车停放行为,包括酒店员工、客人及其陪同人员。
第三条酒店摩托车停放管理遵循安全、有序、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停车区域规划第四条酒店应设立专门的摩托车停放区域,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便于客人识别。
第五条摩托车停放区域应设置在酒店入口附近,方便客人进出。
第六条摩托车停放区域应保持整洁、畅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
第七条酒店应根据摩托车数量合理规划停车位,确保摩托车停放有序。
第三章停车规则第八条停放摩托车时,应按照指示标志和工作人员的指引,将摩托车停放在指定区域。
第九条摩托车停放时,应保持车身整洁,不得随意涂抹、刻画、张贴广告等。
第十条停放摩托车时,应关闭点火开关,拔出钥匙,确保摩托车处于熄火状态。
第十一条停放摩托车时,不得占用其他车辆停车位,不得阻碍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
第十二条停放摩托车时,不得在车内留有贵重物品,以免造成损失。
第四章停车服务第十三条酒店应提供摩托车停放服务,包括引导、看管、维修等。
第十四条酒店应配备足够的停车管理人员,负责摩托车停放区域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停车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和人员进行劝阻、制止。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酒店员工违反本制度,一经查实,将按照酒店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客人或其陪同人员违反本制度,一经查实,将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酒店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酒店摩托车停放区域发生安全事故,酒店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酒店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酒店摩托车停放管理制度旨在为酒店内摩托车停放提供规范的管理,保障酒店与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酒店服务质量。
请各位员工和客人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酒店的良好秩序。
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秩序,为业主创造一个便利、整洁的车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
1、禁止机动车辆和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非机动车辆停车场,秩序维护人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载货物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
2、非机动车辆停车场车辆按区域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非机动车辆停车场内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
4、所有人员应爱护车场内设备及设施,损坏须照价赔偿。
5、保持车场内清洁,任何人不得在车场内吸烟或投掷杂物。
6、进入非机动车辆停车场的车辆须加好锁,谨防丢失。
三、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及安全管理
1、非机动车停车场实行免费停放,电动车每月收取15元充电费,自行车、摩托车不收取费用。
2、对非机动车停车场车辆,物业只提供服务,不负看管责任,车辆丢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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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停放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摩托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工业城实际情况,特制定摩托车停放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工业城内部所有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辆(待定)。
车辆停放管理办法:
1.摩托车辆凭《车辆出入证》出入工业城内,正证悬挂于摩托车上,副证由车主
随身携带。
外来车辆进入要领取《临时出入证》。
2.《车辆出入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转借、遗失,若《车辆出入证》遗
失,即时到保安队报备,必须提供有效的摩托车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放行,遗失《车辆出入证》交工本费10元。
3.所有摩托车辆进出工业城前门(工业城后门只供行人出入),必须接受工业城
值班保安的检查。
《车辆出入证》正、副证相对应,方可离开工业城。
否则,值班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摩托车辆驾驶者必须保证安全驾驶,不超速、不超载,在工业城内行驶不得超
过10公里/小时,经常检查摩托车的安全与制动装置,确保上下班驾车时的人身安全。
5.员工骑车上班进入工业城后,必须将摩托车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任何人不
得将摩托车或电动车、自行车等进入车间。
6.摩托车辆进入工业城后,各公司保安人员要引导车辆停靠在指定的位置,如有
不听指引者,保安员应及时汇报行政部,由行政部处理,避免跟员工发生争执。
7.摩托车停放区设置有铁链条,员工车辆停放后将摩托车锁在铁链上,电动车辆
需要充电,停放区设有充电插座。
8.员工停放车辆时,必须按照顺序规范停放,以免给他人或自己造成出入不便。
9.保安员上下班是必须在停车区域监督指导,如有未按规定停放,劝说不听者,
及时汇报行政部,有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要及时阻止并汇报上级。
10.摩托车、电动车每月收取管理费10元,自行车每月收取管理费5元。
11.若车辆在工业城内被盗,按以下数额进行赔付:
摩托车、电动车:300-500元
自行车:50-100元
12.此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开始执行,请各相关人员严格执行,行政部监督管理。
****第一工业城2013-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