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最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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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模板】

学分
课程性质
认定 成绩
个人申请:
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附上成绩单并加盖学院公章。
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
学院
现专业班级
原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异动类型
必修课学分认定对应情况
学期
原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性质
成绩
现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相似、相仿、相近课程)学分Biblioteka 课程性质认定 成绩
选修课学分认定对应情况
学期
原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性质
成绩
现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相似、相仿、相近课程)
课程性质
认定 成绩
个人申请:
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附上成绩单并加盖学院公章。
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
学院
现专业班级
原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异动类型
必修课学分认定对应情况
学期
原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性质
成绩
现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相似、相仿、相近课程)学分Biblioteka 课程性质认定 成绩
选修课学分认定对应情况
学期
原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性质
成绩
现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相似、相仿、相近课程)
本科学生校外课程学分认定及积点分计算申请表

理由:
申请算积点分的校外课程(仅限按文件规定可以申请计算积点分的校外课程)
签名:
年月日
开课学院意见:
主管院长: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教务处制表
注:1.转学、科院转入及国内外交换原因的学分认定申请请随附校外成绩单复印件;
2.考研、退伍复学、HSK考试通过、获得外语类证书等其他原因的学分认定申请请随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xx大学本科学生校外课程学分认定及积点分计算申请表
学生所在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及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学计划名称
应修课程
校外课程
课号
课名
学分
学时
是否学位课
课号
课名
申请算积点分的校外课程(仅限按文件规定可以申请计算积点分的校外课程)
签名:
年月日
开课学院意见:
主管院长: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教务处制表
注:1.转学、科院转入及国内外交换原因的学分认定申请请随附校外成绩单复印件;
2.考研、退伍复学、HSK考试通过、获得外语类证书等其他原因的学分认定申请请随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xx大学本科学生校外课程学分认定及积点分计算申请表
学生所在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及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学计划名称
应修课程
校外课程
课号
课名
学分
学时
是否学位课
课号
课名
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最新模板)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
年 月 日
注:1.免修课程申请应符合“免修”的条例规定。
2.申请时,学生须携带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学习站Biblioteka 核对复印件与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字。
3.本表一式两份,学习站点和学院各存档一份。
课程学分认定
姓 名
年级
学习站点
学 号
入学年月
专 业
层 次
□ 高起专
□ 高起本
□ 专升本
学习形式
□业余
□函授
联系电话
免修课程
发证机构/原就读高校
证书名称/修读课程
通过时间
成绩
承诺: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证书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或伪造行为,将按考试作弊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习站点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
年 月 日
注:1.免修课程申请应符合“免修”的条例规定。
2.申请时,学生须携带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学习站Biblioteka 核对复印件与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字。
3.本表一式两份,学习站点和学院各存档一份。
课程学分认定
姓 名
年级
学习站点
学 号
入学年月
专 业
层 次
□ 高起专
□ 高起本
□ 专升本
学习形式
□业余
□函授
联系电话
免修课程
发证机构/原就读高校
证书名称/修读课程
通过时间
成绩
承诺: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证书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或伪造行为,将按考试作弊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习站点审核意见
XX学院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模板】

**学院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
(~学年第学期)
姓名
学院
电话
学号
专业
班级
认定课程所属学校及专业
认定课程修读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理由
院教学秘书审核意见:
审核《对照表》中的课程属性等条件。如差异较大,要将学生的课程说明提请院领导审核。
签名:年月日
二级学院审核意见:
签名(盖章):年月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审核意见:
国(境)外交流学生专用
签名(盖章):年月日
教务处审核意见:
签名(盖章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年月日
注:1此表适用出国(境)外交流、国内校际交流交换、转学、转专业、复学及其他各类学籍异动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
2.此表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学籍科、学生本人各一份,国(境)外交流学生需交国际交流处一份(可复印)。
附件:
**学院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对照表
认定课程
转换为相应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
属性
总学时
学
分
成
绩
课程名称
课程
属性
总学时
学
分
成
绩
注:1此表适用出国(境)外交流、国内校际交流交换,转学、转专业、复学及其他各类学籍异动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
2.外校或本校原专业的课程认定及学分的转换需附外校或原专业的成绩单(外校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3.此表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学籍科、学生本人各一份,国(境)外交流学生需交国际交流处一份(可复印)。
附:学生已修课程如果与现就读专业开设课程内容、名称基本相近的,课程学分/学时相同或高于的,可转换为相应课程。课程学分/学时低于现就读专业开设课程的,课程的名称、内容与现就读专业开设课程差异较小的,学生须附课程简要说明,由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认定后可转换学分。所修课程的名称、内容与现就读专业开设课程差异较大的,可转换为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院校内外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
(~学年第学期)
姓名
学院
电话
学号
专业
班级
认定课程所属学校及专业
认定课程修读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理由
院教学秘书审核意见:
审核《对照表》中的课程属性等条件。如差异较大,要将学生的课程说明提请院领导审核。
签名:年月日
二级学院审核意见:
签名(盖章):年月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审核意见:
国(境)外交流学生专用
签名(盖章):年月日
教务处审核意见:
签名(盖章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年月日
注:1此表适用出国(境)外交流、国内校际交流交换、转学、转专业、复学及其他各类学籍异动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
2.此表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学籍科、学生本人各一份,国(境)外交流学生需交国际交流处一份(可复印)。
附件:
**学院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对照表
认定课程
转换为相应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
属性
总学时
学
分
成
绩
课程名称
课程
属性
总学时
学
分
成
绩
注:1此表适用出国(境)外交流、国内校际交流交换,转学、转专业、复学及其他各类学籍异动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
2.外校或本校原专业的课程认定及学分的转换需附外校或原专业的成绩单(外校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3.此表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学籍科、学生本人各一份,国(境)外交流学生需交国际交流处一份(可复印)。
附:学生已修课程如果与现就读专业开设课程内容、名称基本相近的,课程学分/学时相同或高于的,可转换为相应课程。课程学分/学时低于现就读专业开设课程的,课程的名称、内容与现就读专业开设课程差异较小的,学生须附课程简要说明,由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认定后可转换学分。所修课程的名称、内容与现就读专业开设课程差异较大的,可转换为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院校内外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XX职业技术学院出国(境)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2024年)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短期学习课程均作为实训课程认定学分;
2、长期学习课程优先按本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认定学分,不同课程认定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3、原件由教务处存档,复印件送至国际交流中心及其所在二级学院。
填表日期:年月日专业班级
身份证号
境外交流项目
国家大学专业
短期口长期口
学习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序
口
境外学习期间已修课程
申请互认课程
课程名称
学
时
成
绩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年
学期
学
分
成
绩
1
2
3
4
5
6
合计
总学分
互认学分
二级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国际交流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短期学习课程均作为实训课程认定学分;
2、长期学习课程优先按本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认定学分,不同课程认定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3、原件由教务处存档,复印件送至国际交流中心及其所在二级学院。
填表日期:年月日专业班级
身份证号
境外交流项目
国家大学专业
短期口长期口
学习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序
口
境外学习期间已修课程
申请互认课程
课程名称
学
时
成
绩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年
学期
学
分
成
绩
1
2
3
4
5
6
合计
总学分
互认学分
二级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国际交流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第二课堂素质学分认定申请表

******学院第二课堂素质学分认定申请表
日期:年月日
主办方
(发起部落)
负责人(发起人)
联系电话
活动标题
活动地点
活动时间
活动摘要
一级活动类型
文体活动
二级活动类型
文艺类活动
学分类型
○道德修养类 ○社会实践类 ○科技创新类 √校园活动类 ○技能文化类 ○图书阅读类
积分/时长
申请
积分/人
人数
总积分/总时长
1
20
20
我已对所申办的活动和内容进行审核,并会对申办的活动和内容负责。
学分申请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已对申办活动进行审查,符合学分申请条件,承诺对该审批事项负责。
学分申请条件,承诺对该审批事项负责。
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组(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二课堂
成绩单管
理中心
审批人( 签章 ): 年月日
注:团体提交积分补录申请表时应同时提交包含补录详细信息的电子表格;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应加盖二级学院团总支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主办方
(发起部落)
负责人(发起人)
联系电话
活动标题
活动地点
活动时间
活动摘要
一级活动类型
文体活动
二级活动类型
文艺类活动
学分类型
○道德修养类 ○社会实践类 ○科技创新类 √校园活动类 ○技能文化类 ○图书阅读类
积分/时长
申请
积分/人
人数
总积分/总时长
1
20
20
我已对所申办的活动和内容进行审核,并会对申办的活动和内容负责。
学分申请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已对申办活动进行审查,符合学分申请条件,承诺对该审批事项负责。
学分申请条件,承诺对该审批事项负责。
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组(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二课堂
成绩单管
理中心
审批人( 签章 ): 年月日
注:团体提交积分补录申请表时应同时提交包含补录详细信息的电子表格;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应加盖二级学院团总支公章。
课程替代、学分成绩认定申请表

学生所在意见
教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教务处处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一式二份,申请的学生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两份。认定后原件退回,复印件随申请表一份由学生所在保存,一份教务处保存。
2.本表一学生、一课程一表。一般一对一替代,个别有多对一情况,不得多对多或一对多替代。
商丘师范学生课程替代、学分(成绩)认定申请表
学号
姓名
专业
班级
申请
材料
□已修读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获得证书
证书名称
证书级别
成绩或等级
申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替代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开课意见
若学生所在无法认定,可向开课征询,由开课提出是否可以替代意见,填写本栏;若学生所在可以认定,则本栏不用填写。
教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教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教务处处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一式二份,申请的学生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两份。认定后原件退回,复印件随申请表一份由学生所在保存,一份教务处保存。
2.本表一学生、一课程一表。一般一对一替代,个别有多对一情况,不得多对多或一对多替代。
商丘师范学生课程替代、学分(成绩)认定申请表
学号
姓名
专业
班级
申请
材料
□已修读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获得证书
证书名称
证书级别
成绩或等级
申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替代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开课意见
若学生所在无法认定,可向开课征询,由开课提出是否可以替代意见,填写本栏;若学生所在可以认定,则本栏不用填写。
教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模板】

**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班级
学分转换类型
□1、国内交流生;□2、国际交流生
交换学校、院系与专业;交换学年学期
交流学校实际
课程性质
学时
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时/学分
课程成绩
学院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长签字
年月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另一份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2、请将交流期间成绩表和本表一起上交。3、学分转换要求详见《**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管理规定(试行)》中本科交流生学分转换与认定管理规定。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班级
学分转换类型
□1、国内交流生;□2、国际交流生
交换学校、院系与专业;交换学年学期
交流学校实际
课程性质
学时
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时/学分
课程成绩
学院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长签字
年月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另一份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2、请将交流期间成绩表和本表一起上交。3、学分转换要求详见《**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管理规定(试行)》中本科交流生学分转换与认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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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分认定
姓 名
年级
学习站点
学 号
入学年月
专 业
层 次
□ 高起专
□ 高起本
□ 专升本
学习形式□业余来自□函授联系电话免修课程
发证机构/原就读高校
证书名称/修读课程
通过时间
成绩
承诺: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证书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或伪造行为,将按考试作弊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习站点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
年 月 日
注:1.免修课程申请应符合“免修”的条例规定。
2.申请时,学生须携带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学习站点核对复印件与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字。
3.本表一式两份,学习站点和学院各存档一份。
姓 名
年级
学习站点
学 号
入学年月
专 业
层 次
□ 高起专
□ 高起本
□ 专升本
学习形式□业余来自□函授联系电话免修课程
发证机构/原就读高校
证书名称/修读课程
通过时间
成绩
承诺: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证书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或伪造行为,将按考试作弊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习站点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
年 月 日
注:1.免修课程申请应符合“免修”的条例规定。
2.申请时,学生须携带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学习站点核对复印件与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字。
3.本表一式两份,学习站点和学院各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