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指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的银行存款问题的复函-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的银行存款问题的复函
正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的银行存款问题的复函
(1987年5月20日)
中国银行:
你行(87)中综字第32号、77号文收悉。
反映公安部门要求银行冻结港商投资企业在银行存款的问题。
现函复如下: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港商投资企业为中国法人,须受中国法律管辖。
因此,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试行)》、《经济合同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条文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83)法研字第30号文《关于查询、冻结和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的联合通知》适用于港商投资企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83)法研字第30号文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经济纠纷案件,需要查询、冻结和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应向银行出具正式公函或冻结、扣划单位存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应凭以执行。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侦查经济案件,可以据此规定向银行查询、冻结单位存款,如需扣划单位存款,应通过被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向银行签发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凭以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同意你行(87)中综字第77号函的意见,由济南市公安局向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发冻结存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该分行凭以冻结环球大酒店人民币帐户的存款。
——结束——。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报告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报告银行业操作风险排查报告河卡信用社关于开展银行业操作风险排查情况的报告阿盟分行:根据银监局《关于开展银行业操作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我行以加强对柜面业务的监督管理,查找单位存款及系统内往来账户对账的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银行业务操作行为,加强银行案件风险防控为目标,对相关业务进行了操作风险排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乌斯太支行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发挥内控制度作用,加强对重点环节、重要事项的监督控制,通过全面落实区分行“9166”工程的22项防范措施,有效提升了支行的内控和风险防范水平,各类支付结算业务、现金收付款等业务的差错明显减少。
账户管理工作也因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我行的账户管理工作从开户资料审核、账户使用、账户管理、销户等方面均得到了规范。
二、检查工作的组织及工作情况支行按照检查要求,由支行综合管理部牵头,组织风险经理、会计监管员、运营主管等人员对账户管理、对账业务、印押证管理、大额存单签发、大额存款支取及人员管理、员工行为排查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三、检查情况(一)账户管理经查我行今年开立的账户资料齐全、手续合规,保证了账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
开户手续完成后存款人密码、支付密码器、网银密钥等由企业有权人领取。
新开立的账户均在3日后办理支付业务。
销户业务手续齐全、合规。
但存在如下问题:1、内蒙古天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盐聚氯乙烯工程(463201040009015)账户于2007年7月19日开户,于2009年7月24日延期,账户于2011年7月23日到期,已超期限使用账户。
2、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人民银行办理开户手续,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力远轮胎商行于2011年7月12日在我行开户,于7月18日在人行开户。
(二)银企对账情况:我行一、二季度银企对账率100%,均账实相符。
(三)柜面业务基础控制1、终端管理:我行物理终端与ABIS 分配的逻辑终端号建立了对应关系,2、柜员管理:支行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做到了印章和凭证分管分用、联行业务录入和确认分离和当班主出纳不处理库户类交易的规定。
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办法

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办法一、概述银行具有金融监管和管理职责,是国家经济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掌握着大量客户信息和资金的机构。
在涉及到涉赌、涉黑、涉恐、涉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时,银行需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配合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进行相关工作。
为了更好地规范银行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方面的行为,保障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协助查询工作1.查询程序(1)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向银行提出查询请求时,由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确认。
(2)确认内容包括查询对象的姓名、账户资料、查询目的和依据,查询要求的时间、期限等信息。
(3)确认后,需向查询对象告知查询请求的内容,并要求查询对象持有效证件前往银行办理相应手续。
(4)为避免对客户权益的侵犯,银行在向公安机关提供客户查询信息时,需尽可能保护客户隐私,只提供必要的信息。
2.查询原则(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办理查询手续,确保查询行为合法有效。
(2)在查询过程中,客户基本权益和隐私需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同时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3)银行在协助查询时,仅提供必要的信息,不泄露客户隐私,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三、冻结工作1.冻结程序(1)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向银行提出冻结请求时,银行需核实请求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确认冻结的账户及冻结范围。
(2)银行需在冻结请求发出之日起48小时内完成冻结手续,并通知账户持有人。
(3)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再次提出冻结申请时,需重新申报,不得直接修改原冻结请求。
2.冻结范围(1)冻结范围一般包括账户余额、固定资产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冻结范围应尽量准确,确保法定程序和法定机关授权。
(3)对于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在涉嫌犯罪案件中涉及的账户,银行应在协助冻结前,尽可能核实账户的合法性、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等。
3.冻结期限(1)冻结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尽可能缩短冻结时间,减小对账户持有人的影响。
案件防控知识-竞赛题

案件防控知识竞赛题必答题〔77道〕:1、案件防控要做到的“四到位”是指责任到位、追究到位、惩戒到位和整改到位。
2、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是指农村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对案件防控治理承担首要责任的理事长或董事长。
3、银行卡起存金额有严格规定,单位卡起存金额为10000元。
4、银行卡起存金额有严格规定,个人卡起存金额为1元5、单笔或当日累计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个人存款业务属大额异地存款业务。
6、单笔或当日累计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存款业务属大额异地存款业务。
7、办理承兑汇票业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8、抵债资产收取后应当尽快处置变现,其中不动产和股权必须自取得日起2 年内予以处置。
9、抵债资产收取后应当尽快处置变现,其中动产必须自取得日起1年内予以处置。
10、信用社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最高不得超过40% 。
11、安全保卫工作的原则是什么?答:法人代表负责,实行一票否决。
12、上级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检查金库守卫工作时,必须有本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负责人陪同。
13、营业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原则是什么?答: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
14、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15、存贷比例不得高于75% ;16、流动性比例不低于25% ;17、单户贷款比例不高于10% 。
18、同业拆借款项期限不得超过4 个月。
19、协助存款查询中,有权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但不得带走原件。
20、有权机关冻结存款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1、农村信用社应按照“一枪一档”的原则建立枪弹管理台账,对枪弹实行动态管理。
22、未执行双人守库制度,造成误岗、脱岗、空岗、提前离岗的,给予违规责任人1000-2000 元罚款,并给予记过至开除处分。
23、案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十项措施中,规定对高管人员实行动态监管。
24、案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十项措施中,要求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努力控制和减少案件损害程度。
查询查复业务

二、特殊业务—扣划
三)、扣划存款的操作 注意事项 1、扣划款项时只能转账,不得提取现金。经
办人根据《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上指定的 收款账户作为“收款人”,被扣划存款账户 为“付款人”,填制一式两联特种转账借方 传票作为“扣划”入账凭证,转账原因应注 明依据扣划法律文书(文书号)要求扣划的 字样
冻结、解冻案例
三、存在问题: 1、因该户已于2008年9月11日进行了部
分冻结,未到期限不能为其提前解冻再办理 冻结。同时,综合业务系统也无法提供重复 冻结的操作。
冻结、解冻案例
2、对于市中院的第一次冻结来说,只是对 该账户进行了部分冻结,超出冻结金额115 万元以外的资金,账户仍可正常使用;而对 于市中院的第二冻结,冻结金额为9800万 元,网点应为其办理只收不付类型的冻结, 但鉴于第一次的冻结未到期,故网点暂未有 为其操作
农信银系统业务查询查复
农信银通存通兑请款业务 我社作为受理方因原始交易造成的短款,可
向开户方提出请款要求。市联社差错处理经 办员根据《农信银通存通兑储蓄对账失败清 单(全辖)》(NXT0101)中的短款挂账 交易流水,通过农信银差错处理平台向开户 方联社发起请款
农信银系统业务查询查复
网点收到查询查复流水凭证的核查方法: 核查传票、农信银交易成功清单 注意:交易帐号、交易流水、金额的核对、
询本单位账户资料的处理 2、对于其他原因的查询必须按有权机关查
询的规定办理。
个人及对公客户查询查复业务
特别注意事项 1、个人存款账户由储户本人办理查询,不能代办
(有权机关和继承人查询除外),并提供储户有 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网点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 ,储户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并填写相关申请书 2、营业网点不得受理任何电话查询存款人账户业 务(但可指引客户凭密码使用电话银行961111办 理有关查询业务)。
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指引

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指引司法和行政机关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资金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有时因效力或者程序等问题理解的差异,强制执行机关同金融机构之间经常出现争执,甚至因矛盾激化而发生人身冲突以及拘留﹑罚款等后果,所以正确认识并处理好金融机构存款、资金的查询、冻结、扣划问题,在金融业务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摘录的相关要点:(一)金融机构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有效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二)金融机构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1.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2.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3.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三)金融机构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1.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2.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3.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1(四)金融机构在协助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1.“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需被冻结或扣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2.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3.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当是确定的。
如发现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律文书。
有权机关对个人存款户不能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指引

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指引第一部分:银行存款查询1.登录银行系统: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银行官方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序,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
2.导航到查询页面:在银行系统的主页,通过导航菜单找到“查询”或“账户余额”等相关选项。
3.选择账户类型:系统将显示客户与银行的关联账户列表,选择您要查询的账户类型,如储蓄账户、支票账户等。
4.输入查询条件:根据提示,输入账户号码或选择查询起止日期等信息,然后点击“查询”按钮。
5.查看存款余额:系统将显示您选定账户的最新余额。
如果还有其他相关信息如交易记录或利息收益等,也可以在此页面查看。
6.安全退出:查询完毕后,务必点击“安全退出”按钮,以防止他人访问您的账户信息。
第二部分:银行存款冻结银行存款冻结是客户要求银行暂停对其存款进行任何扣划或转账操作的指令。
以下是银行存款冻结的操作指引:2.填写冻结请求表格:银行会提供冻结请求表格,您需要填写表格并提供您想要冻结的账户号码、冻结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等信息。
3.提交请求表格:将填好的冻结请求表格提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柜台、邮寄或网上系统等方式提交。
5.冻结解除:如果您想要解除冻结,需要向银行重新提交解冻请求,并按照银行的指引进行操作。
第三部分:银行存款扣划银行存款扣划是指客户授权银行从其存款中划扣一定金额给指定收款方的操作。
以下是银行存款扣划的操作指引:2.填写扣划请求表格:银行会提供扣划请求表格,您需要填写表格并提供您的账户号码、扣款金额、收款方信息等。
3.授权签名:在扣划请求表格上签署授权书,确认您同意从您的账户中划扣指定金额给收款方。
4.提交请求表格:将填好的扣划请求表格提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柜台、邮寄或网上系统等方式提交。
5.确认扣款:银行会核实您的扣划请求,并在约定的日期执行扣款操作。
您可以在账户明细或交易记录中查看扣款相关信息。
6.取消扣款授权:如果您想取消扣款授权,需要向银行重新提交取消授权请求,并按照银行的指引进行操作。
银行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模版

xx银行合规体系文件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规程1 目的为规范我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或个人在我行的存款及存款资料的工作,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总行及所有分支机构的相关工作,各分行(包括xx地区,下同)可以根据当地的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报总行备案。
3 定义4 职责分工5基本要求5.1协助工作原则⑴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⑵账户查询原则上到原开户网点办理,账户的冻结、解冻和扣划应当到原开户网点办理。
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有权机关可以通过上级行直接查询、冻结下级行相关账户及资金的集中操作,具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⑷应有权机关要求,经由专门系统或柜面途径通过上级行直接查询、冻结、扣划下级行相关账户及资金的集中操作,在有权机关出具相关文件后,各分行可根据当地特殊情况,制定操作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5.2协助查询的基本规定⑴协助有权机关查询的资料应限于存款资料,协助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权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但不得带走原件(在具体协助时,应严格执行我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⑵协助复制存款资料等由我行支付了成本费用的,可以收取工本费。
5.3协助冻结的基本规定5.3.1办理冻结的三种方式⑴不收不付:表示账户动态余额在解冻之前不能发生变化,冻结期间该账户凡涉及到收付款业务,系统应提示:账户已冻结。
⑵只收不付:表示该账户余额在解冻前只增不减,冻结期间该账户凡涉及到付款业务时,系统应提示:账户已冻结。
⑶部分冻结:表示该账户余额在解冻前必须在冻结金额以上,账户余额大于冻结金额的部分,可由存款人任意支配,冻结期间该账户凡涉及到付款业务发生时账户余额减少到冻结金额以下时,系统应提示:账户已冻结。
5.3.2冻结期限规定⑴原则上有权机关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期满后有权机关可以续冻,每次续冻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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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指引司法和行政机关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资金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有时因效力或者程序等问题理解的差异,强制执行机关同金融机构之间经常出现争执,甚至因矛盾激化而发生人身冲突以及拘留﹑罚款等后果,所以正确认识并处理好金融机构存款、资金的查询、冻结、扣划问题,在金融业务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摘录的相关要点:(一)金融机构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有效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二)金融机构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1.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2.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3.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三)金融机构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1.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2.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3.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四)金融机构在协助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1.“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需被冻结或扣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2.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3.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当是确定的。
如发现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律文书。
有权机关对个人存款户不能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五)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的登记制度。
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
登记表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签字。
金融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表,并严格保守有关国家秘密。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涉及内控制度中的核实、授权和审批工作时,应当严格按内控制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拖延推诿。
(六)金融机构对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完备的,应当认真协助办理。
在接到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后,不得再扣划应当协助执行的款项用于收贷收息,不得向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
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查询存款手续后,有权机关要求予以保密的,金融机构应当保守秘密。
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冻结、扣划存款手续后,根据业务需要可以通知存款单位或个人。
(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的资料应限于存款资料,包括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资料。
对上述资料,金融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权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但不得带走原件。
金融机构协助复制存款资料等支付了成本费用的,可以按相关规定收取工本费。
(八)有权机关在查询单位存款情况时,只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而未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账户管理档案积极协助查询,没有所查询的账户的,应如实告知有权机关。
(九)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
有权机关应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措施。
(十)有权机关要求对已被冻结的存款再行冻结的,金融机构不予办理并应当说明情况。
(十一)在冻结期限内,只有在原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作出解冻决定并出具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才能对已经冻结的存款予以解冻。
被冻结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对冻结提出异议的,金融机构应告知其与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联系,在存款冻结期限内金融机构不得自行解冻。
(十二)有权机关在冻结、解冻工作中发生错误,其上级机关直接作出变更决定或裁定的,金融机构接到变更决定书或裁定书后,应当予以办理。
(十三)金融机构协助扣划时,应当将扣划的存款直接划入有权机关指定账户。
有权机关要求提取现金,金融机构不予协助。
(十四)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与解除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均应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依法送达,金融机构不接受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代为送达的上述通知书。
(十五)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单位或个人的同一笔存款采取冻结或扣划措施时,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最先送达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
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的具体措施有争议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争议机关协商后的意见办理二、存款查询、冻结、扣划行为的法定权限有权查询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监察、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海关、税务、审计、证监会等。
有权冻结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海关、税务。
有权扣划单位:法院、海关、税务。
附表: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个人存款的执法机关一览表三、不能冻结扣划的存款及特殊情况(一)对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任何机关都无权进行冻结和扣划。
(二)对封闭贷款,司法部门不能冻结和扣划。
(三)国库库款不能查询、冻结、扣划。
(四)社会保险基金不能冻结、扣划。
(五)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能冻结、扣划。
四、关于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提取、过户手续问题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应慎重处理。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
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二)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如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存款人确实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三)在我国定居的外侨(包括无国籍者)在我国银行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或提取手续,与我国公民存款处理手续相同,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
(四)继承人在国外者,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驻在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继承人所在国如系禁汇国家,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困难时,可由当地侨团、友好社团和爱国侨领、友好人士提供证明,并由我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后,向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再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继承人所在国如未建交,应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居住国外的继承人继承在我国内银行的存款,能否汇出国外,应按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公证部门的证明,暂按财政部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财政部门入库收归国有。
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
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五、相关部门对存款查询、冻结、扣划的补充规定(一)人民法院要求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时,冻结、扣划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适用留置送达的规定。
(二)金融机构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不得再扣划应当协助执行的款项用以收贷收息;不得为被执行人隐匿、转移存款。
(三)金融机构在接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向当事人通风报信,致使当事人转移存款的,法院有权责令该金融机构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四)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五)金融机构在收到税务机关“扣缴税款通知书”后,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不足以同时支付税款和金融机构贷款,应先扣缴税款,后扣收贷款。
(六)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程序和手续不合法的,有关金融机构有权拒绝协助执行。
出现争议应当由双方上级单位协商解决。
(七)被冻结的款项,不属于脏款的,冻结期间应计付利息,在扣划时其利息应付给债权单位;属于脏款的,冻结期间不计付利息。
对不属于脏款但因司法机关冻结而逾期的款项,银行或金融机构应计付逾期利息。
(八)金融机构无权为某一公司讨债而强行扣划债务人在银行的存款。
(九)《贷款通则》中规定:“金融机构可以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因此金融机构直接从借款人账户扣款还贷还息应遵循约定,即贷款合同中应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