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学院学院心理学第二学位项目实施办法
教育部关于2011年度高等学校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批复

教育部关于2011年度高等学校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02.14•【文号】教高[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2011年度高等学校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批复(教高〔2012〕1号)辽宁、吉林、河南省教育厅,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西南交通大学:你们关于2011年度高等学校申请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西北民族大学等7所高校增设14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单见附件1),可自2012年开始招生。
学生学业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颁发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证书和授予相应的第二学士学位。
二、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下达的本校年度本科计划总规模内。
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生须在学校所在省(区、市)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三、招生考试由学校组织进行。
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须包括该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
学校应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四、其他事项按原国家教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7)教计字105号]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五、不同意西南交通大学等4所高校申请增设的8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单见附件2)。
附件:1.2011年度教育部同意增设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单2.2011年度教育部不同意增设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注:专业代码加有“W”者为目录外专业。
社会科学学院心理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TsinghuaUniversity

社会科学学院心理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并重,着重培养具有科学心理学思维、创新能力、人文关怀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心理学人才。
培养目标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1. 进入国际一流高校和科研机构深造或在心理学相关的政府、企业部门承担重任。
2. 身心健康,恪守科学伦理。
3. 掌握心理学理论和研究方法,具备发现、分析和创新性地解决复杂心理问题的能力。
4. 面向社会重大需求,在心理健康相关产业和学术领域发挥引领性作用。
二、培养成效本专业学生需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精神,具备心理学科学实验能力、心理测量与评估能力,以及学术交流能力。
为在脑与认知神经科学、社会与文化心理学、健康与工业管理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际应用奠定基础。
具体培养成效如下:a. 有效表达和沟通的能力b. 审辩性思维能力c. 发现、提出并创造性地解决心理学问题的能力d. 运用数学、统计学知识的能力e. 运用生物学、神经科学和心理学知识的能力f. 对所学专业的职业责任和职业道德的理解g. 设计和实施实验及分析和解释数据的能力h. 团队合作与领导力i. 理解社会重大需求与问题并愿意付出努力回应社会关切j. 对于终生学习的认识和实施能力k. 能够在全球化背景下理解各种心理现象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三、学制与学位授予学制:本科学制四年,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重点学习外语、数学、社会科学共同基础课程以及心理学专业的基础课程。
第三学年重点学习心理学专业的核心课程。
第四学年重点完成毕业论文及个性化课程。
本科最长学习年限专业学制加两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学位。
四、基本学分学时本科培养总学分157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5学分,专业教育课程102学分,自由发展课程学分10学分。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1.通识教育 45学分(1) 思想政治理论课 14学分1061018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1061019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学分1061020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4学分1061022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学分(2) 体育 4学分第1-4学期的体育(1)-(4)为必修,每学期1学分;第5-8学期的体育专项不设学分,其中第5-6学期为限选,第7-8学期为任选。
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教育管理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满足广大学生在素质教育方面的需求和对教育管理学科的深入学习,本学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对象凡本校正式本科生(下称“主修生”)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
本校教育管理研究生除外。
第三条学习时间教育管理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学习时间为2学年。
其中第一学期为学位课程的学习,第二学期为毕业论文的撰写,第三学期为论文指导,第四学期为论文答辩及毕业。
第四条课程设置教育管理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以遵循教育管理学科建设和适应时代发展为原则,共计八门必修课程和两门选修课程。
具体课程设置如下:1、必修课程(八门):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统计学教育管理学教育经济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信息化教育沟通学2、选修课程(两门):教育史教育社会学第五条学位论文辅修生需在第三学期指定导师后自行撰写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以教育管理实践为基础,通过进一步实证研究,提出创新性或系统化的理论、方法、管理课题或重大现实问题,阐述和论证所提出问题的解决对策和建议,具有很强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学术论文成文应符合规范,内容应有独创性。
第六条考试评定1、课程学习的考核方式应以平时考核、作业、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相结合,并应有明确的权重比例。
其中平时考核应占总成绩的三分之一以上。
2、论文的评定应包括格式、内容、创新性、实践性及表达能力等方面。
3、综合成绩评定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第七条证书发放辅修生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可领取本校教育管理辅修第二专业(学位)证书。
学位与主修专业学位同等。
第八条其他规定辅修生参加的物资、场地使用等问题,应按照本校制度处理。
辅修生违纪或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将不得领取学位证书。
第九条办法解释本办法由本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以前有关条款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整合心理科学二级学科(0303J9)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整合心理科学二级学科(0303J9)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与研究方向南京大学社会学院自2020年开始招收整合心理科学博士学位研究生。
培养目标:第一,培养服务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合格人才。
培养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成为满足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
第二,培养从事心理学研究和应用的专业人才。
系统掌握心理学基本理论,了解相关领域研究动态与趋势;熟练掌握本领域研究方法与技术;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创造性解决心理学的科学问题,对本领域问题具有创新性思想与观点;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独立承担科学研究任务,胜任高等院校心理学教学工作。
根据心理学的学科发展状况和本系博士生导师情况,南京大学整合心理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目前暂设如下研究方向:1.①社会认知神经科学;②情绪评估与障碍干预;③认知评估与障碍干预2.①社会认知神经科学;②社会心理学;③精神和神经障碍评估与干预3.①社会心理学研究; ②积极心理学研究4.①知觉与行为研究②工程心理学研究二、学制及修业年限1、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八年。
2、硕博连读生进入博士阶段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八年。
3、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八年。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发表Ⅰ类第一作者论文,方可申请提前毕业。
三、培养方式(一)对导师要求1、导师是“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要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科学选才,规范招生,正确行使导师权力,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博士研究生启发和指导;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努力做博士研究生求知的指导者、学术的引路人和品德的垂范者,助力博士研究生成长成才。
第二学位 培养方案

第二学位的培养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培养目标:明确第二学位的培养目标,例如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
高级人才,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等。
2. 课程设置:根据培养目标,设置相应的课程体系,包括必修课程、选修
课程和实践课程等。
必修课程应涵盖该领域的基础知识和核心技能,选修课程则根据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进行选择,实践课程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教学方式: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在线教学等,
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特点。
4. 师资队伍: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包括校内教师和校外专家,为
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和指导。
5. 实习实训:安排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活动,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
素养。
6. 毕业要求:明确毕业要求,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方面,以确保学生达到培养目标。
在制定第二学位培养方案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与第一学位的专业相关度要高,避免过于重复或脱节。
2. 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考虑学生的兴趣和职业规划,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和实践机会。
4. 与企业和行业合作,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和实习实训计划,以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总之,第二学位的培养方案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以满足社会和行业的需求。
教育部关于2001年度部分高等学校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点的批复-教高函[20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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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01年度部分高等学校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点的批复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2.06.23施行日期2002.06.23文号教高函[2002]19号主题类别高等教育,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教育部关于2001年度部分高等学校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点的批复(教高函[2002]19号2002年6月23日)你们关于申请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点的报告收悉。
经研究,现将2001年度教育部同意部分高等学校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本文同意增设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附件内容为准。
学生学业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颁发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证书和授予相应的第二学士学位。
二、招生考试由学校组织进行,考试科目须包括该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
三、其他事项按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7)教计字10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01年度教育部同意部分高等学校增设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单学校名称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北京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清华大学计算机软件二年工学或理学北京工业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北方交通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南开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天津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东北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吉林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复旦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同济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南京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东南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浙江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厦门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山东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武汉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湖南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中山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华南理工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重庆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四川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西南交通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云南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西安交通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西北工业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二年工学或理学——结束——。
第二学位招生简章-心理

以下为心理学专业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已获得本科学位并具有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相关学习经历证明文件。
2.拥有其他学科相关专业背景但具备心理学公共平台学科的基础修养,申请方便。
二、招生条件:
1.申请人需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在职或下岗待(失)业人员或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及实际动手能力,能够服从学校的管理;
3.最低培养年限为两年。
三、报名方式
报考者可通过名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并进行网上报名。
四、入学要求:
入学本科毕业生,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统招)录取的,其高考总分应不低于本专业所在学校招生录取的最低总分的一半;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应不低于该校的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其他类招生者,按照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五、培养形式
采取工作日晚上及周末上课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有节制、合理地对学科内容进行较为系统和全面的学习;一般采取面授、自学、网络教育和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六、学制和学位授予
学制为两年,符合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者,由所在母校颁发国家承认的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教育学院教育学、应用心理学专业(双学位)招生简章

专
业教育学应用心理学
享
受
待
遇
学生修完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成绩合格,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昌大学学位证书,并在其第一专业本科毕业证上加注“修读****第二专业”,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但达到辅修专业要求的颁发辅修专业证书,未达到辅修专业毕业要求的,发给辅修专业成绩单。
所学课程可冲抵主修专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个性课程学分和II类通识课学分。
教育学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应用心理学专业授予应用心理学理学学位。
教师
阵容
各个专业的上课老师主要是具有博士学历的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和一些具备实践经验的社会专家等组成。
授课
方式
双学位学制2年,修满60左右学分,教学形式采用单独开班、随堂听课相结合。
报名
办法
1、招生对象:修满一学年的校本部、科技学院、共青学院本科在校学生。
2、报名程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南昌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
一式三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3、报名时间与地点:
◆前湖校区:文法楼B522室,电话:3969725吕老师
◆老校区:北区物理楼207 吴老师 8304550
◆报名时间:10月22日——11月1日
◆详情请咨询3969725,吕老师
收费
标准
报名费:10元,书费自理
学费:教育学专业3800元/学年,应用心理学专业4000元/学年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心理学第二学位项目实施办法
(2015年4月)
社会科学学院现开始心理学第二学位招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主办单位
心理学第二学位项目由社会科学学院主办,教务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学院教学办负责。
心理学专业授“理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1.拟招收具有清华大学学籍的2013级和201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者;
3.已修课程中没有不及格课程者;
4.没有选修其他辅修或者第二学位者;
5.2015年4月招生,拟招生人数为30人,文理兼收。
三、招生说明会
社科学院召开招生说明会,届时进行专业介绍及招生政策咨询。
四、报名相关事宜
心理学第二学位修读手续每年办理一次。
准备修读2015年心理学第二学位的同学须填写《清华大学本科生修读第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规定时间办理申请及审批手续。
办理手续时间及流程如下表所示:
四、课程认定与选课
1、课程认定
第二学位实行学分制管理,凡取得修读资格的同学须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四周后按选课学分数交费(100元/学分,通过银行系统代扣,与目前学费交纳方式相同),同时确认选课有效。
否则,已选修课程不计入第二学位专业学分。
2、选课
心理学第二学位课程的选课模式同其他课程,可以参加中期退课,但已交学分学费不予返还,如再选此课程需重新交费。
取得心理学第二学位修读资格的同学在以后各学期选课时,可根据第二学位培养方案及课程开设具体情况,选择下学期要修读的课程。
五、其他
有关心理学第二学位的学籍管理按照“清华大学本科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和“清华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籍管理细则”执行。
附:2015级心理学第二学位培养方案
心理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以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为目标,以应用和实践活动为实现目标的辅助手段,在政治、经济、管理、法律、军事、国际关系、教育和商业等领域都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具有国际视野,在修读完我校主修专业的基础上,适应国家政策和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需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精神,具备心理学科学实验的能力、心理测量与评估的能力,以及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为在脑与认知神经科学、社会与文化心理学、健康与工业管理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等方面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际应用奠定基础。
三、学分要求
选本专业为第二学位的学生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46学分,其中专业核心课程18学分,专业选修课18学分,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
成绩合格并获得第一学士学位者,完成第二学位专业课程和培养环节要求后,可获得理学第二学士学位。
在主修专业毕业时未能完成第二学位学习,但已修第二学位课程学分达到25学分、不再继续第二学位学习者,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在主修专业毕业时未能完成第二学位学习,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者,可申请继续攻读第二学位,在主修专业毕业离校后两年内以旁听形式进行补修,成绩合格、符合第二学位培养要求者,可获得理学第二学士学位:1、只有2门(含)以下第二学士学位课程未修;2、毕业综合论文训练已经完成。
申请退出第二学位的学生可以在选修期间的每学期初提出。
四、课程设置
1.专业核心课程(必修)≥18学分
30700504 普通心理学4学分30700443 生理心理学3学分30700393 人格心理学3学分30700403 认知心理学3学分40700693 心理统计学3学分30700433 社会心理学3学分
2.专业选修课≥18学分
30700553 发展心理学3学分
40700283 心理学概论3学分
30700483 实验心理学3学分
30700493 异常心理学3学分
30700463 心理测量学3学分
30700753 心理学研究方法3学分
30700423 实验心理学实验3学分
30700413 认知神经科学基础3学分
40700872 跨文化沟通2学分
30700272 现代心理学前沿问题选讲(英)2学分
40700792 心理学史2学分
40700892 工程心理学2学分
40700882 职业心理学2学分
30700603 行为经济学(英)3学分
30700542 健康心理学2学分
40700913 管理心理学3学分
40700813 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3学分
30700572 文化心理学2学分
30700513 思维心理学3学分
新开课高级统计3学分
40700842 认知神经科学技术2学分
40700852 心理学专题讲座2学分3.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
40700010 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
进入第七学期后,由各专业方向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