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关于印发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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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客户信用管理等级评价体系的创建与应用

电力客户信用管理等级评价体系的创建与应用

电力客户信用管理等级评价体系的创建与应用-------------济宁供电公司前言为指导全国电力企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企业素质和竞争能力,在战略管理、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提升企业管理的整体水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做出应有的贡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01年9月以中电联会〔2001〕36号文印发了《"十五"电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在《指导意见》"开拓市场与营销服务"中提出了"加强资信及贷款回收管理"的意见。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信用失缺现象相当严重,恶意逃债、合同违约、债务拖欠、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经济失信现象,严重制约了信用功能的发挥,信用环境恶化,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市场效率和经济的活力,直接影响到市场秩序及体系的完善和资源配置效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和完善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以保证各种信用关系的健康发展及整个市场经济体系正常运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一、提出建立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的背景济宁供电公司是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的国有大二型供电企业,下辖10个县级供电公司和两个直属供电部(济宁城区供电部、兖州供电部), 负责济宁电网的管理和全市十二个县(市、区)的供、用电工作。

该供电区拥有电力客户户,其中,按管理分类,直供客户户,趸售客户户;按客户性质分类,工业客户13322户,农业客户18145户,第三产业及机关事业客户15516户,城乡居民客户户;按客户用电等级分类,大客户13322户,中小客户户。

2003年,网供最高负荷达123万千瓦,年售电量59.18亿千瓦时,供电收入达20.08亿元。

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也是风险的最大来源。

第三届信用电力网络知识竞赛题库(信用电力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知识)

第三届信用电力网络知识竞赛题库(信用电力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知识)

第三届信用电力网络知识竞赛题库(信用电力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知识)以下是第三届信用电力网络知识竞赛题库(信用电力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知识),提升信用风险预警与管理水平,增强电力行业从业人员诚实守信、严格自律的责任意识,使诚信理念深入人心。

一.单选题(共65分)1.关于信用评价的复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

(1分)A.评价等级有效期为4年B.评价等级有效期为3年C.评价方式采用线上评价方式进行D.评价采取“线上评价+现场抽检”的方式进行,抽检的企业比例不少于当年复评企业的10%2.20XX年9月,_____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1分)A.中共中央国务院B.商贸部C.国资委D.中电联3.信用评价复评工作主要采用的方式是_____。

(1分)A.现场评价B.线上评价C.线上评价+现场抽检D.以上都不是4.发电企业市场占有率实际考核的是企业_____生产指标。

(1分)A.发电利用小时数B.机组等效可用系数C.设备利用小时数D.燃料利用系数5.信用评价企业的法人治理组织机构不包括_____。

(1分)A.股东会B.董事会C.职工D.客户6.针对售电公司这一类市场主体,其发展竞争能力主要考察企业的_____指标。

(1分)A.电量偏差B.交易电量C.注册资本D.市场占有率7.根据国家能源局20XX年出台的《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电力行业信用评价等级有效期调整为_____年。

(1分)A.一B.二C.三D.四8.下列哪项不是电力行业信用评价方法的特征:_____。

(1分)A.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B.信用评价标准的一致性和可比性C.对某一时点的静态分析D.计算模型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9.20XX年,国家有关部委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的采集、备案、公开与共享工作,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建设工作至关重要,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基本原则是客观性、_____、可获取性。

电信大客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设置

电信大客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设置

电信大客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本文参考国内外一些企业所做的信用评价体系,融入了电信大客户的特点,增加了一些品德指标,企业主诚信等指标,建立了适用于电信企业大客户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

标签:信用评价电信大客户电信信用评价一、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信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每年以高于GDP增长速度几倍的速度快速增长。

但是随着电信市场化进程步伐的加快,电信企业对用户信用管理水平的滞后已成为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并逐渐凸显,这已成为制约电信行业成长的一大“瓶颈”,并严重制约了企业的竞争和发展。

根据著名的帕累托“80/20”法则,企业20%的客户为企业创造了80%的利润。

这20%的客户就是企业的大客户,被认为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客户资源。

在市场竞争相当激烈的3G时代,大客户必定成为电信运营商市场争夺的重中之重,但是不能为了客户的争夺而导致坏账呆账的大量增加,因此,电信行业必须对电信大客户进行有效的信用评价和管理来杜绝或减少呆账坏账的产生。

又因为电信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电信行业只有三家运营商,竞争异常激烈,尤其在3G时代,运营商提供的多数是虚拟的话务服务,不涉及实体设备,因此对电信大客户进行信用评价时,不能简单照搬其他行业的评价指标体系,在指标设置中应当考虑电信行业的特点及其客户的特点。

二、电信大客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目前,国内信用评价比较完善的行业应属银行业,其对个人客户和大客户都有比较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而电信大客户与银行大客户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都是属于后付费的用户,信用评价的目的都是为了确定其信用额度并能够预防或减少呆账坏账的产生。

因才,对于电信大客户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上本文参照了国内银行的信用评价体系,从中加入了电信行业特点和其大客户自身特点的一些评价指标。

1.电信大客户信用评价指标(1)品德指标在信用管理水平发展较高的国家,企业、个人信用记录的采集由国家征信系统完成,企业与个人的信用记录可以被各自的合作对象查询。

中电联关于印发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

中电联关于印发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

中电联印发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各有关单位、各电力交易中心及地方电力行业协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精神,为适应电力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需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制定《电力企业信用评价规范》(DL/T 1381-2014)、《电力行业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DL/T 1383-2014)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补充制定了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两类专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并广泛征求了各电力企业的意见。

现将《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执行。

附件:1.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16年11月8日附件1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基本条件(60分)基础信息(30分)信息的完整性企业填报信息的完整性。

10填报的信息符合要求,信息完整,格式准确,10分;信息不完整,0分。

信息的真实性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20填报的信息真实无误,不存在瞒报失信信息的情况,20分;信息存在瞒报,信用等级为B级以下。

企业资质(30分)企业资质企业必备的资质情况。

15具备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业务许可证,15分。

相关认证企业获得相关认证情况(包括ISO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等)。

15每获得一项得5分,最高15分。

守信能力(160分)业务结构(20分)主营业务企业的经营电量范围。

10售电量60亿千万时以上的,10分;30-60亿千万时的,5分;30亿千万时以下的,2分。

增值服务业务企业通过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用电咨询和电能替代等增值服务形成的售电业务。

10增值服务占总收入的比例≥10%,10分;5%~10%,5分;低于5%,2分;未开展,0分。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
•【公布日期】2017.08.01
•【文号】国能发资质〔2017〕37号
•【施行日期】2017.08.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2017〕37号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能源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活动,我局制定了《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能源局
2017年8月1日。

2018-2019-履约能力承诺-范文模板 (12页)

2018-2019-履约能力承诺-范文模板 (1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履约能力承诺篇一:很全面的投标承诺书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证明(粘贴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1.4工程相关承诺书1.4.1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承诺书;1.4.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岗承诺书;1.4.3项目班子其他管理人员承诺书;1.4.4 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1.4.5 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承诺书;1.4.6 保证不借资质的承诺书;1.4.7 保证不围标、不串通投标的承诺书;1.4.8 履约承诺书;1.6.9 对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协调并提供配合服务的承诺书。

1.4.1、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承诺书致:(招标人)作为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郑重承诺:1、在该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只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如我公司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我公司会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报告,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在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我公司承诺,即使征得了招标人和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的同意,该行为仍视为我公司违约。

若更换项目经理,按中标价的1%支付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按中标价的0.5%支付违约金。

4、招标人认为有不能胜任相应岗位的承包人管理班子成员,可要求中标人(承包人)更换和调整,直到满意为止,并按中标价的0.5%支付违约金。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4.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岗承诺书;致:(招标人)作为工程的投标人,一旦中标,我方郑重承诺:1、在该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场,且严格接受业主的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

发改委:完善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制度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网

发改委:完善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制度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网

发改委:完善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增量配电网
10 月11 日,发改委和能源局印发关于《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明确售电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2 千万元人民币,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售电。

建立完善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制度。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网业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1、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
2、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2016 年10 月8 日
【股市战机】
电气设备:配电网投资浪潮已起紧抓配电网设备机遇
近年来,配电网建设政策文件频出,各地配电网升级计划陆续出台,已为配电网升级做出了详尽的顶层设计。

近几个月以来,各个地方主要城市纷纷。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11•【文号】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施行日期】2021.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公司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中《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废止。

附件:1.售电公司管理办法2.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参考范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1年11月11日附件1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稳妥推进售电侧改革,建立健全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售电公司注册、运营和退出,坚持依法合规、开放竞争、安全高效、改革创新、优质服务、常态监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售电公司是指提供售电服务或配售电服务的市场主体。

售电公司在零售市场与电力用户确立售电服务关系,在批发市场开展购售电业务。

第四条电力、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源监管机构等依法对售电公司市场行为实施监管和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章注册条件第五条售电公司注册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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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印发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各有关单位、各电力交易中心及地方电力行业协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
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精神,为
适应电力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需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
会在制定《电力企业信用评价规范》(DL/T 1381-2014)、《电力行业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DL/T 1383-2014)行
业标准的基础上,补充制定了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两类
专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并广泛征求了各电力企
业的意见。

现将《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执行。

附件:1.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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