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应不应该翻拍成电影 辩论资料
文学作品翻拍更应该遵从原著还是更应该娱乐创新三辩事实层面的补充

文学作品翻拍更应该遵从原著还是更应该娱乐创新三辩事实层面的补充第一篇:文学作品翻拍更应该遵从原著还是更应该娱乐创新三辩事实层面的补充反方三辩事实层面的补充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各位同学!现在由我对文学作品翻拍更应娱乐创新进行事实层面的补充。
第一,对文学作品翻拍的态度我方同学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取其精髓,合理地娱乐化、创新化,不薄编者,也投合观众。
李安的《卧虎藏龙》提取了武侠的侠义之风,结合西方文化的个性气质,完美地融合了中西方电影的审美标准和娱乐趣味.让这部经典作品跨越它所属的那个年代,为大众所理解。
这时翻拍的娱乐创新不仅取得了文学价值的提升也获得了经济效益的回报。
第二,文学作品由于历史的局限,政治的束缚,本身就存在不足。
当年谢晋导演拍摄《红色娘子军》时有个遗憾,就是吴琼花和洪常青不能有感情,迫于当时政治形势压力,感情戏给删了。
前几年的新版<>似乎为了避嫌,特意不拿吴琼花和洪常青的恋情说事儿.循规蹈矩“不说事儿”固然很保险,反过来倒拘束住了编剧的创意。
试想这两种翻拍究竟哪种才是对经典原作精神的尊重与文化创新呢?第三, 翻拍娱乐创新是影视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亲近社会文化和发展人文价值的重要途径。
新<>几乎是亦步亦趋地复制了小说文本,这是完全遵从原著,但是更多的普通人民是否认同?反观新<>,对一些台词的“穿越式”改编却值得褒扬。
编剧将罗贯中在小说中的评论改换成剧作人物的直接对话,成功的将观众的当代情感带入历史传奇的叙述之中,从而制造出另类而生动的文化体验.。
再者,经典作品是面对跨国,跨地域的改编与传播的.中国早期电影有很多从外国电影,小说改编而来,比如中国电影跨文化改编始于小仲马的《茶花女》。
而好莱坞迪斯尼公司将中国南北朝时的《木兰辞》改编成动画巨片《木兰》,将原著主题通俗化为爱情故事与民间传奇,接下来上影集团出版的《花木兰》又可是对迪斯尼动画版的借鉴与改编,离经典可谓远矣,但却获得了世界的赞扬。
文学作品翻拍更应该遵从原著还是更应该娱乐创新四辩总结陈词

文学作品翻拍更应娱乐创新之四辩总结陈词谢谢主席,下面将由我代表我方对本场比赛进行总结陈词: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今天对方辩友很明显在利其器上是做足了文章的。
孔子老子孟子庄子孙子韩非子、唐诗宋词水浒红楼西游记西厢记老残游记官场现形记史记三十六计倒背如流,司汤达巴尔扎克雨果莎士比亚海明威歌德托尔斯泰川端康成泰戈尔如数家珍,婉约派豪放派现实主义派荒诞派意识流派黑色幽默派未来主义派古典主义派蛋黄派各种派信手拈来,对方辩友在文学上的造诣套用凤姐的一句名言,就是“9岁起饱读诗书20岁登峰造极,往前面推300年往后面推300年,600年之内都不可能有人超越啊”!今天对方辩友装那么多书那么多的原著在脑子里确实是够累的,所以难免产生的知识上的混淆和逻辑上的谬误,我方灰常淡定地表示可以理解,希望场下的各位也要保持淡定呐~ 众所周知文学作品的翻拍…而对方辩友却…这是其一;…这是其二;…这是其三。
下面请允许我重申我方观点:首先我方文学作品翻拍指的是在保持该作品文化精华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娱乐化和创新化的翻拍;其次,因为文学作品有它的时代局限性,将原著照搬上屏幕多少显得有些不合适宜,而进行娱乐创新的改编后不仅能够打破这种局限性,还能使作品达到新的高度;再次,娱乐化是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大趋势,文学作品翻拍自然也应顺应这个潮流;最后,娱乐创新是文学翻拍的方向。
在这个方向的指引下我们的翻拍不仅能更好地实现文学作品在价值观构建和精神成长上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能获得更高的商业利益。
如此两全其美的方法,饱读诗书见多识广的对方辩友为何要弃而不用呢?聚集了俄罗斯、意大利、英国、法国、波兰和西班牙6国工作人员,花费了2600万欧元拍摄而成的新版《战争与和平》因其原著如雷贯耳的名气和电影翻拍时创新手法的大胆运用,而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不知道各位亲爱的对方辩友有没有看过,没看过的话建议回去要赶紧看看哦~谢谢!。
浅谈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的利与弊学习资料

浅谈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的利与弊浅谈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的利与弊一.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现状随着人均可支配的收入的提高,对于影视作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截止2017年,观影人次得到16.2亿次,同样越来越多的文学作品被改编为影视作品成为大众的精神食粮,相比17,18的所谓的大ip之年,19年随着政策的调控,市场热潮已经褪去一部分,变得更为理智,各项数据也趋于平稳,鲜见爆发性成长。
二.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的利与弊。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各种类型文学作品几乎都在往影视改编这条路上走,既有《斗破苍穹》,《扶摇》这样的玄幻题材作品;也有《天盛长歌》《如懿传》、《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这类古装大戏;《大江大河》、《橙红年代》等现代题材的作品。
然而收到的成效各异弊端:(一)影视改编变得模式化,难以获得持续性的成功在编影视作品上,过去的投资人总结出了一条公式般的经验“大ip+大明星=成功”,这条规律在最初确实屡试不爽,因为业内所说的大ip一般都是积累了一定数量的文学作品,再加上明星演员的强势加盟,在网文粉丝+出演演员粉丝的基础上已经累计了数量不少的观众人群,在加上媒体的造势,势必会将作品的讨论度推向高潮,普通观众也会对此产生兴趣。
但是在这样的一条公式下面,影视改编逐渐变得模式化,难以取得持续的成功,2018年,以“明星+大制作+大投入”的《天盛长歌》创下单日最低收视0.23%和刷新湖南卫视黄金档平均收视0.4%的最低记录,单日平均网播4000万。
《凤求凰》《莽荒纪》《武动乾坤》等陆续口碑和播放均一跌不起。
(二)破坏原著形象影视作品确实丰富了文学作品的形象,但另一方面而言很多影视改编是建立于破坏原著的基础上,影视改编由于有了更多的人员参与其中,一部作品最终呈现在观众面前大多是资方演员导演编剧经过多方角力后的样子。
一部分作为戏中卖点的男一女一,通常片酬极高,制片人为了控制成本又想尽可能的使时长能够拉长一些,就会要求给女二,男二这些次之的角色加戏,有的戏甚至为加而加,十分破坏文学作品的连贯性和艺术性。
文学作品转变为影视作品更应改编创新

文学作品转变为影视作品更应改编创新谢谢主席,开宗明义,定义先行。
文学作品是指用文字书写的带有艺术审美属性的书籍,包括名著和网文;影视作品通常理解是电影作品和电视剧作品的总称。
而我们方认为,判断尊重原著和改编创新的界限,应该以世界观、主要人物人设、核心内核三者是否于原著保持一致为准,假如其中一个在影视化过程中发生了改编,我们就认为其做出了改编创新。
而判断文学作品转变为影视作品更应该尊重原著还是改编创新应该要观察何者更有利于影视行业的发展为。
基于以上,我方坚定认为,文学作品转变为影视作品更应改编创新,理由如下:首先,相较于尊重原著所带给影视创作者的隐形束缚,鼓励改编创新可以予以影视作品工作者更多的创作空间,体现出对于影视作品艺术创作自由的尊重,让文学作品的影视化不仅仅只是对于文学作品临摹,优秀的文学作品当然可以是骑士,但是其改编的影视作品绝不是骑士的扈从。
于是能更好发挥影视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让其得以对文学作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或做出更加适合影视化的改编,让影视作品呈现出更好的效果,从而促进影视行业的发展。
例如,《隐蔽的角落》中,对于朱朝阳这一角色的改编,原著中对于朱朝阳“黑化”的过程并未着墨过多,而电视剧却重点刻画了其“黑化”的各个过程,让角色形象更加立体丰满,从而带给观众更多的震撼,呈现了更好的影视效果。
其次,改编创新可以给予改编的影视作品更多的可能性,从而让影视作品在内容上有更多的突破,丰富作品的内核,为作品增添新的意义,让经典的文学作品可以更好地回应时代,与时俱进,迸发出更多艺术价值,诞生出优秀的影视作品。
同样脱胎于《西游记》,《大话西游》让我们体悟到“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的意难平,以及至尊宝在爱情与责任之间的挣扎,于是我们开始思考,桀骜不驯的齐天大圣背后是否也有自己的心酸与无奈?而《大圣归来》则给我们呈现了一个迷茫、彷徨的孙悟空;《哪吒之魔童降世》则喊出“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抗争。
文学作品应不应该翻拍成电影 辩论资料

辩论资料:1.作品创作的动机是什么~就是一个交流一个袒露。
电影要比传统书籍更有宣传力度,要不是因为于丹刘心武的讲解,也不会有平民的红楼孔子热,何乐而不为呢。
要是对方反驳创作的动机只是自己的个人行为自己的发泄,那么久告诉他,有点常识就该知道文学创作从来不是一件个人独立事情。
如果是纯粹一个人的事,那干脆连出版也不要了,既然都出版了,不还是给人看的吗?2.对方肯定会抓着拍摄影片后失败的例子来进攻。
那么你们就可以一概以“以偏概全”来回击,也找几部比较成功的例子,如卧虎藏龙、还珠格格等。
3.电影作为“第七艺术”,与文学有着天然的关系。
电影的拍摄需要完善的剧本,而引人入胜的情节设置、富有张力的言语交流以及布景的安排等,与富有文学性的小说、戏剧、诗歌等文学形式有着脱离不开的关系。
一部源于文学作品的剧本一定是有自己独特的叙述和表达方式,永远不可能是将作品原封不动地沿用,这就必然涉及到文学作品的改编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后现代文化入侵,电影的改编不仅仅局限于对原著情节人物的沿用和保留,而是更注重新意和一个“变”字,更追求带有讽刺的意味和视觉上的冲击。
概言之,中国文学作品的电影改编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忠实原著型:这种类型是最常见最普遍的改编方式,大部分电影剧本都对原著保持了忠实的态度,不做大的改动,并尽量将文学作品中的信息和思想感情传达给观众。
今年上映的《小时代》和《一座城池》就是根据郭敬明和韩寒的小说改编而成的。
其中,郭敬明亲自编剧导演的《小时代》的两部电影精准地将观众定位在了20岁左右的《小时代》拥趸群体,因此虽然影片招来铺天盖地的恶评,在票房上却分别都达到几亿,成为文学作品改编电影的一部卖座成功的例子。
除了这两位作家的作品,近两年《李献计历险记》、《失恋33天》、《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基本都是忠实于原著向观众展现从文学作品到影视作品的过渡。
虽然其中有些很卖座、很成功,有的比较萧条冷淡,但是就这种以文学作品为蓝本进行改编的电影,的的确确成为了电影创作的一个走向。
辩论:成功的作品应不应该被翻拍

首先,请允许我方重申定义,翻拍指的是重拍他人拍过的作品。
如果按照对方同学的定义翻拍是文学作品到影视作品的创作,众所周知,影视作品都是以文学作品为创作基础,所有的电视剧都是翻拍,所以我们讨论这个没有意义。
我们今天讨论的应该是影视作品方面的翻拍。
对方今天说了成功的作品应该翻拍的几个原因,那为什么不应该翻拍呢?首先,我们看制作商翻拍电视剧的目的是什么?为了投机赚钱嘛。
用心制作一部电视剧,那么无论是否翻拍,都可以获得成功。
那么如今翻拍成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是制作方为了保证收益嘛。
选择翻拍以往成功的作品,因为其原有的观众基础和接受程度。
这样的电视剧保证了观众很容易的接受和理解。
而我们说拍摄电视剧是需要考虑它的收益,可是不能只为了钱。
艺术与文化本应警示人们批判与否定生活种种不合理的现象,当艺术与文化沦为商品,我们只能说很可悲。
其次,翻拍采用一定的模式或套路,使得电视剧趋向于同质化。
比如青春类型的电影匆匆那年取得了成功,翻拍电视剧便冒了出来。
甚至山楂树之恋的电影还未上映电视剧立刻就开始筹备拍摄了。
这样生产出的都是按一定程式涉及的作品,其本身所宣称的特定内容其实只是表面的更新。
这样的文化我们需要吗?不仅如此,翻拍电视剧还使我们更倾向于迎合主流价值观,当电视上播放的电视剧不是一起来看流星雨,就是来自星星的继承者、回家的诱惑,我们刚看过楚雨荨的灰姑娘智斗慕容云海,换个台又看林品如好媳妇报复花心老公。
这样的文化氛围下,人们的喜好被塑造成同一的口味。
这样的文化只是服务文化资本。
个性才华沦为商品,艺术也沦为了赚钱的工具,平庸代替自然清越,人们只能陷入漫不经心的文化消遣中,而大众的喜好却还在被这种文化所塑造引领。
最后,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翻拍推动着恶性循环。
导演为迎合主流而翻拍,而主流又被翻拍所加强;主流的强势压制着创作,翻拍的增加又增势了主流的强大。
在这样的氛围下,艺术的特性被消解,文化沦为为资本服务的工具,而大众的喜好却还在被这种文化所塑造引领。
文学作品翻拍一辩稿

定义文学作品纸质媒体对于原著的翻拍只有时间上的关系,没有逻辑上的关系,所有翻拍自落脚点为原著电影,有亮点,有导演的某种寄托第一,从翻拍文学作品的目的上,导演更多的是利用名著的噱头来拍电影,来获取利润,不是考虑电影怎样拍才能表现作者在作品中表达的深刻思想,而是考虑怎样借助文学作品的名气来吸引观众,增加票房,获取利润。
导演往往利用文学作品来提升电影的知名度,而不是通过电影来深化文学作品中价值,比如,万万没想到中翻拍西游记,完全没有体现西游记名著中蕴含的深刻意义,更多就是借助西游记来搞笑,整个剧看了,除了让人哈哈大笑,获得暂时的欢乐之后就没有深刻的思考了。
而且导演只要人选得好,情节好就可以了,并不尊重原创,而且肤浅的演绎会让人对文学作品产生曲解。
第二,从把文学作品翻拍成电影的行为上讲,对于导演,翻拍文学作品削弱导演的创新能力,当拍文学作品成为社会风气,那么导演们为了赶上时代的潮流,为提高收视率,都争先恐后拍文学作品,原创的剧本渐渐被抛弃,导演的创新思维越来越不被重视,有专业人士承认,翻拍是没有创新能力的表现。
翻拍剧泛滥说明了原创资源枯竭,编剧已经不在创新上下功夫“一味地跟风、模仿已经占据市场主流,这必然引起原创市场的缺失。
倘若我们以后打开电视,全是翻拍的电影,哪还有新意可言。
对于观众,使观众养成快餐式阅读得惰性,没有电影,人们看原著会对经典的解读会更加深刻,而有了电影,人们就不愿读原著,久而久之越来越少人读经典,经典文学作品的解读渐渐不被人重视。
且文字本来是抽象的东西,可以激发读着的想象力的,拍成电影后,以一种画面呈现在读者面前,就让读者脑中形成电影中的固定思维,不利于读者多角度理解文学作品,更深刻地去思考文学作品背后深刻的思想,意义。
第三,从翻拍的结果上看翻拍后的电影大多缺乏新意,常常在遵循原作与创造新意之间矛盾徘徊,以至于既失去原作的韵味,又未能创造新的境界,屡屡遭受荧屏“滑铁卢”,甚至引起观众的激愤。
浅谈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的利与弊

浅谈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的利与弊一.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现状随着人均可支配的收入的提高,对于影视作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截止2017年,观影人次得到16.2亿次,同样越来越多的文学作品被改编为影视作品成为大众的精神食粮,相比17,18的所谓的大ip之年,19年随着政策的调控,市场热潮已经褪去一部分,变得更为理智,各项数据也趋于平稳,鲜见爆发性成长。
二.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的利与弊。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各种类型文学作品几乎都在往影视改编这条路上走,既有《斗破苍穹》,《扶摇》这样的玄幻题材作品;也有《天盛长歌》《如懿传》、《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这类古装大戏;《大江大河》、《橙红年代》等现代题材的作品。
然而收到的成效各异弊端:(一)影视改编变得模式化,难以获得持续性的成功在编影视作品上,过去的投资人总结出了一条公式般的经验“大ip+大明星=成功”,这条规律在最初确实屡试不爽,因为业内所说的大ip一般都是积累了一定数量的文学作品,再加上明星演员的强势加盟,在网文粉丝+出演演员粉丝的基础上已经累计了数量不少的观众人群,在加上媒体的造势,势必会将作品的讨论度推向高潮,普通观众也会对此产生兴趣。
但是在这样的一条公式下面,影视改编逐渐变得模式化,难以取得持续的成功,2018年,以“明星+大制作+大投入”的《天盛长歌》创下单日最低收视0.23%和刷新湖南卫视黄金档平均收视0.4%的最低记录,单日平均网播4000万。
《凤求凰》《莽荒纪》《武动乾坤》等陆续口碑和播放均一跌不起。
(二)破坏原著形象影视作品确实丰富了文学作品的形象,但另一方面而言很多影视改编是建立于破坏原著的基础上,影视改编由于有了更多的人员参与其中,一部作品最终呈现在观众面前大多是资方演员导演编剧经过多方角力后的样子。
一部分作为戏中卖点的男一女一,通常片酬极高,制片人为了控制成本又想尽可能的使时长能够拉长一些,就会要求给女二,男二这些次之的角色加戏,有的戏甚至为加而加,十分破坏文学作品的连贯性和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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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资料:1.作品创作的动机是什么~就是一个交流一个袒露。
电影要比传统书籍更有宣传力度,要不是因为于丹刘心武的讲解,也不会有平民的红楼孔子热,何乐而不为呢。
要是对方反驳创作的动机只是自己的个人行为自己的发泄,那么久告诉他,有点常识就该知道文学创作从来不是一件个人独立事情。
如果是纯粹一个人的事,那干脆连出版也不要了,既然都出版了,不还是给人看的吗?2.对方肯定会抓着拍摄影片后失败的例子来进攻。
那么你们就可以一概以“以偏概全”来回击,也找几部比较成功的例子,如卧虎藏龙、还珠格格等。
3.电影作为“第七艺术”,与文学有着天然的关系。
电影的拍摄需要完善的剧本,而引人入胜的情节设置、富有张力的言语交流以及布景的安排等,与富有文学性的小说、戏剧、诗歌等文学形式有着脱离不开的关系。
一部源于文学作品的剧本一定是有自己独特的叙述和表达方式,永远不可能是将作品原封不动地沿用,这就必然涉及到文学作品的改编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后现代文化入侵,电影的改编不仅仅局限于对原著情节人物的沿用和保留,而是更注重新意和一个“变”字,更追求带有讽刺的意味和视觉上的冲击。
概言之,中国文学作品的电影改编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忠实原著型:这种类型是最常见最普遍的改编方式,大部分电影剧本都对原著保持了忠实的态度,不做大的改动,并尽量将文学作品中的信息和思想感情传达给观众。
今年上映的《小时代》和《一座城池》就是根据郭敬明和韩寒的小说改编而成的。
其中,郭敬明亲自编剧导演的《小时代》的两部电影精准地将观众定位在了20岁左右的《小时代》拥趸群体,因此虽然影片招来铺天盖地的恶评,在票房上却分别都达到几亿,成为文学作品改编电影的一部卖座成功的例子。
除了这两位作家的作品,近两年《李献计历险记》、《失恋33天》、《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基本都是忠实于原著向观众展现从文学作品到影视作品的过渡。
虽然其中有些很卖座、很成功,有的比较萧条冷淡,但是就这种以文学作品为蓝本进行改编的电影,的的确确成为了电影创作的一个走向。
诸如此类的作品,不说四大名著等经典在影史上被无数次呈现,当下的电影市场刮起的这阵将畅销书和网络连载小说改编成电影的旋风使畅销书和网络连载小说本身就能成为一个卖点和噱头,推动着作品更大影响的普及。
原有的商业电影要想抓住观众的眼球,必然需要制造更多的看点,在影片上映之前让更多的人感兴趣;而把受观众欢迎的文学作品进行改编,必然能吸引作品本身的拥护者。
因此,电影剧本创作取材于文学作品的现状是顺应时代观众需要的一个重要方式。
二、“戏仿”升华型:戏仿,又称谐仿,是在自己的作品中对其他作品进行借用再创作,以达到调侃、嘲讽、游戏甚至致敬的目的。
香港电影制造喜剧效果是经常使用“戏仿”手法的,其中,香港电影的代表人物——导演兼演员周星驰更是将“戏仿”的手法进行到底,他的电影混入了许多对其他文学或电影作品的借鉴和改编。
在对文学作品的改编上,周星驰貌似钟情于《西游记》,他的最经典作品《大话西游》和最卖座电影《西游降魔篇》等对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的故事进行化用,但又只沿用了部分人物设置和大致故事,而对人物性格、情节等方面做了颠覆性的改变。
《大话西游》作为周星驰的巅峰之作,是将戏仿的手法发挥到极致的作品。
孙悟空化身至尊宝,与紫霞的一段绝世恋情成为了电影的主线。
原著中的孙悟空作为出家的僧人,一直纠缠在与唐僧的师徒情和与沙僧、八戒的兄弟情中间,关于爱情的部分是完全空白的。
而周星驰改编的电影完全弱化了孙悟空对唐僧的忠心耿耿,还设置了他对唐僧怒气冲天的怨言。
一曲经典的《Only you》让观众记住了这个全新的唐僧形象。
电影中的有些情节可能会让观众觉得一时无法接受,但是作为导演及主演的周星驰是将后现代的荒诞元素融入到了作品中,产生了非常激烈的滑稽和讽刺的效果。
无厘头的喜剧创意在该片中比比皆是,无疑开创了一种电影类型的先河。
《西游降魔篇》同样是对《西游记》的改编和戏仿,就其卖座程度和观众评价来看,“明星+3D+搞笑”的组合仍然有很大的市场和前景,显然这里完成的是商业化喜剧电影的改造。
周星驰的这些作品之所以如此成功并不是具有偶然性的。
从之前认为这种颠覆性尝试完全改变了原著的内容,是胡说八道、不知所云的失败创作,到后来观众接受并认可了这类“笑果”虽然只有短短几年。
可以说,中规中矩自然不会出错,却有可能因此而失去亮点;抛开条条框框,如果不按套路出牌,不断尝试创新,也许会大获成功。
三、“改头换面”型:“改头换面”型改编就是基本把原著的大概情节沿用下来,但是把故事发生的情景、时间、国家等等做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变。
《魔侠传之唐吉可德》作为这类作品的代表,是对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进行的改编。
电影把在16、17世纪的西班牙发生的故事转移到中国古代,而原著中的一系列人物也都能在这部电影中找到对应。
堂吉诃德受到骑士小说的影响而决意走上骑士的道路,影片中的唐吉则是每日沉浸于武侠小说并将小说中的桥段幻想成真实;原著中的堂吉诃德把乡下客店当作城堡,把客店老板当作城堡主人,要求老板封他为骑士。
而电影中则化用了武侠小说的桥段,唐吉可德要找一位在深山庙宇中的老乞丐,把他当做拥有盖世武功的老英雄,只消让其打通任督二脉就能做一个真正的英雄。
堂吉诃德打定主意匡扶正义、除暴安良之后,常常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结果往往是损害了他人利益,自己也遭受一顿好打。
而唐吉虽然也认为精神能解决一切问题,但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弄拙成巧,化险为夷。
编剧的改编使得影片中的唐吉变为了英雄,最后在众义士的帮助下将恶势力一举歼灭,从此与美女神仙眷侣相伴,颠覆了原著中的形象。
影片虽然在票房上并不如意,但其宣扬的“有些事总要有人做,聪明人袖手旁观,我这个傻子就义不容辞”的精神的确值得深思回味,与我们现今的生活有着很多相通之处。
《满城尽带黄金甲》改编自曹禺的代表作《雷雨》,故事发生的时代则转移到了五代十国时期的后唐。
电影中的大王代表《雷雨》中的周朴园;大王子元祥是原著里边长子周萍的角色;巩俐饰演的王后也就是蘩漪;大将军杰则影射鲁大海,蒋婵即是鲁四凤。
刘烨饰演的大王子与妹妹和王后有着两段错综复杂的乱伦恋情,还有和二皇子的势不两立。
大王与王子们之间还刻画了父子情。
这些情节都和曹禺的《雷雨》有着一定程度的对应,而人物性格和整个电影的氛围和原著基本保持了一致。
不过,这种改头换面式的改编却未能如导演的意愿,为他带来满堂喝彩,这却是值得深思的。
总之,中国电影对文学作品的改编状况告诉我们,这些所谓的电影改编已经不再满足于再现原著了,而是开始尝试用不同的思路来做呈现。
除了迎合观众趣味地将流行小说以电影的形式展现出来,无厘头的恶搞和颠覆性再创作也为这类电影开辟了一条新路。
经典总是稀有的,将经典作品翻拍,只能是拾人牙慧;只有适应新时期人们的欣赏趣味不断开拓思路和方向才是大势所趋。
电影工作者应该先从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做起,在对文学作品有了深刻准确的解读之后再将其转化成电影艺术。
只有拥有深刻精神内涵的电影作品才能真正获得人们的认可,也才能在电影史上占据一席之地。
注释: [1]意大利诗人和电影先驱者乔托·卡努杜于1911年发表《第七艺术宣言》,第一次宣称电影是一种独立的艺术,是三种空间艺术(绘画、建筑、雕塑)和三种时间艺术(诗歌、音乐、舞蹈)的综合,形成了运动中的造型艺术,是把静的艺术和动的艺术、时间艺术和空间艺术、造型艺术和节奏艺术全都包括在内的一种综合艺术。
首先来剖析下这个辩题,包含三个部分,传统文学,网络文学,文学发展首先确定什么是文学,文学是以人为主体,经过创造性的开发,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这里主要是一个创造性的开发。
其次,什么是传统文学,我们可以定义为,人类早期出现的一种,以诗词歌赋,音乐口头为表现行事的一种艺术形式。
第三,什么是网络文学,以电脑的出现为基点,出现在全世界范围内的以多种表现形式出现的一种艺术形式。
(注意,全世界这个范围是反方必须抓住的一个有力论点。
分析了上述三个定义,那我给你下4辩的总结陈词。
(当然,这里包括了一辩的理论部分。
你们的一辩可以借鉴下,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可爱的对方4位辩友,大家好,本方观点,网络文学比传统文学跟有利于文学的发展首先我方绝对不否认,传统文学对文学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我方观点更认为,网络文学较之传统文学更加有利于文学发展,理由如下,网络文学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跟隐藏性,这一点,能使各种不同流派的文学观点同时并存在这个社会上,从而扩大了文学的范围,例如,秦朝的焚书坑儒,明清两朝的连坐事件,这都反映了传统文学的局限性,人们不是没有思想,是有思想说不出来。
而网络文学则恰恰相反,在这一文学理念中,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看法,说出自己的想法,这一比较,很清晰的说明了,网络文学更加有利于传统文学的发展。
其次,就文学的范围界定来看,传统文学某种文明的产生,仅仅局限于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一个季节其具有地域性以及区间性和季节性。
,而网络文学不同的是,扩大了文学的交流区间,从时间上,空间上,促进了文学发展。
第三,也许对方辩友会说,网络文学的出现抵触了破坏了传统文学的精华部分,人们上网打字错字连篇,污言秽语,是的,对方辩友,我们不否认,在网络文学出现的初级阶段,它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跟矛盾,但是对方辩友不能以此来否定网络文学更加有利于文学的发展啊,举个例子来说,社会主义这个社会体制刚刚出现的时候,人民的生活水平很低,较之西方资本主义,跟以往的封建主义都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对方辩友能以此为论点来否定社会主义跟能促进社会体制的发展吗,很显然这是不对的嘛、综上所述,我方观点认为,网络文学更有利于文学发展,谢谢!这仅仅是我个人的意见,如果LZ觉得还有欠缺和不足,您可以删减添加自己的看法,辩论赛的目的不是去争论谁对谁错,一个真正的辩题是不存在对错的,要突出一个更字,所以在比赛期间千万要保持礼貌,不要信口就说,你说的不对,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什么什么,这类的话千万不要说,明白吗。
我们要用新的理论点,跟出色的口才和反映来赢得我们自己的观点,而不是以诋毁对方来达到自己的成功。
利:1)有利于经典文学通俗化。
对于《红楼梦》《三国演义》这样的传统文学经典,普通老百姓也许并不能理解其中深层奥妙,所以会出现《百家讲坛》这样的节目帮助人们剖析经典。
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也有这样的作用,旨在普及经典,增加人们的文化素质。
2)有利于娱乐产业发展。
文学作品的改编大大增加了影视作品创作素材。
3)有利于更多文学作品的涌现。
文学作品的改编将文化价值转变为了商业价值,这样不仅为文学创作带来大量利润,还吸引了更多的人进行文学创作弊:1)不利于维持经典的原汁原味。
既然是改编,由于改编者的文学历史水平等原因,很难保持经典的原汁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