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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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1-0-1.为了保护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维护并延续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弘扬城市的传统文化,统筹安排各项城市建设,为保护和整治提供技术法规依据和措施,特此制定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0-2.本规划以国家、省、市各级部门编制的有关规范、条例为基本依据,其中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通过,1991年6月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92年5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994年)《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9年7月)《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1年2月)《温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2001年3月)《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年)1-0-3.本规划是在对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各类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的实地踏勘,全面了解温州市政府和人民对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的设想与意愿,详细调查城市的历史变迁,综合分析其历史特色,深入挖掘温州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1-0-4.本次规划范围:鹿城区北起瓯江,南至小南门河,东到环城东路,西至九山外河的区域以及江心屿地段,总面积为4.5平方公里。

规划研究范围为温州城市总体规划市区范围,包括鹿城区、龙湾区和瓯海区,面积为123.8平方公里。

1-0-5 规划期限与规划目标近期:至2010年,规划目标:对整体格局――山水格局环进行保护,完成环城绿化带如规划与实施;对十条视廊中除谯楼――江心双塔外的九条视廊进行保护控制,与上述保护有冲突的建筑予以拆除或降层;完成五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与实施;解放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完成江心屿历史文化保护区、海坛山历史文化保护区、郭公山历史文化保护区、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积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松台山九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并结合城市山水环保护进行实施;对文物古迹、文物点和历史建筑予以重点保护,尤其对濒临破坏的历史遗存进行抢救性保护;搬迁工厂用地和大型事业单位用地,增加绿地和广场,对有悖保护的建设和开发予以控制、调整和制止。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了有效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制定和实施保护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保存我们的文化遗产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是我们过去的历史和文化积淀的见证。

下面将重点讨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所涉及的重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首要目标是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确保历史建筑、风貌和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还要结合城市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布局,提高城市品质,促进经济发展与文化传承相协调。

二、规划范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范围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内所有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空间、景点等,以及周边环境。

在规划范围内,要确保景观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避免新建筑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

三、保护原则1. 保护优先原则。

对于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和景点,要给予更高级别的保护,严格控制改建和拆除行为。

2. 历史文化价值与功能结合原则。

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要注重其功能的合理利用,使其融入城市发展,实现历史与现代的有机结合。

3. 整体保护原则。

在城市更新和改造中,要综合考虑历史建筑、环境和空间的整体关系,避免片面保护或单一开发,确保整体保护效果。

四、规划内容1. 城市规划。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的特点和定位,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合理控制城市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保护历史风貌和城市绿地。

2. 文物保护。

制定文物保护规划,对历史建筑、古迹等文物进行分类、编制保护名录,加强文物修缮和保护工作。

3. 文化传承。

通过开展文化活动、传统节日等,激发城市居民对历史文化名城的认同感,传承和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

四、实施措施1. 加强规划宣传。

通过城市展览、宣传册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介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重要性和内容,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2. 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规划执行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3. 加强人才培养。

培养专业的历史文化保护人才,提高他们的文化保护意识和专业素养,推动历史文化名城的可持续发展。

潮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潮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潮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1995年7月第一章总则1-0-1为指导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统筹安排潮州市古城和新区的各项建设,提供名城保护和旧城改造的技术法规依据和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1-0-2“潮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建设部及国家文物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规定制定。

I-0-3本规划的编制,是以1993年4月编制的“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为依据,并在1994年6月召开的“潮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论证会”的基础上进行的。

1-0-4在本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在服从总体规划的同时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本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1-0-5潮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范围为东起笔架山,西至葫芦山,北起环城北路和北园路,南至环城南路及沙洲岛北端。

1-0-6本规划的规划年限与城市总体规划年限一致,从1995年至2015年。

1-0-7本规划解释权属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委员会和潮州市城市建设规划局。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原则2-0-1根据“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潮州古城以生活居住、商贸服务和旅游为其主要职能,是集中体现潮州历史文化名城城市风貌及特色的中心。

2-0-2潮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为总方针。

2-0-3潮州古城的保护,应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古城区各级保护范围划定,古城风貌保护,古城空间格局保护,古城区建筑高度控制和名城传统文化继承和传统经济基础的发展。

2-0-4应协调处理好保护与更新改造之间的关系,从发展的角度认识保护的含义,制定具有发展意义的保护规划。

2-0-5在保护古城历史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发挥古城潜在优势,突出古城特色,充分利用现存的历史、人文资源发展城市旅游事业,发展城市经济。

第三章保护框架规划第一节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3-1-1保护框架由自然环境要素,人工环境要素,人文环境要素三部分构成。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我们广袤的华夏大地上,众多历史文化名城宛如璀璨的明珠,承载着丰富的历史记忆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然而,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这些珍贵的宝藏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威胁。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历史文化名城,是那些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的城市。

它们不仅有着独特的建筑风貌、传统的街巷格局,还蕴含着丰富的民俗风情、历史故事。

比如北京,那古老的故宫、雄伟的长城,见证了数不清的朝代更迭;又如苏州,精致的园林、悠悠的水乡,诉说着千年的文化传承。

然而,现实中,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并非一帆风顺。

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让许多古老的街区被拆除,传统建筑被现代化的高楼大厦所取代。

商业开发的过度追求,使得一些历史文化遗迹被商业化包装,失去了原有的韵味。

此外,人们保护意识的淡薄,也导致了对历史文化资源的破坏和忽视。

那么,如何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呢?首先,要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

对名城内的历史建筑、文化遗址、传统街巷等进行详细的摸底,了解它们的历史背景、文化价值、现状情况。

这就像是给名城做一次全面的“体检”,只有清楚了“身体状况”,才能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

其次,明确保护的原则和目标至关重要。

保护原则应当是以保护历史文化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为核心。

不能为了短期的利益而破坏历史的原貌,要让后人也能看到我们先辈留下的宝贵财富。

保护目标则要根据名城的特点和价值来确定,比如有的名城重点保护古建筑,有的则要注重传承民俗文化。

在具体的规划措施方面,要划定明确的保护范围。

将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核心区域划定为严格保护的区域,禁止随意开发和破坏。

同时,对周边的建设也要进行严格控制,保持与核心区域的风貌协调。

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采取修缮、维护等措施,保持其原有的结构和风貌。

对于已经破损的建筑,要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修复,不能搞成“新不新,旧不旧”的样子。

再者,要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

天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方案文本

天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方案文本

天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方案文本天水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自古以来就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

这里有着许多珍贵的历史文物,包括古代建筑、文化遗址、民间艺术品等等,这些宝藏的存在,为我们传承历史和文化留下了珍贵的遗产。

然而,在现代社会进程的推动下,城市快速发展的需求,往往会带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压力,为此,我们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规划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尊重历史文化遗产,并注重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记录和保存。

在规划方案中,我们需要围绕古代建筑、文化遗址、民间艺术等珍贵资源,进行系统性的分类、调查、整理、评价和管理,不断提高其保存、修复、传承的水平。

同时,要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如虚拟现实等技术,为人们提供更直观、便捷的历史文化遗产展示方式,激发人们对文化遗产的热爱和保护意识。

其次,在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同时,也需要探索利用历史文化资源。

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可以帮助城市拥有更加丰富的文化内涵,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可以带动当地的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等,推动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繁荣。

因此,规划方案中也需要考虑如何激发社会对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和开发的热情,如何促进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规划方案还需要考虑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之间的关系。

在城市建设时,需要尊重历史文化的风貌和规律,同时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使得历史文化和现代建设相得益彰。

在控制城市建设过程中,我们要避免建造大量高楼大厦和新式建筑,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始状态。

在永续发展的角度来考虑,需要在城市发展规划中,注重生态、景观、文化等建设的平衡,促进城市文脉的延续和发展。

最后,规划方案还需要注重社会参与和融合。

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过程中,因为需要经过长期、专业的管理和维护,如果没有广泛的社会参与和支持,就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

因此,在规划方案中,我们需要制定社会参与和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同时创造出更加有益的社会发展模式。

总之,天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方案需要在尊重历史文化、利用历史文化、协同建设、社会支持等方面进行全面合理的安排和实施。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目录
蓬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名城保护框架 ...........................................................................................................1 第三章 县域历史文化环境保护规划 ...................................................................................1 第四章 名城城区保护规划 ...................................................................................................2 第五章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4 第六章 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5 第七章 传统风貌格局保护规划 ...........................................................................................6 第八章 旧城保护与更新 .......................................................................................................8 第九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9 第十章 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规划 ...................................................................................9 第十一章 防灾与环境保护规划........................................................................................10 第十二章 近期保护规划....................................................................................................10 第十三章 实施保障措施.................................................................................................... 11 第十四章 附则 ....................................................................................................................12 附件 .................................................................................................................................13

(完整word版)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docx

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保护指导思想、保护目标和原则 (3)第三章保护内容和重点 (3)第四章市域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4)第五章历史城区的保护和展示 (5)第六章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利用 (9)第七章文物古迹及其他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12)第八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14)第九章规划分期和实施保障 (14)第十章附则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是名城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本次规划适用范围是江阴市域辖区范围,总面积988 平方公里。

重点针对江阴中心城区内的历史城区制定保护要求和措施。

市域历史村镇等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需单独编制。

第四条规划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年)(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02 年)(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 年)(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 年)(五)《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六)《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2003]第 119 号)(七)《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年)(八)《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 2002 年)(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历史街区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 2007〕86 号)(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50357-2005)(十一)《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 — 2020) 》第五条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 2009 年至 2020 年,近期为 2009~ 2015 年,远期为 2015~2020 年。

第六条文本中字体加粗并带下划线的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保护指导思想、保护目标和原则第七条江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促进江阴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荆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荆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一部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的目标与原则第三章保护层次与保护重点第四章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第五章市域文物古迹保护第六章市区绿化水系保护规划第七章荆州古城保护规划第八章历史街区整治规划第九章重点文物建筑环境整治规划第十章旅游发展规划设想第二部分保护规划说明书第一章规划依据与指导思想第二章市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第三章市区文物古迹与绿化水系保护规划第四章荆州古城保护建设规划第五章历史街区整治规划第六章重点文物建筑环境整治规划第七章旅游规划设想与实施对策建议第三部分基础分析第一章历史沿革与城市形态第二章特色分析与价值评价第三章文物古迹与人文资源第一部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1-1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条款,具体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

1-2本规划的主要依据为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23年)》、1982年2月8日国务院国发(1982)26号文《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等部门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通知》及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99)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1-3本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原则指导下,为保障历史环境保护和城市开发建设的协调进行,从城市总体层面展开的保护性控制规划。

在规划过程中,运用城市设计的原则和方法,对古城空间特色和形态肌理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古城内的建筑高度控制和视线通廊的规划要求。

1-4本项规划是在对荆州市域内各类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的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当地居民的意愿,详细调查分析历史名城的特色,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的基础上编制的。

1-5荆州市的城市性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中游的重要港口,鄂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

荆州古城以商贸服务、生活居住、旅游休憩、历史博览为主要职能,是集中体现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传统风貌特色的中心。

长沙历史文化名城(文本)924

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图集(送审稿)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二OO三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依据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及思路第四章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第五章近现代历史建筑的保护第六章古井名泉、古树名木的保护第七章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保护第八章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第九章文物埋藏区的保护第十章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第十一章旧城整体格局的保护第十二章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第十三章实施保障措施附件一: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说明书附件二: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规划附件三:文物保护单位、近现代历史建筑、重点保护建筑规划控制图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加强长沙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在本次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和管理规定,应遵循国家及长沙市的相关法规、规定。

第四条本规划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执行;如有重大调整,必须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章规划依据第五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通过,2002年10月修改)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92年5月)4、《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1986年9月通过,1994年7月修改)5、《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及思路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1、继承与发扬历史文脉,保护真实的历史遗存和历史环境。

2、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3、重点搞好历史街区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长沙历史文化名城。

4、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历史文化名城在保护中得以持续发展。

5、合理利用名城优秀的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展示湘楚文化的传统历史文化底蕴。

某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目录第一章历史沿革 (2)第二章规划范围界定 (8)第三章名城特色 (8)第四章上版规划及其执行情况评价 (12)第五章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4)第六章保护框架 (14)第七章文物古迹的保护 (15)第八章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17)第九章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的保护 (27)第十章历史城区的保护 (33)第十一章市域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35)第十二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36)第十三章实施保障措施 (37)附表1: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8)附表2: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39)附表3: 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3)附表4:商业老字号保护等级划分表 (48)第一章历史沿革2004年是XX建城600周年。

经历了600多年的风雨变迁,今天的XX人口已达1000多万,成为我国4个直辖市之一和拥有京津冀地区最大的综合性港口的特大城市。

纵观XX城市的发展历史,大体可以划分为五个历史阶段:一、聚落的形成与发展从蓟县围坊发掘出的新石器时代的遗物说明,远在公元前就已经有人在宝坻、宁河和XX北郊地区聚居。

西汉时期XX平原地带已成为富饶之地,汉王朝在此设立了5个县,作为开发渤海湾西部的基地。

东汉时期,无终(今蓟县)已比较繁荣发达。

从出土的别山墓群和邦均墓群发现,这里已有较多的居民聚落和小城镇。

图 1 运粮的漕船公元608年,隋炀帝强征百万人修建了南接沁水、北达涿县的永济渠,使XX地区成为南北水陆交通的大动脉,初步形成河海交通枢纽格局,三岔河口成为运河入海的咽喉要冲。

至唐代,大规模的漕运使XX地区的重要地位凸现出来。

北宋时,宋、辽南北对峙,以界河(今海河)为分水岭,界河以北属辽,以南属宋。

澶渊之盟以后,宋朝的商船和官船聚集在泥沽寨。

真宗咸宁四年(公元1010年),在泥沽海口置海作务,造船令民入海捕鱼,在泥沽寨以西形成了许多寨铺。

众多寨铺的出现,为以后XX 聚落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古代XX城市勃兴的契机是金元时期定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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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四 条 县域文物古迹点保护控制要求
1. 县域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应进一步调查,树碑立传,并分别按其历史和艺术价值确定保 护范围和保护等级。按《文物保护法》落实“四有”保护;分别制定恢复、整治和使用计划; 被其他单位占用,且一时不能迁出的文保项目,应由使用单位和文物管理部门共同拟定保护方 法和措施。
第 三 条 规划区范围
蓬安名城保护范围为北至嘉陵江二桥,西至太阳岛、月亮岛,东南至成达铁路线的区域, 包括蓬安旧城、周子古镇、城市建成区和城市发展新区以及龙角山、笔架山、嘉陵江漫滩等自 然生态特征区,总面积约 18 平方公里。
第 四 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2005 年) 5. 《蓬安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5-2020) 6. 《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等部门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通知》及附件(1982 年) 7. 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3 年)
7. 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利用方案,应由文管、城建、旅游、风景、园林、环卫、 市政等部门共同商定,并兼管实施。
8. 因城市建设和开发需要,确要实施拆迁的文物点或近现代的建(构)筑物(建 筑历史超过 50 年的),应做好记录,以备查证;同时对其中有保护利用价值的文物 点做好异地保护规划。
第 十 五 条 县域历史文化环境控制要求
保护规划体系的 2 个重点为:蓬安旧城与周子古镇。
第三章 县域历史文化环境保护规划
第 十 一 条 建立县域保护体系
1. 在蓬安县域(辖 1 县 14 镇,总面积 1333.95 平方公里)范围内,应建立统一 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2. 对县域内的古镇、古村落、历史文化遗存、遗址、民俗、地方特产等进行系 统登记、评估、注册。
保护县域的特色山水环境,尤其是与文物古迹关系密切的水系、山体和具有蓬 安风貌特色的农业区和渔业区。
第四章 名城城区保护规划
第 十 六 条 城区保护规划思路
在城区范围内,划分历史城区与历史文化环境保护控制区,统筹考虑历史城区 与历史文化环境保护控制区的城市建设活动。在致力于历史城区保护的同时,兼顾历 史文化环境保护控制区的环境整治,使二者协调发展,努力达到空间风貌有机衔接, 功能活力相互促进,城市整体提升的理想效果。
2. 历史城区为本次规划的重点区域,其内应重点保护传统空间格局、各级文保单位、历 史建筑、遗迹、遗址、古树名木、传统商业、传统地名、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遗存。历 史城区内的城市建设工作应以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为前提。
3. 山水环境保护区内应重点保护、营造自然环境。 4. 人文环境控制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包括建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防 灾设施等的建设活动)都应考虑到其附近历史城区的保护要求,并与之协调。
第 七 条 规划目标
1. 物质和非物质的历史文化遗存得到妥善保护,优秀历史文化内涵得到延续。 2. 强化蓬安特色的地域文化,结合当地山水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历史文化内涵 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的历史文化名城。 3. 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促进城市整体品质提升,推动经济进步、文化繁荣、 社会文明。 4. 努力建设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目录
蓬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名城保护框架 ...........................................................................................................1 第三章 县域历史文化环境保护规划 ...................................................................................1 第四章 名城城区保护规划 ...................................................................................................2 第五章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4 第六章 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5 第七章 传统风貌格局保护规划 ...........................................................................................6 第八章 旧城保护与更新 .......................................................................................................8 第九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9 第十章 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规划 ...................................................................................9 第十一章 防灾与环境保护规划........................................................................................10 第十二章 近期保护规划....................................................................................................10 第十三章 实施保障措施.................................................................................................... 11 第十四章 附则 ....................................................................................................................12 附件 .................................................................................................................................13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梁平工作室 2007.07.10
蓬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第 十 二 条 县域范围内的保护控制对象
包括作为历史文化背景的自然环境、作为传统文化滋生和传承土壤的社会基础与空间环 境、实物遗存、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详见附表 1)。
第 十 三 条 县域古镇(村)保护控制要求
(1) 保持民族传统的色彩。 (2) 工艺上采用传统的工艺和做法。 (3) 应主要采用地方传统材料建造。 9. 对古镇(村)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应实施保护。 10. 改造古镇(村)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在古镇(村)内原则上不得新 建架空线路,已有架空线路应当逐步进行地埋、内设。 11. 古镇(村)应当保持原有的生活状态,适度发展旅游和文化产业,但是应当防止无序 和过度开发。
第二章 名城保护框架
第 五 条 名城定位
蜀东嘉陵江畔,具有以相如文化为代表的深厚文化底蕴的千年古Hale Waihona Puke 。第 六 条 规划指导思想
尊重历史、协调自然,注重保护和恢复蓬安县地方历史文化特色;挖掘物质与非物质历 史文化资源,且赋予其恰当的城市功能,激发名城活力;继承发扬蓬安地方传统文化,协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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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内涵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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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梁平工作室 200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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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适用范围
在本次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 二 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 2006 年-2020 年,其中 2006-2012 年为近期。
流动和对景要要求;对分散的文物点,应加强对文物本身的保护,防止人为破坏和建 设性破坏。
5. 对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建筑(构筑)物、石刻、近现代优秀建筑、 民族宗教场所等实施保护。
6. 县域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珍稀植物应做好调查、登记,并挂牌说明、明确保 护等级;落实保护责任人和保护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破坏。
第 十 七 条 城区保护规划原则
1. 最大限度保存历史真实性 2. 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保护 3. 区域协动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梁平工作室 200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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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与适度利用相结合 5. 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逐步整治、改善和更新
第 十 八 条 城区保护规划目标
1. 应明确古镇(村)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布局各区块功能,保持古镇(村)的传统 风貌和民族、历史文化气息。
2. 保护古镇(村)的整体空间环境和风貌的完整性。 3. 保护地貌遗迹、古树名木等。 4. 保护古镇(村)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传统戏曲、传统工艺、传统产业、民风民俗 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5. 古镇(村)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形式、体量、色彩等必须与古镇(村) 的历史风貌相协调。 6. 古镇(村)内原有与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应当逐步加以整治或者拆除。 7. 古镇(村)内的古建筑和古牌坊、古桥梁、古砖刻门楼等古构筑物、古建筑构件不得 擅自拆除或者迁移。 8. 古镇(村)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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