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曾是中国式选举制的一部分
中国人才选拔制度变迁

中国人才选拔制度变迁为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国古代历代封建统治者都非常重视人才选举制度(即选官制度)的建设,先后实行了一系列的选官制度,其中影响较大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世官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中国近现代大学的发展,为中国的发展培养了大批的人才。
从古至今,中国人才选拔,方法越来越科学,形式越来越民主,渠道越来越多元,成果越来越显著。
一、中国古代人才选举机制的发展历程1. 世官制又称世卿世禄制,主要存在于夏、商、周时期。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将官职限定在贵族范围内,由贵胄子弟世代继承祖上的权位。
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产生的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2. 察举制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即察举制,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
两汉的察举,主要是以“德、才”作为选拔人才的依据,以孝廉为重要考察科目,所以人们也常说“举孝廉”。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随着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望族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
出现“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局面。
3. 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
三国时开始实行,隋朝时被废除。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地方行政部门设置“中正”,对当地人物的德才进行评定,区别高下列为九等。
“中正”所评定的品级,成为授官的依据。
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由于中正官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等级森严的局面。
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度虽然在当时看起来比较完善,但是无论从考选的对象和内容,还是从考试的方式和程序来看,都体现出封闭的特征。
其形式都是以官举士,权操于上,百姓不得参与,民意无从体现。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山东 孙淑静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用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科举考试的最大获益者是封建最高统治者皇帝,科举考试也是广大读书人追求功名利禄、光宗耀祖的出路。
英国大百科全书中说:“我们所知道的最早的考试制度,是中国所采用的选举制度,及其定期举行的考试”。
表明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是世界上最早的考试制度,明确指出中国古代考试选官制度与英国科举考试制度及现代各国考试制度之间的渊源关系,说明中国古代考试选官制度对世界文明发展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大发展的时期。
此时开创并完善的科举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央政权选拔各级官吏的一项基本制度,影响极为深远。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
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
隋朝开皇七年(587年),隋文帝为有效地进行统治,加强中央集权,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人充任各级吏员,破旧立新,废除选官旧制(九品中正制),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推举人才,参加考试,合格的可以做官。
按《隋书·高祖纪》记载, 随文帝开皇十八年(589年)所开为“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当时有秀才、明经二科。
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年)始置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的正式诞生。
所谓“科举”就是分科取士的意思。
从此,门第不高的读书人,可以凭才学做官。
选拔官吏的权利,也从地方集中到朝廷。
但是隋朝不经常举行考试,录取的人不多,各科考试的内容和方法尚未形成固定制度。
唐承隋制,推行以进士科为主要取士科目的科举制度。
在科目的设置、类别的划分、科试的内容、科场规章等方面更加详备,更加完善,并逐渐制度化。
常设的考试科目很多,以进士、明经两科最重要。
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的关键人物。
唐太宗在位期间,提倡用人以德、学识为本,唐朝的科举每年定期举行,常设的考试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
科举制度简介

科举制度简介科举是我国古代封建王朝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也是中国历史上独有的一种人才选拔制度,被誉为下层贤能之士进身仕途的敲门砖。
科举制起源于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历经唐、宋、元、明,直到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废止,历时1300多年,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考试制度,对于中国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民俗乃至民族性格有着深刻广泛的影响。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
隋唐以前,我国选拔人才基本上采取选举制,专掌此事的官员往往注重门第,轻视德才,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
科举始于隋文帝时期,是与开凿大运河同时实行的另一项促进民族大融合的措施,它不分出身和民族,凭能力选拔官员。
文帝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隋炀帝将科举制推广和普及,希望通过这一制度,解决江南人的不满情绪,给中下层读书人提供入仕之途。
又因为隋炀帝喜文学,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他始设的“进士科”后来成了科举考试中最重要的一科。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
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
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了我国科举史上新的篇章。
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
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唐朝建立后,逐步完善科举取士制度,考试科目分常科制科和武举三种。
中国科举制的演变与利弊

中国科举制的演变与利弊科举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通过分科考试方式公开选拔官吏的一种选官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大创举。
科举制是唐朝开始正式实行的,结束于清朝光绪二十七年。
它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政治稳定以及中华文化的传播继承等,都产生过不可低估的作用,而且对世界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举制自身的局限和弊端日益暴露出来,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最终被历史淘汰。
一、科举制的演变(一)确立先秦居于主流的选官制度是世卿世禄制。
它是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在固定的贵族家庭中选拔官吏,职位世代承袭。
两汉时,世卿世禄制被察举征辟制所取代,这为中小地主出身的贤良人才提供了参政的机会。
但是,这种进步是有限的,没有改变官员选拔由某一社会阶层所操控的局面,任职中的任人唯亲现象没有完全被打破。
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了“九品中正制”。
隋朝统一后,为加强中央集权,废除了九品中正制,确立考试取士制度。
(二)兴起隋文帝规定要以考试取士,由吏部主管考试,并把九品以上官员的选任权收归中央。
其意义就在于为官员的任免制定了一个严格的选任系统,加强了中央集权。
但是,作为一种考试任职制,虽然有众多的考试科目,但并未定期化,而且应试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不允许士人“投牒自应”,所以,这时科举制并未真正兴起。
唐高宗时,对科举考试的内容、评取标准、录取程序等进行了大量的改革,使科举制走向了真正的定期化、程式化,科举制真正兴起。
“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
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
其科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
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
此岁举之常选也。
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新唐书选举志》)由此,科举制基本形成。
(三)发展唐朝科举名目繁多,致使许多教育资源白白浪费,所以王安石变法时曾对科举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特别是创造了八股文的前身—四股文。
中国历史上有二次重大政治进步

中国历史上有二次重大政治进步中国历史上有二次重大政治进步,一次是秦始皇废除了帝王以下的官员的世袭制,改由中央政府统一选拔任用,但还保留了帝王本身的世袭制(皇权世袭制),这是它落后的一面;另一次是在现代,继秦始皇消灭了帝王以下的官员的世袭制之后进一步的消灭了皇权世袭制,国家的最高领导也不能再世袭,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未建立相关的比较规范、有效的制度,这可能是我们时代要完成的一项最重大的任务。
在中国古代的西周时期,当时不仅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国王是世袭的,而且国家最高领导人以下的公、卿大夫、士等各级也是世袭的。
按现在的话来说,不仅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是父死子继的,而且省长、县长(市长)、镇长(乡)长等各级别的官员也是父死子继的。
这种制度是一种非常坏的制度,如果你有幸出生在王公贵族家里,那么你天生就是王公贵族;如果你不幸出生在奴隶家里,那么你天生就是下一代的奴隶。
人的命运和前途完全由他的出生决定,而与个人的能力和努力无关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儒家学者主张恢复周朝封建世袭制,法家官员主张推广秦国郡县制。
秦始皇采纳法家的意见,实行郡县制,将中国分成四十个郡和二百多个县,各级主官,从督抚到县令,都由中央政府任命。
郡县制是一种平民制度,其军政首脑都由皇帝任命,依政绩军功可上可下,可平职调动,这就导致了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的出现。
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都可以来自平民,郡县官僚制有效的保证了平民(布衣)参政议政的权利(如李斯,蒙敖等等都是布衣,依军功政绩才出将入相)。
郡县官僚制这种平民制度取代封建世袭制这种贵族政治,是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上的一次重大进步,它的作用就是废除了帝王以下的官员的世袭制,而改由中央统一选拔任用。
现代国家的文官制度和军队制度就是起源于此。
但是秦朝命短,未及彻底改革贵族世袭制、建立新的人才选拔制度就发生了农民起义。
刘邦建立汉朝后,十分重视人才的选拔,这时实行的是察举制度。
实际上是秦朝没有来得及实施的制度。
古代选举制度的演变

古代选举制度的演变
古代选举制度演变的历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周代选举制度。
在周朝,国家权力由天子掌握,但天子需
要依靠诸侯的支持来维持自己的统治。
因此,天子会在各个诸侯国之
间选择地位高尚、品德高尚的人才担任官职,以稳固自己的统治地位。
这种选举制度具有严格的等级和规范,重视品德和才能,并且以封建
贵族阶级为主要选举对象。
其次是秦汉选举制度。
在秦汉时期,选举制度逐渐与官僚制度相
结合,官员由国家掌握。
这种官僚选举制度具有更为多元化的选举方式,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选举,也包括各个社团、学派的内部
选举。
但是,由于选举过程存在严重的腐败现象,导致选举制度逐渐
脱离社会现实,失去了实际意义。
再次是唐代选举制度。
唐朝时期,采用了科举制度,即通过考试
的方式选拔人才,不再强调家世和地位,这种制度重视才能和知识,
为中国科举制度的雏形奠定了基础。
科举制度遂成为中国传统选举制
度的代表,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政治文化。
最后是明清选举制度。
明清时期,选举制度进一步发展,可以说
是中国古代选举制度的巅峰阶段。
在这一时期,除了科举制度外,还
存在一些地方选举制度,如乡村自治选举。
这些选举制度形成了“群
众选举”的特色,增强了人民参与政治的意识和能力。
总之,中国古代选举制度的演变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历程,其中体现了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丰富性和多元性。
然而,无论是
哪个时期的选举制度,都存在着各种问题和局限,需要我们反思和完善。
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演变

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演变1.先秦时期(公元前221年):在先秦时期,中国的选举制度主要是通过士人推举的方式确定国家的领导人。
这种方式被称为“择贤”或“举贤”。
古代中国普遍认为,政治权力应该掌握在知识渊博、品德高尚的士人手中,而不应该由出身贵族的人任意掌握。
因此,士人们通过相互推举的方式,选出最有能力和品德的人担任领导职位。
2.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在秦汉时期,选举制度发生了重要的变革。
当时,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实行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贵族和士人们失去了原有的选举权力。
政权的转移和领导人的选举都由朝廷掌握。
尽管如此,朝廷仍然在其中一种程度上考虑到士人的意见,不时地听取他们的建议。
3.隋唐时期(公元581年-公元907年):在隋唐时期,中国的选举制度再次发生了变革。
隋朝宣布实行科举制度,即通过考试选拔人才。
唐朝继承了这一制度,并进一步完善。
科举制度通过举办科举考试来选拔人才,考试合格者可以出任官职。
这使得士人们有了更多的机会参与国家事务,并且具有更大的选举权。
4.宋元明清时期(公元960年-1912年):宋元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继续存在,并且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这一时期,科举考试的内容和形式逐渐成熟,成为选拔人才的主要手段。
科举制度使得中国的选举制度更加民主化和程序化,功绩和品德成为选拔的重要标准。
5.近现代时期(1912年-1949年):在辛亥革命后,中国实行了共和制度,选举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实行了普遍选举制。
在普选制度下,所有具有选举权的成年公民都有权通过投票选择自己的领导人。
这是中国选举制度的一次重大转变,也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实行的现代选举制度。
总结起来,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演变经历了从士人推举到秦汉时期的封建制度,再到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再到近现代的普选制度以及当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
这一演变揭示了中国政权形式和社会制度不断变化的历史脉络,反映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和进步。
初一历史科举制的创立试题

初一历史科举制的创立试题1.不属“科举制演变”这一主题的是A.诞生于隋朝B.唐朝时期逐渐完善C.明朝实行八股取士D.清朝实行文字狱【答案】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科举制度相关史实的准确认识,解题时紧扣主题“科举制度”,依据已学知识可知隋朝时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到隋炀帝时,正式设立进士科,科举制正式创立,唐朝时,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扩充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大力提倡科举,增设殿试和武举。
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并以诗赋为进士科的主要考试内容,科举制度进一步完善,明朝开始实行八股取士,而清朝大兴文字狱与科举制度无关,其是文化专制制度,故选D。
【考点】人教新课标七年级下册·科举制的创立·科举制的完善2.古人诗赞“人生四喜”曰:“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与“金榜题名”相关的制度正式诞生于以下哪个皇帝统治时A.隋文帝B.隋炀帝C.唐太宗D.唐玄宗【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科举制这一概念的准确理解和掌握,解答本题时先理解“金榜题名”这一名词,金榜题名是指通过考试而获得功名,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科举制度,依据已学知识可知科举制在中国历经了1300多年,隋朝诞生,唐朝完善,清末废除,隋炀帝时正式确立了通过分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故选B。
【考点】人教新课标七年级下册·繁荣一时的隋朝·科举制度3.学者徐中约在《中国近代史》中说:“在当时(隋唐时期)的条件下,这是一大发明。
这种制度提供了布衣可以做宰相,可以为公卿,可以参政的机会。
于是有政治上社会对流的可能性。
由此,官僚社会获得了非常大的弹性。
”该“制度”指的是A.察举制B.九品中正制C.科举制D.内阁制【答案】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科举制度相关史实的准确认识,解题时注意关键信息“隋唐时期”“布衣可以做宰相,可以为公卿,可以参政的机会”“政治上社会对流的可能性”“官僚社会获得了非常大的弹性”,据此可知隋唐时期官员来源非常广泛,与隋唐实行的科举制度相关,从隋朝以后的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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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曾是中国式选举制的一部分
2016年03月03日 08:16
来源:中国经营报作者:姚中秋
核心提示:在封建时代,科举制是中国式选举制的一部分,如果把它和察举制放在一起,两者结合起来,就共同构成了中国式选举制度,它们延续两千多年,恐怕是实施时间最长的人类政治制度了。
“金榜题名”题材的浮雕。
资料图
本文摘自:《中国经营报》2015年11月02日第50版,作者:姚中秋,原题:源远科举于今何益?
科举制度有很多好处,不仅相对于中国古代的贵族制,即便今天相对于西方人创造的投票式民主选举,它也有很多好处。
在封建时代,科举制是中国式选举制的一部分,如果把它和察举制放在一起,两者结合起来,就共同构成了中国式选举制度,它们延续两千多年,恐怕是实施时间最长的人类政治制度了。
到了今天,它对于我们的政治建设仍不失借鉴意义。
那么,科举制度的正面意义在哪儿?我想用四句话来概括:天下为公、选贤与能、政学一体、化成天下。
我认为,中国式选举制度两千多年运作的基本机理,以及其所达成的社会政治文化后果,尽在其中了。
下面对这四句话略作解释。
天下为公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是《礼记·礼运篇》中的一句话。
过去一百多年来,因为孙中山先生的反复提倡,它特别受到重视,也有很多误解。
“天下为公”的基本含义是,天下是天下人所共有的,不是一个集团、一个群体的。
在“天下为公”观念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中国人最基本的政治观念,也是过去四千年来中国政治运作的基本原则,那就是政治平等,人人都有参与天下之治理的机会。
当然,参与方式非常多样,《大学》向我们清楚展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也可以参与天下之治理,比如修身、齐家,这就是治国、平天下之内容和基础。
政治平等原则在中国政治传统中最重要的表现是,中国从来没有过奴隶制度(此为作者个人学术观点——编者注)。
现在很多中国知识分子言必称希腊,但是,古希腊民主制度运作的经济社会基础是奴隶制,因为有了奴隶制的经济支撑,才可以在几十万希腊人中,让大概几万人扮演公民角色,才可以建立起所谓的民主制。
如果没有奴隶制,还有没有古希腊的大众民主制度?我觉得是个问题。
可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没有奴隶制,我们有的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参与的政治平等。
当然,人人直接参与在技术上做不到,所以就会有“选贤与能”。
选贤与能
古希腊是城邦政治,其政治单位规模很小,而中国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基本特征,就是超大规模,从尧舜时代便是如此。
这样一个政治共同体又奉行“天下为公”原则,很自然地会走向“选贤与能”的政治原则。
因为不可能所有人都直接参与到国家的治理中来,所以必须从中选出若干人来作为代表。
但是,怎么选?我们的先贤最初确定的一个标准就是“选贤与能”,这一点非常重要。
大家都知道,在古希腊的大众民主制中也有选,但是,它的选是抓阄、抽签,随机从几万人当中选出若干人,轮流执政或者审理案件。
这不是我们中国人的办法,我们的选有一个标准,必须选出贤和能,不是随机抽取,而必须要选出真正有治国之德和能的人来担任重要职位。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天下为公”,他们节制自己的私欲,来增进天下人的福利。
如果采用抽签制,一个牧羊人抽到选上了,他连自己有多少只羊都数不清楚,请问怎么能够治国?说起来再好听的制度,这么搞都没有意义。
所以,“选贤与能”有双重含义:第一是选,第二是选出贤与能。
当然,先贤们对察举制度、科举制度有很多批评,而且集中在一点上:它没有能够有效地把贤能选出来。
因此察举制度、选举制度也一直在变革之中,变革的动力正来自于选出真正的贤与能。
选不出贤与能,选举制度就没有意义。
这一点,是中国式选举制度的核心。
至于贤能的标准,只凭个体与生俱来的能力及由此发育而成的智力和道德,不需要借助任何别的条件。
我们深思一下就可以发现,这是一个最合乎政治伦理的选举程序,它把财富、相貌、家世、血缘等所有其他因素都排除在外了。
还有比这更公平的制度吗?因此,这一制度也是最为开放的。
政学一体
“选贤与能”实际上意味着,光有选举程序是不够的,必须还有一个前置程序,那就是培养贤与能。
贤能不是自然就有的,一个村庄,一个城市,听其自然,会有贤能吗?如果社会中本来没有贤能,那么,选举又有什么意义?
中国人很早就把选举与教育结合在一起。
大家都知道汉武帝“独尊儒术”,其实,在这个事情背后,汉武帝的最大贡献是创建了一套以教育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模式,或者说宪法体制。
首先,建立公立学校体系,以“五经”培养士君子。
而“五经”教给学生的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
因此,汉武帝又建立了选举制度,也即察举制,选拔优秀的士君子进入政府,担任官员。
中国式选举制度是从这个时代起步的,这种制度从根本上塑造了政府形态,此乃有史以来官员受教育程度最高的政府。
我们称之为士大夫的这一群官员,是人类历史上独一无二的执政群体,其权力建立在知识基础之上。
由此,中国成为人类历史上唯一以教育为立国基础的国家。
从汉武帝时代开始,形成了“政学一体”结构,枢纽就是中国式选举制度。
“政学一体”的好处非常多,比如政府官员素质极高,他们都是政治家,因为都有一定的志向,所谓“志于道”,他们希望改进政治、改变现状。
因此,我们看到,历代士大夫都有变法的努力。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效果:中国人普遍重视教育,中国人的识字率,是前现代各国中最高的,并且一直影响到我们今天的观念。
我们最近几十年的快速经济增长,多半靠的是基本素质较好的大量劳动力,这不正得益于老祖宗重视教育的传统观念吗?
清朝最后一次发榜。
化成天下
科举制度让民众重视教育,这个教育就是中国式教化之道,这是中国文明极为独特之处。
人类社会有不少成熟的文明,都是以神教进行教化。
在中国,神教当然有,但不是根本,在远古的三代,其根本是礼乐;孔子以后,其根本则在学,在文教。
汉武帝“独尊儒术”,创办学校,设立选举制度,推动整个社会重视学习,重视教育,也就给整个社会设立了一套教
化机制。
所以,在中国,教育绝不只是传播知识,而是要承担更为重要的职能——化成人,塑造良好社会风气,这是政治社会秩序的基础。
而由于“政学一体”,由于选举制度,社会和国家也连结为一体。
在世界历史的大多数时期里,在我们所羡慕的西方文明中,政治和社会的两分是人们面临的一个极大难题。
我推测,西方人所讲的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两分,实际上出自奴隶制思考方式。
古希腊城邦中,奴隶只有私人生活,公共生活是公民的生活,是自由人的生活。
到了现代民主政治中,福山(日裔美籍政治学家,代表作《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编者按)所讨论的政治衰败,尤其是其中的政治冷漠,其实也是因为大多数人是政治上的奴隶,完全处在被动位置,政治交给少数人操作,这少数人才是真正的自由人和公民。
而中国古代的察举制度、科举制度始终发挥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那就是沟通社会与国家。
民间兴办的教育,政府兴办的教育,源源不断地培养士君子。
他们大部分在社会基层发挥领导作用,组织社会自治;少数人则进入政府。
但两者具有共同的价值,共同的话语。
所以,在中国,社会与国家从来都不是两分的,它们一直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治理的连续系统,中间没有截然的界限。
我认为,这是我们中国社会最好的地方,所谓“天下为公”,这也是一种体现。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上面,我对科举制度的正面意义做了一个简单描述。
19世纪末,科举制度面临很大的观念上的危机,因为一些人有机会观察和接触到西方式投票民主选举制度,他们认为,科举制度相比于投票的选举制度是落后的。
所以,自清末到民初,全国上下都在致力于建立选举制度,以替代原来的科举制度。
当然,中国式选举制度之所以被废除,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大家看到西方船坚炮利,迫切感到中国必须学习西方的技术,因此必须变革教育,建立西式学校。
而教育模式一变,科举制度也就无法存在了。
科举制度一倒,从汉武帝时代以来形成的两千年中国式宪制,也就一夜崩塌了。
一百多年过去了,我们今天的教育、宪制是否让人满意?我觉得都不尽如人意。
那么,我们有没有可能重拾科举制度的某些优点?我说这句话的意思,不是拒绝大众投票式选举制度,我的意思如果完整表达的话,就是我们能不能立足于选举制度,再吸纳科举制度的某些优点,构建出一个更好的中国式的选举制度?这个制度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我尚无具体方案,恐怕得需要学界和政界共同努力来寻找。
我们要建立良好的政治制度,不能眼看着别人已掉到沟里,还继续盲目往前走。
近些年来政治学理论的发展,已经非常清楚地说明,以大众投票为中心的选举制度,其实是存在严重弊端的。
并不是说这个制度本身不好,而是说以此为良好政治制度的唯一基础,把整个宪制架构于它之上,是不可取的。
投票式选举制度自有其优越之处,但也有它适用的范围。
最后,我想说,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孙中山先生和钱穆先生的政治思考。
孙中山先生为什么要设计出“五权宪法”?在“五权宪法”中,第一权是考试权。
钱穆先生在抗战期间,也重申孙中山先生的构想。
我想,也许我们今天关于政治的思考、关于宪法的思考,可以从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宪法”理论再出发,作为沟通古今的一座思想桥梁。
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弘道书院院长,本报专栏作家(常用笔名秋风),有《华夏治理秩序史》《重新发现儒家》等多种专著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