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门店药品储存操作规1
门店GSP实施细则

门店GSP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门店GSP(Good Storage Practice)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门店药品储存和销售环节的合规性,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的一套规范和指导文件。
本细则旨在规范门店药品储存、销售、记录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门店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门店药店,包括连锁药店、独立药店等。
所有门店药店均应按照本细则进行GSP实施,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三、药品储存要求1. 温度控制:门店应设立符合规定的药品储存区域,确保温度适宜。
常温药品储存区温度应在15-25摄氏度范围内,冷藏药品应储存在2-8摄氏度范围内。
2. 湿度控制:门店应保持储存区域的湿度适宜,常温药品储存区湿度应控制在40%-70%之间。
3. 光照控制:门店药品储存区应避免阳光直射,光照应保持在适宜的水平,以防止药品受到光的照射而降低药品质量。
4. 防潮防尘:门店储存区应保持干燥,避免潮湿和灰尘的侵入,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 分区管理:门店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区管理,避免不同类型的药品混存,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四、药品销售要求1. 药品验收:门店应对进货的药品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完整性、标签准确性等,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药品陈列:门店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合理陈列,避免阳光直射、潮湿等不良环境对药品的影响。
3. 药品销售记录:门店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销售记录系统,记录每一次的销售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数量、销售时间等,以便追溯和管理。
4. 药品回溯:门店应建立药品回溯机制,确保在发生药品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溯到相关批次的药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人员培训要求1. GSP知识培训:门店应定期组织药店员工进行GSP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GSP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2. 药品知识培训:门店应对药店员工进行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药品的了解和专业性。
3. 操作规程培训:门店应对药店员工进行操作规程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操作流程和规范。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操作规程1. 药品陈列要求1.药品陈列区域(1)药品陈列区域应有专门的储存场所,区分存放不同种类或用途的药品,标明相应名称和批号。
(2)具有一定规模的药店应有专门的储药间,并按规定办理贮存备案手续。
(3)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和功能进行区分陈列,分类别标示,标明名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2.药品摆放(1)陈列应整齐、划一、美观,资料齐备,标签清晰,易于辨认,方便消费者挑选。
(2)药品周围应干净整洁,无杂物妨碍视线,货架上陈列的药品应平稳,不倾斜,不碰撞,避免因交叉放置引起误用。
(3)药品摆放应遵循特殊规定,如脑外伤、精神病、癫痫、芬太尼类等特殊药剂,应在特殊货架上陈列,并有专人负责出售。
2. 药品检查要求1.药品检查区域(1)药品检查区要求宽敞、明亮、干净,并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隔离条件。
(2)药品检查区要做到深月次检,及时发现不合格药品,妥善处置。
2.药品检查程序(1)对新进货的药品应有专人(验收人员)进行检查,做到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方面的审查,同时检查规格、批号、灭菌标志、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项目,对确有疑问的应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联系供货方确认。
(2)在销售前,对需要检测的药品进行随机检测,包括生产日期、有效期、品质状况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
(3)对有争议药品应及时退货或送样送检,拒绝销售。
3. 其他要求1.药品具体信息的标签(1)应标明使用说明,不得造成误解或误用。
(2)如遇使用费用较高的药品,应事先向消费者提示,以确保消费者权益。
2.药品包装(1)药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内药瓶或外包装盒应完好无损。
(2)药品包装应有清晰标签,标明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重要信息。
3.实行货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应按照药品品种、批号、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储存,定期检查保质期药品并及时处理。
4.建立责任制度应建立药品销售和检查的责任制度,规定有关人员职责和不良情况的处理方式。
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店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提高门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药品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店的药品储存管理,包括药品的验收、入库、储存、出库、报损、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应遵循“先进性、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验收管理第四条门店药品验收应由有资质的专业药师或专职负责人进行,验收时要准确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产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与进货合同和发票进行核对。
第五条药品验收时应注意药品的包装是否完好、密封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应及时联系供货商或药品监管部门。
第六条药品验收时应抽取样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标签、规格、有效期等,合格药品才能进行入库。
第七条药品验收时应做好相关记录,包括验收单、进货合同、发票、质检报告等。
第三章药品入库管理第八条药品入库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储存,根据药品的需求采取合适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第九条药品入库时应进行质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标签、规格、有效期等,合格药品才能进行入库。
第十条入库时应按照药品的批号进行编码,并记录药品的相关信息,包括名称、规格、产地、批号、有效期等。
第十一条入库时应做好药品的防潮、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药品的安全。
第十二条入库时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第四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三条门店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储存,根据药品的需求采取合适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防潮,并保持整洁。
第十五条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立警示标志,明确药品储存区域的范围和使用要求。
第十六条药品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整理,保持整洁有序。
第十七条门店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盘点结果应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药品出库管理第十八条药品出库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药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店(含连锁门店)的药品储存活动。
第三条药店应当建立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药品储存管理体系,确保药品从购进到销售的全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章储存条件与设施设备第四条药店应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药品说明书及外包装标示的储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照、通风等。
第五条药店应配备适宜的设施设备,如货架、冷藏柜、温湿度计等,以保持适宜的药品储存环境。
第六条药店应定期对储存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药品入库与验收第七条药店应按照药品购进流程,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包装完好。
第八条药品入库时应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库存药品的有效期管理。
第九条对特殊管理的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入库验收。
第四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十条药店应按照药品分类储存的原则,合理布局储存区域,避免药品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药店应定期检查库存药品的质量状况,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近效期药品,药店应采取有效措施,如设立近效期药品专区、提醒销售等,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销售。
第五章药品出库与运输第十三条药店在药品出库时,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确保消费者使用到质量合格的药品。
第十四条药品出库后,应按照规定的运输条件进行运输,防止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受损。
第六章人员培训与管理第十五条药店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药品储存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药店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档案,记录药品入库、出库、养护等情况,以便追溯和检查。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改进第十七条药店应定期对药品储存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药店应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药店药品入库储存操作规程

药店药品入库储存操作规程
目的:为提供适当的贮存条件、场所,保证在库药品在储
存中的质量而制定本操作规程。
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库药品的储存管
理。
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责任人:储运部、采购部、质量管理部
内容:
1、仓库保管员接到验收员通知后根据系统生成的验收记录
再次对药品进行核实,办理入库。
点击{ 采购管理 - 验收管理-进货单仓库确认 } 即可,此时生成库存。
2、药品储存
2.1仓库保管员按《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对入
库药品分类存放,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
2.2仓库保管员应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
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
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2.3 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 75%。
2.4储存药品应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
医药连锁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医药连锁公司仓库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医药连锁公司的仓库管理活动,确保药品从入库到出库的全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满足市场需求。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组织结构设立专门的仓库管理部门,下设库存管理、质量控制、物流配送等岗位。
2. 职责- 库存管理负责药品的接收、存储、保管和发放工作。
- 质量控制负责药品质量的检验和监控。
- 物流配送负责药品的配送调度和运输管理。
三、操作流程1. 药品入库- 检查药品的外包装、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 对照采购订单确认药品数量和规格。
- 进行药品的质量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 合格药品入库,不合格药品隔离并处理。
2. 药品存储- 根据药品的性质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 控制仓库温湿度,定期监测并记录。
- 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准确。
3. 药品出库- 审核出库单据,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 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药品发放。
- 出库药品应进行再次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4. 药品配送- 配送前检查运输工具的清洁和安全性。
- 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控制。
- 配送到达后,及时通知收货方进行验收。
四、安全管理- 定期对仓库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 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 建立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机制。
五、质量控制- 制定药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 对药品进行定期的质量抽检。
- 建立药品质量异常的预警和处理流程。
六、信息管理- 使用专业的仓库管理系统进行库存管理。
- 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 定期备份重要数据,防止数据丢失。
七、监督与考核- 定期对仓库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 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惩。
- 不断优化仓库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八、总结。
零售药店营业场所药品陈列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营业场所药品陈列操作规程目的:为加强药品的陈列管理,规范门店药品陈列摆放,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门店的药品陈列管理。
内容:1.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并按药品贮藏条件要求陈列:常温储存的药品陈列于普通柜台内;阴凉储存的药品陈列于阴凉区(柜)内;冷处储存的药品陈列于冰箱冷藏区内;冷冻储存的药品陈列于冰箱冷冻区内。
2.药品与非药品必须分柜陈列:2.1药品与非药品的区分原则:2.1.1药品a.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药准字H (Z、S、J、B)+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成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B代表保健药品。
b.《进口药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 (Z、S)+4位年号+ 4位顺序号;《医药产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C+4位年号+ 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对于境内分包装用大包装规格的注册证,其证号在原注册证号前加字母B。
c.新药证书号的格式为:国药证字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2.2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3.处方药(Rx)与非处方药(OTC)分柜陈列,并有明显标识区分:3.1非处方药(OTC):药品包装盒上印有“OTC”专用标识,并有警示语或忠告语醒目地印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的药品。
a.警示语: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b.非处方药(OTC)分为甲、乙两类,专用标识图案为红色的是甲类非处方药、绿色的是乙类非处方药。
3.2除了非处方药以外的药品均为处方药(Rx),警示语:请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4.内服药与外用药分柜陈列:4.1药品外包装上印有“外”字(红色正方形底,白色字)的均属外用药。
a.外用药按剂型【酊水剂、软膏(霜)齐9、栓剂、贴膏剂等】分类摆放;b.眼科用药单独、分层摆放。
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障顾客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店的药品储存管理工作。
第三条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等要求,确保可追溯、可控制和可管理。
第四条门店应配备专职药师负责储存管理工作,药师负责与供应商联系、接收药品、入库、领药、出库等工作。
第二章药品储存条件和环境第五条门店药品储存设备应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门店应确保储存环境温度适宜、湿度适当,并避免阳光和水分直接照射药品。
第七条门店应规范药品储存区域的布局,确保通风良好、干净卫生,避免异味和异物对药品的影响。
第八条门店应建立健全防火、防爆、防盗等系统,确保药品的安全。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流程第九条门店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存储要求,制定详细的储存计划及管理流程。
第十条门店应对药品进行分类存储,按照相同类型、相同规格的药品进行分区,并做好分类标识。
第十一条门店应建立药品的清单、档案,对每一批次的药品进行追溯记录,确保药品的来源和流向可查。
第十二条门店应进行药品库存管理,制定合理的进货数量、库存上限、库存下限及补货计划。
第十三条门店应定期进行药品的清点和盘库,确保实际库存和账面库存一致。
第十四条门店药品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合理存放和取用,避免过期药品的出现。
第四章药品储存安全管理第十五条门店应加强门店内药品储存的安全管理,确保药品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
第十六条门店应建立药品的保密机制,确保药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七条门店应严格遵守相关的药品质量控制要求,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门店应建立药品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顾客对药品质量和安全的反馈。
第五章药品储存管理的责任和监督第十九条门店药品储存管理的责任由负责药品管理的药师承担。
第二十条门店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的监督机制,由上级主管部门对门店进行定期检查。
第二十一条门店应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药品储存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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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门店药品储存操作规程
1.目的:规范药品入库及储存保管操作行为,保证库存药品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2.依据:根据新版GSP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3.适用范围:所经营药品在库储存的管理。
4.责任人:保管员。
5.操作规程:
5.1 门店人员根据验收入库单的信息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生产企业、批号、数量等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入库上架操作。
根据入库单的信息,将药品运送至相应的储位。
对出现单货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或其他质量可疑问题的药品,有权拒收驳回。
5.2仓库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其标准是:待处理区、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区、复核区、待发区、零货称取区为绿色;不合格库为红色。
5.3保管员对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柱、屋顶(房梁)间距不少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药品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5厘米。
5.4药品储存的基本原则是分类储存。
应根据药品的质量特征及储存要求,按药品的不同自然属性分类、分区摆放。
5.4.1按贮藏条件分类储存:对每种药品根据其贮藏温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20℃以下)、冷库(2~10℃)内。
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35-75%之间。
计算机信息系统能够提示药品相对应的库区。
5.4.2按药品性质分类储存:中药材中药饮片专库存放;非药品专库存放;内服药、外用药分区存放。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货位分配必须与此分类原则一致,并且能够提示。
5.4.3同种药品如有二个以上批号,应存放于不同的货位上,不得混放。
同一批号的同一品种,如一个货
位不足于存放,可设多个货位存放,但需集中存放。
5.4.4仓库中的工具应存放于规定的物料区内,不得随意堆放。
5.5 养护员定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
5.6不合格药品必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库,按不合格药品处理规程操作;退货药品放在退货区,按退货药品处理规程操作。
5.7每日做好库区清洁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