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毕业证发放管理工作
二中毕业证书办理和发放规定范文(3篇)

二中毕业证书办理和发放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毕业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确保毕业证书的真实有效,加强学籍管理,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的全日制普通中学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第三条学校毕业证书的办理与发放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毕业证书的真实准确和权益的合法性。
第四条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的要求,确保毕业证书的内容符合国家教育规定的统一要求。
第五条学校毕业证书的发放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年满十五周岁的条件,确保学历认证工作的准确和高效。
第二章毕业证书办理程序第六条学校在开展毕业证书的办理工作前,应当对毕业生的各项档案、考试成绩等核查清楚,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七条毕业生在申请办理毕业证书前,应当携带本人的学籍卡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办公室进行登记和审批。
第八条学校接到毕业生的申请后,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审核和核实。
第九条学校对毕业生的学籍情况、毕业要求等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毕业证书办理的条件和要求。
第十条学校对核实无误的毕业生,进行毕业证书的制作和打印。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节点,将毕业证书交给毕业生,同时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学校对因各种原因无法毕业的学生,应当及时通知并告知原因,并给予相应的建议和帮助,鼓励其继续努力学习。
第三章毕业证书发放程序第十三条学校将毕业证书发放工作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毕业生的就读情况,按年级分批进行毕业证书的发放。
每批次发放毕业证书的数量应当与年级的学生数量相匹配。
第十五条学校在每年年底进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确保毕业生在毕业之前能够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在办理毕业证书时,学校应当对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核实,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在发放毕业证书时,应当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和毕业要求的一致性,确保毕业证书的准确和有效。
第四章毕业证书的保存和查询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对所有已发放的毕业证书进行妥善保存,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证书的安全和完整。
二中毕业证书办理和发放规定模版

二中毕业证书办理和发放规定模版一、申请材料1. 毕业生本人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就读班级和学号等。
2. 毕业生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
3. 毕业证明材料:包括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成绩单等。
4. 毕业生个人照片:一寸或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若干张。
二、申请流程1. 提交申请材料:毕业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2. 材料审核:学校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缴纳费用:通过审核后,毕业生需缴纳一定的证书费用。
4. 证书制作:学校将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制作毕业证书。
三、发放方式1. 现场领取:毕业证书制作完成后,学校将通知毕业生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书,毕业生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验。
2. 邮寄发放:对于无法亲自领取的毕业生,学校将通过邮寄的方式发放毕业证书。
学校将在毕业证书制作完成后,通过快递公司寄送至毕业生指定地址。
四、注意事项1. 时间规定:毕业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相关申请,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2. 费用缴纳:毕业生需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否则将影响毕业证书的制作和发放。
3. 材料真实: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会取消申请资格。
4. 毕业证书的有效性:毕业证书是毕业生参加招聘、升学等学习、工作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补发办理1. 丢失补发申请:如果毕业证书丢失,毕业生可向学校提交丢失补发申请。
需提供丢失证明材料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2. 费用缴纳:办理补发的毕业生需缴纳一定的补发费用。
3. 补发证书制作:学校将根据办理补发申请的材料,重新制作毕业证书。
4. 补发方式:补发的毕业证书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发放。
六、其他规定1. 毕业证书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转借或冒用。
2. 对于伪造、变造毕业证书的行为,学校将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即为二中毕业证书办理和发放的规定模板,毕业生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申请,以确保您及时领取到正式毕业证书。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8.01•【字号】鲁教学函[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学函〔2014〕7号)各高等学校:近年来,高等学校学历证发放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学历证书校长具名事高等学校校长职位暂时空缺时,毕业生毕(结)业证书的“校长签印”栏印章,可由暂时负责学校行政工作的学校领导或学校章程及相关规定中明确的代行校长职权的学校领导名章代替签发,至任命新校长为止。
二、关于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事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
确有学习余力的学生,在校期间修读同层次其他专业课程并达到专业要求的,学校可为其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将由我厅统一印制)。
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从2014年入学的新生开始,任何学校不得再为学生颁发两个及以上同层次专业的学历证书,或在一个学历证书上标注两个及以上专业。
三、关于出具学历证明书事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后的善后处理,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明确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
学历证书遗失或损坏后,由学生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
学历证明书的式样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0.16•【字号】鄂教基[2012]36号•【施行日期】2012.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2]36号)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为提高普通高中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现就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的意义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全面记录学生高中三年的成长历程,是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认真做好学生评价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帮助学生肯定成绩,发现不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重要措施,是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促进高校招生多元化的基础工作,是为学生升学、就业、升职提供的重要参考。
各地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电子档案的建设工作,严肃认真的做好每一个学生的电子档案记录。
二、学生电子档案的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1.《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表》。
该表主要包涵了普通高中学生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省编学号等),家庭情况、中考情况及学生学籍异动信息(转学、借读、休退复学)等。
2.《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该表主要记录了普通高中学生3年6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个人证明材料、班主任评语。
3.《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记录表》。
该表主要记录了普通高中学生3年6学期模块修习及得分情况,研究性学习课题结题报告。
4.《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评定表》。
该表主要记录了普通高中学生3年身高、体重、肺活量变化及三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的成绩,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算出学生体质健康是否达标。
高校毕业证与学位证管理规定

高校毕业证与学位证管理规定1. 毕业与学位:毕业证和学位证是高校学生完成学业后的重要证明文件。
毕业证是证明学生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标准,学位证是证明学生已经获得相应学位的文件。
这两个证书的管理规定对于高校和学生都具有重大意义。
2. 学校责任:高校应当建立健全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管理制度,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合理制定毕业标准,并将标准公示,让学生明确自己是否能符合条件毕业。
3. 学生资格审核:学校在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必须对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学生所修课程的成绩、毕业论文或设计的完成情况等。
只有通过了审核的学生才能获得相应的证书。
4. 学位授予条件:学位证是高校授予学生相应学位的证明文件。
学生获得学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等。
学校应当明确学位授予的条件,并在学生入学时向其明确告知。
5. 证书真实性保障:保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真实性是防止学历证书造假的重要措施。
学校应当采取防伪措施,如特殊纸张、防伪标识,以确保证书的真实性。
此外,学校还应当建立学历证书查询系统,供用人单位和个人查询验证。
6. 证书的保管和遗失处理:学生个人应当慎重保管毕业证和学位证,避免遗失和损坏。
一旦证书遗失,学生应当及时向学校申请补发。
学校也应当建立健全的证书遗失处理机制,确保学生的权益。
7. 证书使用范围和权益:毕业证和学位证是学生的重要学历证明,用途广泛。
学生可以凭借这些证书申请工作、升学等。
同时,学校和学生也应当清楚掌握证书的使用范围和权益,避免违规使用。
8.证书的持有期限:毕业证和学位证是学生的终身学历证明,在拿到证书后,学生应当好好保管。
学生在工作、升学或其他需要时,都可以使用这些证书。
然而,学校也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证书信息的留存。
9.虚假证书惩处:学历证书的真实性对于用人单位招聘者来说至关重要。
如果学生使用虚假证书进行就业,将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和整个社会的利益。
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

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是由教育部门颁发的证明学生完成高中学业的官方文件。
高中毕业证书通常包含以下信息:
1. 学生姓名:毕业生的法定全名。
2. 证书编号:一个独一无二的序列号,用于识别和验证证书的真实性。
3. 毕业学校:颁发证书的高中名称。
4. 毕业时间:学生完成高中学业的具体年份。
5. 学籍信息:包括学生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
6. 教育程度:表明学生已经完成了普通高中教育的相关课程。
7. 签发机构: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名称。
如果需要查询高中毕业证书编号或验证证书真伪,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
1. 联系教育局:可以到学籍所在地的教育局查询,通常是普教科或基教科管理中小学生的学籍。
2. 咨询毕业学校:学校会有学生的存档信息,可以帮助查询证书编号。
3. 查看毕业证书:直接在高中毕业证书上查找编号信息。
4. 学历认证服务:如果不在电子查询系统的时间范围内,或者证书遗失、未上网等情况,可以申请学历认证服务来验证毕业证的真伪。
总的来说,高中毕业证书是一个重要的个人文件,对于继续教育、就业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因此,保持证书的安全和了解如何查询及验证证书信息是非常必要的。
毕业证发放和管理制度

毕业证发放和管理制度一、毕业证发放流程1.学生申请毕业证发放学生在毕业前需主动向学校提交毕业证申请,学校要求学生提供相关材料,如学生学籍记录、成绩单、导师评语等。
学校审核通过后,会向学生发放毕业证申请表。
2.学生申请表审核学生填写完毕业证申请表后需要提交到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是确认学生的学籍资料和成绩情况等是否符合毕业要求。
3.学校组织颁发毕业证学校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进行统一汇总和打印,然后通知学生领取毕业证的时间和地点。
4.学生领取毕业证学生在通知时间内前往学校领取毕业证,领取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学籍证明。
学校将毕业证颁发给学生,并在学生本人签名确认之后进行登记。
二、毕业证管理制度1.毕业证存档和备案学校需要建立毕业证存档和备案制度,将每一位毕业生的毕业证存档和备案。
存档资料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籍档案、成绩单和毕业证,备案资料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历证明、就业去向等。
2.毕业证安全保管学校需要建立专门的毕业证保管室,对毕业证进行安全保管。
每一张毕业证都应有唯一的编号和防伪标识,确保毕业证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保管室应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安排定期检查和清点毕业证。
3.毕业证监管和审计学校需要建立毕业证监管和审计制度,确保毕业证的使用和流通符合规定。
定期进行毕业证库存清点和盘点,对毕业证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纠正。
4.毕业证管理制度宣传和监督学校需要对毕业证管理制度进行宣传,使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充分了解毕业证的发放和管理流程。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毕业证发放和管理流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毕业证的合法有效发放。
三、毕业证发放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毕业证的真实性建立毕业证发放和管理制度能够对学生的学籍和成绩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毕业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规范毕业证的发放流程建立统一的毕业证发放流程,能够规范学生的毕业证领取程序,减少流程混乱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学校规章制度之普通高中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发放管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普通高中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发放管理办法根据《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湘教发〔2008〕79号)和《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09〕13号)精神,从2010年起,全省普通高中毕业(结业、肄业)证书的发放管理办法按照“统一标准、四级管理、证书基本信息与电子注册信息相结合”的原则实行。
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一、统一标准湖南省普通高中在籍学生经省、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审核,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准予毕业、结业或肄业,发给相应证书:(一)毕业标准在普通高中学校修业满三年(经学校批准,跳级学生除外),且同时达到下列四项标准的,准予毕业,发给湖南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1、综合素质评价合格;2、修满144个学分(其中必修学分116个,选修学分28个);3、学业水平考试(含补考)成绩各科及格(60分以上);4、考查科目成绩各科及格(60分以上)。
(二)结业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给湖南省普通高中结业证书:1、修业满三年,但未修满规定学分的;2、修业满三年,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或考查科目成绩未达到毕业标准的;3、修业满三年,但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的。
结业后三年内,凡原未达到毕业标准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达到毕业标准的,可换发毕业证书;三年之后不再换发证书。
(三)肄业标准修业一年以上(含一年)但不满三年,经学校批准,因故中途退学的,可发给肄业证书;未经学校批准,无故自动退学的,不发给肄业证书。
二、四级管理全省普通高中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实行“四级”(省、市州、县市区、学校)管理,各级相关工作内容及职责是:(一)学校1、根据毕业学生进入该校时的注册信息,及其转入、转出、休学、退学、复学、跳级、留级等异动情况,核准其学籍信息(其中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我厅基础教育部门备案的出国交流生按休学处理)。
2、完成毕业学生基本信息的审核及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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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毕业证发放管理工作
同志们:
我省自2009年整体进入高中课改以来,各地、各校总体能按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各项课改工作。
明年就是首届新高考了,现就确保2009级高中学生顺利毕业,谈几点意见。
一、明确高中毕业证发放依据和办法
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发放依据。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厅多次发文、开会反复强调,高中学生毕业,取得毕业证的依据有三:一是取得144个学分(必修获得116个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课23个学分;选修Ⅰ获得22个学分,选修Ⅱ获得6个学分);二是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合格;三是体质健康达到国家标准(不少于50分)。
上述三个条件是充要条件,缺一不可。
学生在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并在省课改网络上填写完整,才能由省生成毕业证。
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发放办法。
2012年普通高中学生的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根据学校提供的学生修习情况的网络数据,按照毕业证书发放条件,统一打印下发。
由各校加盖学校和校长印章。
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加盖钢印。
二、加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意义
1.规范高中招生行为。
按教育部要求,为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省教育厅今年专门发文统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明确规定各地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
加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发放管理工作,通过对学生出口的严格管理,有效引导地方和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按规定范围招生、按中考成绩招生,是规范高中招生行为的重要措施。
2.推进高中新课程实施。
今年是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第三年,从全省看,引导学校全面实施新课程的制度环境尚未有效建立,学校在实施新课程问题上,观望、等待、攀比现象比较严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课、非高考课程的开设有些学校流于形式,极个别学校甚至没有实
施。
建立严格的按标准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制度,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学校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制度、普通高中学生评价诚信制度等制度建设一样,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基本制度建设,其目的就是要引导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程,认真组织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三、几点要求
1、全面清理。
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综合高中,职业学校普高班)要在本月内,全面清理所有在籍学生(含借读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学分修习和体质健康检查等方面情况,及时上网提交已完成的修业记录,保证每一个学生的修业记录全面完整。
对因各种原因不在校上课的学生,学校要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在告之学生家长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2.突出重点
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分上网工作。
对于完成学习获得学分的,要补齐上网记录。
同时,要重点关注下面三项。
一是综合素质评价。
高三学生除了要在本学期完成第5次综合素质评价外,在下学期还有最后一次总的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录取的参考依据。
各校还是要重视,对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不合格的学生的认定工作要慎重,对获得A的学生也要公示,结果要能服众。
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了4次,学生有基础,但不能因为高三学习紧张,而让这项工作搁浅。
二是综合实践活动课中的研究性学习。
综合实践活动课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当前困难最大的是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需要在教师指导下分年度进行,并上网提交学习过程,要完成修习学分,每个学生至少需提交三篇研究性学习报告。
学校要逐一检查每一个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课修习情况,凡未达到综合实践活动课学习基本要求的学生,学校要组织学生及时完成学习任务,获得学分。
我们发现少数学校一直不重视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个别学校甚至没有开展这方面的学习活动,请大家务必高度
重视。
三是体育课各项数据的记载。
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常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高中学生的身高、体重、肺活量及三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样的成绩必须有原始数据。
各学校要在明年3月底之前,把学生三年来体质健康检测的原始数据录入学生成长档案袋,由系统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自动转换成分数。
3.加强督办
市、县二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2012年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全县(区)每一所学校进行专项督办检查,敦促学校按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做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的存在的问题。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每个县区进行督办检查,并抽查部分学校。
校长是学生能否顺利毕业的第一责任人。
校长要按国家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体质健康检测,认真核查每一个学生的修业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全力保证每一个学生完成学业。
因学校原因导致学生达不到毕业要求,校长要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