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工作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工作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工程技术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管理规定2.1 工作内容工程技术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技术方案的设计、评审和审核;•负责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和质量管理;•参与工程验收、评估及跟踪工程维保;•协助领导制定工程计划,组织、协调、监控和评估工程质量、安全等工作;•指导、培训下级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2.2 担任职责1.领导干部:负责工程技术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并为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必需的条件和资源。
2.工程技术主管:负责对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并制订开展相关工作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3.工程技术人员:履行有关工作职责,完成任务及时,保证工程安全、稳定、高效、质量过硬。
2.3 工作流程1.项目立项:负责根据工程项目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项目标准、要求及完成时间节点。
2.设计方案:制订方案并报主管审批,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3.施工管理:负责工程建设进度、质量标准的控制和保障,并做好工程施工时的安全保障。
4.维保管理: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设施开展维修、保养、更新等工作,并对工程设施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维修及优化。
2.4 工程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工程技术人员应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负责任、公正、廉洁、团结、奉献,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服务于工程建设。
三、绩效考核1.工作目标划分:根据工作目标和业务需求,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目标划分。
2.工作量量化:量化工作量,对不同的工作量标准拟定不同的工作量指标。
3.工作质量评估:评估工作质量,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工作成果的评价等工作。
4.工作满意度评价:评价工作满意度,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满意度等工作。
四、监督和管理各级领导在工程技术领域中,应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一旦发现不良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理,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稳定运行。
贵阳市技术管理规定办法

贵阳市技术管理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贵阳市技术管理行为,保障社会公众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贵阳市内所有从事科技行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技术管理的定义技术管理是指科研机构、企业、个人在进行科技活动及科技成果应用过程中,实施的组织管理、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等活动。
第四条技术管理原则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
2.加强信息共享,促进合作创新。
3.倡导勤俭节约、诚信守信、依法行事的精神。
第二章技术管理的职责第五条主管部门的职责1.加强科技管理法规的制定和宣传,建立科技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科技项目的立项、验收和监督。
规范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和成果评价。
3.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培育科技企业。
4.促进科技信息共享,推动行业合作和交流。
第六条科研机构的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科研诚信规范,开展科技活动。
2.建立科研项目管理规范和信息平台,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
第七条企业和个人的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开展科技活动和技术服务。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尊重科研机构和发明人的知识产权。
3.提高技术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繁荣。
第三章技术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八条科技项目的管理1.科技项目应按照立项、实施、验收、结项等流程进行管理,科技项目合同应当合法、合规、合约。
2.科技项目的资金管理应符合财务制度,支出应严格执行预算制度。
3.科技项目成果应当及时公示,发挥科技创新的应有作用。
第九条知识产权的保护1.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做到科技成果申请专利或登记著作权。
2.企业和个人应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开展技术服务和转化时,应遵循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承诺义务。
第十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1.加强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实施人才项目,促进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团队的发展。
技术管理制度办法

技术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管理行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技术部门及相关人员,在技术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
第三条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加强科技成果管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第四条技术管理工作应确立科技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技术创新转化、提升核心竞争力。
第五条技术管理工作应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加强技术成果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提高申报成功率。
第二章技术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企业技术管理组织架构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立技术部门,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技术管理会议,研究技术发展战略规划,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第八条技术管理部门应设立技术评审委员会,对技术成果进行评审和鉴定。
第九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建立技术人员档案和专利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
第十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拓展国内外技术合作渠道。
第三章技术管理流程第十一条技术管理流程应包括技术需求调研、技术创新研发、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成果评审等环节。
第十二条技术需求调研应结合企业实际需求,采用调查问卷、深度访谈等方式,收集技术需求信息。
第十三条技术创新研发应依托科研院所、高校等资源,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
第十四条技术成果转化应加强对技术成果的市场开发和推广,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
第十五条技术成果评审应设立专家评审团队,对技术成果进行专业评价和鉴定。
第四章技术管理制度建设第十六条技术管理制度建设应依法依规,注重科技成果的创新和保护。
第十七条技术管理制度建设应明确技术管理责任和权限,规范技术管理行为。
第十八条技术管理制度建设应完善技术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技术数据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九条技术管理制度建设应加强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技术管理制度建设应完善技术管理奖惩制度,激励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五章技术管理行为规范第二十一条技术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做到诚信经营。
“中国好技术”管理办法

“中国好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选拔贴近生活、惠及民生、面向需求、引导消费的好技术,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面向全国征集“中国好技术”项目。
第二条“中国好技术”秉承“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会员”的使命,以“赋能科技力量、促进经济发展”为宗旨,推动科技创新,激发创造活力,促进成果转化,展示中国品牌,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三条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中国好技术”项目的申报、评审和入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科学的申报和评审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中国好技术”项目坚持公益为本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开展,不在评审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设立“中国好技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中国好技术”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好技术”运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运营管理中心”)。
评审委员会由院士、专家以及具有丰富经验的科技服务和生产力促进等人员组成,负责“中国好技术”的评审;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国好技术”的管理、指导、审核及重大问题的决策;运营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与运营工作。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需要配备副主任委员时可由主任委员提名产生。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每年进行评审时,评审成员从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遴选产生,且至少与上年有1/3以上专家不同。
原则上,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成员人数应该有冗余,作为部分成员临时因故不能出席评审会议的备选。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负责“中国好技术”的评审工作;(二)形成“中国好技术”的最终评审结果;(三)对“中国好技术”评审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四)对完善“中国好技术”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十条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一)热爱科技工作,能够按时参加评审工作及有关活动;(二)职业道德良好,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三)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熟悉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0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0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一、业务单位承包本公司业务项目时,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保证提供的资质证明是合法的、正式的、有效的和完整的。
公司发包部门不得业务发包给无相关资质的公司做,承包前承包单位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1.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单位红章,复印件下同);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公司发包部门要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及时到公司安全主任处进行备案。
合同生效后方可进入我公司作业。
三、公司发包部门负责向承包公司宣讲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重点危险点。
四、业务承包单位在施工或操作中会影响他人安全的,需要地作业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五、业务承包单位对应对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还要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把其工作人员已进行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常识教育的承诺书在其工作人员进公司前交人事行政部。
六、承包单位进厂作业前需要提供其工作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存档后。
在务工过程中人员发生变动时,承包单位应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告知公司发包部门,并将新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存档。
七、承包单位工作人员凭身份证进出公司。
八、承包单位工作人员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活动。
承包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时,及时告知其所在承包单位,由其承包单位在三天内到公司交纳罚。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2第一条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甘肃省医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甘州区20xx 年度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6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6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1)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第四条权责单位1、总经办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2)1、护士站是护理人员办公场所,要保持工作区域安静,严肃。
2、护士站陈设按门诊区域功能需求规定,物品放置整齐、合理、定位、有序。
护士站内桌面不得放私人物品。
3、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仪表符合规范。
4、工作人员不得在护士站聊天,非本区域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护士站。
5、接听电话时使用文明用语,无特殊情况不打私人电话。
6、保管好护士站内物品。
交接班时应做到事清、物清、室内清洁整齐。
7、做好首接负责制。
8、及时做好护士站内物品的维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3)一、目的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三、负责部门综合部、生产部、保卫科。
四、管理规定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6、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按合同规定,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7、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工程 技术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管理办法概述工程技术管理办法是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工程管理而制订的工程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管理目标工程技术管理办法的管理目标包括以下几点:1.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期按质完成;2.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效率;3.确定工程管理职责,明确工程管理各方责任;4.规范工程管理流程,提高工程管理效能;5.传递工程管理知识,提高工程管理能力。
工程管理职责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管理职责包括以下几点:1.工程建设单位的职责:工程建设单位是指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其职责包括制定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对施工质量、安全等各个方面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的职责:施工单位是指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各类单位或个人,其职责包括组织施工、协调各方面关系、保证施工安全、保证施工质量等。
3.监理单位的职责:监理单位是指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单位,其职责包括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做出权威性的监督结论等。
工程管理流程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管理流程包括以下几点:1.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在该阶段中,工程建设单位需要进行立项申报、地勘勘探、工程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
同时,施工单位需要组建施工组织机构、进行材料选购、组织人员培训等工作。
2.施工阶段:在该阶段中,施工单位需要按照工程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协调各方面关系、保证施工安全等。
监理单位则需要对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工程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等。
3.工程竣工阶段:在该阶段,施工单位需要进行工程验收、交接工作等。
监理单位需要出具施工验收报告等。
工程管理知识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管理知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等知识。
在实际工程管理中,需要将这些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灵活运用。
总结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了工程管理职责、管理流程、管理目标以及管理知识等内容。
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高新科技园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办法一、编制说明为了加强工程技术管理,规范技术管理手段,明确项目部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充分发挥项目团结协作的整体优势,增强团体凝聚力,同时促进“四新”技术在项目中的应用,逐步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品质,以技术保质量,以技术促效益,根据局、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精神,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运用于高新科技园工程项目部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技术工作。
二、技术管理体系见《高新科技园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体系》网络图。
三、岗位职责1、项目经理()对工程技术管理提出总的目标和要求。
2、总工程师()(1)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督促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履行其质量职责;(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计划,负责组织编制特殊过程和专题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检查、督促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的实施。
参与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3)负责施工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4)参加工程的设计交底以及图纸会审;(5)负责检查、督促工程测量和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需送检的原材料的鉴定、送检工作和技术复核工作,负责对项目试验工作进行监控、检查、督促;(6)协助项目经理指导、督促项目质量体系的运行,并组织项目质量体系文件的发放、修改、换板和管理控制;(7)负责组织工程施工中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制定纠正和預防措施并实施跟踪检查;(8)负责组织对项目统计技术工作进行管理和控制;(9)负责组织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以及施工技术总结;(10)负责文件中规定的技术交底,审批项目栋号长的材料计划、技术交底;(11)负责技术工作的对外联系;(12)负责对自己所作的技术交底进行检查、监督;(13)负责项目测量定位工作,并向栋号长进行交底;(14)办理重大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技术签证和经济签证。
3、外业技术员岗位职责()(1)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一般分项工程的编制,负责一般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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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湘桂铁路扩改工程Ⅵ标第三项目部技术管理办法是对本项目部施工活动过程中的各项技术活动和技术工作进行科学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本项目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强化本项目技术管理,•实现本项目的创优规划,树立企业的形象,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施工活动中追求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努力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为高效优质地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任务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第三条项目总工是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全面负责。
认真贯彻公路施工规范、招标文件、上级有关文件、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第四条成立健全的技术管理机构。
第二章技术工作责任制第一条建立技术责任制的目的是明确各级技术管理机构、技术人员的职责,增强各级技术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条项目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检查技术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责任制度。
第三条各级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圆满完成各项技术工作。
第四条项目部工程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政策、法令、规范、规程、规则和标准,上级下发的《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以及业主对施工技术管理的要求和规定。
2、组织审核设计文件,参加施工调查,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项目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
3、办理工程交接桩手续,进行工程复测。
4、编制施工方案,并对工程队技术室进行技术交底,做好施工中的技术指导工作;搞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解决工程施工中质量问题;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
5、编制科技开发计划,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积极编写施工总结、工法、科技成果等。
6、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负责项目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保养和送检。
7、负责项目技术资料管理,做好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填写各种质量记录,办理好工程签证手续。
8、编写竣工文件和施工总结,参加竣工验交,处理竣工验交中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
第五条队技术室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政策、法令、规范、规程、规则和标准等,上级下发的《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以及项目部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项目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
2、参加设计文件审核及施工调查,编制队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
3、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搞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研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
4、做好施工测量和试验工作,负责工程队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保养和送检工作。
5、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积极编写施工总结、工法及科技成果。
6、及时填写各种质量记录,办理有关签证手续,收集整理好技术资料。
7、编制工程队竣工文件,参加竣工验交,处理竣工验交中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
第六条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则、规程,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技术管理规定、指示和要求。
2、领导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负责协调本项目工程、安质、计经、财务等部门之间的工作。
3、参加制定本项目的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措施。
4、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创新活动和QC小组活动。
5、主持本项目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界定。
6、主持编写竣工文件和工程总结。
第七条项目工程部部长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则、规程,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技术管理规定、指示和要求。
2、负责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配合项目总工制定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技术管理办法,组织审核设计文件,参加施工调查,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对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组织编写作业指导书。
3、组织对项目所属各队的技术交底和技术指导。
4、负责本项目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管理。
5、负责与上级技术部门的接口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和分析资料。
第八条队技术室主任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则、规程,执行项目质量计划,上级部门颁发的技术管理办法及有关指示和要求。
2、领导全队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制订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的施工技术管理措施,负责协调技术室人员的分工合作。
3、负责本队的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和监控工作。
4、负责本队特殊过程与关键工序的管理。
5、组织本队的技术创新活动和QC小组活动。
6、负责与上级部门的接口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和分析资料。
7、负责本队各种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工程测量制度第一节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本项目部测量管理,明确职责、划分责任、规范测量作业程序,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测量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国家、行业、部门现行法规、政策和规定。
严格执行《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铁建设[2003]13号)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等。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设计资料进行施工放样。
第3条测量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集体活动。
测量技术人员应树立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养成爱护仪器、设备的良好习惯。
项目部、工区领导应关心测量人员的工作、生活,对测量用车、就餐(因外业测量而误餐)等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二节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第4条湘桂铁路标工程测量工作,实行集团公司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子(分)公司精测队/工区测量队的分级管理实施体系。
各级总工程师和业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工程测量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对下一级进行指导和服务。
1、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1.1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设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项目部重大工程测量管理和实施工作。
1.2各子(分)公司设精测队,负责检查指导本工区测量工作。
并对本工区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签认。
1.3工区设测量队,必须至少配备专职测量工程师一人,具体负责实施本工区测量工作,并组建测量班,各工区测量队人数应保证编配10~12人,每个测量班人数保证3~4人。
第5条职责范围1、项目经理部1.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行业、部门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等;传达并督促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项目部测量管理办法,编制标段施工测量计划或测量方案。
1.2负责组织交接桩工作,形成交接桩纪要。
对各工区测量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对重大测量成果(全线复测成果、大桥、特大桥及长大隧道控制测量成果)进行检查复核并签认。
1.3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大桥、特大桥及隧道洞外GPS控制点的检测复核,防止控制点松动破坏。
2、子公司精测队2.1负责组织所属工区测量人员配合集团公司项目部完成交接桩、控制测量、复测及隧道洞内、外检测等各项测量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大桥、隧道复测及平面GPS控制测量,及时提交复测及控制测量报告。
完成所属工区测量队难以完成的测量工作。
2.2负责完成本项目部GPS点及水准点的加密及选点埋石工作,并组织所属工区测量人员实施复测及控制测量,提交准确、完整的测量成果。
2.3负责完成本工区隧道洞口投点,桥梁墩台桩位资料、线路曲线资料(曲线五大桩坐标、交点坐标、线路竖曲线资料、断链桩、洞口点坐标及高程等)的复核计算并向工区测量技术主管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2.4定期对本工区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成果进行检查复核。
3、项目部测量队3.1 在项目部工程部指导下工作,负责本工区日常测量管理与实施工作。
3.2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种测量工作(如:交接桩、复测、检测等)。
对控制测量成果、控制桩橛进行现场复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实施隧道洞口投点、桥梁墩台定位、路基中边桩放样及沉降观测等测量工作。
3.3隧道掘进至500米左右时,施测洞内导线和高程控制点。
桥梁墩台定位完成后开孔前及时实施跨度、方向的检测。
第三节测量管理制度第6条测量成果交接制1、项目经理部向工区进行控制测量成果资料的交接,工区测量班和子公司精测队须核实资料内容和现场桩橛的实际情况。
公司精测队向本工区测量队进行隧道洞口投点、桥梁墩台(桩位)资料、线路曲线资料、水准点等资料的交接。
测量队向作业工班进行桥梁墩台桩位、路基及隧道洞内中线点、水准点等资料的交接。
2、工程竣工时,工区测量队完成各种竣工测量桩橛、标志桩、测量标志和永久水准基点的测设埋点工作,向业主办理工程验交手续。
3、交接手续齐全,签署完善,记录字迹清晰。
桩橛标志明显、埋设稳固、刻画清晰,符合规定。
测量资料必须要有测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7条测量成果复核制。
一切测量成果必须在相应精度范围内闭合,并经二人以上换手复核(采用不同仪器、不同方法进行复核),检算无误之后才能使用。
计算记录人员、复核人员必须签名。
第8条测量责任制。
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子公司精测队、工区测量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对各自的测量成果负责。
所有测量成果必须有书面形式的交底书(一式两份),交底书经测量主管、专业工程师签字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9条测量记录制。
测量原始记录是外业测量的真实凭证,记录书写要真实、清晰、整齐,因超限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不得涂改或撕毁,不得凭记忆补记。
记录应统一采用专用标准记录簿,并填写观测者、计算者、前后视人员及仪器等级名称、天气、时间等相关测量内容。
测量原始记录簿应统一编号,由工区测量队长负责保存。
第10条总结和报告制。
测量工作进行一个阶段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发现测量错误,应立即现场纠正,如现场测量人员无法立即纠正,必须先报工地施工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并立即报告本级或上级技术和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第四节测量人员管理第11条工区测量队应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测量技术人员并保持稳定,测量队长应测量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具有较扎实的测量理论基础,掌握铁路隧道、桥梁的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知识。
测量班长必须测量技师以上职称,熟悉桥梁、隧道、路基等常规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桥梁、隧道测量放样资料的计算。
测量工应具备中级测量工以上资质,熟悉全站仪、水平仪的操作、记录、计算等。
第五节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第12条项目部应配备符合精度等级(Ⅱ级以上全站仪、水平仪1mm/km以上)、性能稳定的测量仪器各3台。
对于沉降变形观测及线上轨道部分等精密测量,须配备精密全站仪(LeicaTPS1000系列)和精密水平仪(LeicaNA2带铟钢尺或电子水平仪)。
GPS、精密全站仪、精密水平仪等精密贵重仪器由集团公司项目部统一管理使用;普通全站仪、水平仪等测量仪器由项目部设专人保管使用。
第13条全站仪、水平仪、钢尺等测量仪器必须按其检定周期定期送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