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作业

苏州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作业
苏州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作业

苏州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作业

指南(试行)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AQ 3013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 3018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

AQ 3021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2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3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4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5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6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7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

《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苏安监〔2018〕1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依法设立,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其所属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独立核算成本的单位。

3.2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

全厂停车大检维修;某一套或几套生产、储存装置停车大修;分厂、车间或独立的生产、储存装置的检维修;化工装置的维护保养;生产、储存装置及相关设备在不停产状况下的抢修;根据企业的安全现状评价中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内的检维修作业。

3.3 属地

是指检维修设备所属的某一区域,该区域为企业组织架构中有明确管理负责人的一个管理单元,如:分厂、车间、独立的生产、储存装置等。

3.4 检维修作业单位

实施检维修作业的施工单位或队伍。

3.5 承包商

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3.6 危险、有害因素

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7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3.8 风险

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9 风险评价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过程。

4 基本要求

4.1 企业应健全并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检维修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b)检维修作业前的安全要求(包括检维修作业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检维修作业许可的办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检维修人员和安全措施落实等);

c)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d)检维修作业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e)检维修作业的有关记录以及安全规程制(修)订等;

f)检维修后办理检维修交付手续要求;

g)承包商队伍管理。

4.2 年度检维修计划报企业安全和技术主管部门审核,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

4.3 企业应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款专用,明确检维修资金具体安排及相关负责人,做好资金使用台账。

4.4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多个承包方在一个区域进行检维修作业前,必须签订交叉作业相关方的安全协议。

4.5 企业应实行检维修作业许可管理,明确检维修作业的审批权限、流程和责任人。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未取得《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检维修作业。

5 职责和资质

5.1 职责

5.1.1企业主要负责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a)负责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发布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度检维修计划;

b)负责保证检维修作业必需的人员、安全设备设施及应急装备等安全保障的投入;

c)负责批准全厂性停车检维修方案;

d)必要时应指派专人或聘请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进行检维修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

e)负责签发检维修作业审批人资格证。

5.1.2 安全管理部门

a)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为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属地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b)负责制修订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检维修作业前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管理、检维修作业器具管理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c)负责组织对特殊检维修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审查;

d)负责对检维修作业审批人、现场监护人、检维修作业分析人、检维修项目负责人等参与检维修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颁发企业检维修作业资格证;

e)负责对企业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f)负责对检维修作业人员、检维修作业分析人、监护人资质的审查。

5.1.3检维修作业负责人

a)检维修作业负责人是检维修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检维修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b)负责组织检维修作业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并参与作业前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措施,并告知作业人员;

c)提出检维修作业申请开工报告,负责办理《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确定分析项目,带领分析人员到检维修作业地点进行风险辨识;

d)负责检查检维修作业使用的工器具,确保完好;

e)负责确认参与检维修的人员是否具备应有的技能和身体素质;

f)负责组织检维修作业完工验收,组织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

g)负责组织一般危险处置及应急事故的报告与处理;

h)严禁违章指挥。

5.1.4检维修作业人员

a)参与检维修作业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的制定,熟知检维

修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b)确认相关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

c)确认检维修作业内容、检维修方式、检维修部位、地点和时间;

d)遵守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遵守“未经批准的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不检维修、监护人不在现场不检维修、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不检维修”的原则,在检维修作业完成后,应清理作业现场,设备恢复正常状态,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e)发现不具备安全检维修作业条件时,或在作业过程中条件发生变化时,不得进行检维修作业并及时报告监护人;

f)持《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和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进行检维修作业;

g)严禁违章作业。

5.1.5监护人

a)监护人应通过企业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参与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的制定,熟知检维修现场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b)对检维修作业实施全过程监护,观察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行为,及时提醒和制止不安全行为,当发现检维修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c)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停止检维修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d)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企业实施检维修作业服务时,第三方服务不能替代企业监护人的职责;

e)检维修作业时现场监护人应持监护人资格证,佩戴袖标等明显标志,当发现检维修作业人员、检维修部位与《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检维修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监护人应立即制止检维修;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停止检维修;对检维修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且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并向上级报告;

f)检维修过程中,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不得随意离开现场;监护人换班需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中签署换班人员的名字,时间(精确至时、分),并在交接班时做好检维修作业情况交接确认工作;现场无监护人不得进行检维修作业;

g)紧急情况下,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初期事故应急处置;

h)在检维修作业完成后,应与检维修作业人员共同清理现场,设备恢复正常状态,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i)涉及易燃易爆场所检维修作业时,监护人应佩戴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全程监测,涉及有毒有害场所应同时携带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

5.1.6 属地负责人

属地负责人(分厂厂长、车间主任、装置经理、仓库主管等)为检维修作业点所在区域的最高管理者,有权指挥、调度属地生产、检修,调配属地人力资源、应急资源等。

a)对属地的所有检维修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b)参加安全交底,指定检维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

c)对属地检维修作业的危害辨识、风险分析结果、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督促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检维修作业的衔接;

d)检查《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应及时制止检维修作业;

e)在检维修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检维修作业;

f)负责组织向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装置、设备清洗置换情、吹扫情况,以及存在的风险及周边环境等风险因素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5.1.7 检维修作业分析人

a)检维修分析人员应经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企业颁发的资格证;

b)按照检维修作业负责人确认的检维修点和检维修分析项目到检维修作业现场进行检测分析,取样检测要有代表性并出具检维修分析报告单。报告单上由分析人签字确认,填写分析时间(精确至时、分),并将报告单一式三份,作为《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附件,第一份由检维修作业负责人放置于现场,第二份交设备使用单位留存,第三份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c)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准确,对分析结果负责。

5.1.8 检维修作业审批人

a)经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取得企业颁发的审批资格证;

b)亲临现场,检查督促检维修作业属地和检维修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后,审批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c)对审批的《检维修作业许可证》负责。

5.2 人员资质

5.2.1检维修作业负责人应熟悉生产工艺、检维修作业程序、应急处置措施,具有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的能力。

5.2.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作业资格证。

5.2.3监护人应经岗位操作培训合格,具备检维修作业监护人资格证;了解检维修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5.2.4检维修作业负责人、检维修作业人员、监护人、属地负责人、审批人等参与检维修作业的人员,需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培训及考核记录应归档保存。培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检维修作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规章制度;

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e)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2.5 检维修作业负责人、检维修作业人员、监护人、检维修作业分析人、属地负责人、审批人等参与检维修作业的人员,需参加企业每年组织的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的避险、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6 检维修作业审批

6.1 全厂停车大修作业由由检维修车间、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共同编制检维修作业计划,报请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分厂、车间或独立的生产系统的检维修,由属地编制检维修施工方案,报请分管安全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审批;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维修及抢修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或班组长报请属地负责人审批。

6.2 企业应明确检维修作业审批程序和相关要求。

6.3 检维修作业相关人员须按照《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6.4 检维修作业审批人、检维修作业负责人、检维修作业人员、现场监护人等相关人员应在《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

6.5 检维修作业人员在接到属地负责人签名的作业许可证后,应对属地填写的各项内容现场进行逐一核对,每核对完一项做一个记号“√”。

6.6 检维修作业负责人对各项内容核对完成确认无误后应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名,同意接受作业。

6.7 属地组织对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包括检维修方案、有害因素识别控制措施、应急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内容的作业前培训,并经作业双方签字确认。

6.8 检维修工作完成后,应由检维修作业负责人检查无误后签名移交属地。

6.9 属地负责人接到移交的签名后,对修复的设备、管道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误后签字表示同意接受。

7 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7.1 《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由企业检维修作业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管理、归档。

7.2 凡是涉及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苏安监〔2018〕1号)、《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等相关作业规定,确保安全隔绝、清洗、置换、通风、监测、用电、监护、抢救等安全措施的落实,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

7.3 一张《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检维修作业,实行一处(一个地点)、一证(《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不能用一张《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作业。

7.4《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应变更内容、扩大

适用范围、转移作业部位或异地使用。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有效期限、以及作业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或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7.5 《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应根据特殊作业性质确定有效期限。《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审批后第一联由检维修作业负责人放置于现场,第二联交设备使用单位留存,第三联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保存期限为1年。

8 检维修作业前安全要求

8.1 企业应制定检维修作业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管理制度,明确分析方法、分析人员、分析程序。

8.1.1 检维修内容、范围确定后,检维修作业单位应会同属地部门根据生产操作、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的特点,对检维修作业活动和场所、设施、设备及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分析。

8.1.2 运用工作危害分析(JHA)、检查表(SCL)、作业安全分析(JSA)等风险分析方法,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应涵盖检维修作业过程、步骤、所使用的工具、器具,检维修设备、装置、作业环境以及作业人员情况等。

8.1.3 对所有识别出的有害因素,应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消除或降低到可接受限度。

8.2 检维修作业负责人确认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提出检维修作业申请开工报告,负责办理《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8.3 属地应对参与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告知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应急处置程序等。

8.4 检维修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应取得相应资质。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检维修项目开项前,属地要对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8.5 检维修作业现场应按GB 16179和GB 2894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设置危险危害告知牌。

8.6 对作业区域内的坑、井、孔、易燃易爆等场所必须设围栏、盖板及危险标志,夜间应设信号灯,必要时指派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识,未经

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因检维修作业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8.7 凡槽罐、设备、管道检维修,要在切断物料的阀门上挂设“禁止开启”警告牌。涉及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必须在阀门一侧加装盲板或拆除阀门或拆除一段连接管道,切实做到有效切断。

8.8 停车检修前各装置要建立抽堵盲板台账,确定加装盲板位置、编号,抽堵盲板要在盲板表上签字确认。生产交检修过程中,要对全装置盲板的位置,制作出盲板标识牌,并对其进行编号,签字确认。

8.9 对临近施工区域的且处于生产状态的仪表和阀门等实行隔离和挂牌措施,严禁碰撞和人为手动。

8.10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如汽油、柴油、油漆、酸等)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设置明显的标记。

8.11 检维修人员要熟悉检维修场所防火要求,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地点。

8.12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维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急用。

8.13 凡在检维修作业前风险分析不到位、未采取和落实安全措施的,一律不得实施检维修作业。

9 检维修作业中安全要求

9.1. 作业人员应当服从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并严格遵守作业方案、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对检维修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9.2 检维修时,检维修作业的各工种应根据接触的危险化学品特性和GB 11651的要求,佩戴适合作业场所安全要求和作业特点的劳动防护用品。

9.3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各种作业票应随身携带,随时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无票证者不得进入作业现场。

9.4 设备吊装,必须进行试吊。试吊时,提升高度距地面 100 —200mm停吊,仔细检查钢丝绳、绳扣、绳卡、滑轮等是否牢固,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并经检查无误后方可正式吊装。

9.5 吊车在吊装作业时, 360 度旋转区域内和吊臂底下禁止站人。

9.6 检维修临时用电必须在属地指定地点接线,埋地电缆应作出明显的标记,电缆线过马路时应设钢套管保护并埋入地下或架空布设。所有电气设备必须

保证接线正确,接零或接地良好。

9.7 检维修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固定牢靠,并经常对线路进行检查维修。装置检维修时照明应统一考虑,专人负责管理,严禁现场乱拉线照明。

9.8 严禁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还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或拆除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作业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得撤销标示牌或送电。

9.9 禁止在金属脚手架上搭设临时电源线路,必要时应设绝缘横栏,并加设绝缘胶带,以防止磨破电源线,导致脚手架带电。

9.10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如在潮湿的地点如金属构架上或金属容器、设备、贮罐内作业时,应穿绝缘鞋和带绝缘手套。施工现场临时用的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的电源线路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闸刀、空气开关等必须盒、盖齐全。

9.11 检维修作业现场的每台电气设备应使用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其以上的电气设备。施工用的铆焊、管焊平台、施工用设备及工具房必须保证接地良好。并做到防雨、防雷、防雪、防潮、防水。

9.12 检维修场所临时配电箱(板)及电线等要经常检查,对漏保装置要进行功能实验,作业完毕后必须整理集中(电线)。

9.13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检查设备漏电保护器和线路绝缘情况。

工作前应先检查焊机有无接地及接零装置,各接地点接触是否良好,焊接电源的绝缘有无破损。更换焊条时一定要戴焊工手套,禁止用手和身体随便接触焊机二次回路的导电体,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钢板上或坐在焊件上工作。

9.14 焊接工艺管线及钢结构时,二次线不允许接入管架或构架上,应直接接入一次焊接点附近。

9.15 高处切割时将被切割件捆绑在牢靠的地点,捆绑绳索高挂低用。应防止割下的材料从高空坠落伤人。

9.16 拆卸化工设备、管道、部件不得随意抛掉,严防落物伤人。

9.17 设备拆开以后,重要部件应在指定地点,检维修结束以后,应仔细检查施工现场,认真验收,以防杂物遗留容器内,而造成试车时发生事故。

9.18 大修(安装、基建)时不得任意侵占厂区道路,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检维修结束时要清理好现场。

9.19 检维修所在车间部门管理人员、工段、班组的安全员在检维修时,应负责好安全工作,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正。

9.20 当生产装置或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维修人员安全时,监护人应采取应急措施,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并通知属地负责人。排除异常情况后且确认安全后,应重新审批《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否则不得恢复检维修作业。

10 检维修作业后安全要求

10.1检维修结束,经检修作业负责人确认后,立即复原因检维修拆除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清理现场,包括设备、管道恢复到可运行状态;清理维修拆换的配件、切割的碎片,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尽快恢复正常交通、恢复电气、公用工程供应。

10.2 现场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应急设备整理归还到位,解除现场警戒、警示标识。

10.3验收:检维修结束,由检维修作业单位先自检,自检合格后和属地一起组织验收工作,检维修作业负责人应会同属地负责人对设备进行试压、试漏、调校仪表和联锁装置。确认所有盲板、阀门,该切断的已经切断,该连接的已经连接,设备恢复到正常生产状态,经验收合格,双方验收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关闭《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11 承包商队伍管理

11.1 企业对承包商队伍的管理要求。

11.1.1 必须对承包商资质及能力进行严格审查,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安全诚信好和安全业绩优良的施工单位。

11.1.2 必须与承包商签订承包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内容和施工要求。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缴纳合同金额一定比例的风险保证金,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严禁以包代管。要对承包商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风险加大的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并由审核责任人签字确认。

11.1.3 必须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凭证入厂。

11.1.4 必须在进入作业现场前与承包商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包括检维修设备状况(包括清洗状况),施工过程安全检查及整改要求,安全风险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如何避免上述危害的具体措施以及发生异常时的安全疏散线路、需要配备的应急器材等。最后由企业和承包方双方在交底文件上签字确认。

11.1.5 必须对承包商作业工(器)具、设备等进行入场前检查,合格后张贴标识方可入场。

11.1.6 必须对承包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与相关保险、特殊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入场前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入场。

11.1.7 必须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及运行过程进行检查监管,督查承包商落实自己的安全主体责任。必须对承包商作业过程采取专人全程监护,风险高的特殊作业过程(包括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距离内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易燃易爆场所盲板抽堵作业等)实行全程监护录像,监护记录至少保存3个月备查。严禁擅自变更作业人员、地点和工(器)具。

11.1.8 必须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应组织预演。必须确认承包商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针对作业风险制定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1.2 承包商检维修作业管理要求

11.2.1 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独立作业能力,对作业现场安全作业负全面责任,严禁将检维修作业项目违约再分包或转包。

11.2.2 必须制定检维修作业方案,方案中包括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相关内容。

11.2.3 必须强化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严把入场考核关,考核不合格人员严禁安排入场作业。

11.2.4 在制定施工方案前,必须按照企业的安全交底进行现场勘察,对检维修作业现场进行风险评价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1.2.5 必须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配置必需的安全防护器具、

安全标志等。

11.2.6 必须对特殊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严格把关,做到持证上岗。安排检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是签订正式劳务合同、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人员。

11.2.7 必须落实检维修作业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全程监护。所有作业必须经过书面许可,按作业票证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作业,严禁擅自变更作业人员、地点和作业内容,严禁无票作业。主动接受企业监督。

11.2.8 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技术措施,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企业,必须按照企业指定的线路进行疏散,必要时应组织预演。

11.2.9 发生安全事故,应配合企业和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12 第三方监督管理

12.1 企业应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有条件的企业可在工程管理中引入第三方安全管理模式,借助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的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协助开展资质审查、施工指导、人员培训和现场检查等工作,建立企业、检维修作业单位及第三方共同参与的安全管理模式。

12.2 企业与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签订“第三方检维修作业安全监督服务协议”,明确监督服务的任务内容、范围、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

12.3 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服务协议”要求,开展检维修安全监督管理服务。

12.4 第三方安全监督服务的内容可包括开工前对承包商资质的审核、特殊作业人员资质、特种设备资质、作业工器具质量审核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5 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成立现场安全监督项目部,任命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监督工程师,明确项目负责人与现场安全监督工程师的职责、目标、任务。

12.6 项目负责人是驻现场第一负责人,负责对外沟通、协调,负责制定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主持开展检修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12.7 现场安全监督工程师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监督管理所属区域的项目检修及其他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发现违章行为按照规范要求及时纠正整改。

12.8 现场监督工程师在现场监督检查中,根据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的严重

程度,有权在中出具局部或整个工作停工的指令。当出现以下列情况时,可出具停工指令:

a)拆除过程中出现隐患(违章),相关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b)当发生事故后,未对事故进行分析并采取防范措施仍继续作业;

c)未办理作业许可证进行作业;

d)安全措施不落实;

e)擅自变更施工方案;

f)安全设施不齐全;

g)未经过安全资质审查的相关方进入现场并进行作业;

h)相关方施工作业人员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进行作业。

12.9 现场安全监督工程师到作业现场,检查现场机具完好情况、人员资质情况、作业环境情况,涉及到的特殊作业重点检查“两证”情况。(特殊作业证、特种人员作业证)。现场安全监督工程师对作业现场进行实时监督管控。

12.10 项目结束后需进行服务反馈,向企业提供详细的总结报告,总结分析亮点、存在的不足及以后改进的方向。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应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2、检修前要明确检修项目、内容和检修要求,同时要 ⑴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⑵编制检维修方案; ⑶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⑷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⑸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⑹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⑺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3、检修前要办理好《检修工作票》,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按程序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签名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检维修结束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 4、运转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该设备电源并挂牌。检修结束后,取牌送电,单机试车,合格后投入使用或备用。 5、检修中应尽量避免交叉、垂直作业,严禁在有压力的设备管道上进行电焊、气割、拆检。 6、在使用各种起重机械时,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吊

装前必须对机械的安全、制动装置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起吊工作分工必须明确并且要统一指挥,统一联络信号。严禁超载超吊。 7、各类移动电动工具、设备要明确专人保管,保持干燥、清洁、完好,并定期检测。使用前必须检查有无漏电现象,将金属外壳接地,一次、二次线路绝缘良好,并将电源接在装有触电保安器的对应电压的电源上,使用中发现异常应切断电源。 8、在酸库、循环槽、塔、管道等设备内作业前,要打开人孔和通风孔进行泄压、降温、排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气体,并由专人监护,设备内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后,才能进行检修作业。 9、移动电焊机、切割机时包括工作结束时,应切断电源,露天存放时要要做好可靠的防雨措施。在有硫酸的设备、管道、阀门等处检修,现场必须准备好急救水。 10、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离应>5米,与作业点距离应>10米,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完,应留有余压,气瓶均应安装减压阀,保持准确灵敏,乙炔气瓶必须安装阻火器并严禁卧放。 11、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12、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在对双回路电源设备、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或电源未切断。 13、检修前应详细检查自已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所必须的防护用品。 14、严禁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经领导批准方可,在停电线路或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先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方能挂接

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docx

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近年来,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和各类化工企业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扎实推进危险工艺自动控制改造,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在全省化工行业快速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的背景下,保持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但是,全省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的事故呈多发势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约占全部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40%以上。特别是2011年11月19日,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尿素车间在检修三聚氰胺生产装置的道生油冷凝器过程中发生重大爆燃事故,造成15人死亡、4人受伤,伤亡损失惨重,社会影响很大。分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化工企业对检维修作业环节的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检维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作业规范执行不严格,对外来检维修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危险性高,风险大,作业人员密集,一旦处置不当或出现异常,极易引发重特大事故,历来是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环节。对此,各级安监部门和各类化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把检维修作业环节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检维修环节的事故发生,推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山东新泰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19”重大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安

监总管三〔2011〕181号)要求,现就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和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省所有化工企业都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的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检维修的组织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职责,明确设备大修、中修、小修和装置(系统)停车检修的范围和时间要求,检维修计划的制定,检维修方案(范围、程序、进度、质量和安全措施等)的制定,作业前的风险分析,作业安全许可,作业安全条件的检查确认,检维修队伍的组织、指挥、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外来检维修施工队伍的管理,检维修台账管理以及安全规程制(修)订等。要建立并严格执行检维修作业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确保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严格执行各项作业安全规范。检维修作业中,凡涉及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作业的,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标准规定,对危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按规定程序进行作业许可证的会签、审批和管理,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监护人、审批人的安全职责,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类危险作业和各种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规程,确保安全隔绝、清洗、置换、通风、监测、用电、监护、抢救等安全措施的落实。

化工生产安全检修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化工生产安全检修管理制 度正式版

化工生产安全检修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化工生产检修过程中,主要安全事故类型为机器工具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刺割、缠绕、挤压、电弧光灼伤、中暑、灼烫、中毒、爆炸、着火等,下面介绍化工机械安装维护检修中的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一、一般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进入生产区的人员严禁吸烟。 3.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4.检修人员应熟悉工作中碰到的酸、碱和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性质,避免发生灼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 5.检修人员应知道沙箱、防毒面具、防火栓、灭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确的用它们去灭火。 6.待检修的设备在检修以前应由值班主任负责切断电源,然后接上地线,切断机器的传动部分,取下保险开关并挂上警告牌。如设备内附有搅拌器也要卸下。 7.检修受压容器、机器、设备和管路之前应将其压力降低到等于大气压。 8、待检修的机器设备、如果不断电或未降低压力,或未将酸、碱和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放净时,绝对禁止进行修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液氨、液氯等有毒物质罐区、液化烃罐区、甲类易燃液体罐区储 存场所,以及大于或等于l0Mpa的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安全间距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 集区、厂外道路、办公生活区、电力线路、相邻工矿商贸单位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 定要求的。 2、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液氨、液氯等有毒物质罐区、液化烃罐区、甲类易燃液体罐区,以及大于或 等于lOMpa的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管道,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未按规定 定期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4、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类、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产直接需要的办公室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甲类气体或甲类、乙A类液体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 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7、易燃易爆、有毒且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或未按规定和生产工 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8、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l5603)等规定要求的,包括: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露天贮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未隔离贮存的;易燃气体与助燃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64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 的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检维修作业管理。 3施工管理 3.1施工前的准备 3.1.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副总)工程师批准。

3.1.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3.1.3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具体执行《承包商及其他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3.2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都必须有危害识别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3.3施工现场管理 3.3.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保证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及维修的安全管理。 二、装置停工检修安全管理 1、装置停工检修,公司应成立检修指挥部,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成员要分工明确,并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公司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修全面负责。 2、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应由设备负责人组织负责生产、技术、设备、安全及生产操作等人员共同对停工、工艺处理和开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编制风险评价报告书,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3、承担检修项目的承包商,应按照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勘察,对项目工艺和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明确责任,编制施工作业风险评价报告书,在检修开始5天前报生产技术部、安环部审查合格,同时对本方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允许作业。 4、各单位在检修工作开始前,应对本单位参检员工和承包方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修教育。 5、外委的检维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合同”的各项条

款。 6、凡参加检维修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不准作业。 7、装置停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1)停工范围及停工程序; (2)各物料、公用工程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3)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安全措施; (4)装置的盲板流程图; (5)对重点的器材,必要时,应制定单元停工方案; (6)各项工作的标准及负责人。 8、各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的停车、各种工艺等,应以生产调度指令为准,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9、装置停工,可燃气体要进行置换和盲板封堵;不碍检修作业的区域;三废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保管理规定,不允许任意排放可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介质。 8、停工期间,装置按计划储存物料的设备、管道、容器的出入口必须加盲板与外界隔离,并挂上“内存物料!”的警示牌,必要时划出警戒区并拦上警戒绳。同时应安排操作工,定期巡检、记录,防止发生跑料、冒料、超温、超压等事故。 9、装置停工时,厂房通风设施及三废的处理设施,放空系统等应最后停运,防止易燃易爆炸不能及时处理,酿成事故。 10、存有易爆、可燃的设备、容器、管道在检修作业前,应进行相应的清扫,使其内部不再含有残余。气体分析应符合:可燃气体浓度(液体

大型化工公司设备检修安全交出管理制度

大型化工公司设备检修安全交出管理制度

大型化工公司设备检修安全交出管理制度 6.3.1目的和适用范围 6.3.1.1为规范设备检修交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减 少设备检修过程安全事故,制定本办法。 6.3.1.2本办法使用于公司内化工设备大、中、小修, 日常维修以及应急抢修项目。 6.3.2职责管理 6.3.2.1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建立,并通过 日常安全检查对该制度的执行进行评估、考核。 6.3.2.2制造部负责设备检修安全交出工作的日常 管理。技术设备管理具体负责设备检修交出的过 程管理,并开具《设备检修安全合格交出证》。 6.3.2.3装置(部门)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负责设备检 修交出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6.3.2.4检修单位负责对《设备检修安全合格交出 证》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开展对设备检修工作。 6.3.3管理内容和方法 6.3.3.1设备检修交出前要求。 (1)正常的设备检修,检修前装置按照岗位操作法对检修设备进行物料排空和置换作业。 (2)对于复杂系统性设备的检修,对设备的排空和置换无法依据岗位操作法执行的,装置必须编制 《生产装置停车方案》和《设备检修方案》,并 经过审批。 (3)异常的设备检修,《设备检修方案》中除包含正常的设备检修时的内容,还必须重点明确物料的 隔离、周围环境、应急处理等因素。 (4)按《设备检修方案》要求,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卸

压、降温;物料的排净、吹扫或洗净、有毒气体 或可燃气体的置换(如需要,置换后可进行分 析),管道设备的抽加盲板、清理检修场地和管 道、切断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等。 6.3.3.2办证程序 (1)完成设备的清洗、隔离等作业后,由设备检修负责人填写《设备检修安全合格交出证》(见附表,以下简称《交出证》),《交出证》的内容应包括:系统的卸压、降温;物料的排净、吹扫或洗净, 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落实安全措 施;有毒气体或可燃气体的置换、分析;管道设 备的抽加盲板的编号、登记和先后顺序;清理检 修场地、管道;切断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 等。 (2)《交出证》所列的“安全交出措施”,应由措施所涉及到的各生产工段操作人员负责实施,并在 实施落实后由检修所在生产工段的工段长或值 班长签字确认。 (3)生产方的装置安全员、装置主任,有责任对《交出证》上的各项安全交出措施进行现场审核,经 确认措施落实后,分别在《交出证》上作出审核、批准签字。 (4)生产方的检修项目负责人(设备员)负责组织检修方的检修项目负责人和生产方的装置相关人 员对检修施工的装置、设备的《交出证》上内容 进行安全交底。检修方的检修项目负责人在确认 各项安全交出的措施已经落实后,在《交出证》 上签字确认。 (5)重点检修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入塔进罐、大型设备起重吊装、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130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检维修工作的组织和 管理、检修安全通则以及检修完工后的处理等 相关事宜。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检维修工作。 2管理职责 2.1本标准所列业务归口安全环保部,在公 司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行使管理、考核职 能。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检修组织与管理

3.1.1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3.1.2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3.1.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3.1.4抓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测分析(即风险评价),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3.1.5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 3.1.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按公司《各

化工检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化工检维修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8612化工检维修管理制度 Chemical inspection and maintenanc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使我公司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维修前安全准备 (一)检修安全方案 1、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或车间的检修以及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或抢修,在检修前必须编制和办理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2、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大修、车间大修、其检修方案应由总经理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3、车间的中、小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相应的责任部门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

责。 4、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设备部门审批,并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5、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 (二)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系统(生产技术科或生产车间、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设备科或机修班)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停车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做好停车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 (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在“安全检维修交接书”中详

化工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精编版)

化工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及范围 对本公司的检维修作业活动进行过程控制, 确保检修作业安全, 有效地避免事故, 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健康安全。适用于枣庄市**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小修与抢修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 GB 30871-20__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 3 职责 3.1各单位负责辖区内日常和公司年度检维修计划中的检维修作业活动, 对检维修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3.2厂长办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的时间。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培训试题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培训试题 一、填空题 1.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______与其后果______的组合; 2.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___________,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3.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____________、人的_____________和管理上的_______等方面。 4.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____________,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__________,保证安全生产。 5.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___________,企业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运用_______方法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一般每__年开展一次。 6.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______排查、______排查、______排查、________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________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7.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__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__小时; 8.从业人员____________考核上岗,特种作业人员____上岗;

9.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______;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0.对于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应进行_____________,并应从工程控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等方面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答案: 1、可能性严重性 2、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作业活动 3、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缺陷 4、全面管控闭环管理 5、长效机制 HAZOP 3 6、综合性专业性季节性重点时段复产复工 7、2 1 8、安全教育培训持证 9、再培训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10、安全风险分析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培训教育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设备是生产作业的重要工具,加强设备的维修与管理是保证生产效益,经济效益,以及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因素。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机械化水平正迅速提高,以机械施工代替繁重的体力劳动,在施工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抓好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合理使用与维修,是确保企业经济效益与生产安全的重要保证。 一、机械设备与工器具的合理使用 1、人机固定,实行机械使用,保养责任制。将机械设备与工器具的使用效益与个人经济效益联系起来。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统一考试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这是保证机械设备得到合理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因素。 3、操作人员必须坚持抓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建立设备档案

制度,便于了解设备情况,以便使用与维修。 4、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与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在操作过程中发现机械设备与工器具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运作,将机械设备与工器具进行检修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机械设备与工器具带病运作,以防对机械设备的损坏和对人体的伤害。 5、车间主任在机械作业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交底,使操作人员对施工要求,场地环境,气候等安全生产要素有清楚的了解。 6、车间主任要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要求安排工作和进行指挥,不得要求操作人员违章作业。也不得强令机械带病操作,更不得指挥和允许操作人员野蛮施工。 二、机械设备与工器具的保养与维修 1、在操作过程中,尽量减轻机械设备的磨损,在磨合磨损的初期磨损阶段,要执行适当的走合期使用规定就可降低初期磨损,延长机械使寿命。 2、正常工作磨损,机械在使用过程中,经过走合磨损,光洁度

化工企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新版)

化工企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92

化工企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新版) 1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生产设施的“包机”维修部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3.5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控制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4.1.1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1.1.1车间设备主任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2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

化工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 一、总则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设备的计划大、中、小修、故障检修及抢修工作。检修工作主管部门为公司生产设备部,安全环保部协助管理检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还应提供有关安全认证资料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并在其等级许可围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本规定同样适用于本公司动力车间维修班或设备使用车间自行承担的检修工作。 4、按照“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落实检修施工作业的安全责任,对外来施工单位应在安全管理协议中有明确条款。 5、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生产设备部组织平衡,报分管副总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 二、检修准备安全要求 1、检修施工单位应与设备使用车间一起,对设备本身及安装地点周围进行“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措施。 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书面《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车间审核。检修方案中应包括具体的安全技

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3、检修前,设备使用车间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容: ⑴作业地点和作业对象的主要危险因素及注意事项; ⑵施工作业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⑶易发生泄漏、跑冒物料、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措施; ⑷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⑸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的方法。 4、检修现场应由施工单位和设备使用车间一起划定施工区域,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5、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6、检修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7、设备使用车间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清洗后,必须由质检部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8、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的设备、管线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检修设备、管线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线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作者:XXX 日期:2020年6月6日 此文档格式为word,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07 目录 1总则1 2 基本要求1 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率2 3.1 隐患排查方式2 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3 4 隐患排查重点内容4 4.1 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重点5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隐患排查重点6 4.3 工艺隐患排查重点7

4.4 设备隐患排查重点8 4.5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重点8 4.6 仪表系统隐患排查重点9 4.7 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排查重点9 4.8 储运系统隐患排查重点10 4.9 消防系统隐患排查重点11 4.10 公用工程隐患排查重点11 5 隐患评估、治理与上报11 5.1 隐患级别12 5.2 隐患评估与治理12 5.3 隐患上报13 6 附件--各专业隐患排查表13 6.1 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表13 6.2 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20 6.3 工艺隐患排查排查表24 6.4 设备隐患排查表27 6.5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表34 6.6 仪表隐患排查表38 6.7 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排查表40 6.8 储运系统隐患排查表42 6.9 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48 6.10 公用工程隐患排查表51

1总则 1.1为了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特制定本实施导则。 1.2本导则主要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带储存的经营、使用等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主要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重大泄漏、火灾爆炸、财产损失等事故的缺陷。 2 基本要求 2.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体制和制度,实现企业隐患的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 2.2企业应建立明确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应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2)明确企业隐患排查、登记管理、治理、上报等的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管理,做到设备设施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养,使企业设备设施处于良好安全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过程、设备检维修前后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设备设施的施工、检修、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工作。 三、术语 1、设备设施: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 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2、设备检修:为了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3、设备维护、保养:为了保持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四、相关职责 1、企管部负责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 工作; 2、生产中心负责人对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负责制定设备设施的施工、维 护、检修计划。负责检查督促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的落实开展; 3、生产部负责落实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负责对本部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维 护检修计划,并开展维修。 五、施工、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施工、检修单位(包括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 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与外包检修施工单位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根据施工、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或设备检修方案,施工检修方 案应经设施设备使用部门审核。施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施工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3、施工检修前,设备使用部门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 内容: (1)有关施工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方案交接; 5、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施工、检修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安全措施落实; 6、当设施设备施工、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吊装、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8、作业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设施使用部门设备员、技术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 等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9、应对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 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10 页

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1、为加强对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化工装置检修行为,保障人员安全,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有关单位使用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活动的各种工艺装置及相关设备检修施工作业。 3、本规定所称检修是指对化工装置及相关设备进行的检维修、拆除、停开车的各类施工作业项目。二、一般规定(一)检修项目管理1.装置检修单位应明确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2.装置检修须制定专题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3.装置检修对外委托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4.在办理检修项目委托手续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须交待安全措施和签订安全责任书。5.对待检修的装置要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检修项目或一些重大项目,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扫线方案、盲板位置、网络进度等),并应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定网络进度。6.装置检修的各项目作业,须严格执行操作票或作业许可证(包括进出料、停开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票证)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根据安全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作业规定和相应的票证,明确各作业、签发人员的职责及票证的有效性。 (二)作业安全基本要求1.装置检修单位须按检修施工方案中 第 2 页共 10 页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试用版) 目录 No table of contents entries found. 附录A **公司安全检查台帐 附录B **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附录C **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附录D **公司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附录E **公司事故隐患等级评审/评价记录表 附录F **公司安全检查表 注:各专业隐患排查表可参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附件 1.总则 1.1为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设,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或控制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以便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保证企业生产安全,特

制定本实施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装置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2.1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企业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安全检查表》(附录F,各专业检查表可参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附件)。 2.1.1 《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附录A)、《事故隐患整改台账》(附录B),并与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2.1.2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 (1)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企业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 (3)生产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报告; (4)分析人个人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检修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健康安全,确保检修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国能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大修、中修、小修及临时性停车检修和清理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调度室是安全检维修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生产设备设施检维修工作4.2安全科是全面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检维修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3技术科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年度检维修的时间,制定检修计划,对检修的质量、进度进行调控。 4.4机修、电(仪表)车间负责与生产有关的日常检维修作业活动,对检维修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4.5各车间具体负责本部门生产设备设施检维修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检维修档案;车间主任,全面负责本车间生产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监督管理。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加强检修工作的安全组织领导,做到组织、任务、责任、措施的“四落实”。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5.2指定检维修安全负责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要指定一名检修安全负责人,各项目检修安全负责人对本项目的检修工作的安全负全责。 5.3检修前的安全管理措施。

5.3.1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有关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爆破作业及设备、电气检修等分别按检修作业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票),并按作业证(票)上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5.3.2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内容,并落实安全措施。 5.3.3检修前应对要使用的工具、设备(包括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3.4对检修过程中要涉及的安全设备、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要指定专人进行准备和检查,要保证符合要求、安全可靠。 5.3.5检修前对要使用到的安全防护器具(如:防毒面具,漏电保护器、洗眼器、安全带、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要指定专人进行准备和检查,保证完好随时能正常使用。 5.3.6检修车间和生产车间共同对工艺处理情况检查确认,办理交接手续。未经总工办同意,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5.3.7检修转动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无误,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后方可进行检修。 5.3.8进入设备内作业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系统可靠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合格。 5.3.9在施工检修作业前,针对检维修项目和具体的作业内容,充分进行危害识别和评价,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 5.4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规定。 5.4.1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5.4.2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膊、穿拖鞋、穿高跟鞋、穿裙子等违章行为。 5.4.3边生产边检修的作业,应加强协调、监督,杜绝冒险蛮干。 5.4.4在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保持与岗位操作人员联系。当发生异常,突发泄漏或紧急停车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