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屯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选举时间按照《村委会换届选举暂行条例》的规定,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应在五年内完成。
本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将于近期举行,具体选举时间为__________。
二、选举范围和对象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范围为全村委会成员。
具体对象为:1、年满18周岁的本村常住居民(不包括临时住所的居民);2、对本村事务有经常性利益关系,或对本村事务有所了解并有一定投票权的非本村常住居民。
三、选举人和代表产生方式1、选民资格的认定按照《村委会换届选举暂行条例》的规定,填写选民登记表,由选举委员会负责审核并公示选民名单。
凡年满18周岁的本村常住居民(不包括临时住所的居民),均可参加选举。
选举时需出示身份证件。
2、选民代表和候选人产生方式选举采取提名和群众推举两种方式。
(1)提名本村每一选民可参与提名,并可提名一名候选人。
提名需填写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宣誓书和推荐信,由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公示。
(2)群众推举本村每一选民也可参加群众推举,并可推举一名候选人。
推举需填写推荐卡,由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公示。
选民代表和候选人产生的详细流程将在选举现场宣布。
四、选举方式和方法本次选举分定额选举和多数选举两种方式。
1、定额选举选出的代表人数为本村委会设定的定额数。
各提名人、推举人和候选人根据得票多少按照比例产生代表。
选举时,选民需在选票上填写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所选代表的编号,投入选票箱中。
2、多数选举不设定定额,选举人数根据得票多少来确定。
选民需在选票上填写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候选人的编号或代表的编号,投入选票箱中。
五、选举程序选举程序如下:1.制定选举方案。
2.组建选举委员会。
3.选民登记、产生代表候选人。
4.选举运动期间,吸引群众参与,提高选民投票率、代表选举效率。
5.选民投票。
6.选票清点,计票(包括预选和决选)。
7.验证选举结果。
8.选举结果公告和接受民主评议。
9.选举人员变更手续。
10.新一届村委会前的工作安排。
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换届选举是我国基层组织中非常重要的民主制度,也是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途径。
村换届选举是指根据村民大会决定,对原有村委会成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人员后进行选举,选出村委会新一届成员的过程。
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应根据相应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目的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了使换届选举工作能够按照法规规定和程序有序进行,保障选举公正公平,确保选出的村委会成员能够代表村民的利益,为实现村民自治提供坚实保障。
三、工作步骤1.选举工作前的准备(1)制定选举方案。
选举方案应包括选举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内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制定。
(2)组织村民大会。
村民代表大会是重要的议事决策机构,需要在选举前充分组织,就选举事宜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决策。
(3)明确选民名单。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村委会应该明确选民名单,确保选举计票工作的公正公平。
2.选举工作实施(1)选举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选举工作应有一个明确的组织管理机构,由村民大会产生,充分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选举程序。
选举程序应按照选举方案中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首先应由选举工作组成员进行宣布选举开始,随后由选民进行投票,最后由选举工作组进行计票,选举结果应及时出炉,并向村民公布。
(3)计票工作。
计票工作是选举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需要保证计票工作的公正公平,防止出现舞弊等情况。
3.选举结果公示和纠纷处理(1)选举结果公示。
村委会应在选举结束后,及时公示选举结果。
选举结果公示应当告知选民,提供足够的透明度,公示选举结果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2)处理选举纠纷。
选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纠纷,应当及时处理。
对于有争议的选票,应当由选举工作组进行重新计票或者进行更详细的审核。
如有必要,可以向上级官方申请调解或协调。
四、工作要点(1)重视选民宣传工作。
选举前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向选民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选举方案,增强选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
村委会换届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和决策机构,承担着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职责。
为了保证村委会的正常运行,维护农村社会秩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定期换届选举是必不可少的。
村委会换届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旨在确保换届选举公正、透明、合法,提高村委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换届选举的程序和要求1.换届选举程序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程序分为提名阶段、公示阶段、投票阶段和选举结果公示阶段。
(1)提名阶段:组织广泛宣传,征求村民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村民可以自荐或互相提名担任村委会候选人。
(2)公示阶段:在提名阶段结束后,公示候选人名单和村民选举权利的相关规定,确保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投票阶段:按照村民大会决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换届选举投票活动。
投票方式可以采用纸质选票或电子选票,保证选举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选举结果公示阶段:在投票阶段结束后,及时公示选举结果,确保信息透明,村民对选举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主办单位要认真处理和回应。
2.换届选举的要求(1)依法依规:村委会换届选举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格遵守选举纪律,杜绝作弊行为。
(2)公开透明: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必须公开透明,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选举过程公正、公平。
(3)民主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民主的体现,要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确保选出有能力、有责任心的村委会成员。
(4)权益保障: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保障村民的选举权利,杜绝干扰选举的现象,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换届选举的组织与监督1.换届选举的组织(1)组织机构:根据村委会的规模和人数,成立村民大会换届选举组织机构,由村民大会的代表和村委会成员共同组成。
(2)职责分工:村民大会换届选举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换届选举活动,包括起草选举方案、制定选举规则、监督选举过程等。
村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总则村委换届选举是村级组织领导机构成员的产生和变更方式,是村民自治、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
为了规范村委换届选举的程序,确保选举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村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二、选举程序(一)选举计划的制定1.选举计划由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
2.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在选举前至少一个月制定选举计划,并公告于村委公告栏及村级网站。
(二)选民资格的确定1.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村级户籍信息,确定符合选民资格的村民名单,并于选举前三天公示村民名单。
2.符合下列条件的村民具备选举和被选举权:a.村民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b.村民必须年满18周岁;c.村民必须具有村级户籍;d.村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候选人的确定与公示1.村民可自愿提名候选人,也可通过推荐提名候选人。
2.候选人应符合下列条件:a.村民必须具备选举和被选举权;b.候选人应具有村务工作经验或相关工作能力;c.候选人应遵守村民议事规则和纪律要求。
3.候选人由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选举前一周公示候选人名单。
(四)选民教育与宣传1.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村级广播、村级网站等形式进行选民教育和宣传,使村民了解选举程序和重要阶段。
2.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候选人的宣传,并提供必要的信息供选民参考。
(五)选举方式1.选举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以秘密方式进行。
2.选民凭身份证明证件投票,每人一票。
3.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投票的组织和管理。
(六)计票与结果公示1.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应尽快进行计票工作。
2.计票应公开透明,确保选举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计票结果应在选举结束后当天公示,并向全体村民说明选举结果。
(七)产生新一届村委会1.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举结果,核准产生新一届村委会。
2.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应当进行交接工作,确保村级事务的连续进行。
三、监督机制1.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接受选民和候选人投诉,并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自治的重要形式,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农村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参与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选举公正、公平、透明,提高村民参与度和满意度,制定和实施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十分必要。
二、选举程序和程序1. 编制选民名册(1)选民范围:村内具有选举权的合法居民,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2)编制选民名册:由村委会依法组织编制,确保选民名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公示选民名册:选民名册公示期为7天,村委会将选民名册张贴在显眼位置,接受选民的监督和提出异议。
2. 投票人员和投票箱(1)选举主席团:由村委会组织选举产生,主席团由1名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组成,负责选举的组织和监督工作;(2)投票站点:设立相对集中、便于村民投票的投票站点,由村委会合理选择;(3)投票箱:使用封闭式透明投票箱,保证投票的公正和秘密性。
3. 选举宣传(1)村委会组织选举宣传:利用村报、村广播、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向村民宣传换届选举的时间、程序、法定权益等内容;(2)候选人个人宣传:村委会鼓励候选人自己进行个人宣传,可以向村民介绍自己的工作经验、发展计划等。
4. 候选人提名和公示(1)候选人提名:村民自愿提名,村委会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法定条件,并填写候选人名单;(2)候选人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7天,村委会将候选人名单张贴在显眼位置,接受选民的监督和提出异议。
5. 选举投票(1)选举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选举时间,确保选民的充分参与;(2)选举方式:使用纸质选票,村民在选票上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候选人进行标记,投票人员点票统计,并进行当场公布。
6. 投票结果确认和宣布投票结束后,由选举主席团负责对投票结果进行确认,并在选举现场进行宣布,确保结果的透明和可信。
7. 失败候选人异议处理对于失败的候选人的异议,村委会要及时组织调查,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选举目的和原则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以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发展为目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积极、阳光、民主原则进行的。
选举应当保障全体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确保选举结果具有合法性、公信力。
二、选举范围和条件1.选举范围: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范围为XX村委会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确定选民资格。
2.选举条件:候选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为村民服务的热情;–无不良记录和违法犯罪行为。
三、选举组织形式和程序1.选举委员会的组建:选举委员会由XX村委会委员会负责组建,选举委员会由1名主任和若干名委员组成,主任由村委会主任担任,委员由村委会成员推选并经主任任命。
2.选举程序:–公布选举公告: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开始前10天内,通过村委会公示栏、通知、宣传等方式公布选举公告,公告应包括选举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内容。
–选民注册:选举委员会将选民名单登记在册,并在选举开始前3天内公布选民名单,确保选民的知情权。
–推荐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选民可以推荐候选人,被推荐的候选人需在推荐时提交个人简历和承诺书。
–宣传和候选人初审:选举委员会要组织宣传活动,介绍候选人情况,候选人需面向选民公开竞选。
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投票和计票: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时间和地点组织选民进行投票,投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选举结束后,由选举委员会对选票进行计票,并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
–公布选举结果:选举委员会将选举结果在选举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包括当选人名单和得票数等信息,确保结果的公正和透明。
四、候选人和选民权利及义务1.候选人权利:–参选权:所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都有权利参加选举。
–竞选宣传权:候选人有权利进行宣传,向选民介绍自己的情况和发表竞选演说等。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村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调解矛盾纠纷、开展公共服务等任务,对于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和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不断完善村居民委员会议事规则和选举工作制度,我们制定了以下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前期准备在选举前,需要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包括:1.成立选举工作小组:由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村民代表和工作人员组成,明确选举程序和各项职责;2.编制选民名册:按照全村户籍、流动人口、经商者以及近期新落户人口,编制选民名册,确认候选人数;3.开展宣传教育:借助村委会微信群、座谈会、宣传栏等方式,向村民普及选举法律法规和选举程序及注意事项;4.准备投票物资:选票、投票箱、红墨水等必要物品均要准备齐备。
二、投票程序1.候选人的资格审核根据竞选规则,任何自愿参选的村民组成竞选团队,小组成员通过宣传、拉票争取选民支持,同时需要提交参选资料。
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候选人身份、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具有参选条件。
2.投票场所投票地点要在村民方便到达的场所设置,安排监督员进行监督,确保选举顺利进行。
3.投票程序选拔人员依次前往投票现场进行投票,先登记选民身份,之后领取选票并在指定地点进行标记,最后将选票投进投票箱。
如果有选民出现身份疑问,需要进行核对身份。
三、选举结果公布经过投票程序后,村委会工作小组根据投票结果公开宣布得票数前两名的候选人,并告知村民。
同时,还要公示得票结果,并报告上级镇乡一级政府选举主管部门,接受监督。
最终,新任村委会委员通过选举结果确定。
四、选举后的工作1. 接受民主监督新当选委员需要服从镇乡一级政府领导和上级纪委监督,同时也要接受村民的监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2. 加强工作力度新选出的村居民委员会需进一步提升村民自治水平,着力发展村民公益事业,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促进村级经济,积极推进乡村振兴。
以上就是针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详细说明。
村委会换屇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屇选举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组织中的最基本的形式,是实施乡村治理、推进农村发展的主要力量。
换届选举是村委会组织生活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村民民主权利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本方案的制定旨在推进村民自治、加强村民参与、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公平、公正、透明、有序实施。
二、选举程序1. 组成选举委员会由村委会召集选民代表会议,选举组成由7至9名组成的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具有公正、公平、廉洁的职业道德,不能滥用权力、违纪违法;选举委员会应当确保选举的公开、公正、平等、自由。
2. 初选候选人选民代表会议根据村委会的工作实际,决定候选人数量。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选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组织初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应符合选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要求,即年满18周岁,有选民资格,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条件。
3. 宣传候选人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宣传候选人,宣传内容应真实、客观、全面。
候选人还应通过村委会宣传,向选民展示自己的政治理念、政策主张。
4. 进行投票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投票活动。
投票前,应该公示候选人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选民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
投票应当保证选民的自由、公正和秘密。
5. 计票、公布选举结果选举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计票,确保计票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计票结果应当当场公布,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和透明。
6. 补选如果因候选人当选后辞职、死亡等原因导致村委会成员不足,应当及时组织补选,选举产生新的村委会成员。
三、选举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选举应当保证公平、公正、自由。
选举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选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确保选举的公开、公正、平等、自由。
2. 合法合规原则选举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选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选举。
选举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程序严格进行,确保选举的合法有效。
3. 民主原则选举应当贯彻民主原则,充分体现村民的自主选择权和参与权,保障村民选择和被选择的民主权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屯镇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根据各村情况,设主任人、副主任人,委员人,具体构成人数由镇选举委员会依法规定。
村委会成员可以和党组织成员交叉兼职。
村委会成员组成要兼顾自然村分布状况。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在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及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进行选举时,成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的,所缺名额及时补足。
选举委员会主任为候选人的,由副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主任、副主任都为候选人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委员中确定一名负责人,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宣传有关法律、法规;(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3)拟订具体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4)确定选举工作人员;(5)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6)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期;(7)负责选票的印制、保管工作;(8)组织和主持投票选举;(9)总结和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建立选举工作档案;(10)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止。
第五条各村具体选举日期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镇选举委员会。
第六条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实行选举候选人的办法选举,投票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七条凡户籍在本村、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大学生农村工作者”和户籍已外迁的现任村班子成员具有选民资格。
在发病期间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和无法表达本人意愿的痴呆人员,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
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第八条选民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人员直接登记。
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在月日张榜公布。
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将在3日内依法作出处理。
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
在月日下午点前向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提出。
选民名单以补正后为准。
第九条选民外出未能回村参加选举的,也未委托他人代其行使选举权的,属自动放弃选举权。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2)遵守村规民约,廉洁公道,作风正派,能起到较好表率作用;(3)工作认真负责,能真心实意为广大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4)熟悉群众工作方法,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工作的文化水平,年龄一般为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6)胜任村民委员会日常工作,能创业致富并有奉献精神。
近三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宜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1)受过党纪和刑事处分的;(2)正在立案审查的;(3)违反计生等政策的;(4)参与非法组织或非法上访闹事的;(5)违反村规民约、道德行为不端、生活作风不检点、封建迷信意识严重,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的;(6)因身体状况不佳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的。
第十一条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书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3天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受托人,同时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书面委托书。
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
受委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3天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
同一家庭户内(以户口簿为准)选民可以互为委托,但每位选民受委托人数不得超过3人。
同一家庭户内选民已书面委托给户外本村其他选民代为投票选举的,其家庭成员应当尊重选民本人意愿,不得代为投票。
受委托人不得违背选民本人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
正在受侦查、起诉、宣判及服刑人员,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投票选举的,须按外出选民对待,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未办理委托手续的,其他任何人(包括亲属)不能代为投票。
第十二条在选举日,以召开选举大会和设立固定投票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
为便于个别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确实难以投票的选民投票,应设立流动票箱若干个,流动票箱的使用对象和人数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在选举日3天前张榜公布。
第十三条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监票人、计票人,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上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宜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第十四条每个投票站都设立秘密划票处。
每个投票站和流动票箱都必须由专门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看护。
第十五条投票时间从2011年月日时开始至
时结束,超过时限不再接受选民投票。
第十六条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秘密提名,当场投票。
受委托人必须凭选民证和委托书,到投票站领取选票,秘密提名,当场投票。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委托书保存备案。
文盲和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指定代写人员代写。
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
第十七条投票时实行一次发票、分栏填写、一次投票、分别计票的方式。
选民按照规定的主任、委员职数进行选举。
每栏填写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职数的有效,多于应选职数的无效。
每一选民不得选举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否则无效。
如有同名同姓或同名不同姓的,选民应作明显的提示说明作出区别,未作区别而难以确定的选票,视作无效。
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票,超过时间无效。
投票结束后,各固定投票站票箱和流动票箱都予以加封,并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护送到指定地点,统一开启票箱,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收回的选票,由监票人将检验结果报告村民选举委员会。
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
所投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
公开唱票、计票,流动票箱需单独计票,对难以确认的选票,由监票人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是否有效。
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
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并报街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第十八条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九条当选不足或者主任未选出的,应当就不足的名额进行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间在投票日当天或次日进行。
另行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办法,正式候选人按未当选人得票多少为序确定。
各空缺职位正式候选人均应多于应选人数1人。
候选人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退出竞选。
不愿接受竞选的,本人需提出书面申请,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审议、确认并公告,而由此造成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在原投票选举中按得票多少依次补足。
对同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主任、委员时,先按得票排名在前的职务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如遇各职务得票排名相等时,按职务高的确定。
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一。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其所接受的委托无效,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
监票人、计票人系正式候选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就所缺监、计票人另行确定监、计票人。
另行选举投票时间从月日上午时开始至下午时结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投票有效,超过截止时间的属自动放弃选举权。
第二十条经另行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仍未选足的,可以不再进行选举。
主任未选出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一人主持工作。
第二十一条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即公布,并填写选举报告单,报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和县民政局备案,同时将收回的选票封存备查。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镇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镇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
四屯镇选举委员会(盖章)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