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分区与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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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差别化政策研究

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差别化政策研究

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差别化政策研究【摘要】本文围绕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差别化政策展开研究。

在介绍了研究的背景、意义和目的。

接着在分析了土地资源空间的异质性并提出了差别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关键措施,并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最后给出了政策优化建议。

在总结了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差别化政策的研究成果,展望了未来研究方向,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对土地资源的不同特性和分布情况进行分析,为制定更加有效的土地政策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对于优化土地资源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差别化政策、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目的、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分析、差别化政策制定、差别化政策实施、政策效果评估、政策优化建议、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差别化政策研究成果总结、未来研究展望、政策建议。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但由于地域、地形、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土地资源的空间分布存在着明显的异质性。

这种异质性不仅表现在土地利用类型和覆盖面积上,还反映在土地品质、生产力和可持续利用等方面。

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经济发展日益迫切的背景下,如何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的存在导致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存在较大差异,如何针对土地资源的异质性特点制定差别化政策,成为土地资源管理和保护的重要课题。

目前,我国土地资源管理政策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问题,比如对于不同地区和类型土地资源的管理模式单一、政策规划不够精细等。

本研究旨在对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差别化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并通过政策效果评估和优化建议,为我国土地资源的管理与利用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建议。

1.2 研究意义土地资源是国家宝贵的资源,其空间异质性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各地土地资源的分布特点和利用状况,为制定差别化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差别化土地管理理论解释及政策体系建设

差别化土地管理理论解释及政策体系建设

差别化土地管理理论解释及政策体系建设关键词:差别化土地管理;理论解释;政策建设虽然我国土地面积广阔,但是由于我国地方气候不同,导致土地的类型也各不相同。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个地方土地资源和管理模式逐渐出现了差异,不同区域的发展水平也有着很大的区别。

同时,我国人口的急剧增加,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同时,土地资源的浪费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导致我国有的土地资源遭到严重污染,无法发挥土地资源的作用,甚至有的地方出现了生态系统退化的状况。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必须要找到一种更加有效的土地管理和使用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使得土地资源能够充分发挥身的作用。

一、差别化土地管理的含义及目的1.差别化土地管理的含义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的管理模式也在不断的创新,而这种土地管理模式的创新,就是所谓的差别化土地管理,也是差别化土地管理的含义。

差别化土地管理是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根据不同土地的类型,采用合理有效的管理方式和使用方法,这是一种因地制宜的土地管理模式。

差别化土地管理能够使得土地资源被更加充分的利用,提高利用率,还能够促进区域发展更加平衡。

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模式与传统的土地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区别,传统的土地管理政策是根据土地的供应情况,土地地价调控以及耕地保护等进行管理,而差别化管理是根据土地的类型,产业的种类以及使用部门等作为管理条件的土地管理模式。

差别化土地管理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土地管理模式。

2.差别化土地管理的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土地资源和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这也将阻碍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有的地区缺乏土地资源,有的地区出现严重的生态污染,导致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在这种危机时刻,必须要对土地的使用方法和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创新,从而解决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

差别化土地管理模式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土地资源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就是为了使得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有效促进经济的发展。

浅谈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

浅谈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

浅谈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摘要:土地利用功能区应基于国家主体功能分区、区域发展实际、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区域发展权,淡化指标管理,以追求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模式为目标,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区体系下,建立指标体系,逐步判别缩微划后结合区域发展规划等进行划定,并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调控政策和调控指标。

关键字:土地土地利用规划区域功能区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合理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政策和土地利用方向,进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等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空间均衡;有利于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1研究背景传统的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一般以区域+主要用途进行命名,如东部农林牧业发展用地区,其目的是确定某一区域土地利用的主要方向。

随着中共中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类主体功能后,改变了以往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的固有思路。

本文所研究的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以国家主体功能分区为基础,将土地利用功能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类。

2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定的基本要求2.1以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为基础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文件要求,在土地政策上应按照主体功能区的有关要求,确保18亿亩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优化开发区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适当扩大重点开发区建设用地供给,严格对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土地用途管制。

2.2在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和坚决保护耕地前提下,淡化指标管理节约和集约土地利用是加强土地利用调控、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重要原则,是制定不同区域调控指标的重要依据。

应在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和坚决保护耕地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禁止用地目标为导向,严格执行相关用地定额标准,加强项目用地审批,严格控制建设项目进入门槛,淡化指标管理,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用途分区的差异比较研究——以山东省泰安市为例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用途分区的差异比较研究——以山东省泰安市为例

11 土地利用功能分 区的内涵及特 点 .
分区、 土地用途 分区叫 我国过去编制土地利用规划, 。 主要采用用
fn t n ldvso . x,tep p rma e efn t n ldvso kr T i a t 8t ec 8 td ra tec ne w o e.tek y u c o a iiin Net h a e k t c o a iin t i i s h u i i a  ̄ a n Ci a l ae su y ae : e trt n zn y l h o s h e
Z l S p i t g o t h d a tg s o h e f n t n l i iin i a d u e ma a e n o a e ol n - s p vso e a e fln Ol , on n u e a v n a e ft c o a vso l n - s n g me tc mp r d t a d u e t e d iin i t r a o a d e i t u i d n y i n h
d v lp n n o s u t nz n s hese i o r t o e , e eoo ia n n io e tp tc o o e , h a i amln rtcin eeo me t dc n t c o o e ,t c nctu i n 8 t clgc la d e vr n n r e t n zn s t eb scfr a dp oe t a r i sg h m o i o
例 。 了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 进行 将泰安分为 中心城镇 区、 重点开发建设区、 风景名胜旅 游区、 生态环境保 护 区、 基本农 田保护 区等 5 个土 地利用功能 区。 出了功能分区相 比于用途 分 区 土地利 用管理方面具有的优越性 。 并指 在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公布日期】2016.05.1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土资源部起草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规章立法质量,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6月19日前,通过三种方式提出意见:一是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n.2016年5月18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作用及地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我国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和管控空间资源,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三条【基本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应当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统筹城乡,因地制宜,改善环境,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

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

浅谈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摘要:土地利用功能区应基于国家主体功能分区、区域发展实际、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区域发展权,淡化指标管理,以追求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模式为目标,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区体系下,建立指标体系,逐步判别缩微划后结合区域发展规划等进行划定,并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调控政策和调控指标。

关键字:土地土地利用规划区域功能区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合理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政策和土地利用方向,进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等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空间均衡;有利于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1研究背景传统的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一般以区域+主要用途进行命名,如东部农林牧业发展用地区,其目的是确定某一区域土地利用的主要方向。

随着中共中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类主体功能后,改变了以往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的固有思路。

本文所研究的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以国家主体功能分区为基础,将土地利用功能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类。

2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定的基本要求2.1以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为基础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文件要求,在土地政策上应按照主体功能区的有关要求,确保18亿亩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优化开发区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适当扩大重点开发区建设用地供给,严格对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土地用途管制。

2.2在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和坚决保护耕地前提下,淡化指标管理节约和集约土地利用是加强土地利用调控、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重要原则,是制定不同区域调控指标的重要依据。

应在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和坚决保护耕地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禁止用地目标为导向,严格执行相关用地定额标准,加强项目用地审批,严格控制建设项目进入门槛,淡化指标管理,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

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差别化政策研究

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差别化政策研究

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差别化政策研究【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差别化政策研究的相关问题。

在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指出当前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以及研究的重要性。

在从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的概念和影响因素入手,分析了土地资源利用的差异性,进而探讨了差别化政策的实施和效果评估。

同时提出了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政策的优化措施,旨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

在展望了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差别化政策研究的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了政策建议,并对全文进行了总结。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土地资源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差别化政策、影响因素、实施、效果评估、优化、展望、政策建议、总结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之一,具有空间异质性。

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指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特点、利用方式、价值等存在差异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已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城乡一体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深入研究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其差别化政策对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表现为城乡差异、区域差异、土地利用差异等多方面特征。

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类型、品质、用途等存在差异,导致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差异较大。

如何科学认识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制定差别化政策,并加以实施和评估,对解决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至关重要。

从研究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差别化政策的角度来看,了解研究背景是十分必要的。

当前我们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和变化的时代,理解土地资源空间异质性及其影响因素,探讨差别化政策的实施和效果评估,将有助于为我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提供决策支持和政策建议。

1.2 研究意义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土地资源的空间异质性是指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类型、质量、利用方式等存在差异性。

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5.22•【文号】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已经2014年3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2014年5月22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3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

第三条土地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二)坚持合理使用的原则,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构建符合资源国情的城乡土地利用新格局;(三)坚持市场配置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相关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

第五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活动,组织制定节地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规范,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鼓励采用节约集约用地新技术和新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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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分区与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
2008-12-03 | 作者: |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 【大中小】【打印】【关闭】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
为什么要分区
《纲要》根据各地在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区域发展战略定位的差异,在东、中、西和东北四大政策分区基础上,根据土地资源状况与利用特点,进一步把全国划分为九个土地利用区,包括西北区、西南区、青藏区、东北区、晋豫区、湘鄂皖赣区、京津冀鲁区、苏浙沪区、闽粤琼区。

明确了各区域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区域的土地利用和调控。

划分土地利用区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决定的。

我国各地区间的区域差异显著,客观上要求划分不同的区域,因地制宜指导不同区域土地利用。

我国各地区差异十分显著,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同时,各地区间在资源共享、市场互通、设施互联、环境共保等方面的相互关联密切,如上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及土地利用深刻地影响着中、下游地区,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特别是生态环境状况深刻地影响中、东部地区,省区内不同地区之间也是如此。

因此,客观上要求围绕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促进区域间合理的分工与协作等目标,划分土地利用区,统筹协调各区域的土地利用。

划分土地利用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和投资体制进一步改革的新形势下,中央赋予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新职能,土地和信贷成为这一轮宏观调控的两大基本手段。

国家针对各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制定了一系列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

许多省(区、市)也制定了相应的战略和政策。

土地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在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这些重大的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必然要求制定与之配套的区域土地利用战略和政策,这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基本要求。

划分土地利用区是协调解决区域发展和资源环境矛盾的必然要求。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特别是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同时,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进程中,土地需求十分强烈。

各地区由于自然条件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也不一样,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资源环境问题包括土地利用问题不尽相同,呈现出不同的情况和特点。

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跳出局部地域空间,从全局出发,着力解决区域性问题,促进区域经济、产业、人口发展与土地利用相协调。

划分土地利用区是防止重复建设、产业结构趋同的有效途径。

完善的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近年来,各地为了加快自身发展的步伐,都在不断地建设和
完善基础设施,先后上马了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这无疑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但是另一方面,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由于缺乏必要的区域统筹和协调,导致一些基础设施盲目上马、重复建设,造成土地资源和资金配置上的巨大浪费。

比如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机场建设大战”、“港口码头建设大战”,产业发展也是如此。

因此,迫切需要制定土地利用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同其他手段相互配合,统筹区域土地利用,有效控制和防止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趋同。

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是如何体现的
《纲要》在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的基础上,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土地利用现状和开发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产业布局和国土开发格局,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制定了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大力推进优化开发区域土地利用转型。

对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冀等都市连绵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扩大,减少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年均增量,逐步降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防范建设用地比例过大对区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损害。

加强建设用地整合,积极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促进区域内城市间的分工协作和协调互补,形成等级规模合理、交通联系便捷、基本农田和生态功能区相间隔的城镇用地空间格局。

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保障集约利用土地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用地需求,限制占地多、消耗高的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区内集中连片、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业向生态化、精细化、产业化、现代化发展。

扩大林网、水面等用地面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有效保障重点开发区域集聚人口及经济的用地需求。

对辽中南、中原、长株潭、关中等城市群以及哈大齐、山东半岛、海峡西岸、武汉地区、北部湾、成渝地区、乌鲁木齐等城市密集地区,适度增加建设用地供给。

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公路、铁路、航运等交通网的完善和枢纽建设,提高用地整体效益。

支持主导产业及配套建设,引导产业集中建设、集群发展,有效承接优化开发区域的产业转移。

合理安排中心城市的建设用地,提高城市集聚程度,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健康较快发展。

加强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整理,为粮食主产区建设奠定基础。

严格保护生态用地,促进区域人口、资源、环境和谐发展。

切实发挥限制开发区域土地对国家生态安全的基础屏障作用。

对大兴安岭、长白山、川滇、秦巴、藏东南、阿尔泰、塔里木河、阿尔金、羌塘高原、三江平原、苏北沿海、若尔盖、甘南、呼伦贝尔、科尔沁、浑善达克、毛乌素、黄土高原、大别山、桂黔滇等各类生态功能区、土地退化防治区,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的各类土地利用方式和资源开发活动,严格限制生态用地改变用途。

支持区域内生态建设工程,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改良。

按照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核定区域内建设用地规模,严格限制建设用地增加。

禁止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产业供地,引导与区域定位不相宜的产业逐步向区外有序转移。

严格禁止在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土地的开发建设。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
划,对依法设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域,必须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任何有悖于保护目的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确保生态功能的稳定发挥。

(执笔人蔡玉梅郑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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