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普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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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讲座(社区)ppt课件

普法讲座(社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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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 保障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 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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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七大项权利:
1、自由处分自己名下财产的权利 2、享有要求子女赡养自己的权利 3、享有自由再婚不受干涉的权利 4、享有自由订立遗嘱的合法权利 5、享有继续获得教育的合法权利 6、享有获得社会关爱的合法权利 7、享有获得司法援助的合法权利
• 请问:出嫁的女儿小芳有无继承权? 22
分析意见
• 依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小刚和小芳作为 被继承人的子女,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 同等的继承权。该权利除因法定事由的出现可以被 依法剥夺外,其他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加以剥夺。 也就是说,已婚女儿的继承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同时,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小芳对父母所尽的 义务较之小刚为多,故对父母的遗产可酌情予以多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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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权利的内容
(一)社会保护类。以上七项权利,后三项主要 涉及到社会对老年人权利的保障:及鼓励社会办好 各类老年学校,还对老年人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健康 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识,在公共设施中建设适合 老年人锻炼和活动的配套健身设施;同时,老年人 享有获得以下社会关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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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的老年人,已经丧失劳动力、没有 生活来源,也没有子女和其他扶养人的, 由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 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即成 为“五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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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 在子女未成年时,父亲或母亲对子女未 尽过抚养义务,导致子女成年后、不愿 意对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事例。大家都 认为“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那么,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是否还可以要求自 己的子女尽赡养责任?在此,为大家讲 述一个发生在上海的案例(该案例曾在 电视台报道过):

婚姻家庭普法讲座

婚姻家庭普法讲座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婚姻家庭普法讲座篇一:社区普法讲座——婚姻家庭继承法律讲座?“家家学法,户户平安”?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婚姻家庭继承问题?主讲人:***专题一:婚姻家庭问题一、事实婚姻、同居关系、重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若干问题三、婚姻关系的解除四、婚前婚后房产归属及分割一、事实婚姻、同居关系、重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1、事实婚姻概念: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根据有关法律,只有在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就已经开始同居关系的,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的,才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而在此之后开始同居的,都只能算未婚同居关系。

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须具备的条件。

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同居第一种情形为异性暂时居住在一起,未进行结婚登记(不符合传统观念,但法律未明确禁止)。

第二种情形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有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存在法律过错,离婚时存在损害赔偿问题)。

同居财产分配原则为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存在法定继承问题。

3、重婚:概念: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无效,且涉及刑事犯罪问题:按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属于可选择的自诉案件)。

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1)有配偶的人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事实上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而公开同居生活的;?(3)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登记结婚的;?(4)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普法进社区的实施步骤与方法

普法进社区的实施步骤与方法

普法进社区的实施步骤与方法概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普法进社区成为了普法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

通过将普法活动引入社区,可以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养,推动社区的法治建设。

本文将介绍普法进社区的实施步骤与方法,以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开展普法工作。

步骤与方法1. 筹备阶段在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筹备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 - 确定活动目标:明确普法进社区的目的和意义,制定清晰的活动目标。

- 确定活动主题: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和关注点,确定适合的活动主题,如婚姻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

- 确定活动时间和地点:根据社区居民的方便程度,确定活动的时间和地点,确保足够的参与度。

- 选拔活动人员:从相关部门、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中筛选合适的教育者和讲师,确保活动内容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2. 宣传推广为了吸引社区居民的参与,必须进行宣传推广。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宣传推广方法: - 制作宣传海报:设计有吸引力的宣传海报,将活动内容、时间、地点等要点展示清楚,并将海报张贴在社区重要位置,如小区大门口、小区公告栏等。

- 社区微信公众号推送:利用社区微信公众号向社区居民推送普法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讲师等。

- 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通过社区内的各种活动、聚会等场合向居民介绍普法活动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居民参与。

3. 活动实施活动实施阶段是整个普法进社区过程中的核心环节,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直接影响到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以下是一些活动实施的方法和步骤: - 社区讲座:邀请专业律师、法官等法律权威人士,开展专题普法讲座,通过生动的案例解析和互动交流,提高居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

- 法律咨询服务:在社区设置法律咨询点,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居民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 制作普法手册:以简洁明了的方式编写普法指南,包括常见法律问题的解答、法律知识的梳理等,方便居民随时查阅。

社区普法讲座——婚姻家庭继承法律讲座.

社区普法讲座——婚姻家庭继承法律讲座.

“家家学法,户户平安”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婚姻家庭继承问题主讲人:***专题一:婚姻家庭问题一、事实婚姻、同居关系、重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若干问题三、婚姻关系的解除四、婚前婚后房产归属及分割一、事实婚姻、同居关系、重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1、事实婚姻概念: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根据有关法律,只有在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就已经开始同居关系的,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的,才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而在此之后开始同居的,都只能算未婚同居关系。

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须具备的条件。

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同居第一种情形为异性暂时居住在一起,未进行结婚登记(不符合传统观念,但法律未明确禁止)。

第二种情形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有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存在法律过错,离婚时存在损害赔偿问题)。

同居财产分配原则为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存在法定继承问题。

3、重婚:概念: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无效,且涉及刑事犯罪问题:按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属于可选择的自诉案件)。

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1)有配偶的人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事实上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而公开同居生活的;(3)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登记结婚的;(4)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对于重婚的,不仅要解除其重婚关系,还应当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4、无效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4)未到法定婚龄的(注:起诉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其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村社区普法教育宣传记录

村社区普法教育宣传记录

村社区普法教育宣传记录日期:20XX年XX月XX日地点:XXX村(社区)活动内容:为了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本次活动积极开展了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在村委会的组织下,由村社工和志愿者共同参与。

1.活动目标与宣传形式2.宣传展板在村委会广场搭建了宣传展板,展板上分为不同板块,介绍了法律条文、法律常识、法律案例以及维权方法等内容。

展板内容鲜明突出,采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和图片,使得村民能够轻松理解和记忆。

3.法治知识讲座通过邀请村附近法院的法官来村委会为村民进行法治知识讲座。

法官详细解析了一些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如合同法、物权法等。

讲座内容既有理论知识的讲解,也有实际案例的分析,以及如何维权和举证等实用技巧的培训。

村民们积极参与,把握了学习机会。

5.效果评估与总结本次活动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宣传活动的效果进行了评估。

结果显示,大多数村民都对本次活动表示满意,并表示了对宣传活动的认同和肯定。

活动后,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很多村民表示将会进一步加强法律学习,并且希望类似的宣传活动能多开展。

在总结本次活动时,我们认为活动取得了初步的成功,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在宣传展板设计和制作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讲座内容有时过于专业化,需要更贴近村民实际生活。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活动策划和执行,不断提高普法教育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总之,本次普法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向村民推广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为社区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6)

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6)

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是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的有效方式。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法治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它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人民权益和利益的重要手段。

社区作为社会基本单位之一,是法制文化的重要载体,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能够促进社区文化建设,增强人们的法纪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全民法治素养的提高。

一、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必要性1、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可以帮助社区居民建立起正确的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咨询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这有利于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增强全民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形成社会共同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

2、推进社区和谐发展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有助于建立社会诚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社区居民通过了解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学习和交流,不仅能够提高对法律的遵守度,还能够消除社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和睦关系,推进社区和谐发展。

3、强化社区自治能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能够强化社区自治能力和法治观念,让居民增加对权益保护和社区治理的理解和参与度。

在社区内部,加强法制教育可以让居民遵守法律规章、学会维权和管理的方法,同时也可以推动社区自治能力的提升,实现社区自治。

二、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形式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比如:1、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或干警到社区传授法律知识,让居民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和适用情况。

2、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服务,让居民感受到法律的力量。

3、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律师服务日等活动,增加居民参与性,让社区居民通过测验答题等方式掌握法律知识。

4、发布、张贴法律宣传材料,将法律知识以简明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呈现给社区居民,引导他们了解法律、学习法律,让法律知识渗透到社区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

三、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方式要想让社区居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知识,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方式也至关重要。

普法知识讲座课件

注重实践教学
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拟法 庭等形式,增强学生的实践操作能 力和法律思维。
加强法律监督机制
完善法律监督体系
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督体系,发挥 人大、政协、社会团体、人民群 众等多方面的监督作用,形成全
方位的监督格局。
加强执法监督
对执法过程进行全面、动态的监 督,防止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和滥用职权现象。
律法规。
维护社会稳定
普法知识讲座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宣传和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 观念。
减少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治安 。
促进社会和谐:普法知识讲座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 念,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
02
常见的法律知识
民事法律知识
刑事案例分析
• 法律分析: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刘七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案例分析
案例二
陈八的贪污案
法律问题
陈八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
案件背景
陈八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数百万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陈八的行为构成 贪污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行政案例分析
案例一
孙九的环保处罚案
案件背景
孙九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放污染物,被环保部门处罚
法律问题
环保部门的处罚是否合法?
行政案例分析
• 法律分析:根据《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孙九的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接受行政处罚
行政案例分析
案例二
赵十的税务处罚案
法律问题
税务部门的处罚是否合法?
案件背景
赵十的企业偷税漏税,被税务部门查处并 处罚

《社区普法讲座》课件


社区环境法律知识
垃圾分类法律知识
解析垃圾分类的法律要求和 居民需遵守的处理规定。
绿化环保法律知识
传达绿化环保的法律要求和 居民参与的义务和责任。
噪音污染法律知识
介绍噪音污染的法律规定和 居民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实践案例分享
1
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案例分
析与解决
社区发生纠纷时如何解决
2
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常见
解决的技巧和步骤。
3
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资源
介绍居民可以获得的法律援助和法律 服务资源,如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中 心。
总结和展望
讲座总结
回顾讲座的重点内容和观众应掌握的关键法律知识。
社区普法的意义和未来
展望社区普法的长远意义和未来发展方向。
感谢致辞
向参与讲座的观众和支持者表达感激之情。
《社区普法讲座》PPT课 件
社区普法讲座是为了提高社区居民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应用,以维护社区安 全和环境保护为目标的讲座。
讲座目的和意义
提高法律意识
让居民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以及法律对个人 和社区的影响。
促进环境保护
传达环境法律知识,推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和环境保护工作。
保障社区安全
传授社区安全法律知识,帮助居民预防犯罪 和灾害,并保护私人空间。
加强社区凝聚力
通过分享实践案例和解决纠纷的方法,增强 社区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法律基础知识
1 法律的概念和体系
2 法律的等级和效力
介绍法律的定义、来源和组成,以及法律 体系的层级关系。
解释不同等级法律的效力和适用范围,如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
3 法律的适用和解释
4 法律的权益和义务

普法社会实践工作日志

日期:2023年3月15日地点:XX社区活动中心一、工作背景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XX社区联合XX律师事务所开展普法社会实践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让居民深入了解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1. 法律知识讲座上午9点,法律知识讲座在社区活动中心正式开始。

本次讲座由XX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主讲,主题为《家庭法律知识普及》。

讲座中,律师详细讲解了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使居民对家庭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2. 法律咨询讲座结束后,居民们积极参与法律咨询环节。

律师们针对居民提出的婚姻、继承、劳动争议等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建议。

3. 法律援助宣传在活动现场,我们还设置了法律援助宣传展板,向居民介绍了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等,提高了居民对法律援助的认识。

4. 普法宣传资料发放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普法宣传资料,方便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随时查阅。

三、工作总结1. 活动效果本次普法社会实践活动得到了社区居民的积极响应和好评。

讲座内容丰富,贴近实际,法律咨询环节解答专业,法律援助宣传和普法资料发放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识。

2. 工作亮点(1)邀请资深律师授课,提高了讲座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针对社区居民关注的法律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满足了居民的实际需求。

(3)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扩大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

3. 工作不足(1)活动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居民对活动了解不足。

(2)活动时间较短,部分居民未能充分参与。

四、改进措施1. 加强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

2. 增加活动场次,满足更多居民的需求。

3. 邀请更多专业律师参与活动,提高活动质量。

4. 结合社区居民实际需求,设计更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

社区普法讲座课件

区居民、社区管理 人员、社区服务人员等,提高他们的 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的实践应用 、法律纠纷的解决方式、法律程序的 了解等,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法律知识。
社区普法的实践活动
活动形式
实践活动形式可以包括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让居民亲身参与法律实践, 增强法律实践能力。
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
总结词
介绍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及相关法 律法规,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 。
详细描述
环境保护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此部分 ,可以介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垃圾分类、 节能减排等环保知识,以及公共安全事件应 急处理方法,如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 对措施,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公共安全意 识。
民事法律和纠纷解决
总结词
介绍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纠纷解决的方式,引导居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详细描述
民事法律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此部分,可以介绍常见的民事法律问题和纠纷解决的方式 ,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居民了解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详细描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此部分,可以介绍 宪法的发展历程、基本原则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人身 自由等,使社区居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刑法和治安管理
总结词
介绍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治安管理相关规定,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详细描述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在此部分,可以介绍刑法的目的、基本原则和常见的犯罪行为,如杀 人、盗窃、诈骗等。同时,结合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强调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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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约定违约责任条款。
转租的相关法律规定
转租应注意的问题: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 部分或者全部转租给别人。 2.房屋转租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出 面同意,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终止日期,但 是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规定的除外。 4.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随之 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用途的相关规定
•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
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
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
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
房屋租赁其他注意事项
租赁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1.是否续订租赁合同(约定更新和法定更新) 2.验收租赁物,检查租赁物是否存在非正常性损 耗
拒不退还租赁物如何维权? 1.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如侵占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 衅滋事罪 ) 2.以侵权之诉起诉原承租人,督促其早日返还房屋并承 担损失
饲养宠物方面主要内容
转租的约定
1. 出租人确认条款。既明确约定,转租应得到出租 人的同意。 2. 约定转租期限。转租期限应限于原租赁合同规定 的期限内,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的,则转租无效。 3. 约定转租后房屋的使用性质。使用性质也必须以 原合同的约定为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 质。 4. 约定损坏房屋的赔偿及责任承担。
承租人:承租为自然人的,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出租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是否依法成立。 注意:索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是公司签订 租赁合同,则考虑签字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结合《武汉 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政策性规定,核查小区住宅楼是否允许开设 公司)
自然人的,看是否年满18周岁或者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但以 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精神是否正常。
租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 的按照合 同有关条 款和交易 习惯
不满一年
当事人之间约定
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
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依 旧 不 能 确 定
每届满一年+租赁期间届满
一年以上
装修改造的约定
1. 约定是否同意承租人 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改造的 标准是什么?违反约定的具体责任。
宠物饲养人的注意义务
1
(一)不得携犬进入集贸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影剧院、 学校、医院、展览馆、歌舞厅、体育场(馆)、游乐场等公共 场所; (二)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小型观赏犬19时至次日7时出户的,必须挂犬牌、束犬 链,并由成年人牵引,其他时间出户的必须笼装;
(四)单位饲养的大型犬必须拴养或者圈养,并有专人管理;
1.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 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 项提出建议;
业 主 的 权 利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 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 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参照其他小区的饲养宠物管理规定、小区饲养宠物管理共 约》
第三讲:物业管理方面
业主权利与义务 物业公司权利与义务 小区内物品、车辆等安全
新房装修应注意事项,相关法律规定
业主
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公司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 但基于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法律行为已经合法 占有该房屋的人 。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
任。
•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 担侵权责任。
饲养宠物的资格
宠物饲养人的注意义务
宠物侵权处理 小区饲养宠物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讲:小区内饲养宠物
饲养宠物的资格
1
限养区饲养宠物的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限养区内个人养犬,每户只准养一只, 但禁止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2
3
宠物饲养人需要的证书:
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
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租赁期限
1、出租人与承租人自主约定,最长不超过20年,超 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 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小 区 房 屋 租 赁 用 途
住宅 办公
×
× ×
工商业
仓库
注意:1.在房屋租赁中房屋的用途是必备条款,作 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使用。2.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承租人 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 求赔偿损失。
• 我国《合同法》关于租赁期限 的规定
•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 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 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 不定期租赁。
2.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第5条第1款的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1)未经原设计 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 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 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 寸,拆除连接阳台上的砖、混凝土墙体;(4)损坏房屋原 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 用安全的行为。
装修改造的法律规定
3.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需 自行拆除,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有约定的依约定,无 约定的依下列情况处置: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出 租人赔偿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 出租人不予赔偿;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根据过错分担责任; 不可归责于双刀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分 担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
社区普法讲座
主讲人: 2014年4月11号
讲座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小区内房屋租赁方面
第二部分 小区内饲养宠物方面 第三部分 小区内物业管理方面
第一讲,房屋租赁合同
1.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 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消防安全责任; (八)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转租的约定;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或者管理人请
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小区饲养宠物管理规定
1.《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 2.《武汉市限制养犬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5.《侵权责任法》
(七)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物业公司义务
(一)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二)接受管委会和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监督;
(三)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管委会审议,并经 管委会认可; (四)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小区内物品、车辆等安全
业 主 的 义 务
1.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 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 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 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 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个人养犬 (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由公安派出所 征求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报区公安机关审核批 准。 (二)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携犬到畜牧部门注射 兽用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后到公安机关 登记注册,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三)个人养犬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与住宅 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签订的 养犬义务保证书。
2.约定房屋交付时附属设施和设备的状况和交还时的具体 要求。 3.约定租赁期满、提前解除或终止时装修物如何处理。 4. 约定装修期限、装修免租期;装修保证金等
装修改造的法律规定
1.合同期限届满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需自 行拆除,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不予补偿。 2.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承租人自行拆除, 恢复出租房原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以及已形成附合的装 饰装修物且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补偿。若出租人不 同意利用,根据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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