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_以江苏无锡市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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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江苏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主要实现形式。

改革开放以后,江苏创造了以发展乡镇企业为主体的“苏南模式”。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苏南等地区积极探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合作经济和股份经济。

特别是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以社区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力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致富。

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有7000多个行政村(居委会)进行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村级资产总额达到2687亿元,村级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超过300亿元,形成了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成为江苏“三农”发展的突出亮点和优势。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区域之间仍不平衡,一些地方集体资产家底不清、产权归属不明、管理不够规范、收益分配不够公开,部分社区股份合作社运行质态不高,亟需通过深化改革,来完善制度、增强活力。

在新的发展阶段,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是“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维护农民群众集体资产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紧密结合江苏实际,现就深化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我省农村改革“确权、赋能、搞活”三步走的总体思路,围绕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重点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大力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的支撑保障。

城市化转制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公司化改制之法治路径与保障机制探讨

城市化转制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公司化改制之法治路径与保障机制探讨

法 理 逻 辑
社 区 型 股 份 合 作 制 是 转 制 社 区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随 着 村 民 委 员 会 陆 续 被 摘 牌 子 ,农 民成 了市 民 , “ 中村 ”演 变 成 新 型转 制 社 区 。转 制社 区就 是 在 城
的重 要 形 态 ,农 村 集 体 产 权 股份 化 改革 可 分 为 两 个
村 ”改 制 所 形 成 的 一种 特 殊 社 区形 态 。为社 区居 民 提 供 基 本 经 济 来源 及 公共 福 利 的社 区集 体 经 济 组织 或 股 份 合 作 经 济 组 织将 如何 同步 实现 改 制 转 型 ? 一 般 认 为 ,将 原 “ 中 村 ”社 区股 份 合 作 组 织 改 制 为 城 公司 是符合 实 践发展 转 型 目标 的重 要选择 。 然而 , 若要 完 全 实现 社 区股 份 合 作 组织 公 司化 改 制 的 政 策 目标 , 就 必须 洞 悉 其 公 司 化 改制 的现 实动 因和 法 理 依据 ,关 键在 于寻 求法 治路径 及 实现保
专题招标项 目 “ 上海农村村级集体 经济组织产权制度 改革法律研究” ( 目编号 :2 1- - 2 B 项 0 1 Z 2- )的研 究成果 。

1・ 8
I 农 村 21年第7 南方 02 期
农 橱 股 份 合 作 制
义 ,否 则 便 不 能 取得 法 人 资格 即不 具 备 独 立 的责 任 能力 ,不 能 以独 立 人格 参 与经 济 活 动 而 成 为 市 场 竞 争 主 体 。另 一 方 面 ,其 一 旦注 册 登 记 ,就 是 纯 粹 的 企 业 法 人 主 体 ,要根 据 其 经 营 盈 利 情 况 依 法 纳 税 。 由于 股 份 合 作 组 织 毕竟 是 在 原农 村 集 体 经 济 母 体 中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______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新形势下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分配方式,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就长城镇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村级集体资产和人口概况截止至年月日,属本村管理的农业人口户, 人,其中:常驻农业人口户人,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万元,非经营性资产万元,负债万元.资源性资产平方米,土地总面积亩,其中:村庄亩.二、总体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为基础,以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利益为核心,以成员权利股份化为手段,深化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创新和分配制度创新,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本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后,新的经济组织性质为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村集体经济管理、运营职能.改制后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资源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二基本原则坚持明晰产权、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原则;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尊重历史、兼顾实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体现对村集体贡献大小的原则;坚持广泛协商、民主决策、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的原则;坚持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和谐稳定相统一的原则.三主要目标1、界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完成成员的确认登记 .2、对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3、将村集体全部资产以股权的形式明晰到户、量化到人,由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农民凭股权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承担经营风险,实现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4、设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终止村委会代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实名化、实体化、法人化.三、组织领导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 任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共人组成.下设宣传资料组、清产核资组、成员界定组三个专业小组.领导小组及专业小组人员提交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讨论举手表决通过.四、实施步骤一改制基准日:年月日时.•资产量化范围内方式1、在各类资产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区分经营性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各类投资、应收及预付款、经营性用房、厂房、机械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包括道路、桥梁、办公用房、学校、卫生所、敬老院、公益设施等和资源性资产包括耕地、水面、四荒地、宅基地、公益事业占地、经营性单位用地及林木资源等,分别登记造册.2、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按清产核资后的净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只明确股份,不明确股值.三成员资格界定及登记1、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村委会进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登记及界定工作 .2、改制基准日健在的户籍关系在本村的下列人员应当确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户籍在本村,且享有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权,常年在本村居住、生产、生活的居民;2截止股权界定基准日,未分得承包地,但与符合第1项条件的成员形成合法婚姻关系而婚入人员以及合法生育包括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按规定交纳了社会抚养费、获得上级相关部门批准的人员、合法收养的人员,且取得本村户籍,常年在本村居住、生产、生活的居民;3符合第1、2项条件的成员中,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毕业后未取得固定工作的人员,现役义务兵和三级以下士官,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人员;4符合第1、2项条件的成员中,离婚、丧偶的女性成员及其子女仍在本村居住、生产、生活的居民.5政策性移民落户的.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7其他将户口迁入本村,并经已明确资格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的.下列人员不能被确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虽户口未迁出,但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录手续且享受财政供养,具有稳定生活保障的.2回村退养,享受离、退休待遇的.3因上学、投靠亲友等需要,未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外来“空挂户”人员及其子女.4已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5以书面形式自愿放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6其他不能明确认定成员资格,经已明确资格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讨论未通过的.四股权设置及配置1、不设集体股权,只设个人股权.2、个人股权,凡确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每人配置1个基本股.3、配股情况实行七天一榜,三榜定案,置备股东名册.五股权管理1、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人的股份确定后,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农户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所有权仍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2、“资产股权”可内部馈赠和转让,但不得抵押、不得抽资退股、不得抵顶债务.村居股份合作社向本组织外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总股份的49%,单个主体受让股权不得超过总股份的5%.馈赠和转让时,必须经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3、股东所持股份,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增减和发展情况升值或贬值.股权实行静态管理,即股权享受对象和股份不随人口变动而增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包括直系子孙落户、合法婚姻落户、依法收养落户、政策性移民落户等,可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4、收益分配当年发生亏损,不得分红.经股东代表大会批准,当年亏损可以用公积公益金弥补,也可留以后年份用净收益弥补.当年取得的净收益,根据章程和有关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当年实现的净收益,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加上其他方面转入的分配额,即为本年可分配收益.在没有以前年度亏损的条件下,当年实现的净收益加以前年度未分配收益,以及其他方面转入的分配额,即为本年可分配收益.2、提取公积公益金按可分配收益的20%-30%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开展生产经营和公益性服务基础设施建设.3、提取福利费按可分配收益的10%-20%提取福利费.主要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等方面日常开支,包括照顾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支出,计划生育支出,成员因公伤亡的医疗费、生活补助及抚恤金等.4、对持股者分利弥补亏损、提取公积公益金、福利费后的余额,用于对持股者分配红利.五、组织机构设置1、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2、股东大会由年满18周岁具有表决权、且户口属本村管理的全体股东组成,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代表大会由股东推选产生的股东代表组成,讨论决定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本村设股东代表人,首届股东代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产生.3、理事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决策执行机构和管理机构,成员名,首届理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长为股份经济合作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协商推荐产生.4、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监督机构,成员名,设监事长1名,监事事长由监事会协商推荐产生,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理事、财会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近姻亲不得担任监事.长城镇村年月日。

如何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

如何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

如何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

村级集体资产迅速增加,农民的生活、生产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应孕而生。

这项改革具有分配、保障和发展三重意义,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偏重于后者。

在股份合作制改革中要特别注意合理的股种设置和灵活的股权流转机制的建立。

论文重点分析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存在的障碍,进而从加快立法、理顺关系、规范运营、完善政策等方面提出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经济;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农村股份合作制对于明晰农村资产产权、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等方面都产生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是我国农村改革的一项创举。

但迄今为止,农村股份合作制在实践发展过程中存在制度规范、政策执行、管理监督体系等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促进农村股份合作制健康、有序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构造新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与运行机制。

本文就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为视角,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状况分析入手,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发展趋势及其现实路径——股份合作制,并通过对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现状分析,就如何发展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一些对策性建议。

1.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客观必要性1.1农民需求的迫切性农民对集体资产权益诉求日益强烈,迫切要求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截止2018年底,我省48109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总额315.6亿元,比2017年底账面资产总额增加48.6%,年均增长10.4%。

其中流动资产135.5亿元,农业资产6.3亿元,长期资产173.8亿元。

另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拥有农用地4.68亿亩,其中耕地6158.6万亩,林地17116.9万亩,草地19754.4万亩,养殖水面534.2万亩。

关于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 总体思路及路径选择

关于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 总体思路及路径选择

关于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及路径选择作者:张兆康王君波朱芸赖燕飞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21年第15期摘要:文章从宁波市江北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后的实际出发,提出了深化完善的总体思路,以及“六化”路径即改制法治化、股权收益化、持股社会化、分配规范化、职能分离化以及治理企业化,并建议在六个“着力”上强劲采取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措施。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总体思路;路径选择;着力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后,明晰了集体产权,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加快了农民城镇化进程。

但仍然存在着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运转不太规范、政企不分以及股权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为此,根据宁波市江北区的实践和探索,提出下一步深化完善的总体思路、路径选择、分步重点以及对策措施。

一、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及其路径选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以及省、市出台的政策精神要求,确定深化完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建立健全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运行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增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后劲,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其路径选择是六化,即改制法治化、股权收益化、持股社会化、分配规范化、职能分离化以及治理企业化,以此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千方百计扩大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权,探索适宜的整体发包、分块发包等经营模式以及推出经营者优先入股和持大股的激励机制,最终培育成有朝气有活力的多元化股份经济合作社,大力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和所占比重,带领持股股东实现共同富裕。

一是改制法治化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

法治化就是坚持守住集体所有不改变和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思维。

要严格按照上级确定的政策文件和制度设计内容进行操作。

农经部门必须加强对深化完善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指导力度,对明显违背上级政策精神或者操作程序不规范,群众意见较大的改革方案当地政府应该及时予以纠正,经深入研究后方可批准实施。

城中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以江苏无锡市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例

城中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以江苏无锡市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例

中村 ” 改造。 在这过程 中 。 由于集体 产权 固 则 :一方面 必须坚持 集体所 有制 。不 能解 价 值不 明, 员的资格 不受 限制. 成 外部 人入 有 弊端 ,村 级 集体 经济 受 到 了巨 大 的冲 散 集体经济 从而否定 集体经 济数十 年的发 股 就会 占有 土地财 产的价值 .从而 损害社
“ 撤县 建 区 ” “ 村 建 居”和 “ 中 村 ” 分 数量不 明确 。不 可分割 的公共积 累财产 组织和运作 机 制。股份合作 制改革是城市 、撤 城
改造 中 。村 民逐 渐 向市 民转变 。集体经济 归全体 成员所 有 , 员个 人 的产 权份 额不 化进程 中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变革 的有效 途 社 组织 成员的流动 性增强 ,务工经 商及其 它 清晰。合作 制 自身产 权量化 程度低 。部分 径 。它能够有效 解决城市化 过程 中集体 资 原 因进城 的农 民不断增加 。但是 。这些农 产 权边界 并不 明确 。具有产 权模糊 性的特 产的处置的难题 。从而有力推动乡村城市 民心 中却一直 惦记着 自己在集体 资产 中的 点 。采用合 作制 不能有效 克服集体 资产产 化 的进程 。首先 。股份合作 制具有产 权封 权益 。担心 自己进城 后属 于 自己的权益得 权模糊 的弊端。 不到保 障,所 以外 出工作 的农 民、外 嫁女
的主 要问题 近年来 , 了加快城 市化进程 。 为 各地纷
“ 中 村 ”集 体 产 权 制 度 改 城 革的路径 选择
宜完全采取 上述 原则 ,成 员资格 不宜过分
笔 者认 为 , 在城 市化背 景下 , 农村 集体 开放 。 目前 . 在村 集体 的资产 总量 中, 土地
纷进行 “ 县建 区”、“ 村 建居 ”和 “ 撤 撤 城 产 权改革 的制度选择 必须遵 循 以下两条原 价 值没 有得到准 确反映 。如 果土地资产 的

关于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管理水 平。
( )科 学 制 定 总 体 推 进 实施 方 二
置换使用和上市流转 。
( ) 大 力 推 进 经 营 管 理 机 制 创 五
及时均等覆盖 。三是未能为集体建设 用地 、农用地和业 已投资形成的集体 物业等资产依法颁发土地证和房屋所 有权证 , 影响了集体资产的法律效力和 保值增值。四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配 套 ,户籍身份转为城市居民的股 民, 其 ‘ ‘ 农保” 堀I 转换的政舞. 道。 匕 向“ 保’ j 臣
( )改 革 措 施 的 的公平 ,引进股份制 的效率 ,创新再造兼顾公平与效率 的 集 体所有制实现形式 ,较好地适应 了
社员意志 、 成果惠及全体社员 。同时, 按照股 份“ 应享全享 、 可享尽 享” 的指 导思想 ,化解了村社长期积 累的一大 批矛盾纠纷和厉 史遗留问题 ,保 障了
( ) 新发 展 了 集体 所 有 制 有 效 一 创
识, 到方案制定 , 清产核 资 、 从 资产 量 化, 到股东代表选举 、 董事会与监事会
成员选举 , 及章程的制订 , 广泛征求意 见、 民主讨论 决策 、 及时公开公 示 , 做 到复杂问题程 序化 、 程序 问题 民主化 、 民主问题合法化 ,确保改革体现全体
是缺少税收政策的配套激励 ,柑礼
农嫁女 、农转非 、 戤社户 ( 理 口粮 自
户 )蓝印户 口、 、 小城镇 改革户籍 迁移 等弱势群体 、 特殊群体 的股份权益 , 加 强和创新 了社会管理 ,促进了农 村社
改制后按企业法人性质登记 ,税 收大 大加重 , 不利于改革推进和持续发展
二是股份 经济合作社与社 之间 “ 人
地及房屋财产权 ;建立健全城乡居 民
社会保 障对接机制 ,促进 已完全转变 为城镇地 区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 农

《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解读

《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解读

《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解读《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将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为了便于各地深入理解把握《条例》精神,把《条例》落到实处,现对《条例》作出如下解读:一、江苏省政府1999年就已经颁布实施《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为什么我省还要专门制定颁布《条例》?我省1999年颁布实施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我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先后有38个县(市、区)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总数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出台新的法规加以规范引导。

一是庞大的农村集体资产亟需严格的法律约束。

至2017年末,全省村级集体资产总额近3000亿元,村均1650万元,当年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174万元。

出台《条例》,有助于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是我省新时期农村改革实践亟需法律保障。

上世纪90年代,我省苏南农村就自发探索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05年,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

2017年,为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32号),推动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

在一系列政策的引领指导下,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至2017年底,已有近50%的村完成改革。

此次《条例》的出台,将为新时期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三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方针政策已经基本落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把它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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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中村" 集体产权制度改 革的路径选择 笔 者 认 为 #在 城 市 化 背 景 下 #农 村 集 体 产权改革的制度选择必须遵循以下两条原 则& 一方面必须坚持集体所有制# 不能解 散集体经济从而否定集体经济数十年的发 展成果% 另一方面又必须有效克服集体所 有制的弊端# 改变集体所有制产权模糊及 外部性强的特点# 从而有效保护集体经济 发展的成果和农民集体资产的产权# 防止 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农业资源的外流及对集 体资产的侵占% 如何既坚持集体所有制又 克服集体所有制的弊端# 在现实中一般有 以下几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形式# 即& 经典 股 份 制 $经 典 合 作 制 及 股 份 合 作 制 % 第一种选择是对原有村集体经济按合 作制的要求进行改革% 这种方案对我国村 集体经济并不完全适用% 合作社产权具有 内 部 化 倾 向#归 属 社 员 #非 社 员 没 有 产 权 # 产权具有产权封闭性的特点# 能有效保护 集体资产不受外来侵犯% 但是# 经典合作 社的产权尚未完全量化# 社员共同所有部 分数量不明确% 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财产 归 全 体 成 员 所 有, 社 员 个 人 的 产 权 份 额 不 清晰% 合作制自身产权量化程度低# 部分 产权边界并不明确# 具有产权模糊性的特 点# 采用合作制不能有效克服集体资产产 权模糊的弊端% 第二种选择是对原有集体经济按经典 股份制的要求进行改革% 这种方案也不完 全适用% 因为# 股份制产权制度的特点是
2002 年 12 月 5 日 " 无 锡 市 首 家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 陈 巷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正 式 成 立 " 2003 年 " 无 锡 市 总 结 推 广 陈 巷 村 实 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做法和经验" 全面部 署 了 改 革 工 作 # 到 2003 年 底 " 全 市 共 有 25 个村实行了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 革 " 这 些 村 集 体 总 资 产 为 7.7 亿 元 " 净 资 产 为 5.6 亿 元 " 其 中 经 营 性 净 资 产 为 4.8 亿 元 # 2004 年 一 季 度 无 锡 市 又 有 30 个 村 实 行了改革" 改革推进形势总体较好# 无锡 村级股份合作社的产权制度安排有如下其 特点( 第 一 "股 权 结 构 # 股 权 设 置 类 型 分 集 体 股和分配股两种 ) 三类* + 无锡村级股份 合作制改革中一般都设置集体股" 如无锡 市 北 塘 区 各 改 革 村 中 集 体 股 占 一 般 30 !
市县访谈 合作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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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
* **以江苏无锡市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例
陈志新
产 权 主 体 的 广 泛 性,股 东 资 格 开 放,任 何 人 均可通过购股成为股东% 农村集体经济不 宜完全采取上述原则# 成员资格不宜过分 开 放 % 目 前,在 村 集 体 的 资 产 总 量 中,土 地 价值没有得到准确反映% 如果土地资产的 价 值 不 明,成 员 的 资 格 不 受 限 制,外 部 人 入 股 就 会 占 有 土 地 财 产 的 价 值, 从 而 损 害 社 区天然成员作为真正土地所有者的权益% 另外# 集体须承担大量的社区管理和公益 事 业,外 部 人 入 股 甚 至 控 股,将 削 弱 社 区 的 公共目标% 第三种选择是把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特 点融合起来而形成一种制度形式# 即进行 股份合作制改革% 所谓股份合作制改革# 就是在坚持集体资产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 提下# 在原有集体经济的基础上# 遵循股 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 按照一定的程 序和方法# 将集体净资产的部分或全部# 按人口和劳动量贡献折股量化# 使原集体 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享有明晰的集体资产 产权# 并取得相应的收益# 形成适应现代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要 求 的! 自 主 经 营 $ 民 主 管 理 $收 益 共 享 #风 险 共 担 " 的 新 型 合 作 经 济 组织和运作机制% 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城市 化进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变革的有效途 径# 它能够有效解决城市化过程中集体资 产的处置的难题# 从而有力推动乡村城市 化的进程% 首先# 股份合作制具有产权封 闭性的特点# 能有效克服集体资产产权外 部性强的弊端) 其次# 股份合作制具有产 权分布相对均衡的特点# 能有效改变集体 资产利益分配 格 局 失 衡 的 特 点) 最 后#股
医疗卫生! 子女教育! 社会治安! 道路建 设! 社员社会保障等" 尽管许多农村已经 城镇化或纳入城市化的范围" 村民委员会 也更名为居民委员会" 但上述公共品供给 却并没有纳入城市公共品供给范畴+ 通过 实地调查了解到的改革村每年必须有超过
经济决策的科学性" 形成强有力的内部约 束机制" 从而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运行和 保值增值+ 因此" 村级股份合作制在很大 程度上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了透明 度和监督力度+ 第 五 "分 配 制 度 +首 先 "无 锡 借 鉴 了 粤 ! 浙两省比较典型做法" 在分配上借用了股 份制分红的形式" 由董事会提出股份分红 方案" 经股东大会讨论审核通过后执行" 分配一般实行保底分红+ 其次" 村级股份 合作制的制度安排一般都要求把集体经济 收入的大部分用于集体扩大再生产和公共 福 利 事 业, 保 证 集 体 经 济 不 断 壮 大 发 展 + 最 后" 村级股份合作制的分配制度最大的特 点是把股份分红与股东履行社会义务的责 任结合起来+ 从分配制度看" 村级股份合 制与一般的股份合作社相比有其特殊性" 而其中较为明显是将分配与社区治理结合 起来了+ 从江苏无锡的实践情况来看" 股份合 作 制 改 革 可 以 明 晰$ 城 中 村 % 集 体 资 产 产 权 " 促 进$ 城 中 村 % 集 体 资 产 保 值 增 值 , 可 以解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 加快城市化 步 伐 , 可 以 有 效 地 建 立 起$ 城 中 村 % 集 体 资产收益分配机制" 优化农民收入结构"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 进程+ 因此" 江苏省将股份合作制改革作 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件大事" 在有条件的 地区积极加以推进" 在较短的时间内收到 了很好的成效+ 大量实践说明了股份合作制是城市化 背 景 下$ 城 中 村 % 集 体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的 一 种有效制度形式" 它能有效防止城市化过 程 中$ 城 中 村 % 农 业 资 源 的 外 流 及 对 集 体 资产的侵占" 能有效保护集体经济发展的 成果和农民集体资产的产权" 并能改变改 变$ 城 中 村 % 集 体 资 产 利 益 分 配 格 局 失 衡 的 固 有 弊 端 " 从 而 解 决$ 城 中 村 % 的 经 济 社 会 问 题 " 是$ 城 中 村 % 集 体 产 权 制 度 改 革的一种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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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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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访谈 合作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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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合作制又具有产权量化程度高! 产权明 晰的特点" 能有效克服集体资产产权模糊 的弊端# 对$ 城 中 村 % 集 体 经 济 进 行 股 份 合 作 制改革" 我国许多地方进行了积极的实践 与 探 索 # 早 在 20 世 纪 80 年 代 中 后 期 " 广 州天河区在城市化过程中为了解决围绕集 体 资 产 产 权 而 产 生 的$ 去 % 与$ 留 % 的 矛 盾" 推行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改革" 在这方 面 进 行 了 积 极 的 实 践 和 有 益 的 探 索 # 20 世 纪 90 年 代 以 后 " 浙 江 & 北 京 & 江 苏 等 省 市 针对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集体资产管 理中的利益安排问题" 尝试村级股份合作 制 改 革 "也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效 果 # 江苏无锡市 $ 城中村% 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
- 0 " 的 比 例 " 滨 湖 区 集 体 股 一 般 占 40 # + 设 置 集 体 股 的 初 衷 是 为 了 保 护 集 体
利益" 解决农村社区公共支出的负担问 题" 确保社区管理的正常工作+ 村级股份 合作社取代 $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的同 时" 也接管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兼有的村民 自治和社区管理职能+ 因此" 村级股份合 作组织承担着村区经济社会建设! 日常管 理支出以及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的重担+ 比 如" 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环境绿化美化!
200 万 元 的 可 支 配 收 入 才 能 维 持 上 述 公 共
品供给的基本开支+ 第 二 "股 权 流 转 机 制 + 无 锡 村 级 股 份 合 作制改革实践中" 为了保持其集体资产的 完 整 性 "社 区 性 !福 利 性 + 大 部 分 农 村 社 区 在进行村级股份合作制建设时" 从集体资 产作价评估到确认股东资格" 从股权设置 到股权配置" 从 存 量 配 股 到 增 量 扩 股"从 股权管理到红利分配" 从股份合作经济组 织经营管理 到 确 定 收 益 分 配 比 例 等 等"都 严格限制在社区范围之内" 并以农民的户 籍和年龄为依据+ 社区之外的个人和法人 资本不能进入" 社区之内的股权不能流 出 ,个 人 股 权 只 是 分 红 依 据 "不 能 转 让 !退 股 !抵 押 "农 民 退 出 社 区 得 不 到 补 偿 + 第 三 "决 策 机 制 + 从 无 锡 村 级 股 份 合 作 制决策机制的安排来看" 实行的都是一人 一票的原则+ 在改革初期" 村级股份合作 社的功能主要还是以社区管理和社区福利 为主" 一人 一 票 能 够 体 现 公 平 性 原 则,而 且这时股权结构主要还是以内部持股为 主" 外部股或募集股很少甚至没有" 内部 人持股比较均衡" 社区居民作为股东和社 员" 双重身份是统一的" 一人一票寓于一 股 一 票 之 中 "二 者 较 好 地 结 合 在 一 起 + 实 行一人一票制" 与股权设置的平均性较好 地实现了相容" 体现了合作制民主管理的 原 则 "满 足 了 人 格 平 等 的 要 求 + 第 四 "治 理 结 构 + 股 份 合 作 社 内 部 的 民 主治理格局初步形成" 股份合作社参照股 份制公司的做法" 通过建立 $ 三会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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