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罪犯脱逃危机形成及干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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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管理研究之 浅谈罪犯脱逃前的反常表现及其防范对策

监狱管理研究之   浅谈罪犯脱逃前的反常表现及其防范对策

浅谈罪犯脱逃前的反常表现及其防范对策防止罪犯脱逃,是监狱机关狱政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就监狱近年来发生罪犯脱逃案件及破获的企图脱逃案件进行分析,概括出罪犯脱逃的几种反常表现,以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一、几种反常表现1、罪犯伪装积极,骗取信任,表现出对干部过分温顺,言听计从,有的甚至在外出劳动现场主动给管教人员,看押武警搭凉棚,以取得民警的好感,民警对其稍有疏忽,便乘机脱逃.2、监内生活出现反常现象,有的犯人在脱逃之前将全部存款花光,有的将生活日用品,甚至将衣服和行李都给其他犯人,做好逃跑准备(这种现象往往发生在比较狂妄自大的犯人的身上).3、私藏便服和现金,为便于脱逃,犯人往往私藏便服钱款,多打听他犯是否有便服或工作服,以备脱逃时用.4、向他犯打听什么地方能找到活干,什么地方能多挣钱,尤其是好向捕前居住在煤矿和林区的犯人打听,因为那些地方盲流多,不易控制,逃脱后便于隐藏.5、探听监狱场所情况和属围交通情况,劳动时东张西望,这种现象多发生在刚入监和入监不久的犯人身上,以便脱逃能迅速逃窜.6、情绪反常,有罪犯在逃跑前情绪突变或烦燥不安,夜不能寐或对他犯突然热情起来,甚至对一直不和的犯人称兄道弟,这种现象多数发生在初次逃跑的犯人身上.7、积极准备食品,有的突然多买饼干,白糖等,有的乘外出劳动时盗窃各种食品,做逃跑的准备.8、无病装病,小病装大病,蒙蔽民警,放松对其监控,乘机脱逃.9、不怎么跟大帮劳动,主动要求干一些零活,杂活和一些脏活,有时主动要求到监外去干活.当然,罪犯脱逃前的反常表现还可举出一些,而有的罪犯脱逃前往往会有多种表现,随着形势的发展,还可能出现新的情况,只要我们多观察,多总结,及时发现罪犯脱逃前的反常表现,就能掌握罪犯的脱逃规律,搞好罪犯脱逃的防范工作.二、防范对策针对罪犯脱逃的种种反常现象,我们要着重采取以下几项措施.1、要认真执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劳动的方针,把预防犯人脱逃当作第一位工作来抓,落到实处,把犯人严格置于管教民警的严密监视和管制之中,做到一天二十四小时不脱管,管的严是落实对犯人改造的基本前提.2、要坚持敌情分析制度,达到危险分子预测明确化,把犯人置于我们民警的严密监控之中,要坚持中队民警对犯人四知道,杜绝脱戒杂工的现象,组织包夹力量,掌握使用好耳目,做到敌动我知.3、加强对犯人的教育,一方面及时掌握犯人思想动向,进行面上的普通教育,可联系国内形势,结合犯人积极改造的典型事例,对犯人进行政策教育和前途,理想教育,大讲逃跑的"三个跑不掉"和"三个增加"把脱逃的可能控制在最低限度,另一方面有的放矢的进行个别教育或及时采取得力措施,是主观因素的要疏导,是客观因素的要妥善处理、特别是家庭有病变,事变的犯人更应如此.4、在监内管理上,坚持严字当头,一丝不苟,坚持定期,不定期的清监制度,把犯人的来往信件,现金,便服,劳动工具及可能用来脱逃的物品进行登记管理和予以清出.5、加强警戒设施和监控力量建设,做到警戒设施经常完好,要做到以下四项:(1)筑围墙,架电网,配电机照明. (2)健全通讯联网. (3)配备必要的车辆.(4)搞好内管,外警,群众联防三道防线.6、严格按政策办事,注意工作方法,自觉做到"四要"一要尊重犯人人格, 不打骂,虐待犯人.二要实行革命人道主义政策,搞好衣,食,住和劳保待遇,医疗卫生等.三要实事求是地处理好犯人中发生的各种问题,不偏听偏信,防止主观意断,感情用事.四要重视犯人申诉,做到查证核实清楚,结果与本人见面。

浅析罪犯脱逃危机形成及干预对策

浅析罪犯脱逃危机形成及干预对策

浅析罪犯脱逃危机形成及干预对策摘要:自监狱存在以来,罪犯脱逃的现象也一直如影随行,严重威胁着监管改造场所的安全稳定。

为积极预防和控制罪犯脱逃案件的发生,笔者尝试运用危机及其干预理论来认识总结监管工作实践中容易引发罪犯脱逃的心理特征、行为能力、客观监管环境等因素,重点针对罪犯脱逃心理危机浅谈干预对策,提出从内至外构筑四道脱逃防线的建议,本文希望对罪犯防逃的理念与方法有所创新,以期能互相交流经验,对防逃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与指导作用。

关键词:罪犯脱逃危机形成干预对策罪犯脱逃是一种严重破坏监管改造场所稳定的又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国监狱属于“严防死守”、“严厉打击”的一类事件,也是监管安全的重中之重。

近些年来,监管改造工作日趋规范,监管设施逐渐完善,警察防逃意识逐步增强,罪犯脱逃率逐年降低,许多监狱已连续多年实现了罪犯脱逃率为0,但也还有个别犯罪分子不认罪服法,不安心改造,想方设法逃出监狱,逃避法律的惩罚。

最近,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下发的近期狱内案件情况通报,就3月12日—4月11日短短一个月内河北、贵州、四川接连发生的3起罪犯脱逃案件提出了严厉批评。

这充分说明,监狱即使有现代化的高墙电网、先进的监控技术、严格的监管制度、精良的看守队伍作为屏障,也不能对罪犯脱逃工作有丝毫松懈,我们仍然必须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探索罪犯脱逃的规律,运用新的防逃理念、技术、对策,着重对脱逃罪犯个体心理危机的形成及干预进行研究,努力实现罪犯“不想逃”、“不愿逃”的治本之策。

一、认识危机与危机干预1、危机的含义关于危机有许多定义,危机原本来自医学用语,指人濒临死亡,生死难料的状态,既有生存的可能,也有死亡的威胁,后来被演绎为描述人们不可预期、难以控制、不愿面对的局面。

心理学认为,危机是一种认识,当事人认为某一事件或境域是个人资源和应付机制无法解决的困难,除非及时缓解,否则危机就会导致情感、认知和行为方面的功能失调。

笔者这里所谈的“危机”是指一种危险状态,当它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延续发展,表现于外,则可能导致行为个体心理和行为功能的失衡或失调,出现危机行为,导致危害性后果。

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脱逃心理形成及防范(5)

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脱逃心理形成及防范(5)

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脱逃心理形成及防范(5)因材施治,矫正脱逃心理——防范留所服刑罪犯脱逃的有效手段对存在脱逃心理的留所服刑罪犯,要针对其脱逃心理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教育,矫正脱逃心理。

打防并举,实施综合治理——防范留所服刑罪犯脱逃的重要保障防范留所服刑罪犯脱逃,单靠一种手段,容易导致顾此失彼。

要进行准确的个体预测,并严厉打击脱逃行为,震慑留所服刑罪犯群体。

只有这样打防并举,多管齐下,才能彻底整治好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事故多发的现象。

首先,要做好预测、预防工作。

事先预防胜于事后打击。

留所服刑罪犯脱逃前一般都有反常的表现,有的忐忑不安,惟恐看守干警发现,极力掩饰其内心活动;有的还会着手实施一些准备工作,如准备工具、“不小心”逾越警戒范围观察环境、勘测线路等。

看守干警要通过直接观察、耳目反映、监控技术等手段,积极发现留所服刑罪犯脱逃的蛛丝马迹,细微症候,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留所服刑罪犯脱逃进行准确地预测。

对确定有脱逃迹象者,要加强监管控制,采取有重点的防御措施,也可以由其他表现好的留所服刑罪犯对有脱逃危险者进行全天候的值班“包夹”。

同时,经常开展政策法律教育,对那些有脱逃危险的人犯加强政策攻心,感化教育、形势教育、道德教育、前途教育,切实打消其侥幸心理、冒险心理,使明白“三个逃不了”(即人逃不了,刑期逃不了,罪恶逃不了)、“四个要增加”(即增加刑期,增加罪恶,增加亲属怨恨,增加自己的痛苦),促其交代脱逃动机,彻底放弃脱逃念头。

要掌握脱逃规律。

留所服刑罪犯脱逃一般多发生在夏秋两个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多半是夜间脱逃。

脱逃对象多为三十岁以下的盗窃犯、抢劫犯、诈骗犯和惯犯。

脱逃的方式多为越墙、钻洞、冲闯、出去看病乘人不备等。

针对上述规律,每年要在六至九月间,突出重点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查问题、堵漏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留所服刑罪犯脱逃。

要切实掌握防范留所服刑罪犯脱逃的方法。

防范留所服刑罪犯脱逃一般地说以下几种:①排查法。

狱内脱逃浅析及防范[精选]

狱内脱逃浅析及防范[精选]

狱内脱逃浅析及防范[精选]第一篇:狱内脱逃浅析及防范[精选]狱内脱逃案件的浅析及防范【摘要】罪犯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逃脱监狱机关的关押和监管的行为。

它不仅影响监狱正常的改造秩序,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预防罪犯脱逃是监狱的根本任务之一,通过对近几年来全国范围内的罪犯脱逃案件的分析,剖析罪犯脱逃的原因,找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寻求应对罪犯脱逃的有效措施,对促进监管安全和社会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罪犯脱逃特点原因对策今年来,监狱系统发生了多起罪犯脱逃案件,再次凸显了监管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

本文旨在通过对近年来的脱逃案件进行分析,从脱逃罪犯的特点和引起脱逃的诱因出发,寻找预防罪犯脱逃的有效途径,从而促进维护监管安全和社会稳定。

脱逃案件的新趋势通过对今年全国范围发生的罪犯脱逃案件以及近年有代表性的罪犯脱逃案件的研究,罪犯脱逃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新趋势。

一、案件数量显著增加。

去年全国范围内,一共发生*起罪犯脱逃和罪犯预谋脱逃案件,而今年截至11月份全国范围已发生*起罪犯脱逃案件,明显多于去年同期。

二、社会影响力扩大,公众关注度提升。

相比于狱内行凶和狱内自杀等案件,罪犯脱逃对社会安定的危害性更强。

今年发生的河北深州监狱脱逃案件史无前例的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2次报道,其他诸如沈阳第二监狱脱逃案件等也被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造成了全国范围的影响。

这些都说明随着监狱的工作从封闭走向开放,监管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三、手段的多样化。

随着监狱监管安全硬件设施的加强,特别是“物防、技防、人防、联防”的“四防一体化”安全理念的落实,极大地降低了罪犯通过高墙、电网脱逃的可能性,从已发生的罪犯脱逃案件来看,选择挖洞、攀越高墙等原始手段脱逃的已明显减少,出现了一些新的脱逃手段,主要有:1、伪装脱逃。

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事件中罪犯利用自制假警服脱逃,另外也发生过罪犯利用毛线等自制假发企图混出监狱大门的事件。

2、利用外来车辆脱逃。

罪犯脱逃特点和对策的研究

罪犯脱逃特点和对策的研究

罪犯脱逃特点和对策的研究【内容摘要】:脱逃是一种严重破坏监狱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的犯罪行为,它严重侵犯了监狱机关的监管活动。

罪犯脱逃给监狱带来了相当大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也在其它罪犯中产生了不良的示范作用,更给社会、人民的身心和财产带来了潜在的隐患。

因此认真研究脱逃案件的特点,根据特点重点监控,避免脱逃案件的发生或在脱逃案件发生后能够及时侦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关键词】脱逃案件侦破方法脱逃案件是指在押罪犯在服刑期间为逃避惩罚和改造,逃离监管场所,非法获得人身自由的案件。

脱逃严重的破坏了监管改造秩序,侵犯了监狱机关的正常监管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犯罪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脱逃犯罪(包括预谋案件)是监狱内多发、常见的犯罪,脱逃行为易在罪犯群体中造成不良示范效应,所以,历来是监狱防范和打击的重点。

因此,认真的研究脱逃犯罪的特点和原因,为提高监狱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更好的防监管事故于未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脱逃案件的特点二.(一)脱逃案件的构成特点1.脱逃案件的主体特点年龄上,一般多为中青年人,这部分罪犯思想活跃,想法多,情绪较为复杂,心理还没有达到完全成熟的阶段,遇到事情容易冲动,不计后果,极易产生脱逃的想法,而且很快付诸行动,相比之下,40岁以上的罪犯选择脱逃的比例就相对小了。

文化程度上,文化程度低的罪犯往往容易脱逃。

这些罪犯一般没接受过系统的教育,文化素质低下,法律意识薄弱,有些罪犯在服刑后,不踏实,对自己的罪行认识不清,不遵守监管纪律,不服从管理。

犯罪刑种上,在脱逃案件中,财产型和暴力型犯罪的罪犯脱逃的比例远远高于其它类型罪犯的比例,其中抢劫、盗窃的罪犯尤多。

究其原因,一般为这两种犯罪类型都与金钱或财物有关,说明这部分罪犯对财物的占有欲较强,生活恶习较深,以往的犯罪生活使他们形成了贪婪、狡猾、自私、凶狠的心理。

进入监狱,投入改造后,严格的监管和规律的生活,以及艰苦的劳动都与他们原来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冲击,从而诱发他们脱逃。

浅析刑事被告人脱逃的特点、方式和对策

浅析刑事被告人脱逃的特点、方式和对策

浅析刑事被告人脱逃的特点、方式和对策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提押、押送、看管刑事被告人,保障刑事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主要职责。

将被依法关押的刑事被告人从看守所提押出来,押送到法院参加审判活动,并将刑事被告人安全押回看守所,是我们司法警察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这期间,发生脱逃行为,必将给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所以,看管好刑事被告人是我们法警工作的重点。

因此,认真分析刑事被告人脱逃的特点、方式,并研究预防刑事被告人脱逃的对策和措施,对提高司法警察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更好的防脱逃事故于未然,保障刑事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刑事被告人脱逃的特点通过几年来对刑事被告人脱逃的调查,刑事被告人脱逃具有以下的几个特点:(一)刑事被告人情绪波动大,容易发生脱逃行为。

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许多案件都涉及到*、抢劫等重大犯罪,这类案件被告人情绪波动大,大部分刑事被告人情绪易激动失控,极有可能发生脱逃等行为。

(二)脱逃刑事被告人中年青刑事被告人占大多数。

在脱逃案件中,年轻的刑事被告人心理不够成熟,情绪不稳定,遇事易冲动,对自己所做的事不考虑后果,极易产生脱逃的想法,而且很快就能将想法付诸实施。

且身体素质好,行动灵活、敏捷,敢于冒险,容易脱逃和躲避法警的追捕。

(三)脱逃犯中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在发生的多起刑事被告人脱逃案中,文盲、小学和初中文化的占绝大多数,这说明文化程度越低,思想素质也较低,法律意识也更淡薄,做事不计后果,也更易脱逃。

(四)脱逃中财产型和暴力型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占多数。

在脱逃案中,一般财产型的和暴力型的刑事被告人脱逃占多数,这部分罪犯过去往往是靠犯罪手段来满足自己的私欲,他们形成了贪婪、狡猾、自私、凶狠的心理,一旦被刑事拘留,对严格的监管改造生活极不适应,相反,对以往的犯罪生活十分留恋和向往,而监所有高墙、有武警守卫,不易脱逃,因而想方设法在开庭审理时寻机脱逃。

犯罪逃脱的特点和对策的研究

犯罪逃脱的特点和对策的研究

犯罪逃脱的特点和对策的研究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监狱当局对逃避工作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监狱当局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防止罪犯逃跑,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为了防止犯人越狱的惩罚和改造是一个前提条件,是所有监狱工作的基础。

脱逃行为是一个在监狱中发生率较高,严重违反法律尊严的行为,直接损害了监管秩序,对监狱服刑人员的正常工作和服刑人员思想感情和情绪稳定,直接威胁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害社会秩序。

因此,脱逃案件是监狱机关预防和打击的重点。

本文分析了各种情况下的逃生,试图找出监狱工作人员逃生的最佳预防对策,加快监狱系统的改革,改善执法环境。

加强对监管设施的投资建设,杜绝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罪犯的急救处理。

关键词:犯罪;脱逃原因;脱逃特点;对策目录一、引言 (1)二、脱逃案件的特点 (1)(一)多有预谋、准备过程充分 (1)(二)动机复杂、手段多种多样 (1)(三)精心选择脱逃时间 (1)三、服刑人员脱逃的原因 (2)(一)服刑人员脱逃主观原因 (2)(二)服刑人员脱逃客观方面的因素 (3)四、预防服刑人员脱逃的对策 (3)(一)加速改善执法环境 (4)(二)加强对监管设施的投入和建设 (4)(三)建立健全服刑人员脱逃应急处置预案 (4)五、结论 (5)参考文献 (6)致谢 (7)一、引言目前,监狱工作人员对越狱的情况较为严重,服刑人员要逃离发生,会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也会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从监狱工作人员逃生的原因和特点分析的逃逸案,找出监狱工作人员逃避的预防措施,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稳定。

脱逃案件是指依法关押在监狱中的囚犯,逃避监督和改进的企图逃避或逃避监管场所的犯罪,以各种形式和方式。

越狱是在监狱里的案件最多的一种犯罪,犯罪分子逃避犯罪也是处罚的首选形式。

即使是优秀的现代高墙电网的监狱,先进的监测技术,严格的监管制度,团队作为一个屏障和犯罪分子逃避工作有丝毫的懈怠,我们还是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法律犯罪分子逃避学习,使用新的防逃的策略,研究和个人犯罪分子逃避研究心理危机干预的形成,努力实现罪犯“不想逃”、“不愿逃”的治本之策。

最新-监狱服刑人员脱逃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 精品

最新-监狱服刑人员脱逃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 精品

监狱服刑人员脱逃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监狱服刑人员脱逃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摘要:监狱赋有法律上惩罚和改造服刑人员的神圣职责,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但近年来,监狱的社会化改造手段和劳动改造工地的多样化,给监狱防逃带来了很大挑战。

文章将结合本监狱的工作情况,给脱逃的原因和防范措施从服刑人员及监狱两方面进行分析,以供同行商榷。

关键词:监狱服刑人员脱逃原因措施引言:防止服刑人员脱逃是监狱惩罚和改造他们的根本前提,是监狱一切工作的基础,只有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才可能达到改造好这一目的。

但监狱并不是完全封闭的,特别近年来监狱经济不景气,监狱在对服刑人员实施劳动改造这一基本手段上,无论是具体方式上和实际场地上都跟以前出现了很大的不同,工地复杂,地域分散,因此防逃任务也越来越艰巨。

监狱实际工作中防逃措施千万条,但自己认为归根到底要从服刑人员和监狱两方面出发,结合各自的特点做好工作:一是从服刑人员身上出发,要做到从思想上不想跑、不敢跑;二是从监狱自身来说,要从具体工作上,从监管条件上做到跑不了。

做好这两个方面,我们就抓住了监狱脱逃的着眼点和立足点。

一、监狱监管工作中服刑人员脱逃的严重性在实际工作中,经过和服刑人员谈话、调查了解,不少服刑人员都曾经想过逃跑,但并不是时时刻刻都想逃跑,只有在诸多因素促使服刑人员逃跑思想严重,而疏导工作又跟不上,打击不力,防范工作疏漏时,服刑人员才可能冒生命风险实施脱逃这一行动。

服刑人员逃跑是一种严重影响监狱监管安全和社(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服刑人员脱逃不仅严重地干扰和破坏监狱的正常秩序,而且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首先,成功的脱逃会给其它的服刑人员,特别是有脱逃思想的服刑人员以巨大的示范作用和心理促成效应。

其次,组织追捕脱逃人员又会严重影响监狱的日常工作和监管强度,不仅会造成追捕中产生大量财务损失,追捕人员的外出,又严重影响了整个监狱的日常工作。

二、监狱服刑人员脱逃的原因及方式分析(一)脱逃心理分析服刑人员逃跑的心理现象是多种多样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性质的心理情况:1、自发性⑴认为无罪或轻罪重判而不服管教,对判刑不满企图脱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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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监狱存在以来,罪犯脱逃的现象也一直如影随行,严重威胁着监管改造场所的安全稳定。

为积极预防和控制罪犯脱逃案件的发生,笔者尝试运用危机及其干预理论来认识总结监管工作实践中容易引发罪犯脱逃的心理特征、行为能力、客观监管环境等因素,重点针对罪犯脱逃心理危机浅谈干预对策,提出从内至外构筑四道脱逃防线的建议,本文希望对罪犯防逃的理念与方法有所创新,以期能互相交流经验,对防逃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与指导作用。

关键词:罪犯脱逃危机形成干预对策罪犯脱逃是一种严重破坏监管改造场所稳定的又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国监狱属于“严防死守”、“严厉打击”的一类事件,也是监管安全的重中之重。

近些年来,监管改造工作日趋规范,监管设施逐渐完善,警察防逃意识逐步增强,罪犯脱逃率逐年降低,许多监狱已连续多年实现了罪犯脱逃率为0,但也还有个别犯罪分子不认罪服法,不安心改造,想方设法逃出监狱,逃避法律的惩罚。

最近,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下发的近期狱内案件情况通报,就3月12日—4月11日短短一个月内河北、贵州、四川接连发生的3起罪犯脱逃案件提出了严厉批评。

这充分说明,监狱即使有现代化的高墙电网、先进的监控技术、严格的监管制度、精良的看守队伍作为屏障,也不能对罪犯脱逃工作有丝毫松懈,我们仍然必须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探索罪犯脱逃的规律,运用新的防逃理念、技术、对策,着重对脱逃罪犯个体心理危机的形成及干预进行研究,努力实现罪犯“不想逃”、“不愿逃”的治本之策。

一、认识危机与危机干预1、危机的含义关于危机有许多定义,危机原本来自医学用语,指人濒临死亡,生死难料的状态,既有生存的可能,也有死亡的威胁,后来被演绎为描述人们不可预期、难以控制、不愿面对的局面。

心理学认为,危机是一种认识,当事人认为某一事件或境域是个人资源和应付机制无法解决的困难,除非及时缓解,否则危机就会导致情感、认知和行为方面的功能失调。

笔者这里所谈的“危机”是指一种危险状态,当它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延续发展,表现于外,则可能导致行为个体心理和行为功能的失衡或失调,出现危机行为,导致危害性后果。

那么,罪犯脱逃危机也就是指罪犯正处于可能脱逃的危险状态,正如吉利克和詹姆斯在《危机干预策略》中指出的:“危机”两字既意味着“危险”,又意味着“机会”,罪犯具备脱逃危险的心理,一旦伴随有脱逃机会的来临,就很可能会形成脱逃危害的结果。

2、危机干预的含义危机干预是指对处于危机状态中的个体提供帮助,使其从危机中解脱出来,缓解心理冲突、恢复心理平衡,避免危机行为产生、发展或恶化的一种过程与方法。

罪犯脱逃的危机干预是指监管人员为避免罪犯具备脱逃心理、能力,可能实施脱逃危机行为,而采取阻断其脱逃行为的一系列措施,包括罪犯脱逃的个体心理和行为危机干预及监管环境危机干预。

二、罪犯脱逃的危机形成1、罪犯个体心理危机(1)向往“自由”而产生的扭曲心理。

按照马斯诺的需求层次理论,对自由的需求是人的基本需要,在高墙电网下,在深牢大狱内,在貌似平静的囚牢生活里,可以说,罪犯中随时都有一股渴望自由、冲破监禁的潜流在汹涌。

当然,大多数罪犯是通过积极改造而重获真正的自由,但也不排除仍有少数罪犯想通过非正规途径,甚至是铤而走险来获取自由,他们是在追求一种内心畸形的非法“自由”,不能正确认知失去自由的惩罚,不是深挖自己的犯罪根源、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是自认为犯罪了是“运气不佳”、“晦气”、“倒霉”,故而一心想通过逃跑来逃脱法律的惩罚,来获取自己所谓的“新生”。

这种消极情感长期积累强化,将无法释放,最终造成心理障碍,日思夜想就是“太不自由了”,“怎么才能跑出去呢?!”(2)逃避改造所产生的对抗心理。

新入监的罪犯,尤其是一些年轻犯,他们在入监以前过惯了游手好闲、不劳而获的寄生生活,吃喝玩乐、放荡不羁、无恶不作的恶习一时难以改变,对于监狱里艰苦繁重的劳动、严格的监管制度感到难以忍受,一时别无其它办法,认为“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把逃跑作为躲避改造和处罚的主要手段。

有些罪犯尤其是一些累犯和流窜犯,由于作案历史长,犯罪体验深,入监后,对过去到处作案的犯罪生活总是留恋、回味,常思逃跑之策,想“重操旧业”,他们中大部分人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在投监服刑后,不遵守监管纪律,不服从警察管理,对自己所做的事不计后果,不安心改造,时时伺机逃跑,在自认为条件具备时,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3)刑期漫长所产生的悲观心理。

罪犯脱逃与罪犯原判刑种、刑期有密切关系,是成正比的,罪犯原判刑种重、刑期长,其主观恶性大,容易丧失改造信心,逃跑的可能性大,反之则相对较小。

我狱24名逃犯中,被判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重刑犯22人,占91.7%。

重刑犯入狱后,改造压力大,感叹“出去以后四五十岁了,什么也不能干了”,继而产生绝望、冒险心理(如1998年12月17日,我狱发生两名重刑犯杀死值班罪犯,撬开窗户钢筋,剪断高压电网脱逃的恶性案件,其中一名就是死缓罪犯,另一名是无期罪犯)。

因此,加大对重刑犯的监管与矫正力度是防逃工作的重心。

(4)胆大妄为所出现的变态心理。

实施脱逃的大部分罪犯,尤其是暴力脱逃的罪犯,在入狱前和入狱后的改造管理中,都有年轻气盛、胆大妄为、自私凶狠、敢于冒险的外部特征,我狱近年来发生的18起24名脱逃犯中,脱逃时年龄均在32岁以下,其中25岁以下的占70%。

罪犯周某19岁因故意杀人未遂被判死缓,入狱不到一年就撞入干部办公室,劫持女干警,狂妄地提出要汽车、****、子弹、手机、现金等,表现出丧心病狂、完全失去理智的行为特征。

这类罪犯脱逃一般是公开挑战或强行暴力脱逃型,情绪易冲动,多属胆汁型,他们一旦发现门岗管理不善、门禁故障、警力不足等,便可能直冲门岗,强行脱逃,也可能挟持人质,武力威胁,还可能杀害监管干警、值班罪犯,暴力强行脱逃,为达到脱逃目的,不惜一切,不计后果。

(5)自诩聪明所产生的投机心理。

据统计,物欲型罪犯,如盗窃、诈骗、抢劫罪犯,比较容易实施脱逃,这类罪犯本身具有贪婪、狡猾、凶狠的特性。

他们过去靠犯罪手段来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也自信有流串谋生的本领,认为一旦出逃成功,就很难被抓。

同时,自认为头脑聪明的罪犯一般擅于伪装,诡计多端,比较容易骗得干警信任,乘机出逃。

这类罪犯脱逃一般是秘密隐蔽型,大多有计划、有预谋,甚至计划时间比较长,隐藏比较深,不易察觉。

他们也比较擅于等待机会,抓住有利时机出逃。

方式上表现为:有的准备工具偷偷攀越围墙;有的秘密从地下向围墙外挖通道实施脱逃;有的混入车辆、冒充警察、混出门岗;有的借到围墙外零散劳动、外出就诊治疗或会见探亲的时机,趁警力不足,管理不紧实施脱逃;有的还能实现脱逃的里应外合,令人防不胜防。

(6)多次脱逃所形成的顽固心理。

有过脱逃史的罪犯比较容易再次实施脱逃,脱逃的成功经历给予了他们短暂“自由”的甜头,于是他们更加感到监禁的痛苦,往往会总结被抓的原因,吸取教训,乘机再次脱逃。

这些罪犯有脱逃的经验,往往较高地估计自己的力量,较低地估计监狱安全警戒和公安机关的追捕力量,具有顽固的脱逃意志,一意孤行地进行脱逃准备,哪怕孤注一掷,哪怕屡跑屡抓,也要屡抓屡跑。

通过对本狱多起脱逃案例的分析,笔者总结了以上6种典型罪犯脱逃的主观心理危机,这些心理危机越多,脱逃的危险性就越大。

我们知道,心理问题本身就极其复杂。

除此以外,还有其他多种个案诱因。

如不服判决为了申诉而逃跑,企图逃出去报复他人而逃跑、为摆脱牢头狱霸而逃跑、因警察管教方法不当而逃跑、因家庭发生变故而逃跑、有病患一时医治不好想跑出去治病而逃跑的情况等等,在此不一一赘述了。

2、罪犯个体行为危机(1)有脱逃能力:罪犯具备了脱逃动机之后,还必须具备行为上的可行性,也就是他们有脱逃的各种能力。

他们中的罪犯一般表现出身体素质好,行动比较灵活,思维敏捷,有善于登高、翻越、奔跑的身体特征。

我狱一名曾有过四次脱逃史的罪犯周某,具有特殊的技能,曾经当过特种兵,在社会上练过功、习过武,徒手攀爬、电工操作和逃跑能力比较强,屡次被抓,却屡次逃跑,并扬言能找出我狱多处围墙电网漏洞,即使打断了腿想跑还是能跑。

(2)有反常特征:脱逃心理危机必然会形成一系列行为危机的非正常表象特征。

如有脱逃思想的罪犯可能出现四处观察、打听电网知识,心神不定,反应敏感。

我狱2005年“10.8”重大预谋脱逃案中,罪犯陈某就出现了以下反常行为,如:与有过多次脱逃史的罪犯接近的行为,打听围墙电网方面的知识,如何将电路短路,哪里比较好出去等情况;又如秘密准备、隐藏脱逃工具的行为,利用在车间出工的机会,准备了用毛线编织的带子、带胶柄的跳绳、黑皮帽、白色床单、塑料管、电线、铁条等,平时睡觉也经常不脱衣服等。

有的甚至出现“反向”,表现得异常主动、积极,经常与外界联系等。

如我狱1998年“3.17”脱逃案的周某,突然提出要到养殖队养猪创收,并提出家里可以提供种猪,劳动期间非常积极主动,骗取了干警信任,放松了对其管控,甚至为其签担保书,随后,他顺利通过与家属联系带入了脱逃工具,在深夜翻围墙脱逃。

有些结伙脱逃的罪犯,行为上会经常出现游监串号、纠集在一起的情况。

如罪犯赵某、刘某、周某都是从老龙溪监狱调入的,互称“老乡”、“哥儿们”,自1998年5月—10月,预谋结伙脱逃,多次共同窥测、分析监狱干警管理和警戒设施等方面的漏洞,策划脱逃方案、脱逃路线,准备脱逃工具等。

(3)有转化性危害结果:主要是指脱逃过程中及脱逃后的行为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

如有的罪犯为了达到脱逃目的,可能出现转移性行为,自杀或对他人采取暴力行为,不惜采取凶杀、胁持人质等手段。

我狱1998年“12.17”特大杀人越狱案中,陆某、梁某用偷藏的铁棒、匕首将值班犯人残酷杀害,猛击其头部,对其胸部连刺三刀,导致其当场死亡。

另外,近几年袭警、杀害警察脱逃的情况呈上升趋势,这一转化性危害,将对干警和值班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给监狱稳定造成极大的危害。

如罪犯脱逃以后往往恶习不改,在社会上疯狂作案,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公民生命与财产的安全,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大隐患。

据统计,我狱脱逃出去的17名罪犯,有82.4%实施了重新犯罪行为。

3、客观监管环境危机罪犯如果具有某种脱逃心理危机,伴随出现了一系列危险行为,同时监管环境也存在一定危机,那么就很有可能顺利实施脱逃,所以随时可能为罪犯脱逃提供契机的监管环境危机也不容忽视。

(1)监管制度没有落实。

目前监狱的监管工作制度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系统,关健是工作如何落实的问题。

如果清查监制度、违禁物品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将可能导致罪犯秘密准备绳索、绝缘手套、钳子、剪刀、假发、便服、铁棒、匕首、现金、手机等脱逃工具;如果干警值班制度、罪犯互监组制度、重点罪犯夹控制度没有落实,将可能为罪犯出逃提供有利时机;如果外聘员工管理制度,一二道门门卫值班制度、检查制度没有落实,将导致罪犯混出监狱的情况;如果接见制度没有落实,将为罪犯脱逃提供里应外合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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