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为更好的利用农村党员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充分发挥其服务、教育培训和转化管理等三大职能,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党员服务中心制度;一、服务职能第一条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深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为重"的精神,增强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恪守本职,竭诚服务;第二条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党员咨询、求助时须态度和蔼、微笑服务、百问不厌、百听不烦;第三条党员到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服务转化中心工作人员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解决;第四条对报上级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在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处理后,由农村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反馈落实;第五条党员服务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要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服务中如遇到问题不得擅自处理,须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听候指示;第六条党员服务中心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镇党委报告,同时抄报县委组织部;第七条对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第八条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应及时上报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第九条党员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组织生活、党员活动等有关资料,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等,为镇属其他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第十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求助热线,对党员和群众提供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第十一条提供谈心交流的场所,并为有需要的党员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第十二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按规定结转办理党员组织关系,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接受流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第十三条协助镇属其他支部特别是党建薄弱村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并为非公企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第十四条经常性组织开展一些积极向上、能体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活动,发挥党员在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二、党员服务中心教育培训职能第十五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教育培训范围只要面向各村优秀的年轻党员或村级后备干部,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是上党课、挂职锻炼、参与镇中心工作等;第十六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每年在全镇选择10-15人优秀党员或后备干部,轮流到服务转化中心参加教育和培训;第十七条到党员服务中心参加教育培训的党员或后备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服务转化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服从镇党委的统一安排,参加一些全镇性的中心工作;第十八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采用“一对一”联系培养的方式进行结对教育;服务转化中心支部每个机关党员一般一次联系1-2个农村党员或后备干部,全面负责该名党员或后备干部在服务转化中心期间的学习和工作事宜;三、转化管理职能第十九条本制度所指的转化管理职能指对本镇范围内一些需要转化的党员以下称转化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管理,使其转变现有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态度,积极参与镇、村两级的各项工作;第二十条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将其他支部转化党员组织关系结转到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纳入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的日常管理;第二十一条党员服务中心对转化党员的转化工作实行积分制管理,基础分是5分;每完成一项任务,加0.5分;没有完成的倒扣0.5分;第二十二条转化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第二十三条转化党员的积分低于3分时,由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当转化党员的积分达到15分,由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其在服务转化中心这段时间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合格者由镇党委将其组织关系迁回原支部;评估不合格者,继续留在服务转化中心参加转化管理,直至合格为止;第二十四条转化党员的民主评议的参加对象是: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转化党员所在村两委干部、人大代表、党代表、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党员及镇党委认为必要的人员,其中转化党员所在村人员的参加比例不得高于50%;第二十五条民主评议转化党员实行百分制管理,80分为及格分,80分以上包括80分为合格;第二十六条党员服务中心对民主评议合格的转化党员实行跟踪管理,将转化党员组织关系回村后的6个月作为转化过渡期;在这一期间如果转化党员回村后不思悔改,继续在村里做一些不利于团结、影响村内稳定事件的,将由镇组织办会同镇纪委作出严肃处理;第二十七条党员服务中心制度由镇组织办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党员服务中心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常营地区党员服务中心介绍

常营地区党员服务中心常营地区党员服务中心是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常营地区工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目标,以党建为统领带动保障房区域社会服务管理创新,针对保障房社区“非常态化”特点,积极探索“非常规化”党建工作的一种全新模式。
常营地区党员服务中心的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地区保障房党员及居民提供了一种“非一般化”的服务和关爱,为进一步推进“聚合力工程”,逐步形成具有常营地区特色的保障房社区党建工作模式,全面提升保障房社区党建工作水平,确保地区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载体和平台。
一、党服中心功能常营地区党员服务中心是全市首家也是截至目前为止全市唯一一家专门针对保障房地区党员居民提供集党性教育、为民服务、文化生活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党员服务平台,具有开放式、多功能、专业化特点,是服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重要窗口。
二、党服中心职能主要负责地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党的基础知识传播;“两代表一委员”民情联络;困难党员帮扶;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为民服务活动;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组织生活、文化活动提供服务。
三、党服中心服务拓展1、推动地区党员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和建设;制定党员志愿者队伍长远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制定和完善党员志愿者队伍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负责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安老、扶幼、助残等社会救助服务和社会公益性活动;负责党员志愿者队伍与其他公益组织的联系、协调、协作和业务交流工作。
2、积极开展服务领域拓展及服务推广工作;对有需求的单位、社区、家庭和个人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同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策划及推介。
3、独立开展社会服务,公益性服务项目的承接和推广以及有偿性专业服务。
四、党服中心概况常营地区党员服务中心位于朝阳北路与高安屯路交叉路口东北角,处在常营保障房区域的中心位臵,总建筑面积约2000㎡,分为地下一层和地上二层两个功能区。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与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提前报告去向、时间并保证联络畅通。
三、办公时间不得打闹、喧哗、打扑克、下棋、吃零食,不准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四、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日事当日清,对承办事项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五、实行受理事项登记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逐级请示汇报。
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汇报办理结果,确保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六、接人待物要讲文明有礼貌,对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树立良好的形象。
七、办公场所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工作人员穿着得体,衣帽整洁,仪表大方,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湖塘路社区党支部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党员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
二、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按时完成上级党员服务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
三、仪表大方,待人热情,态度诚恳,作风扎实,业务熟悉,办事认真,高效快捷。
四、对来电、来信、来访的党员,要做好登记,坚持做到有交待、有落实、有回音,不推诿,不扩散。
五、加强团结协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讲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统一。
湖塘路社区党支部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

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
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
1. 各服务站要开辟活动场所,公开热线电话、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并组织好志愿者服务活动。
2. 开展活动时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定期与日常相结合。
3. 服务站或协调办负责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安排服务工作。
4. 协调办公室要通报每月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
5. 服务站工作人员要做好工作记录,组织协调处理日常事宜,对一些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或反馈。
6. 公司党员服务站和下属站按职责范围,根据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进行适当的奖罚,以便促进工作。
党服工作职责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党员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
1、为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缴纳党费、参与党内活动等提供方便,做好服务党组织、服务党员群众的窗口工作。
2、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使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指导、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接纳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工作。
3、帮助“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接受党的教育,加强党性修养,积极协助“两新”组织构建党组织。
4、为社区党组织、党员服务点开展各类党内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提供资源支持。
5、为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完善党内服务等工作提供建议意见,给予基层党组织及时、有效的帮助、指导。
6、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7、积极开展党内帮扶活动、送温暖活动,帮助老党员、特困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二、党员服务中心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镇组织科的领导下,在区党员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完成党员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
2、负责党员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根据区党员服务中心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及年终小结工作。
3、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向镇组织科及党员服务中心反应本地
区的情况。
4、指导和帮助各基层党支部及党员服务点的各项工作,搭建服务平台。
5、组织本地区的党员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群众文化团队等各项活动。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党员服务中心工作章程

会计系学生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方针,配合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中心以要求学生党员时刻保持先进性,为学院迎评促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根本任务。
第三条中心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利用各种可能的资源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工作原则。
第四条认真践行校训“自强达财,经明行修”,以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心理疏通、学业引导、生活帮助为基本工作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
中心主任职责:中心主任必须以主要精力做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中心下设秘书处、思政组、学习组和生活组四个部门,各部门设组长一名。
第三章部门职能第七条秘书处负责中心对外宣传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工作,统一安排学生党员进行值班。
值班党员对来访同学要热情接待,涉及自己所在部门工作范围的内容须认真帮助解决。
第八条思政组负责对同学的政策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疏通工作,不定期的组织思想教育和心理讲座。
第九条学习组负责对学习上有困难、疑惑的同学进行引导,安排学习经验交流会,交流学习方法,培养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条生活组负责为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减轻负担,在校内外组织勤工助学、献爱心活动。
第十一条各小组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整个中心进行活动时,各小组应相互协调,对存在问题要详细记录,事后联系其它部门党员及时予以解决。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中心成员享有中心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中心成员享有管理中心的各项权利。
第十四条中心成员享有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十五条中心成员享有对中心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十六条中心成员应尽遵守本章程和执行中心各项决议的义务。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学生党支部所有!会计系学生党支部。
党员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员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党员服务中心是党组织为党员提供服务的窗口和平台,是党员之间相互帮助、交流、学习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党员服务中心的任务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服务党员、服务群众,促进党员教育和培养,增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四条党员服务中心实行党员自治、党员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党的形象和利益。
第五条党员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服务窗口,提供各类服务,并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提升党员凝聚力和活跃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领导班子,由一名主任和若干名副主任组成,由党委书记担任主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协助。
第七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组成,负责讨论重要事项、选举中央委员会和委员会,决定中心的工作方向。
第八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工作部门,包括党员服务部、组织部、教育部等,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和管理。
第十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党员监督团队组成,负责监督中心的工作和人员。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实行完成目标的责任制。
第十二条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工作情况和问题,进行经验交流和思想对话。
第十三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半年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制定新的工作方向和计划。
第十四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和评估,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价和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五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年举办一次党员大会,对中心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对工作方向和目标进行调整。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周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吸引党员参与,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团结。
第十七条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开展一次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党员服务站部门工作职责

党员服务站部门工作职责党员服务站部门工作职责站长、副站长工作职责:1、全面主持党员服务站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2、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部署落实工作;3、自主安排或按上级指示召开例会,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布置各部门下一阶段工作任务;4、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及时指正部门工作;5 、统筹安排部门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6、严格执行党总支和指导老师安排和决定,不经指导老师同意不得私自变更;7、站长和副站长共同组建换届工作统筹委员会筹备党员服务站换届工作(包括文件准备、会务组织、提名委员候选人等);8、副站长配合站长工作,认真负责分管各部门,做好部门人员思想工作;9、副站长在站长空缺时行使站长权力,受站长的委托可执行部分站长的权力。
办公室职责:1、负责党员服务站会议、活动记录,整理党员服务站的各种资料(包括党刊),文件打印,分类整理党员服务站所有文档;2、负责党员服务站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卫生、财产),物品要编码登记;3、负责党员服务站经费申请、核实及站内所有财物管理及党费的收取4、负责党员服务站常务工作总结、评优工作,所有聘书制定发放工作;5、制定党员服务站每周周程表,并及时发给宣传信息部(张贴公告栏)6、负责站内通知工作并根据上级安排制作值日表和相关表格和工作牌,负责站内部门成员沟通联系;(拥有内部通知权利,内部通知以本部门为准)7、负责站内电子档案管理,做好收集归类工作,资料信息要求及时彻底更新;8、负责党员服务站所有钥匙的管理和书籍工具外借(包括党旗、站旗)的管理。
组织部职责:1、全面负责会议工作,会议的后勤、座位的安排(包括领导嘉宾席)、主持、流程(流程表)等;2、负责会议场所的申请、会议的会场安排及相关主持人的安排;3、负责干部、干事队伍素质培训教育工作;4、负责统筹安排招干工作,并做好招干的前后工作(招干面试地点、面试及面试结果名单公布、招干人数、面试官等);5、管理好培训学员的培训资料,并把培训结果上报相关负责人,及时把培训成绩发放到学员手上;6、整理、阅览服务站同学的思想汇报,了解大家的思想动态考察部职责:1、负责统筹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和各班提名但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并将最终考核结果提交上级;2、负责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所有党性知识考核工作;并且负责考试出题、阅卷,保证试题质量和做好试题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工作;3、对党员服务站内所有成员,院系内所有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言行举止进行考察,并做好记录,定期总结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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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党员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党员咨询服务
1、做好党员热线电话服务;
2、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网络咨询服务;
3、做好党建工作政策咨询服务。
二、流动党员管理
1、负责外出党员的活动证发放和登记工作;
2、负责外来党员的身份确认和统计工作;
三、党员关系接转
1、受理企业党员的关系接转;
2、受理因机构变动等尚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关系接转;
3、受理因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而引发的问题。
四、党员志愿服务
1、开展党员志愿者申请登记和推荐工作;
2、开展党员志愿者结对帮困等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活动;
3、开展党员志愿者各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
五、党员读书服务
1、为党员提供办理图书免费借阅证的服务;
2、为党员提供图书资料阅览服务;
3、为党员提供读书交流的场所。
六、党员权益维护
1、帮助基层党员落实处理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件;
2、帮助特殊党员落实有关求助要求,实施党内关爱;
3、帮助外来务工企业党员落实法律、劳资、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七、教育培训
1、举办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
2、举办基层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
3、举办党员讲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