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课外案例
公司法律案例讲解(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
公司成立之初,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张三持股60%,李四持股30%,王五持股10%。
经过几年的发展,XX科技逐渐在市场上站稳脚跟,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在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三位股东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最终导致了股权纠纷。
二、纠纷起因2015年,公司准备进行一次重要的技术升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在资金筹措过程中,张三提出了增加个人借款的建议,理由是个人借款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且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
李四和王五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公司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融资,以降低财务风险。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在此期间,张三私下与一位风险投资机构(以下简称“风险投资”)的负责人洽谈,承诺将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出让给风险投资,以换取资金支持。
这一行为并未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且在董事会中也没有得到讨论。
当李四和王五得知此事后,对张三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认为其违反了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信任。
三、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张三是否可以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私自将公司股权转让给风险投资?2. 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何规定?3. 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股东会是否具有对股权转让事项进行决议的权力?4. 董事会的职责:董事会是否应当对股权转让事项进行审议?四、案例分析1. 股权转让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但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在本案中,张三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私自与风险投资洽谈股权转让事宜,违反了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其行为不合法。
2. 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对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在本案中,公司章程应当对股权转让作出明确规定,如股权转让的审批程序、转让价格等。
经济法股份有限公司课外案例

股份有限公司课外案例案例1王某、李某、刘某和金某准备设立新兴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当事人签署了一份设立股份公司的协议,其内容为:公司共有股东四人;公司为发起设立;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400万元;全体发起人共认购公司30%的股份,计l20万元,其余部分的股份拟向发起人的亲戚朋友发行。
公司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公司由于规模不大,所以公司决定只设监事而不设监事会。
请指出该投资协议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不合法。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2。
全体发起人共认购公司30%的股份不合法。
发起设立应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3。
公司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不合法。
应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即不得低于100万元。
4。
公司决定只设监事而不设监事会不合法。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监事会且成员不得少于3人。
案例2甲、乙、丙、丁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2006年8月1日,丁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 人,有5 人亲自出席。
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
(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
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200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如下决议:(1)更换两名监事。
一是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
(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
(3)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2000万元中提取5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下列问题:(1)在董事会会议中A能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什么?(2)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3)股东大会会议决定更换两名监事是否合法?为什么?(4)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5)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否合法?为什么?【正确答案】(1)A不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案例分析

建立健全的风险应对和恢复机制,确保公司在面临财务风险时能够 迅速应对,降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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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财务风险管理
风险识别与评估
风险识别
通过财务数据分析、市场调研和内部审计等方式,识别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 如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风险评估
对识别出的财务风险进行量化和定性评估,确定风险的大小、发生概率和潜在 影响,为制定应对策略提供依据。
风险应对策略
风险规避
对于高风险业务或投资 ,采取避免或退出策略
内控制度
强化内控制度建设,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财务信 息真实可靠。
03
财务状况分析
资产结构
流动资产
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和应收账款 等,这些资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能够快速变现以应对短期债务 和日常经营需求。
非流动资产
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长期投资等,这些资产通常用于 公司的长期发展,如扩大生产规 模、研发和技术升级等。
业务范围
主营业务
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 XXX、XXX和XXX等业务 。
销售网络
公司拥有广泛的销售网络 ,覆盖全国多个省份和地 区。
合作伙伴
公司与多家知名企业和机 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
组织结构
股权结构
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有多家股 东持有股份。
管理层
组织架构
公司的组织架构清晰,各部门职责明 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合作 。
投资策略优化
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和市场趋势,调整投资 策略,优化资产配置,以提高财务收益。
3
融资策略调整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环境,调整融资策略 ,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法案例分析

公司法案例分析案例1:江阴市有4家生产经营冶金产品的集体企业,拟设立一股份公司,只发行定向募集的记名股票。
总注册资本为900万元,每个企业各承担200万元。
在经过该市有关领导同意后,正式开始筹建。
4个发起人各认购 200万元,其余100万元向其他企业募集,并规定,只要支付购买股票的资金,就即时交付股票,无论公司是否成立。
且为了吸引企业购买,可将每股1元优惠到每股0.9元。
一个月后,股款全部募足,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但参加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只有七多一点。
主要是有两个发起人改变主意,抽回了其股本。
创立大会决定仍要成立公司,就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了申请书,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根本达不到设立股份公司的条件,且违法之处甚多,不予登记。
此时,发起人也心灰意懒,宣布不成立公司了,各股东的股本也随即退回。
但这样一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以公司名义欠的债务达12万元,加上被退回股本的发起人以外的股东要求赔偿利息损失3万元,合计15万元的债务,各发起人之间互相推倭,谁也不愿承担。
各债权人于是推选2名代表到法院状告4个发起人,要求偿还债务。
4个发起人辩称,公司不能成立,大家都有责任,因此各人损失自己承担。
回答问题:1.本案的股份公司成立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案的股份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如下违法之处:①发起人只有4人,不够法定5人的最低限额;②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授权部门同意,仅有领导同意是不行的;③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而非本案只要认购就交付股票,不管公司成立与否;④股票只能按票面金额或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而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发行,本案中的优惠是错误的;⑤创立大会不足法定代表股份总数的认股人。
法定为超过1/2才可举行创立大会;⑥两名发起人私自抽回股本。
公司法规定,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外,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后不得抽回其股本;⑦最后,注册资本末达法定最低限额。
股份公司案例

【案例1】某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股份公司”)是一家于2000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
该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1)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考查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
(2)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作出决定,于2001年7月8日举行股份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年会,除例行提交有关事项由该次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外,还将就下列事项提交该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增加2名独立董事;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
(3)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
(4)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要求:(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和董事G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指出本题要点(4)的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1)首先,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须有1/2以上,即可举行。
其次,董事F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公司法课外案例题

新锐公司辩称: 公司董事会曾经于2006年6月8日决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由公司董事长张某代表公司及董事会寄发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开会 通知,韩某也于6月12日收到了会议通知,且按时参加了会议,所以公司该 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并无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请问: 法院是否可以驳回韩某的诉讼请求,支持被告新锐公司的主张?
案例练习题5: 发起人违规 认股人退股 公司胎死腹中
----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的责任
青花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2006年2月 1日至2006年5月1日止,三个月内首批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五 千万元后,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但是,青花股份有限公司发起 人在按期募足资金后,拖延至2006年6月5日仍未发出召开公司 创立大会通知,股东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按所认购的股金 加算银行利息予以返还。 青花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为公司按期募足了股份,目前 正在积极筹备召开公司创立大会,股东的要求不仅有违股金不 可抽回的法律规定,而且这一行为将直接导致公司因未按期募 足资金而不能成立,致发起人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不同意股 东的要求。 双方几经协商未达成一致,诉至人民法院。 请问:如果你是法官,你是否经过审理,拿出“判决青花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按股东所缴股款加算银行利息在判决生 效后十日内予以一次性退还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之审理意
一种意见认为: 《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召集, 由董事长主持。第103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 议召开2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 东)。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董事长身为法定代表人,既是董事会的召集人,又是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虽然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但董事长可以 以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名义去具体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本案中的临时股东 大会的开会通知中虽未明确记载以董事会的名义召集,而仅有公司负责人 张某的具名,但张某是在执行董事会决议(不是擅作主张),因此在法律 上应视同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至于开会通知上没有张某的印章,但有张某 的具名,这不影响通知的法律效力。 同时,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所议事项都符合《公司法》的 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也是在得到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的情况下作出的,完全符合《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因此此次临时股
公司法律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专注于软件开发和互联网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成立之初,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分别持有公司40%、30%、30%的股份。
公司运营初期,三人合作愉快,公司业务发展迅速。
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三人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尤其在股权分配、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2015年,张三因个人原因欲退出公司,并提出要求李四、王五按照公司估值将其40%的股份以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他。
李四、王五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公司估值过高,且张三在退出前并未履行相关程序。
双方协商无果,张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李四、王五履行股权转让义务。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张三是否具备股权转让的合法权利?2. 公司估值是否合理?3. 李四、王五是否应履行股权转让义务?三、法院判决及理由1. 张三具备股权转让的合法权利。
法院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张三作为公司股东,有权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
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本案中,张三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无需取得其他股东同意。
2. 公司估值是否合理。
法院认为,公司估值应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市场环境等因素。
本案中,双方对公司估值存在争议,法院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公司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公司估值为8000万元。
法院认为,8000万元的估值较为合理,符合市场规律。
3. 李四、王五是否应履行股权转让义务。
法院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本案中,张三已具备股权转让的合法权利,且公司估值合理。
因此,李四、王五应履行股权转让义务,将张三的40%股份以8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
四、案例启示1. 股权转让应遵循法律法规,尊重股东权利。
公司法律讲座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初期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分别持有公司30%、40%、30%的股份。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张三因个人原因希望退出公司,将其所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李四。
然而,股权转让过程中出现了诸多法律问题,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二、案件事实1.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张三与李四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张三将其持有的XX科技30%的股权转让给李四,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
同时,协议还约定了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2. 股权转让款支付根据协议约定,李四应在签订协议之日起30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
然而,李四在支付过程中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了支付时间。
3. 股权转让登记李四在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转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李四并非公司股东,无法办理股权转让登记。
李四遂将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登记。
4. 股东会决议为解决股权转让登记问题,XX科技召开股东会,讨论李四成为公司股东的可行性。
会议中,王五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李四不具备成为公司股东的条件。
经过表决,股东会决议通过李四成为公司股东,但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股权转让纠纷在李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仍以李四不具备成为公司股东的条件为由,拒绝办理股权转让登记。
李四遂将张三、XX科技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办理股权转让登记。
三、法律分析1.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属于民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2.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李四应在签订协议之日起30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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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课外案例
案例
王某、李某、刘某和金某准备设立新兴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当事人签署了一份设立股份公司的协议,其内容为:公司共有股东四人;公司为发起设立;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全体发起人共认购公司的股份,计万元,其余部分的股份拟向发起人的亲戚朋友发行。
公司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由于规模不大,所以公司决定只设监事而不设监事会。
请指出该投资协议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不合法。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万元。
全体发起人共认购公司的股份不合法。
发起设立应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公司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不合法。
应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即不得低于万元。
公司决定只设监事而不设监事会不合法。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监事会且成员不得少于人。
案例
甲、乙、丙、丁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年月日,丁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
()该公司共有董事人,有人亲自出席。
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
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年月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更换两名监事。
一是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
()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万元。
()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万元中提取万元转增公司资本。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下列问题:
()在董事会会议中能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什么?
()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
()股东大会会议决定更换两名监事是否合法?为什么?
()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
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但为监事,不是董事,不能代为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不妥之处。
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无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而该公司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是不符合规定的。
()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监事决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的决议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而是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本题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出任监事是不符合规定的。
()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符合规定的。
根据规定,所有的公司都是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
()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的决议方式是符合规定的,但是转增的金额是不符合规定的。
根据规定,公司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该公司转增前注册资本的.丁公司转增资本时,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少于转增前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所以是不符合规定的。
案例
中国证监会的某证券监管派出机构于年月在对甲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年月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万股,甲公司于月日将其注销。
()年月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奖励职工而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收购资金万元全部计入甲公司的成本费用,截止月日,收购的股份尚未转让给职工。
()年月,经甲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王某同甲公司进行了一项交易,王某从中获利万元。
()甲公司董事张某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万元的经济损失。
年月日,连续日持有甲公司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直至月日仍未对张某提起诉讼。
()年月,乙公司严重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给甲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但甲公司怠于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
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时,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日内注销。
在本题中,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超过了日。
()根据本题要点()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
并说明理由。
【答案】首先,甲公司收购股份的数量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其次,甲公司将收购资金全部计入成本费用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
)根据本题要点()所提示的内容,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王某的收入应如何处理?
【答案】首先,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其次,王某的收入应当归甲公司所有。
()根据本题要点()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股东还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并说明理由。
【答案】股东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