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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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五篇)
5. 能够合理安排时间,严于律己,确保学习与工作两不误。
6. 积极参与国旗护卫队各项活动,非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青年志愿者协会
国旗护卫队
2024年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五)
河南工程学院国旗护卫队管理规定如下:
一、日常任务执行
1. 国旗护卫队负责每周升降旗任务,具体安排为:每周一早晨6:40准时升旗,所有队员需在6:20前到达指定位置;每周五下午5:30准时降旗,队员需于5:20前集合完毕。
3. 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勇于接受批评与自我批评,善于沟通协调。
4. 具备领导才能并服从组织安排,能够积极适应团队环境。
5. 善于时间管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与工作之间取得平衡。
6. 积极参与国旗护卫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确保出勤率,特殊情况下需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
青年志愿者协会国旗护卫队期待您的加入!让我们携手共进,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青春力量!
一、工作职责
1. 全面负责国旗护卫队成员的训练工作,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详尽的训练计划,确保升降旗仪式的顺利进行及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各项任务,不断提升队员的综合素质与团队协作能力。
2. 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宗旨,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我们致力于通过实际行动为校园事业及社会的进步添砖加瓦。
2. 本规定适用于河南工程学院第____届国旗护卫队全体成员,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河南工程学院
院团委
国旗护卫队
2. 在执行重大任务、参与活动、召开例会、进行政治学习及日常训练时,全体队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时间,按时到场。
二、考勤与缺勤处理
1. 执行升降旗任务、例会、政治学习及训练期间,如队员无故迟到超过三分钟,将视为缺席,记录缺勤一次。对于重大任务的无故缺勤者,将按缺勤两次处理。

国旗护卫队职责制度

国旗护卫队职责制度

高碑店市世纪小学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世纪小学国旗班,全称高碑店市世纪小学国旗护卫队,是德育处直接领导的学生组织,是我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以护卫国旗为使命,以宏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己任,力求展现当代小学生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升(降、护)国旗、校级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并通过举行升旗仪式等爱国主义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影响,通过培养高素质队员让其在同学之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宗旨:爱护国旗、贯彻国旗法,在广大师生中营造爱国旗、护国旗的爱国主义精神风貌。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国旗护卫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共同负责国旗护卫队整体工作安排,并制定国旗护卫队发展计划。

只有职责上的大小,没有职务上的高低。

由一名队长主要负责整体工作,两名副队长分别负责日常训练、升旗工作、后勤、组织执勤、对队员的思想教育、活动的策划总结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拟安排6名护卫队队员负责平时升、降旗和周一及大型活动中的升旗仪式。

第七条宣传干事负责国旗班的日常及大型活动中的宣传工作,负责每周四提醒下周一参加升旗仪式的系(部)做准备。

第八条新一届队长在每年换届之前由原队长从新队员中确定,要求被选人员成绩优秀、平时表现积极、思想上进、基本队列素质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国旗班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新一届队长一经确立,立即策划、安排本年度换届工作。

宣传干事由新一届队长确定,可从国旗班队员中指定,也可公开从全校学生中招募。

第十条各队长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

并有在不影响训练效果的前提下减轻队员训练强度的义务。

不得让队员超负荷训练或给队员分派过重的任务。

第十一条国旗护卫队由教官担任顾问和指导员,对国旗护卫队进行思想教育。

第三章队员第十二条队员的权利:一、队员有权在适当场合、以适当形式对组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队员有权参加护卫队举办的各项活动;三、队员享有国旗护卫队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和获得国旗护卫队编发的有关资料的权利。

学校国旗护卫队管理制度

学校国旗护卫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管理,提高国旗护卫队的组织纪律性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是学校的重要组织,承担着国旗升降、仪式护卫等任务,是展现学校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

第三条国旗护卫队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 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队员的全面发展;3. 坚持严格管理,注重培养队员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精神;4. 坚持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国旗护卫队的工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国旗护卫队由队长、副队长、各班班长及队员组成。

第五条队长由学校团委负责人担任,副队长由学校学生会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队员选拔与培训第七条队员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考核等程序进行。

第八条队员选拔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2.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精神;3. 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仪态端庄;4.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执行力。

第九条队员培训内容:1. 国旗知识及升降仪式规范;2. 组织纪律和团队精神培养;3. 体能训练和心理素质培养;4. 仪容仪表和队列训练。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条队员应按时参加训练,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一条队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队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展现国旗护卫队的良好形象。

第十三条队员在升降国旗、仪式护卫等任务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国旗护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队员应关心同学,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第十五条队员如有违反纪律、影响国旗护卫队形象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撤销职务等处分。

第五章考核与奖励第十六条国旗护卫队定期对队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性、业务能力、团队精神等方面。

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的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颁发荣誉证书、评选优秀队员等。

第十八条对违反纪律、影响国旗护卫队形象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分。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管理办法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管理办法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管理,提高队员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国旗升降仪式的庄重和规范进行,制定本规章管理办法。

二、组建与选拔1. 学校国旗护卫队由学校领导指定的负责人负责组建和管理。

2. 队员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察队员的品德、纪律、身体素质和表现等方面。

3. 队员应具备良好的品格和道德修养,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

三、队员权利与义务1. 队员有权参预国旗升降仪式,并享有表演和锻炼的机会。

2. 队员应积极参加训练,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

3. 队员应维护国旗护卫队的形象,不得从事任何伤害学校声誉的行为。

4. 队员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定,服从指挥,不得迟到早退。

四、队员管理1. 设立国旗护卫队负责人,负责队员的日常管理和训练工作。

2. 定期组织队员进行训练,包括队列训练、礼仪训练和体能训练等。

3. 建立奖惩制度,对队员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激励,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4. 队员应保持良好的形象,着装整齐,不得穿着违反规定的服装。

五、国旗护卫队活动1. 国旗升降仪式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队员应做好充分准备。

2. 队员应保持庄重肃穆的仪态,不得浮现无关的动作和表情。

3. 队员应熟悉国旗升降仪式的流程和礼仪要求,确保仪式的规范和精确。

4. 在特殊节日和重要场合,国旗护卫队应积极参预相关活动,展示队伍的风貌。

六、奖励与评优1. 对在训练和国旗升降仪式中表现优秀的队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 设立优秀队员、优秀干部和优秀教官的评选,激励队员积极向上。

七、违纪处分1. 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队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暂停参预活动等。

2. 对严重违纪的队员,可赋予除名处分,取销其队员身份。

八、附则1. 本办法由学校国旗护卫队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应经学校领导批准。

以上是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管理办法的内容,旨在规范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组建、选拔、管理和活动等方面的工作。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学校国旗护卫队的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队员行为、保证国旗护卫工作有序进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规章制度:
1.组建条件:学校国旗护卫队由学校领导组织成立,由学生自愿参加,经选拔并进行基础训练合格后方可成为队员。

2.队员权利:队员享有代表学校护卫国旗的荣誉和权益,在校内有一定的声望,有参加相关活动的机会。

3.队员义务:队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品行和形象,服从队长和老师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参加训练和活动,并高举国旗,庄严肃穆。

4.队员纪律:队员要遵守学校和国旗护卫队的各项纪律规定,服从命令,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队或缺席。

5.着装要求:队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整齐的队服和帽徽,保持衣冠整洁。

6.训练要求:队员必须积极参加训练,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熟悉国旗护卫仪式和相关礼仪常识。

7.活动要求:队员要积极参与国旗升旗、降旗等仪式活动,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任务。

8.表现评定:队员的表现将根据训练成绩、参与活动情况、纪律要求等进行评定,优秀者可获得荣誉称号或奖励。

9.退出制度:队员如果在训练或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表现不良或未按时参加活动,将面临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严重者会被取消队员资格。

以上规章制度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基本要求,每个学校可能会有所差异。

在实际运行中,校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管理。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爱国主义教育,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形象,规范国旗护卫队的行为,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国旗护卫队是由学校举办并管理的,由学生自愿组成的队伍。

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负责学校国旗的升降、护卫和礼仪表演等活动。

第三条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积极参加国旗护卫队的活动,并且具备一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身体素质。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队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努力,为学校的荣誉和形象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由学校的指定教师负责,该教师负责队员的培训、指导和活动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队员的选拔和换届第六条国旗护卫队的选拔和换届工作由学校的指定教师负责,并遵循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队员的选拔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两个环节。

面试环节主要考察队员的爱国主义情感、纪律观念和表达能力等方面;体能测试主要考察队员的身体素质和体能表现。

第八条队员的选拔由评委组成的评委会进行。

评委会的成员包括学校的指定教师和国旗护卫队的优秀队员等。

第九条队员的换届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换届工作包括新队员的选拔和原队员的离队等程序,所有选举和决策通过学校的指定教师牵头组织。

第三章队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队员有参加国旗护卫队活动的权利,有申请退队和离队的权利。

第十一条队员有享受国旗护卫队培训和活动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队员必须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国旗护卫队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队员必须按时参加队列训练和日常训练,并根据学校和教师的要求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活动。

第十四条队员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和教官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五条队员要爱护学校的设施和装备,不得损毁和滥用。

第四章活动的组织和进行第十六条国旗护卫队的领队由学校的指定教师担任,负责队员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第十七条国旗护卫队的活动包括国旗的升降仪式、国旗的护卫和国旗护卫队的礼仪表演等。

第十八条国旗护卫队的活动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的指定教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国旗护卫队的活动必须按照预先制定的计划进行,并且要有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的措施和准备。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是为了规范护卫队的组织、管理和行为,保证国旗仪式的庄重、庄重、庄重性和荣誉感。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的内容:
一、队伍的组织管理
1. 护卫队由队长、副队长、指导教师等组成,队长负责指挥队伍的动作和行进,副队长负责协助队长工作,指导教师负责指导队伍的训练和表演。

2. 队员必须遵守队伍的纪律,服从队长和指导教师的指挥,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3. 护卫队应按时参加训练和演出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并经指导教师批准。

二、仪式表演的要求
1. 护卫队队员必须穿着整齐、干净的制服参加国旗护卫仪式,严禁穿着非护卫队制服参加仪式。

2. 护卫队队员应保持庄重、肃穆的仪态,在进行队列队形变换和仪式进行过程中,动作要统一、整齐划一。

3. 护卫队队员应遵守仪式的程序和规范,根据指导教师的指挥,做好护旗、行进、放旗等动作,确保仪式的庄重和规范。

三、个人素质和礼仪要求
1. 护卫队队员应具备良好的体育素质,如体态、形象、技能等。

2. 护卫队队员应具备良好的组织纪律,表现出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

3. 护卫队队员应遵守礼仪规范,举止文明,言行得体。

4. 护卫队队员应树立正确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意识,尊重国旗,珍惜国旗荣誉。

以上是一个常见的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同学校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别,具体规定应以学校实际情况和制度为准。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范文一、前言本规章制度的宗旨是为了加强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管理,提高队员们的纪律意识和爱国情怀,并严格遵守校园安全和法律法规。

以下是学校国旗护卫队的规章制度范本。

二、队伍组建和管理1. 学校国旗护卫队由学校决定组建,并由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队伍的管理工作。

2. 所有的队员必须是在校学生,并经过选拔和考核才能入队。

3. 队伍管理人员必须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领导能力。

4. 队伍的班级管理要严格执行,任何一个队员不能缺席或者迟到。

三、队伍的日常训练1. 学校国旗护卫队必须按照每周制定的培训计划进行训练,确保训练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2. 训练内容包括队列训练、军事礼仪、军事技能、应急技能等,以提高队员们的纪律性和应变能力。

3. 队伍的训练时间和地点由队伍管理人员负责安排,并提前告知队员们。

四、活动安排和参与1. 学校国旗护卫队要积极参与学校的重要活动和集会,如升旗仪式、校庆活动等。

2. 活动安排由学校和队伍管理人员提前协商确定,并及时通知队员们。

3. 活动期间,队员必须保持仪态端正,严禁喧哗和行为不端,以维护学校形象。

五、配备和保管军事用品1. 学校国旗护卫队队员要爱护和保管军事用品,如队旗、队标、制服等。

2. 军事用品的配备由学校负责,队员应当个人负责保管,并在退队时归还。

3. 如有军事用品损坏、丢失等情况,队员必须及时报告,责任要追究并赔偿。

六、队员考核和奖惩1. 每学期末,学校将进行队员的考核,包括军事技能考核和操行考核。

2. 队员的考核结果将影响队伍的评价和奖惩,考核结果不达标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措施。

3. 队员的表现优秀者将受到表彰和奖励,如加分、奖状等。

七、紧急情况的处理1. 队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必须按照训练要求和指挥的指示迅速行动,并保持冷静和勇敢。

2. 如队员发生意外伤害或急病,队伍管理人员要迅速通知学校相关人员,确保队员的安全和及时救治。

八、附则1. 学校国旗护卫队的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制度的队员要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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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
(拟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平桥区实验小学国旗班,全称平桥区实验小学国旗护卫队,是德育处直接领导的学生组织,是我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之一,以护卫国旗为使命,以宏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己任,力求展现当代小学生,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平桥区德育教育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升(降、护)国旗、校级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并通过参与升旗仪式等爱国主义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影响,通过培养高素质队员让其在同学之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宗旨:爱护国旗、贯彻国旗法,在广大师生中营造爱国旗、护国旗的爱国主义精神风貌。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共同负责国旗护卫队整体工作安排,并制定国旗护卫队发展计划。

只有职责上的大小,没有职务上的高低。

由一名队长主要负责与德育处联系,两名副队长分别负责日常训练、升旗工作、后勤、组织执勤、对队员的思想教育、活动的策划总结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拟安排八名护卫队队员、一名通信员。

其中有八名旗手,男、女护旗手各两名。

负责平时升、降旗和周一及大型活动中的升旗仪式。

第七条通信员负责国旗班的日常及大型活动中的联络工作,负责每周五提醒下周一参加升旗仪式的队员做准备。

第八条新一届队长在每年换届之前由原队长从新队员中确定,要求被选人员成绩优秀、平时表现积极、思想上进、基本队列素质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国旗班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新一届队长一经确立,立即策划、安排本年度换届工作。

年度评比由上一届队长依据《荣誉册》确定。

通信员由新一届队长确定,可从国旗班队员中指定,也可公开从全校学生中招募。

第十条各队长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

并有在不影响训练效果的前提下减轻队员训练强度的义务。

不得让队员超负荷训练或给队员分派过重的任务。

第十一条国旗护卫队由教官担任顾问和指导员,对国旗护卫队进行思想教育。

第三章队员
第十二条队员的权利:
一、队员有权在适当场合、以适当形式对组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队员有权参加护卫队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队员享有国旗护卫队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和获得国旗护卫队编发的有关资料的权利。

第十三条队员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及组织章程,执行组织制定的各项自律制度和决议;
二、关心、支持组织的工作,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承担组织委派的各项任务,接受组织有关的询问和调查,并提供组织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四、维护组织的合法利益和亮丽形象;
第十四条奖励措施:
一、参加训练加一分。

二、训练中积极认真,表现优异加一分。

三、由班长与副班长一致认定有很大程度进步,加一分。

四、参与校内升旗活动,仪式正常操作无意外。

加一分。

五、参与校外活动,仪式正常操作无意外。

加五分。

第十五条惩罚措施:
一、队员受到举报其有不文明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德育分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理,情节严重者由组织讨论按除名处理。

二、队员如果违反本章程,组织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一项或多项处分:(1)口头警告;
(2)通报批评;
(3)报学校处理备案;
被处分的队员有权在讨论决定前向德育处就该项事宜进行申诉。

三、在执行任务和参加训练的各项考勤中,累计3次(含3次)以上者,上报德育处,给予取消国旗护卫队队员资格的处分,并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国旗护卫队队员选拔要求:
一、热爱国旗,自觉遵守《国旗法》,乐于奉献,自愿加入国旗护卫队,统一听从组织安排,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二、选拔范围暂定为在校所有学生(男女不限);人数为11人,其中正队长1名,副队长2名,队员8人;
三、男生身高1.55米以上,女身高1.45米以上(其中擎旗手、护旗手1.60以上);
四、要求队列动作过硬、军姿标准、形象气质佳。

第四章纪律
第十七条队员应爱护国旗、国徽,维护其尊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要会唱国歌,严守军事纪律。

第十八条队员应遵守校纪校规,以身作则,并勇于制止违法乱纪现象。

第十九条队员应严格遵守《平桥区实验小学国旗护卫队队员守则》的规定,做到严格要求,严肃制度,严守纪律。

第二十条队员要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和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在训练场上要绝对服从纪律,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训练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必须作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要熟练掌握队列动作和其他技能。

第二十一条队员有参加国旗护卫队组织管理、为国旗护卫队发展献计献策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队员应努力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文化课成绩优良。

第二十三条队员要团结互助,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第五章训练
第二十四条国旗班护卫队所有队员都必须参加训练,常规训练地点学校操场,时间为每周五下午最后一节课,放学后延长而二十分钟,每次训练不得少于30分钟。

在组建初期时间由教官决定。

第二十五条队员参加训练不准迟到、不到。

原则上不准请假,实在有特殊情况,要按照请假制度提前向队长请假。

第二十六条训练内容包括队员基本形体、动作,队列整体素质和整体风貌。


练的原则为严格、到位,刻苦、服从。

训练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保持严肃。

第二十七条每日指定两名队员,负责看护国旗。

如出现下雨,天晴,国旗下落等情况需及时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修改权与解释权属于平桥区实验小学国旗护卫队。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

一星较大,居左;四星较小,环拱于大星之右,旗杆套为白色。

国旗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五角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

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代表中国人民;五颗五角星相互的关系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大团结。

平桥区实验小学
德育处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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