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分类
(完整版)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汇总(完整)

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汇总目录一、各种建筑造价分析表 (3)1、全现浇结构住宅楼: (3)2、全现浇结构板式小高层住宅楼: (3)3、全现浇结构板式住宅楼: (3)4、全现浇结构塔楼: (4)5、框剪结构住宅楼: (4)6、框剪结构商住楼: (4)7、混合结构住宅楼: (5)二、房地产建筑成本(按建筑平方米算) (5)1、桩基工程(如有): (5)2、钢筋: (5)3、砼: (5)4、砌体工程: (5)5、抹灰工程: (6)6、外墙工程(包括保温): (6)7、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含消防): (6)8、屋面工程: (6)9、门窗工程(不含进户门): (6)10、土方、进户门、烟道及公共部位装饰工程: (6)11、地下室(如有): (6)12、电梯工程(如有): (6)13、人工费: (7)14、室外配套工程: (7)15、模板、支撑、脚手架工程(成本): (7)16、塔吊、人货电梯、升降机等各型施工机械(约为总造价的5~8%): (7)17、临时设施: (7)18、检测、试验、手续、交通、交际等费用: (7)19、承包商管理费、资料、劳保、利润等各种费用(约为10%): (7)20、上交国家各种税费: (7)21、设计费(含前期设计概念期间费用): (8)22、监理费: (8)23、广告、策划、销售代理费: (8)24、土地费: (8)25、土地税费与前期费: (8)三、工程造价单方指标参考 (9)1、普通住宅建筑混凝土用量和用钢量: (9)2、普通多层住宅楼施工预算经济指标: (10)3、施工功效: (10)4、基础数据: (10)四、工程成本测算方法 (11)1、计算工程量: (11)2、组综合单价: (11)3、测算综合单价: (11)4、混凝土: (11)5、钢筋: (12)6、外架: (12)7、模板(措施费): (13)8、地砖: (13)9、外墙干挂: (13)10、粉刷: (13)11、门窗工程: (14)五、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14)1.预付备料款的限额: (14)2.备料款的扣回: (14)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15)1.工程量的确认: (15)2.合同收入的组成: (16)3.工程进度款支付: (16)七、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主要方法 (16)1.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 (17)2.实际价格调整法: (17)3.调价文件计算法: (17)4.调值公式法: (17)一、各种建筑造价分析表1、全现浇结构住宅楼:包括建筑、装饰、采暖、给排水(含中水)、消防、通风、照明、动力、消防报警、电梯、可视对讲、有线电视、电话、防雷接地等十四个专业。
造价工程分类标准

造价工程分类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1.类别划分依据:根据工程的规模、性质、特点,综合考虑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分类。
2.类别划分原则:同一类别工程应具有相同的特征,不同类别工程应具有明显的差异。
3.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工程类别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1.类别划分依据:根据装饰工程的规模、性质、特点,综合考虑装饰设计、施工工艺、材料使用等因素进行分类。
2.类别划分原则:同一类别工程应具有相同的特征,不同类别工程应具有明显的差异。
3.类别划分标准:装饰工程类别划分为一类、二类。
三、构筑物工程类别划分1.类别划分依据:根据构筑物工程的规模、性质、特点,综合考虑构筑物设计、施工工艺、材料使用等因素进行分类。
2.类别划分原则:同一类别工程应具有相同的特征,不同类别工程应具有明显的差异。
3.类别划分标准:构筑物工程类别划分为一类、二类。
四、桩基础工程类别划分1.类别划分依据:根据桩基础工程的规模、性质、特点,综合考虑桩基础设计、施工工艺、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分类。
2.类别划分原则:同一类别工程应具有相同的特征,不同类别工程应具有明显的差异。
3.类别划分标准:桩基础工程类别划分为一类、二类。
五、单独土石方工程类别划分1.类别划分依据:根据单独土石方工程的规模、性质、特点,综合考虑土石方设计、施工工艺、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分类。
2.类别划分原则:同一类别工程应具有相同的特征,不同类别工程应具有明显的差异。
3.类别划分标准:单独土石方工程类别划分为一类、二类。
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文件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划分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文件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划分标准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文件是指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编制的,用于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工程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工程决算、工程招标投标和施工组织设计等环节的专业文件。
它是用于规范和控制工程造价的管理文书,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依据。
在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文件中,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划分标准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对工程项目按功能、用途、结构性质、施工工艺或其他特点进行划分的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某些特定施工工艺和要求而规定的必须实施的项目。
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的划分标准,对于工程造价的编制和控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们要了解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标准。
根据《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工程量的计算项目、工程量的计算基本规定以及工程量的计算范围等。
在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标准中,对于各种工程项目的划分要符合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量的计算准确无误。
措施项目的划分标准也是十分重要的。
措施项目的划分标准包括对于特定施工工艺和要求的项目进行详细的划分和说明,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措施的实施到位。
对于混凝土工程,措施项目的划分标准包括对于混凝土拌合料的要求、浇筑前的基础处理、模板的安装要求、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要求等。
这些措施项目的划分标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工程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工程造价文件中,对于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的划分标准,不仅仅是简单的文字说明,还需要配套的图纸、技术规范和说明书等,以便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过程中能够清晰地指导施工方的施工工艺和要求。
划分标准也需要与工程设计、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合同等其他内容保持一致,确保工程各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在编制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文件中,对于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划分标准的编制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结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合理划分,保证工程造价的编制准确无误。
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类

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类
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可以根据不同角度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
1. 按照建筑物类型分类: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不同类型建筑的造价指标指数。
2. 按照建筑物等级分类: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物等级分类,如甲级、乙级、丙级、丁级等。
3. 按照地域分类:按照不同地区,如东北、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等地区的建筑物造价指标指数。
4. 按照时间分类:按照不同年份或时间段的建筑物造价指标指数,包括历史上的造价指标指数和目前的造价指标指数。
5. 按照功能分类:按照建筑物的功能进行分类,如住宅、商业、办公、医疗、教育等不同功能建筑的造价指标指数。
其中,按照地域分类和按照时间分类的建筑物造价指标指数比较常见,可以为工程建设提供重要的参考和指导。
建筑工程造价分类

商寇m^32-3建筑工程造价分类32-3-1建筑工程造价按用途分类建筑工程造价按用途分类包括:标底价格、投标价格、中标价格、直接发包价格、合同价格和竣工结算价格。
1 .标底价格《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招标必须设有标底,但也没有禁止设置标底,相反,对设有标底的,还提出了必须保密和评标应当参考标底的要求。
所以标底价格是法律许可的,也是我国工程界习惯使用的。
标底价格是招标人的期望价格,不是交易价格。
招标人以此作为衡量投标人投标价格的一个尺度,也是招标人的一种控制投资的手段。
招标人设置标底价可有两个目的:一是在坚持最低价中标时,标底价可作为招标人自己掌握的招标底数,起参考作用,而不作评标的依据;二是为避免因标价太低而损害质量,使靠近标底的报价评为最高分,高于或低于标底的报价均递减评分,则标底价可作为评标的依据,使招标人的期望价成为价格控制的手段之一。
根据哪种目的设置标底,要在招标文件中做出交待。
编制标底价可由招标人自行操作,也可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操作,由招标人作出决策。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招标标底应当依据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
2.投标价格投标人为了得到工程施工承包的资格,按照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估价,然后根据投标策略确定投标价格,以争取中标并通过工程实施取得经济效益。
因此投标报价是卖方的要价,如果中标,这个价格就是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确定工程价格的基础。
如果设有标底,投标报价时要研究招标文件中评标时如何使用标底:① 以靠近标底者得分最高,这时报价就勿需追求最低标价;②标底价只作为招标人的期望,但仍要求低价中标,这时,投标人就要努力采取措施,即使标价最具竞争力(最低价),又使报价不低于成本,即能获得理想的利润。
由于既能中标,又能获利是投标报价的原则,故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有雄厚的技术和管理实力作后盾,编制出有竞争力、又能盈利的投标报价。
建筑工程造价内容

建筑工程造价内容
建筑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费用,即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所使用的全部费用。
它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 建筑安装工程费:这是建筑工程造价的主要部分,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等。
2. 设备购置费:这部分费用是为了购买和安装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而产生的。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除了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如工程排污费等。
4.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用于应对可能发生的额外费用。
5. 建设期利息:如果工程建设需要贷款,那么在建设期间需要支付的利息。
6. 税金:根据国家规定,工程建设需要缴纳的税金。
这些费用共同构成了建筑工程造价,是进行工程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
工程造价的分类

工程造价的分类工程造价按项目所处的建设阶段、编制对象、工程性质等的不同有如下表现形式:(1)按项目所处的建设阶段不同,造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①投资决策阶段投资估算:投资估算是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依据现有的市场、技术、环境、经济等资料和一定的方法,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数额进行估计,即投资估算造价。
②工程设计阶段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等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预先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部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
修正概算:是对于有技术设计阶段的项目在技术设计资料完成后,对技术设计图纸进行造价的计价和分析。
设计概算是设计方案优化的经济指标,经过批准的概算造价,即成为控制拟建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成为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依据。
设计预算:是施工图设计预算的简称。
它是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预算消耗定额等资料编制的、反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文件。
设计预算是设计阶段控制施工图设计造价不超过概算造价的重要措施。
施工图的设计资料较初步设计文件更详细具体,因而设计预算较设计概算更准确、更符合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需要,设计预算也可以作为调整项目投资计划的依据。
③招投标与签订承包合同阶段投标报价: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应对工程造价进行计价和分析,计价时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自己企业采用的消耗定额及费用成本和有关资源要素价格等资料,确定工程造价;然后根据拟定的投标策略报出自己的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投标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也是工程造价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消耗水平和市场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工程造价。
承包合同价:招投标制表现为同一工程项目有若干个投标人各自报出自己的报价,通过竞争选择价格、技术和管理水平均较好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以中标价(中标人的报价)作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依据。
对于非招标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前,承包人也应先对工程造价进行计价,编制拟建工程的预算书或报价单,或者发包人编制工程预算,然后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造价定义及构成

工程造价定义及构成
一、定义
工程造价是指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这个费用涉及到工程的筹划、设计、建设、购置等全过程,是评价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
二、构成
工程造价主要由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构成。
1.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是工程造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为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用。
此项费用根据具体的设备、工器具清单,逐项确定其购置费用,并计入工程总造价中。
2.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进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总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
其中,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间接费则包括管理费、技术咨询费等。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计算需要依据不同的工程类别和预算定额,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工程建设其他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是指除上述两项费用外的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费用,包括土地使用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
这些费用因具体工程情况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相应的标准和
规定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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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建筑工程造价分类
32-3-1 建筑工程造价按用途分类
建筑工程造价按用途分类包括:标底价格、投标价格、中标价格、直接发包价格、合同价格和竣工结算价格。
1.标底价格
《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招标必须设有标底,但也没有禁止设置标底,相反,对“设有标底的”,还提出了“必须保密”和评标“应当参考标底”的要求。
所以标底价格是法律许可的,也是我国工程界习惯使用的。
标底价格是招标人的期望价格,不是交易价格。
招标人以此作为衡量投标人投标价格的一个尺度,也是招标人的一种控制投资的手段。
招标人设置标底价可有两个目的:一是在坚持最低价中标时,标底价可作为招标人自己掌握的招标底数,起参考作用,而不作评标的依据;二是为避免因标价太低而损害质量,使靠近标底的报价评为最高分,高于或低于标底的报价均递减评分,则标底价可作为评标的依据,使招标人的期望价成为价格控制的手段之一。
根据哪种目的设置标底,要在招标文件中做出交待。
编制标底价可由招标人自行操作,也可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操作,由招标人作出决策。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招标标底应当依据“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
”
2.投标价格
投标人为了得到工程施工承包的资格,按照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估价,然后根据投标策略确定投标价格,以争取中标并通过工程实施取得经济效益。
因此投标报价是卖方的要价,如果中标,这个价格就是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确定工程价格的基础。
如果设有标底,投标报价时要研究招标文件中评标时如何使用标底:①以靠近标底者得分最高,这时报价就勿需追求最低标价;②标底价只作为招标人的期
望,但仍要求低价中标,这时,投标人就要努力采取措施,即使标价最具竞争力(最低价),又使报价不低于成本,即能获得理想的利润。
由于“既能中标,又能获利”是投标报价的原则,故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有雄厚的技术和管理实力作后盾,编制出有竞争力、又能盈利的投标报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投标报价应当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进行编制。
3.中标价格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所以评标的依据一是招标文件,二是标底(如果设有标底时)。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一是“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这第二项条件主要是说的投标报价。
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一)设有标底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二)不设标底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经评标委员会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
4.直接发包价格
直接发包价格是由发包人与指定的承包人直接接触,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签订施工合同,而不需要像招标承包定价方式那样,通过竞争定价。
直接发包方式计价只适用于不宜进行招标的工程,如军事工程、保密技术工程、专利技术工程及发包人认为不宜招标而又不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招标范围)的规定的其他工程。
直接发包方式计价首先提出协商价格意见的可能是发包人或其委托的中介
机构,也可能是承包人提出价格意见交发包人或其委托的中介组织进行审核。
无论由哪一方提出协商价格意见,都要通过谈判协商,签订承包合同,确定为合同价。
直接发包价格是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增减价的方式定价。
5.合同价格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价可采用以下方式:(一)固定价。
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
(二)可调价。
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
(三)成本加酬金。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价时,应当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
现分述如下:(1)固定价格
所谓固定价格,是指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的价格。
固定价格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计算出的价格再加上一定的风险因素确定价格、在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总价,一次包死。
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要明确总价中所含风险因素的范围和计算方法。
如果发生专用条款所限定的风险因素以外的合同价款需要调整,也应该在专用条款中写明其调整方法。
(2)可调价格
可调价格是指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构成价格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
可调价格的调整方法应在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中列出。
关于可调价格的调整方法,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第一,按主材计算价差。
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需要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价格(一般采用当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或结算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竣工当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结算价,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基期价比较计算材料差价。
第二,主料按抽料法计算价差,其他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
主要材料按施工图预算计算的用量和竣工当月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结算价或信息价与基价对比计算差价。
其他材料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