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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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

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

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3。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

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简述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简述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简述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是一个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医疗机构的声誉。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我国健康部门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核心制度。

以下是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简述:1.医疗机构设置和规划制度:规定医疗机构的设置标准和规划,保证医疗服务的合理分布。

2.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确立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包括财务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

3.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监测和评估医疗质量。

4.医疗技术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技术的管理要求,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可靠。

5.医疗质量监测与评价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质量问题。

6.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立医疗器械的使用和管理规范,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7.医院感染控制制度:制定控制医院感染的标准和措施,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率。

8.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建立不良事件的报告与处理机制,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9.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医疗风险管理方案,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和减轻其影响。

10.异常用药监测与评价制度:建立异常用药的监测与评价体系,预防和减少药物错误使用。

11.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确立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和原则,及时处理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2.医疗质量情况公示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公示医疗质量情况,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13.建立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医疗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区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14.医生执业管理制度:规定医生执业的管理要求,确保医生合法、规范、安全执业。

15.医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制度: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16.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与教育制度:加强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医疗服务的专业水平。

17.强化科研伦理管理制度:建立科研伦理管理制度,规范科研行为,确保科研质量和伦理道德。

18.客观评价医疗质量制度:建立客观评价医疗质量的指标和方法,提供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参考依据。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内容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内容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内容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内容包括: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包括医疗管理、技术标准、人员配备等。

2.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设施、操作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3.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重大医疗事故进行报告,通过事故分析和诊后教育来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4.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纠纷事件进行处理的程序和方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5. 病案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患者病案的管理和归档,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6.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包括设备选型、购置、验收、维护和报废等流程。

7. 药品管理制度:规定了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和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合理用药和药品安全。

8.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机构的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消毒、隔离、洗手和废弃物处理等。

9. 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不良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0. 医疗质量评估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质量的评估方法和周期,以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11. 医疗风险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减少和控制医疗事故的发生。

12. 医疗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规定医疗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要求,以提高医疗质量和能力。

13. 医疗人员考核与激励制度:建立医疗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14.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规定医疗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和传输,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15. 医疗投诉处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患者投诉进行处理的程序和方式,保护患者的诉求权益。

16. 医疗知情同意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在进行治疗和手术之前,向患者充分解释治疗方案和风险,并取得知情同意。

17. 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规范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疗质量安全。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案及参加全科会诊。

(3)抽查医嘱、病历(特别检查是哪级医师查房,记录书写的质量)、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5)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二级医师查房规定(1)一般患者每周查房3次,一般患者入院后,二级医师首次查房不得超过48小时。

应有本病房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护士参加。

(2)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以及疗效判定。

(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4)对新入院病人,如一周后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应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引言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和严格遵守的基本要求。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从而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利益。

本文将介绍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共计十八项。

1.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是将医疗流程规范化,确保每个环节合理、高效地进行。

主要通过制定临床路径、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以提高临床诊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2.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是指临床或服务中发生的对患者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和处置的规范程序。

通过及时报告、追踪和分析不良事件原因,可及时纠正和改进,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3. 医疗错误处理制度医疗错误处理制度是通过建立规范的错误处理程序,对医疗行为中的错误进行调查、诊断、纠正和预防。

通过公正、透明的错误处理,可有效减少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安全。

4.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维护和废弃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通过合理使用和管理医疗器械,可防范医疗器械使用不当可能带来的风险。

5.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和管理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制度。

通过建立护理规范、提供培训、确保护理操作的安全性和质量,可保障患者在护理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

6. 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对医疗机构内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

通过合理使用和管理药品,可减少药品误用和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7. 感染预防控制制度感染预防控制制度是指通过采取有效的感染控制措施,防止医疗机构内的感染发生和传播。

包括严格执行手卫生、环境清洁消毒、医疗废物管理等措施,提高医疗机构的卫生质量和患者的安全性。

8.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输血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对输血相关操作的规范和管理。

通过确保血液安全、严格的输血操作流程和质量控制,减少输血相关的风险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最新最全)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最新最全)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分级护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首诊负责制度32709 7FC5 翅Ae39238 9946 饆38876 97DC 韜—24226 5EA2 庢(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三)内容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2024年最新修订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2024年最新修订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2024年,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医疗质量安全工作,并推出了最新修订的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这些核心制度的出台,对于提升我国的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对这十八项核心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第一项核心制度是医院质量安全同等对待制度。

这项制度强调了医疗质量安全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性,规定了医院要将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中,确保质量安全责任的分配和履行。

第二项核心制度是医院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院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评价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状况,通过考核结果来促进医院的持续改进。

第三项核心制度是病案质量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院建立健全的病案管理制度,确保病案记录的真实准确,为医疗质量评价和病例学习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项核心制度是医联体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疗机构依托医联体,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管理和协作,提高医疗质量水平和患者服务能力。

第五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提高质量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性,便于监控医疗质量和及时发现问题。

第六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与安全标准化建设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疗机构推动医疗质量与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规范统一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一致性。

第七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与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院建立风险评估与控制机制,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医疗活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八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与安全事件的报告与处置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院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与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确保患者权益得到保护和赔偿。

第九项核心制度是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建立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机制,依法处理医患纠纷,保证患者权益得到合理解决和维护。

第十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分别是:
1. 首诊负责制度。

2. 三级查房制度。

3. 会诊制度。

4. 分级护理制度。

5.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6.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7.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8. 术前讨论制度。

9.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 查对制度。

11.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2.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 危急值报告制度。

15. 病历管理制度。

16.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基础,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执行本机构的核心制度,并遵循每项核心制度的定义和实施基本原则及关键环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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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18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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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该当作好医疗记实,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该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身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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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
(一)定义
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3.医疗机构应当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明确各类会诊的具体流程。

4.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

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当在病程中记录。

5.前往或邀请机构外会诊,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分级护理制度
(一)定义
指医护人员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对患者进行分级别护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分级护理管理相关指导原则和护理服务工作标准,制定本机构分级护理制度。

2.原则上,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4个级别。

3.医护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4.患者护理级别应当明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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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一)定义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该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分以及提供诊疗撑持的后勤部分,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医疗机构实行病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病院可以在病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

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医疗机构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

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

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5.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6.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7.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8.交代班内容该当专册记实,并由交班人员和接棒人员共同具名确认。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定义
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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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

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3.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实的格式和模板。

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实,主持人需审核并具名。

讨论的结论该当记入病历。

4.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定义
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2.医疗机构该当建立急救资本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确保各单元急救设备和药品可用。

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

医疗机构该当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

3.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急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介入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急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4.急救完成后6小时内该当将急救记实记入病历,记实时间应详细到分钟,主持急救的人员该当审核并具名。

八、术前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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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指以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手术安全为目的,在患者手术实施前,医师必须对拟实施手术的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预期效果、手术风险和处置预案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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