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然气预付费模式向账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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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上海市2020版)

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上海市2020版)

编号: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制定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本市中小型非居民用户(工业用户除外)和供气企业之间签订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时参照使用。

2.本示范文本签订前请仔细阅读,签订合同的条款应当力求具体、确定。

合同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的具体内容应当完整填写在划线处。

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将划线划去。

“□”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3.用户申请办理燃气用气业务的,应当向供气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下列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准确:(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产权证明文件;(3)用户为承租人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以及产权人允许其安装、使用或改造燃气设施的相关证明文件。

4.本示范文本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共同制定。

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2020版)供气人(甲方):用气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管道燃气供用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用气手续1.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燃气供用气登记手续。

2.甲方受理乙方用气手续的,应当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并将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告知乙方。

甲方在审核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材料后,双方约期由甲方上门进行现场用气设备检测、验收。

甲方应当自现场用气设备验收合格后予以供气。

3.用气设备未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乙方不得使用燃气。

第二条用气基本情况1.气源种类:天然气2.用气地点:。

3.供气压力:。

第三条供气质量甲方向乙方供应的燃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第四条燃气价格、计量与结算方式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燃气基准价格为:元/标准立方米,实际价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上海市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上海市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上海市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供气人(甲方):用气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管道燃气供用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用气申请与供气乙方因生活需要向甲方提出用气申请且符合供气条件的,甲方应当受理,并为乙方办理有关用气手续。

乙方用气场所具备《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规定的用气条件的,甲方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供气。

用气地址:第二条供气方式与供气种类甲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乙方供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第三条供气质量与供气压力甲方向乙方供应的燃气质量、压力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四条燃气价格与燃气费支付1.甲方按照本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居民管道燃气价格收取燃气费。

遇燃气价格调整的,按照本市价格主管部门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2.甲方用抄表方式计量燃气用量的,应当按付费账单提示的日期抄表,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抄见表。

双方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

甲方未能抄见燃气计量表读数的,可以根据乙方以往燃气用量的记录估算用量。

乙方对估算的数值提出疑义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核实。

3.乙方使用预付费燃气计量表的,应当按甲方公示的预购气规定购买燃气。

4.甲方应当自抄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送纸质或电子付费账单。

乙方接到账单后,应当按账单提示期限、方式及金额支付燃气费。

第五条燃气设施的维护保养1.甲方应当为乙方安装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燃气计量表。

对双方结算使用的燃气计量表,甲方应当确保其计量准确。

燃气计量表非人为原因产生计量失准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免费更换,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智能表液晶屏无法显示计量读数的按以下原则结算:有机械读数的以机械读数进行结算,无机械读数的,以智能表存储的数据进行结算。

2.甲方需要对燃气计量表进行更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配合。

3.甲乙双方对燃气计量表的计量准确性有疑义的,都可以向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

燃气用户账目管理制度范本

燃气用户账目管理制度范本

燃气用户账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用户账目的管理,规范燃气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燃气用户的账目管理,包括燃气费用的收缴、账目的核算、欠费的管理等。

第三条燃气用户账目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燃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账目管理制度,确保用户账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燃气费用的收缴第四条燃气企业应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燃气价格,向用户收取燃气费。

燃气价格调整时,燃气企业应提前公告,并按照新的价格收取燃气费。

第五条燃气企业应提供多种缴费方式,方便用户选择,如现场缴费、网上缴费、自动扣费等。

第六条燃气企业应在用户缴费后及时开具收费凭证,用户有权要求开具发票。

第七条燃气企业应定期对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抄表,确保燃气费用的准确性。

用户有权查阅抄表记录和燃气账单。

第三章账目的核算与管理第八条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账目核算制度,对用户的燃气使用量、费用等进行详细记录和核算。

第九条燃气企业应定期对账目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账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燃气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和账目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第四章欠费的管理第十一条燃气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燃气费用。

用户逾期不支付的,燃气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第十二条燃气企业应制定合理的欠费管理制度,对欠费用户进行及时提醒和催缴。

第十三条对于长期欠费的用户,燃气企业可以依法采取措施,如暂停供气、依法追缴等。

第五章信息公开与监督第十四条燃气企业应定期公开燃气用户的账目信息,接受用户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用户有权对燃气企业的账目管理进行查询、投诉和举报,燃气企业应及时处理用户的问题和投诉。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燃气企业违反本制度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定的罚款。

第十七条燃气企业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2007年修订)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2007年修订)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200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7.10.10•【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施行日期】2008.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1999年1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2007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修订2007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燃气供应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燃气,包括人工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

本条例所称燃气企业,包括燃气生产企业、燃气输配企业和燃气销售企业。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与建设、配置与调度、供应与使用、设施保护以及相关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四条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政局)是本市燃气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市政局所属的上海市燃气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燃气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本市燃气行业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浦东新区以及闵行、宝山、嘉定、金山、松江、南汇、奉贤、青浦、崇明等区、县燃气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区、县燃气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燃气行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业务上受市市政局领导。

本市发展和改革、建设和交通、规划、质量技监、安全生产监督、工商、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本市燃气管理遵循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节能高效和方便用户的原则。

预付费IC卡燃气表得失谈

预付费IC卡燃气表得失谈

预付费IC卡燃气表得失谈一、IC卡燃气表的发展1 、预付费技术的提出随着城市燃气事业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燃气居民用户迅猛增加,燃气公司抄表收费的矛盾日益突出,传统的抄表收费模式的弊端日益成为燃气公司改善效益、提高管理水平的障碍;对燃气公司来说:入户难、抄表难,抄表人员的不断增加带来了经营成本的提高;收费难,经常发生与用户的纠纷等成为经营管理上的难题。

对燃气用户而言:要按预约时间在家等候,还要遭受抄表人员的打扰;用气的透明度与自由性不够,缴费方式单一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由于上述的种种因素,供气和用气双方都在寻求一种新的收费方式,能同时兼顾用户与燃气管理部门的诸多利益,做到既能简化操作程序,方便用户,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的经济成本。

在这种共同的期待下,IC卡预付费燃气表技术由于满足了两方面的共同需求,因而一出现,就受到了燃气公司与用户的欢迎。

2、IC卡燃气表的发展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微电子技术的发展,新型电子载体相继面世,首先出现了磁卡式记忆卡,但九十年代初,因磁卡的信息容量小,容易被复制等原因而逐渐被IC卡式所取代。

IC卡,又称集成电路卡,它将一个集成电路芯片镶嵌于塑料基片中,封装成卡的形式,其外型与覆盖磁条的磁卡相似,其信息容量大,不易复制,防伪功能强,它将微电子技术和计算机结合在一起,大大提高了人民生活和工作现代化程度,IC卡取代磁卡,原来的磁卡式表也随之被1C卡式表所替代。

预付费IC卡燃气表是一种利用现代微电子技术、现代传感器技术、智能IC卡技术对用气量进行计量并进行用气数据传递及结算交易的新型燃气表。

它是在传统膜式燃气表的基础上,增加了电子控制器、阀门及计数脉冲采样这三部分组成,具有付费功能的计量装置。

由于IC卡燃气表实现了先交费后用气,解决了燃气公司收费难的一大问题,同时根除了抄表预约、抄表难的困扰,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燃气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加速了资金的流通周转,同时也保证了用户用气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增强了透明度。

【专稿】目前LNG气款结算和付款的问题分析---海波谈LNG系列

【专稿】目前LNG气款结算和付款的问题分析---海波谈LNG系列

【专稿】目前LNG气款结算和付款的问题分析---海波谈LNG系列文:刘海波导读:海波最近一段时间没有写行业内的原创文章,一直在家忙于家里的事情卖桃子,明天要去找工作了。

今天正好有空写这个好久以前就想和大家分享的题目,今天我们一起来聊聊LNG贸易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和目前的状况。

一、LNG合同条款付款方式的变化LNG从发展到走到现在,LNG的往来属于大宗交易,2009年以前的时候就只有一种付款方式,那就是预付款制,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经济的影响,2009年以后出现了第二种付款方式,那就是淡季货到付款制,冬季预付款制,发展到现在出现了后付款制,周结、月结、半年结。

信用问题也随着付款制度的变化在发生着变化,我选取了三个点型的和大家分享。

以上是2009年以前的合同里标定的气款和付款方式是要提前30天或15天进行预付款才能安排发货的,没有款是不可能出货的,供气计划也是要确定年、月、周、日的计划安排,哪时候没有听说过出现结算问题。

这是2009年以后出现的一年一预付,货到结款的合同条件,2009年是一个分水岭,标志着行业出现了竞争,这时候在同样价格的基础上,一车一预付,然后月底开票结算余款就有了竞争力了。

这就是现在的结算方式了,从最初的单一化变成了多样化了,从最初到现在,三年一个起伏,我们LNG人都经历了什么,客客气气、相互信任、理解支持、产生帐期,写到这里,我回想了一会小编都有点泪流满面的感觉。

二、LNG目前结算方式信任分析目前我们大部分的贸易公司都是用的三种结算方式,预付款、货到付、后付款模式,在现在的状况下这几个市场发展催生出来的。

就有了很多信誉问题出现了,缺乏信任的基础。

以前预付款的时候,双方都是在非常信任的基础上,你打给我几千万,我就有责任把几千万的货给按时送过去,偶尔出现晚到现象也都能相互理解。

这里没有违约问题,都以法律和道德做准绳。

后期货到付款的时候也没大问题,这时候贸易商采购液厂还是预付款制,不过贸易商对下游考察后出于对下游的信任,做到了货到付款,解决了一些资金上的困难,双方达到相互扶持共同发展,这里就会发生货不能按时到纠纷,款不能及时付时的猜忌,开始了信任的危机。

天然气计划结算管理办法

天然气计划结算管理办法

天然气计划结算管理办法天然气计划结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理顺天然气计划、结算、调度等工作流程,加强计划管理,保障安全用气,结合上游天然气公司对计划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和执行照付不议合同的天然气用户。

第三条执行照付不议合同的天然气用户按指定程序申报年合同量、季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和日指定,我公司计划管理人员根据各类用户上报的计划量进行整理汇总,按指定程序报上游天然气供应商(公司),具体时间见下表:天然气用气计划申报时间表计划分类申报时间及内容报上游公司用户报我公司5年计划5年区间最后一年9月1日前报下一个五年区间每一年的用气计划最后一年8月10日前年计划每年9月5日前报下一年计划每年9月3日前报下一年计划季度计划3、6、9、12月1日前报下季度用气计划2、5、8、11月26日下午4:30前报下季度用气计划月计划12日前报下月计划(1号至月底为1个月)10日下午4:30前报下月计划周计划周三前下午3:00报下周计划(每周一至下周日为一周)周二下午4:00前报下周计划日指定上午8:30报次日用气量下午4:30报第三天用量日指定的变更用气日前一天下午4点前用气日前一天上午10点前说明:1、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的编制和申报:按上表规定的时间申报,如遇节假日,提前进行。

2、月度计划和周预测的编制:月计划、周预测同实际用量的偏差不得超过±5%,供气方对超出部分不予保证。

3、日指定:日指定量同周预测的偏差不得超过±5%,实际用气量同日指定的偏差不得超过±1%,如买方未按规定发出某一日通知,则该日的指定气量为0。

4、日指定的变更(1)、买方可对其日指定的气量作一次或多次变更,但须在用气日前一天的规定时间内(见上表)将一份书面变更通知传真给卖方。

(2)、卖方应以用气前一日规定时间内从买方收到的最后一份日通知(或变更通知)为准,结合届时的可供气量及管输能力情况,尽快决定是否同意买方所要求的任何额外指定气量(指超出最大日量的计划用气量,未超出的日指定量无需卖方确认),并将变更量及时通知买方。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建立燃气调价收入分配监管机制的通知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建立燃气调价收入分配监管机制的通知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建立燃气调价收入分配监管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6.12.30•【字号】沪市政计〔2006〕793号•【施行日期】2006.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建立燃气调价收入分配监管机制的通知沪市政计(2006)793号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各燃气制气、销售企业:为实现本市能源战略发展目标,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鼓励节能、多种能源合理利用、确保城市能源安全供应和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政府监管,确保燃气调价收入按规定用途使用,根据市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的意见,现将建立调价收入分配监管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调价收入归集和结算平台(一)建立人工煤气、天然气价格结算平台。

在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人工煤气、天然气调价收入归集和结算平台。

由政府规范结算价格、结算方法和结算流程,对调价收入进行统一归集和结算。

人工煤气由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向所属三家制气公司及上海焦化公司统一购买,并销售给市北和大众两家销售公司,(具体结算流程详见附图一)。

天然气城市燃气部分由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向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购买,按照同网同价原则销售给全市各燃气销售公司(具体结算流程详见附图二)。

(二)规范操作,确保调价收入归集到位。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相关上下游企业的燃气结算价格,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市政局制定的办法执行,统一结算价格,燃气调价收入集中到结算平台。

由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国家财税政策、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本监管办法,编制年度预算,建立台帐,对调价收入进行明细核算、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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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然气预付费模式向账单模式
IC卡预付费解决方案
该方案是依托成熟IC卡技术开发的“先缴费后用气”的燃气运营模式,包括IC卡智能燃气表和收费管理系统,共分为ESLink-金管家APP解决方案与ESLink-自助缴费终端
解决方案。

该方案解决了燃气公司收费难、用气控制难等问题,燃气消费也从后付费走向预付费时代。

ESLink-APP掌厅解决方案
●该方案配有金卡蓝牙充值宝、APP掌厅,帮助燃气客户实现足不出户,轻松购气
●将IC卡插入金卡蓝牙充值宝,通过蓝牙将充值宝与APP掌厅相连,在金管家APP点击【IC卡购气】,通过充值宝完成IC卡的读写,实现轻松购气
●除了IC卡购气外,通过APP掌厅还能实现用气查询、表具管理、燃气知识查询等服务
ESLink-自助缴费终端解决方案
●该方案围绕ESLink自助缴费终端打造。

ESLink自助缴费终端满足任意地点简单挂机的特点,帮助燃气用户实现24小时自助服务●通过读卡、输入气量、购气、支付、写卡五个步骤,轻松完成IC卡购气
●除支持IC卡表购气外,还支持普表缴费、远传表缴费、账单查询等服务
●支持支付宝、微信二维码充值缴费
关于预付费各方观点消费者
应返还一部分利益不少消费者对一些垄断行业收取预付费提出了质疑,"这么多预付费,在我们消费完毕之前,都被用做什么?是放到银行赚取利息?还是投放到资本市场里投资?"以固定电话为例,太原市内固定电话用户约有100余万户,而吴老先生算了一笔账,"假设每部电话每月预存话费50元,100余万部电话每月预存话费高达5000余万元。

一年收取的预存话费就达6亿元左右。

这笔钱如果存入银行,按照现行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0.72%计算,光利息就是数百万元。

然而,这笔赢利去了哪里?我们这些固定电话用户是真正
的出资人,却没有见到一分钱的赢利,也没有得到任何的回报。

"与电话费一样,电费、煤气费、油费等的预收费用在消费完毕之前去了哪。

采访中,消费者纷纷表示:"这笔费用的赢利应该以返利或让利的形式返还给我们。

"企业:这是主动服务意识用户向10060的话务员提出质询。

话务员称,固定电话在安装时,状态设置分为两种,一种是"当月消费"型,必须是月初把话费预存了,用于本月话费的消费;另一种是"次月消费"型,是在话费消费完成后,再缴纳话费。

但是,在每一部固定电话安装时,网通公司已自动将其初始状态设置成"当月消费"型。

如果消费者不愿意用"当月消费"型,可以将话机密码告知10060话务员,或者带上机主身份证到网通营业大厅办理将其更改成"次月消费"型。

一位通讯行业的负责人称:无论是哪种消费类型,这笔钱最终都用于消费者的日常消费,预收费用是企业的一种主动服务意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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