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准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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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准则汇总

资产评估准则汇总

资产评估准则汇总资产评估是确定和估计一个个体、企业或项目的资产价值的过程。

资产评估准则是指资产评估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资产评估准则的汇总。

1.公允价值准则:这是最常用的资产评估准则之一,根据这个准则,资产的价值是根据市场上实际的交易价格来确定的。

这个准则适用于可以在市场上以可靠的价格进行买卖的资产。

公允价值准则的主要优点是可比性强,能够提供准确的市场价值信息。

2.成本法准则:根据这个准则,资产的价值是根据其取得成本来确定的。

这个准则适用于无法通过市场交易得到可靠价格的资产,如自用房屋和实物资产。

成本法准则的主要优点是简单易行,不需要依赖市场数据,但它不能反映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

3.收益法准则:根据这个准则,资产的价值是根据其未来的收益潜力来确定的。

这个准则适用于产生收益的资产,如租赁物业和可能产生未来现金流的项目。

收益法准则的主要优点是能够考虑到资产的未来价值,但它对预测未来收益的准确性有较高要求。

4.建筑评估准则(IAO准则):这是评估房地产和建筑资产时常用的准则之一、根据这个准则,评估师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各种要素,如土地价值、建筑物本身的价值、使用寿命、维修和维护成本等。

IAO准则是一种综合性的评估准则,考虑了多种因素,并提供了一个比较准确的评估结果。

5.税务评估准则:这个准则主要用于确定资产的税务价值。

根据税务评估准则,资产的价值是根据税法规定的方法和原则来确定的。

税务评估准则通常要求评估师根据特定的税法条文和计算方法来确定资产的价值,以便用于税务申报和纳税。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准则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目的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和原则来确定资产的价值。

评估师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准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和专业知识进行评估工作,以提供准确可靠的评估结果。

资产评估准则汇总

资产评估准则汇总

我国准则项目已达26项,分别是2项基本准则,12项具体准则,4项评估指南,8项指导意见,准则体系更加完善。

一、基本准则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二、具体准则1、《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号)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3、《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中评协〔2012〕245 号)4、《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7、《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中评协[2009]211号)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9、《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10、《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11、《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12、《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三、评估指南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中评协[2007]169号)4、《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四、指导意见1、《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1]228号)2、《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11]229号)3、《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0]215号)4、《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9]211号)5、《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号)6、《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7、《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5]37号)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五、其他1、《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2012]246号)2、《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2012]247号)六、废止文件如下: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2、《资产评估计划指南》3、《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4、《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5、《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6、《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

资产评估报告准则

资产评估报告准则

资产评估报告准则
资产评估报告准则是指对资产进行评估时所遵循的规范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资产评估报告准则:
1. 国际评估标准委员会(IVS):国际评估标准委员会是一个
国际组织,制定了评估报告的核心原则和标准。

IVS的准则确
保了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的透明度、准确性和可比性。

2. 美国评估基准(USPAP):美国评估基准是由美国评估师
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报告准则。

USPAP要求评估师进行详尽
的调查和分析,并提供清晰、完整和可靠的评估结果。

3. 国际金融报告准则(IFRS):国际金融报告准则对企业的
会计准则进行规范,其中也包括了对资产评估的要求。

IFRS
要求企业按照公允价值原则对资产进行评估,并披露评估结果。

4. 国家法律法规: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对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和流程进行了规定。

5. 公司内部准则:一些公司可能会制定自己的资产评估报告准则,以确保其内部评估工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资产评估报告准则,评估师和公司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应根据相应的准则进行操作,以确保评估结果的透明度、准确性和可比性。

资产评估具体准则

资产评估具体准则

资产评估具体准则
资产评估具体准则是指在进行资产评估时需要遵循的具体规定
和方法。

资产评估是指通过对资产进行量化和定价,以确定其在市场中的价值和风险等指标,为投资决策和交易提供参考依据。

资产评估的具体准则包括以下方面:
1.评估对象:确定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种类和范围,包括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各类资产。

2.评估方法: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根据资产的特点和市场情况进行评估。

3.评估周期:确定资产评估的周期和频率,根据市场的变化和资产的特点进行评估,及时更新评估结果。

4.评估标准:确定评估标准和指标,包括市场价格、收益率、风险等指标,根据不同资产的特点和市场情况进行评估。

5.评估报告:编制完整的评估报告,包括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和评估结论等内容,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资产评估具体准则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助于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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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是指对其中一客体的经济价值进行确定、测定以及判断的过程。

在金融、房地产、企业管理等领域中,资产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能够帮助人们了解资产的价值,为决策者提供依据。

资产评估的基本准则如下:1.客观性准则:资产评估应当基于客观的事实和数据进行。

评估人员需要收集和分析大量的信息,如市场行情、产权证明、资产状况等等,以确保评估结果具有客观性。

2.实质真实准则:资产评估结果应当切实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

评估人员应尽量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物理状况、市场需求、产权状况等,以形成一个全面准确的评估结果。

3.独立性准则:资产评估的过程应当独立于资产所有者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控制和影响。

评估人员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受任何利益驱使,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4.审慎性准则:资产评估应当基于谨慎的原则,遵循风险管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评估人员需要充分了解评估对象的特点和风险,并采取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和可靠性。

5.统一性准则: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统一的评估标准和方法。

评估人员需要了解并使用行业通用的评估标准和方法,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6.及时性准则:资产评估应当及时进行,以满足决策者的需要。

评估人员需要适时提供评估结果,并及时更新评估报告,以便决策者能够及时做出相应的决策。

7.透明度准则:资产评估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以便各方了解评估的依据和过程。

评估人员应当保持沟通畅通,向相关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解释,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可信度。

总之,资产评估的基本准则是客观性、实质真实性、独立性、审慎性、统一性、及时性和透明度。

这些准则能够帮助评估人员对资产进行准确可靠的评估,为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人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行业要求,灵活运用这些准则,以提高评估的质量和效果。

资产评估准则汇总

资产评估准则汇总

资产评估准则汇总资产评估准则汇总概述资产评估是指经过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评估,为确认一项资产的价值和可行性进行的一项过程。

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国家机构,在进行资产交易、财务报告、贷款申请或者准备投资决策时,都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

本文将汇总常见的资产评估准则,帮助读者理解资产评估的要点和流程。

一、公平价值准则公平价值准则是最常见的资产评估方法之一。

根据公平价值准则,资产的评估应基于市场上谈判的双方自愿达成的交易价格。

这就意味着,资产的评估应考虑市场供需关系、竞争状况、买卖双方的利益以及其他影响市场价格的因素。

公平价值准则适用于市场活跃、参考数据充分、市场价格能反映资产真实价值的情况下。

二、成本准则成本准则是根据资产的历史或当前成本来进行评估。

资产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资产购买时支付的实际金额,而间接成本则包括与资产购买相关的其他费用,如税费、运输费用等。

成本准则适用于资产的市场数据不完全、市场交易活动较少或者资产没有市场价值的情况下。

三、收益准则收益准则是根据资产未来的现金流入量来评估。

该方法认为资产的价值取决于其未来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

评估过程中,需要预测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并按照一定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收益准则适用于现金流稳定可预测、资产收益能够客观量化的情况下。

四、市场比较准则市场比较准则是根据与所评估资产相似的其他市场交易来进行评估。

通过比较相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和特征,得出目标资产的估值范围。

市场比较准则适用于相似资产数据丰富、市场交易活跃的情况下。

五、收益方法准则收益方法准则是将收益准则和成本准则相结合的评估方法。

该方法主要基于资产的现金流和收益情况,同时考虑资产成本和风险。

评估过程中,对未来现金流进行折现,同时考虑资产成本和风险。

这种方法可以更全面地评估资产的价值和可行性。

六、再评估准则再评估准则是在受到特殊情况影响后,对已经评估过的资产进行再评估。

特殊情况可能包括市场波动、重大经济事件、技术进步等。

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准则及条款明细

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准则及条款明细

需资产评估的法律条款汇总一、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情形《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7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涉及应当报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事项的,应当将委托资产评估机构的情况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证券法》第17条规定,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报送的文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以及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149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拍卖法》第28条第2款规定: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公路法》第61条规定,公路收费权出让的最低成交价,以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为依据确定。

二、依照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情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1年]第91号)规定的法定评估情形主要包括: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企业清算;国家规定的应当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形。

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准则及条款明细

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准则及条款明细

需资产评估的法律条款汇总一、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情形《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7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涉及应当报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事项的,应当将委托资产评估机构的情况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证券法》第17条规定,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报送的文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以及规定的其他文件.第149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拍卖法》第28条第2款规定: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公路法》第61条规定,公路收费权出让的最低成交价,以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为依据确定.二、依照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情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1年]第91号)规定的法定评估情形主要包括: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企业清算;国家规定的应当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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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准则项目已达26项,分别是2项基本准则,12项具体准则,4项评估指南,8项指导意见,准则体系更加完善。

一、基本准则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二、具体准则
1、《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3、《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中评协〔2012〕245 号)
4、《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
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
7、《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中评协[2009]211号)
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
9、《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10、《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
11、《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12、《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三、评估指南
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
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中评协[2007]169号)
4、《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
四、指导意见
1、《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1]228号)
2、《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11]229号)
3、《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0]215号)
4、《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9]211号)
5、《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号)
6、《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7、《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5]37号)
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五、其他
1、《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2012]246号)
2、《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2012]247号)
六、废止文件如下:
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
2、《资产评估计划指南》
3、《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
4、《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
5、《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6、《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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