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劳动法的历史及国内国际立法概况
第二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 劳动法的产生 1、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别归属 于不同主体,才会有劳动法赖以 产生的前提。
第二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 劳动法的产生 2、劳动法产生的过程
第二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 外国劳动立法简况 1、资本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发展
工厂法的发展
自由竞 争阶段 (19世纪 后半期) 工会法的演变 劳动争议处理法的出现 社会保险立法的开端
第二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 外国劳动立法简况 1、资本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发展 垄断阶段 (20世纪 前半期
劳动法已遍及绝大多 数国家 劳动法体系逐步趋向 完整
第二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三、 中国劳动立法概况 1、建国前
中国工人阶级争取劳动立法的斗争 北洋政府的劳动立法 广州、武汉国民政府的劳动立法 南京国民政府的劳动立法
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劳动立法
第二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三、 中国劳动立法概况
2、建国后
第一阶段从1949年到1953年,是国 民经济恢复时期。
第二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四、 国际劳动立法
2、国际劳工组织的成立与发展
国际 劳工 组织 机构
国际劳工大会
理事会 国际劳工局
第二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四、 国际劳动立法
3、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与内容
形式: 国际 劳工 建议书:仅供参考,不需要 标准
提交会员国批准,也没有遵 守和执行的义务。
国际劳工公约:经会员国批 准,便在该国产生法律效力, 应予遵守和执行。
第2章劳动法简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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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同时由民法和工厂法调整,反映了资本主义 商品经济对劳动力商品的双重需要,一方面,需要 按照一般商品交换的规则进行劳动力商品买卖;另 一方面,需要将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由国家 出面对劳动力商品买卖中的劳动者进行必要的保护。 以后,民法中规定“劳动力租赁”的内容和工厂法 的内容融合于一体,进一步形成一个兼有“当事人 平等协商”和“国家干预”的特点,以保护劳动者 为主旨的独立法律部门——劳动法。
1922年颁布了更完善的《苏俄劳动法典》,一直沿用到 60年代。它在内容上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革命取得的 成果,并及时取消了为适应战时需要而普遍实行的义 务劳动制,改行劳动合同制。
1970年最高苏维埃会议通过的《劳动立法纲要》以15章 107条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
2.原东欧各国和朝鲜的劳动立法
新政权建立的最初几年,在废除旧劳动立法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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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立法的发展与国际劳动立法概述
一、资本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发展
1.自由竞争阶段(19世纪后半期)的劳动立法
自由竞争阶段,劳动立法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工厂法的发展。工厂法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一些国家的 工厂法从只适用于纺织业发展成为普遍适用于所有工矿业, 但未包括一切生产部门的一切工人。
(2)各国宪法纷纷对公民的劳动权作出明确规定。
(3)劳动标准、社会保障、就业保障、反对歧视方面立法 的发展尤为突出。
二战后,很多资本主义国家在劳动立法上曾出现逆流。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章劳动立法的历史发展ppt课件

(4)在劳动保险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5)在处理劳资争议方面: 《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关于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 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劳资争议解决程序的暂行规 定》,《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组织及工作规则》,《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 示》。 2.1953-1958年,“一五”计划期间; 这一时期,以《宪法》为依据,制定了许多重要的劳动法规。 主要包括:《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关于工资改革的 决定》,《关于工资改革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关于公私 合营企业工资改革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 程》,《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
(二)新中国劳动法的历史(不包括实行不同制度的我国台湾、香港和 澳门地区) 1.1949-1953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1)在保障职工民主权利方面: 《关于国营、公营工厂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指示》,《关于废除各地 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关于全国各煤矿废除把头 制度的通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在救济和安置失业人员方面: 《关于失业技术员工登记介绍办法》,《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 《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关于失 业人员统一登记办法》。 (3)在劳动保护方面: 《全国公私营各厂矿职工伤亡报告办法》,《工业交通及建筑企业职工 伤亡事故报告办法》;《工厂卫生暂行条例 ( 草案 )》,《关于搬运危险 物品的几项办法》,《关于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
一、外国劳动立法的历史发展 (3)工厂立法 1802年英国的《学徒健康和道德法》被视为是劳动法产生的 标志。 通过规定工时上限和工资下限,以限制资本家的剥削程度, 是保护劳动者的立法。 (4)劳动法 兼有当事人平等协商和国家干预的特点,以保护劳动者为主 旨。 3.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1)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 (2)是发展生产力的要求 (3)是维持自由竞争条件的需要
国际劳动法的立法与实践

国际劳动法的立法与实践第一章:国际劳动法的概述国际劳动法是指国际社会为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全球劳动力市场平衡发展所制订的法律体系。
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一种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手段,以保护全球劳动力的权益,避免一些失去工作机会或被利益剥削的现象出现。
国际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促进全球劳动力的工作条件,保障其权利与利益,尤其是保障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工人的权益。
同时,国际劳动法也关注于纠正潜在的劳动力市场不平衡,以保证全球劳动力的综合发展。
基于此,国际社会对劳动力的保护和管理作出了积极的立法行动和努力。
第二章:国际劳动法的立法历程为了实现国际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国际社会制定了多项国际劳动法相关的国际公约、决议和协议。
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ILO)成立,旨在促进国际劳动标准规范的制定和普及。
1926年,ILO颁布了《劳动立法承认公约》,标志着国际劳动法立法的开端。
在《劳动立法承认公约》的基础上,国际社会陆续制定了多项涉及劳动力管理和权益保护的国际公约和协议。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48年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和1976年颁布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它们明确规定了劳动和就业的基本人权原则。
此外,国际社会还制定了多项针对特定劳动力群体的国际公约,例如1973年颁布的《排除女性在就业中歧视公约》和1999年颁布的《禁止最低工资公约》等。
第三章:国际劳动法的实践国际劳动法的实践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国内法律的实践、国际标准的普及和落实、以及国际间的合作。
一方面,各国政府需要将国际劳动法纳入国内法体系,并建立完善的执行机制来保障其实效性。
另一方面,国际社会需要加强对国际劳动法的普及和推广,以确保其规范能落地实施。
为了落实国际劳动法,各国政府需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
例如,在打击跨国企业用工中的违法行为方面,需要加强国际间的信息共享、合作和调查。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和监测,以及制订更加细致化的制度和政策,加强劳动力的就业机会和福利待遇的保障。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原始社会
奴隶主
奴隶
人身 所有
法典明确规定:奴隶 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工 具和财产,奴隶不属 于人的范畴。
封建地主
农民
人身 依附
劳动法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
圈地运动
在14世纪至18世纪末的资本主义 原始积累时期为了加速资本主义生 产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英国等欧洲 国家制定了许多“劳工法规”。
(1)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动和领 导的劳动立法运动 。 (2)北洋政府时期的劳动立法 。 (3)广州、武汉国民政府时期的劳 动立法 。 (4)南京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劳动法。 (5)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劳动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劳动立法 。 1、1949年到1953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2、1953-1958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 3、1958-1966年,第二个五年计划至第三 个五年计划时期。 4、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 5、1978-1994年劳动立法的改革和发展阶 段 6、1994年《劳动法》颁布至今。
在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影响下,1880年 瑞士政府曾首先提出召开国际会议,制 定国际劳工公约,此项倡议因各国间意 见分歧未能召开。1889年瑞士政府又联 合一些国家,建议召开国际会议,由于 德国要求在柏林召开,于1990年在柏林 召开了包括15个国家参加的会议。这是 历史上第一次由政府派代表讨论劳工问 题的会议。
4.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社 会保障改革过程中,建立了法定的多 层次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 社会保险制度。 5.逐步普遍实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 同制度。 6.不断完善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法。
第四节 国际劳动立法
学习本节要掌握国际劳工组织的性质、 特点、主要任务;了解国际劳动立法思 想的产生,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的关系 以及经济全球化对国际劳动立法的影响。 一、国际劳动立法思想的产生 二、国际劳动立法的开端 三、国际劳动工组织
第二章劳动法的历史

第二节 中国劳动法的历史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正式起草工作发端于 草小组。
年,劳动部成立劳动法起
年,劳动法起草小组成立,完成《劳动法(草案)》并呈报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
年,国务院成立《劳动法》起草小组,完成《劳动法(草案)》并于次年报 国务院,但未能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第二节 中国劳动法的历史
年公布了
第一节 外国劳动法的历史
(国家)于1890年通过立法确立了劳资纠纷强制仲裁制度。是世界上第一 个设立类似制度的国家。
(国家)于十九世纪末(1883—1889年)率先通过了的“保险三法”,是 世界上第一批社会保险制度。
第一节 外国劳动法的历史
1.哪部法律被称为是世界上第一部“劳动法典”? 2.历史上第一部规定了劳动问题的宪法是? 3.第一个社会主义的劳动法令的主要内容是? 4.第一部社会主义劳动法典是?
第二节 中国劳动法的历史——《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1. 严格限制用人单位解雇权利与过度放任劳动者辞职自由的失衡; 2. 全面静态书面化的法律要求与用人单位动态调整的失衡; 3. 标准劳动关系与非标准劳动关系的失衡; 4. 劳动力成本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的失衡; 5. 劳动关系调整中经营成本与摩擦成本的失衡; 6.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争议解决成本的失衡; 7. 用人单位照顾义务与劳动者忠诚义务的失衡; 8. 劳动者奖勤与惩懒的失衡; 9. 法律保护一刀切与分层分类适用的失衡; 10.刚性调整与弹性引导的失衡。
第一节 外国劳动法的历史
试论述外国劳动法的成熟阶段及其特点? 时间:20世纪后半期至今,资本主义处于国家垄断阶段,社会主义在曲折中前行。 特点: (1)各国宪法对公民劳动权作出明确规定; (2)反就业歧视立法出现,平等权等宪法基本权利得到保护; (3)就业促进立法的出现和发展; (4)劳动法的体系日益完备,适用范围更加扩大; (5)社会主义劳动法得到发展。
劳动法第2章

第四章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 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 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 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 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 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 他劳动权利。 二、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 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 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建国以后的劳动法 1950年6月,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公布 了《工会法》,对于工会的性质,工会 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工会的权利和职责等作了全面的规定, 是建国初期一项很重要的劳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1994年7 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上,以121票赞成,1票反 对,3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的表决结 果得以通过,
马克思曾形象地描绘了资产阶级对于劳 动者健康的态度: “每个人都知道暴风雨总有一天会到来, 但是每个人都希望暴风雨在自己发了大 财并把钱藏好以后,落到邻人的头上。 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这就是每个资本 家和资本家国家的口号,除非社会迫使 他去关心。”劳动法的制定正是通过工 人阶级同资产阶级长期斗争实现的。 连接
采取单行法的形式。到抗战爆发时止, 其间公布的劳动法律法规有以下13项: 《劳动争议处理法》(1928年6月9日, 1930 年修正), 《工会法》(1929 年),《工厂法》(1929年12月30日, 1932年12月修正),《团体协约法》 (1930年10月28日),《劳动保护法》 (1930年6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劳动法》(1931年12月1日),《战时 劳动法》(1948年),另有行政院和各 部公布的劳动法规7种。
三、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对偶性: 用人单位的权利就是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的义务就是劳动者的权利 用人单位的其他一些权利,如生产指挥权、 用工自主权、分配任务权等。 用人单位的另外一个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 务。
第二章 劳动法的历史及国内国际立法概况

还是操作性上都比前一时期有了长足的发
展。这一发展首先以劳动部从1994年10月 8日至12月26日发布的17个配套规章为标 志。
继17个配套规章之后,一方面根据实施《劳
动法》的需要,进一步发布了一系列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同时开始了《劳动法》重要子法的起 草工作,如《劳动合同法(草案)》《集体合同法 (草案)》和《就业促进法(草案)》等。
(一)“劳工法规”阶
段。 ▲ “劳工法规”的产生: 为了加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的形成和发展,资本主义国
家颁布了“劳工法规”。第
一个早期劳工法规是由英皇 爱得华三世于1349年颁布的, 之后,英国等欧洲许多国家 相继制定了许多“劳工法
规”。
▲“劳工法规”的特点:(1)国家强制手段
迫使被剥夺土地的农民到资本家的工厂做工,即 强迫劳动者同资本家建立雇佣劳动关系。(2)规 定最低工时和最高工资,强化雇佣剥削。 可见,“劳工法规”实际上是反劳工法规,
中国正式参加劳工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届大会都
派遣代表团出席,并派代表出席理事会以及其他
这同后来的以保护劳工为主旨的劳动法正好相反,
因而,不能认为是劳动法的起源。
(二)“工厂立法”阶段
▲“工厂立法”的产生: 最早的“工厂立法”是英国 1802年的《学徒健康和道德 法》。之后,法国1806年制定
了工厂法;德国1839年颁布了
《普鲁士工厂矿山条例》和限
制童工工作时间的法律;瑞士
1848年制定了一项限制成年人 工作时间的法律。
4、劳动保护:(1)工作时间。(2)
休息和休假(3)工业卫生与安全。 5、特殊保护:(1)女工。(2)童工 和未成年工。(3)老年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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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工会立法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
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为以后劳动法制发
展奠定了基础。
◆从1958年至1965年,是劳动法制的初
步发展时期。如开始建立劳动安全与卫生
的监察制度、初步建立学徒制度和技工学
校制度、统一退休退职规定等。这些法律
制度在促进经济建设,贯彻党和国家的劳
四、社会主义国家劳动法的产生
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
权颁布了列宁签署的关于8小时工作日
的法令,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第一个劳
动法令。1918年制定的《苏俄劳动法
典》,这是第一部社会主义劳动法典。
第二节 资本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发展
一、自由竞争阶段(19世纪后半期)的劳动立法
◆表现 工厂法的发展。 工会法的演变。 劳动争议处理法的出现。 社会保险立法的开端。
4、劳动保护:(1)工作时间。(2)
休息和休假(3)工业卫生与安全。 5、特殊保护:(1)女工。(2)童工 和未成年工。(3)老年工人。
三、国际劳工立法与新中国的关系
1. 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恢复我国的合
法地位,并通知我国政府参加国际劳工大会和其
他会议。
2. 从1983年召开的第69届国际劳工大会起,
1. 形式:具体形式是制定国际劳工公
约和建议书,统称国际劳工标准。
2. 特点:由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所构成的
国际劳工法,是国际法的组成部分,但与一般国 际法有所不同。其主要特点是: (1)立法机构的组成具有“三方性”。这使 其他国际机构所没有的独特原则。政府、劳工和
雇主三方都参加各类会议和机构劳工和雇主代表
中国正式参加劳工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届大会都
派遣代表团出席,并派代表出席理事会以及其他
工人与资本家在表面上有了 平等的关系,可是由于劳动力是 商品,这使劳动关系成为一种劳
动力的买卖关系。因此,很多资
本主义国家把调整雇佣关系的法 律规范,列入民法的债篇中。例
如,资产阶级最典型的民法——
法国拿破仑法典,就是将劳动关 系作为民法的调整对象而纳入自
己的范围之内的。
三、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 是发展生产力的需要。 是维持自由竞争条件的需要。
(一)“劳工法规”阶
段。 ▲ “劳工法规”的产生: 为了加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的形成和发展,资本主义国
家颁布了“劳工法规”。第
一个早期劳工法规是由英皇 爱得华三世于1349年颁布的, 之后,英国等欧洲许多国家 相继制定了许多“劳工法
规”。
▲“劳工法规”的特点:(1)国家强制手段
迫使被剥夺土地的农民到资本家的工厂做工,即 强迫劳动者同资本家建立雇佣劳动关系。(2)规 定最低工时和最高工资,强化雇佣剥削。 可见,“劳工法规”实际上是反劳工法规,
第一次大会,通过了由马克思起草的宣
言,其中主张用国际公约来改善工人的 地位和生活。
3. 1889年瑞士政府向各国政府发出通知,
邀请次年5月在瑞士伯尔尼开会,讨论国际劳工
立法问题。在德国强势要求下,1890年3月15日
在柏林召开有15个国家参加的临时会议,讨论国
际劳工立法问题。会议虽无实际结果,但是却对
在原始社会中实行生产资料氏族所有制,
氏族成员既是劳动力所有者有时生产资料
所有者。 奴隶社会不可能产生劳动关系。因为, 在奴隶社会,不仅生产资料为奴隶主所有, 而且寓于奴隶身体的劳动力也归奴隶主所 有。
封建社会也不可能产生大量的劳动关系。 因为在封建社会中,农奴与封建主有人身 依附关系。至于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则 是以自己的劳动力运用自己的少量生产资 料所进行的。
▲“工厂立法”特点:是保护劳动者的立法。
它通过规定工资上限和工资下限以限制资本家的 剥削程度。因此,各国学者都认为为工厂法为劳 动法的起源,并把英国的《学徒健康和道德法》 作为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关系(即雇佣关系)
是获得人身自由的工人与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 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
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 农民被驱除土地而成为除劳 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无产者。 为了生存,他们只有靠出卖 自己的劳动力来维持生计; 资本家为使资本增值,就必 须以支付工资的方式购买无 产者的劳动力,使之与其生 产资料相结合,以实现劳动 过程。
所以,在资本主义阶段,才出现了大量 的劳动关系。所以,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 阶段,才具备了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二、劳动法产生的过程 随着劳动关系的产生,就产生了对劳动 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需求,而对劳动关系 的法律调整,经历了“劳工法规”调整阶 段、“工厂立法”与民法调整阶段。
征缴等相关法规相继出台。
第三,用以规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执法行为
的有关条例和规定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建设中
得到重视。
第四节 国际劳工立法
一、国际劳工组织
(一)国际劳工组织的成立与发展
1. 19世纪,首倡国际劳工立法的是 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和法国社会活 动家大卫.李格兰。 2. 1866年,召开国际工人联合会
再次,《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
定》在我国恢复1956年后被停止了的劳动
争议处理制度。1993年7月,国务院在总结
6年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又颁发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另外,劳动监察制度逐步得到健全。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得以恢复,劳动部
的立法文件一一《劳动监察规定》标志着
我国全方位的劳动监察制度的建立。
第一节 劳动法的产生
一、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劳动法作为一个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法律部 门,要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作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只有当劳 动力与生产资料分别属于不同的主体,双方主体为实现劳 动过程才会形成劳动关系。所以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别归 属于不同的主体,才会有劳动法赖以产生的前提。
原始社会不可能产生劳动关系。因为
(二)劳动法制建设的春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中国带入了一个充满
希望、充满光明的新时期。劳动保障法制迎来了
它的春天。 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 议的闭幕式上明确地提出制定劳动法是加强社会 主义法制的重要问题,这对劳动法制建设是最大 的促进。
1982年通过的新宪法对劳动法的基本 原则作出了许多具体规定。 1986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 《关于认真执行改革劳动制度几个规定的 通知》,在这一通知的促进下,不断出台
可以自由讨论,独立表决。国际劳工立法的“三
方性”,充分体现了国际劳工组织成立的宗旨,
即促进政府、劳工、雇主三方合作,共同改善劳
动状况,维护社会正义。 (2)立法所规范的范围,具有“国内性” 。 (3)会员国接受立法的约束具有“自愿性”。 (二)国际劳工标准的内容 1. 产业关系:国际劳工标准中所提及的产业 关系主要指集体劳动关系。关于产业关系
动政策,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充分调动劳 动者的积极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文化大革命”时期。整个”文革“期间,
国务院仅就改革临时工和轮换工制度、调整部分
人员工资、加强工资基金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方
面发布了几个通知。劳动立法基本上是一片空白。
在执法上,以行政手段代替劳动执法,形成了计
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手段调整劳动关系的体制。
未有过的繁荣。这些立法无论是规范程度
还是操作性上都比前一时期有了长足的发
展。这一发展首先以劳动部从1994年10月 8日至12月26日发布的17个配套规章为标 志。
继17个配套规章之后,一方面根据实施《劳
动法》的需要,进一步发布了一系列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同时开始了《劳动法》重要子法的起 草工作,如《劳动合同法(草案)》《集体合同法 (草案)》和《就业促进法(草案)》等。
(三)劳动立法步入黄金时期
1994年7月5日,人们多年期盼的以保护劳动
者合法权益为基本宗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简称《劳动法》)终于诞生了。该法自1995 年1月1日起实行。 《劳动法》的诞生是我国劳 动法制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此后,中国的劳动立 法进入了黄金时期。
《劳动法》颁布后,劳动立法出现了从
◆评价:
缺陷明显。 不平衡性和不稳定性。 缺乏执法措施和监督机构。
二、垄断阶段(20 世纪前半期)的劳动立法 1、劳动法已遍及绝大多数国家。 2、劳动法体系逐步趋向完整。
三、国家垄断阶段(20世纪后半期)的劳动立法
1、劳动法的体系进一步完整。 2、各国宪法纷纷对公民的劳动权做出明确规定。
3劳动标准、社会保障、反对歧视方面立法的发展尤 为突出。
促进国际劳工立法运动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的
作用。
4. 1900年在巴黎正式成立国
际劳工立法协会。1905年由瑞 士政府发起召开的伯尔尼国际会 议。有13个国家参加。 5. 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
织正式成立。1919年10月在华
盛顿召开了第一届劳工大会,并 制定了最初六个国际劳工公约和 六个国际劳工建议书。
4、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更加扩大。
第三节 中国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新中 国成立之后的劳动法制)
1949年10月至今,在半个多世纪的进程中, 我国的劳动法制在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大
背景之下,同样经历了反反复复、曲曲折折的发
展历程。
(一)良好的开端、初步的发展
从1949年至1966年,我国的劳动法制在国
的协调,主要规定里下述问题:(1)结社
自由。(2)集体谈判。(3)产业民主。 (4)自愿调解和仲裁。 2. 就业:关于就业问题的规定主要有
以下几个方面:(1)就业政策目标。(2)
就业促进措施。(3)禁止就业歧视。(4) 废除强迫劳动。
3、工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1) 最低工资保障。(2)工资支付保障。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和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