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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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与机构设置第一条 [学校名称]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一所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

本学校旨在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专业、高效、实用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二条本学校设立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下设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办、财务处、后勤部等职能部门。

第二章办学宗旨与规模第三条本学校的办学宗旨是: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实用型人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第四条本学校根据自身资源和条件,合理规划学校规模,确定各专业培训班次、人数及培养方案。

第三章董事会与行政机构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重要规章制度,监督学校运营。

第六条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四章发展战略与规划第七条本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教育发展趋势,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确保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第八条学校定期对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第五章年度经营与财务第九条本学校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明确各项经济指标和财务预算。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透明、规范、有效。

第六章招生与教学活动第十一条本学校依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学校组织专业的教学团队,开展丰富多样的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章人事、财务与后勤第十三条本学校招聘具有良好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的教职员工,并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学校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第十五条学校重视后勤保障工作,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八章教学管理与质量第十六条本学校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第十七条学校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和教研活动,促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

第九章学生学业与行为第十八条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作业。

第十九条学校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行为表现进行综合评价,鼓励优秀学生,帮助后进学生。

培训机构章程(4篇)

培训机构章程(4篇)

培训机构章程培训机构章程(4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章程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章程是书面写定的组织规程或办事条例。

拟起章程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机构章程,欢迎大家分享。

培训机构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依法规范本教育机构的教学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的名称是:。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是:第四条本教育机构的法定办学地址是:第五条本教育机构办学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xx市xx区教育局批准,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经xx市xx区民政局进行法人登记后开展教育活动。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的教育业务管理机关是:xx市xx区教育局;办学许可机关是xx市xx区教育局;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xx区民政局。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的性质:由举办者自愿举办的初、中、高等学非学历的教育机构,属社会公益性事业,从事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教育组织。

第二章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及业务范围第八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组成部分的原则;保证教育质量、信守职业道德。

第九条本教育机构非学历培训规模为:xx人。

第十条本教育机构办学层次为:初、中等非学历培训。

本教育机构办学形式:业余教育。

本教育机构招生对象:小学、初中、高中学生。

本教育机构业务范围为:小学、初中、高中文化课辅导,书法培训,音乐培训,舞蹈培训,教师资格培训,礼仪培训,英语培训第三章学校举办者及资产的数额、性质、来源和管理第十一条本教育机构的举办者:xxx。

属于国家机构以外的个人。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教育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事、理事);(三)有权查阅(董事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十二条学校建校资产总额为xx万元。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的职业人才,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依法设立的,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的机构。

第三条学校的宗旨是以服务社会、培养人才为导向,立足市场需求,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就业创业。

第四条学校的管理遵循科学、民主、法治原则,注重合理、公正、透明的决策程序。

第二章校长及校长助理第五条学校设校长一人,由学校法人任命,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学校校长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对学校的发展负责。

第七条学校设校长助理若干名,由校长任命,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开展工作,分管学校的具体职能部门,负责相关事务的处理。

第三章学校组织机构第九条学校设教务部、招生就业部、后勤保障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第十条教务部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包括课程的设计与开发、师资队伍的培养与管理等。

第十一条招生就业部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和学生的就业服务,包括招生宣传、招生政策制定、学生就业指导等。

第十二条后勤保障部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校园环境维护、食堂和宿舍管理等。

第十三条财务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财务核算、经济合同管理等。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四条学校依法制定和执行教学计划,确保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学校注重课程设置的实用性和就业导向,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六条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价体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教育辅导和帮助。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八条学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旷课。

第二十条学校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学生成绩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和通报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习进展。

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2023范文免修改)

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2023范文免修改)

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是根据《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是培训学校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培训学校依法享有自主办学权和办学自主权,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培训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面向社会培养具备良好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合格公民。

第四条培训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应符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五条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教育机构合法合规,具备相应的教学条件和教育教学人员。

第六条培训学校按照教育教学的需要,可以设立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个教育阶段。

第七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育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并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培训。

第八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课程体系,合理设置教学计划,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章:师资队伍第九条培训学校应当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条培训学校应当对教师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教师的专业背景和岗位要求进行分类培训和评价。

第十一条培训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二条培训学校应当依法制定学科教学大纲,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

第十三条培训学校的教学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注重个性化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

第十四条培训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评价,实行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鼓励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章:学校管理第十五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明确教学、科研、管理等职能部门,健全学校领导体制。

第十六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健康、安全和权益。

第十七条培训学校应当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外教育活动,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

第六章:质量监控第十八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对教育教学过程进行评估和监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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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明确学校管理权限和责任,保障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名称:XX职业培训学校。

第三条本校是一所非营利性质的职业培训学校,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条本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以提高社会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为目标,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五条本校的办学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二章办学性质与任务第六条本校为非营利性质的职业培训学校,主要从事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认证、就业指导等服务。

第七条本校的主要任务:(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社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二)提供职业资格认证服务,为社会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三)开展就业指导,帮助学员顺利就业;(四)开展校企合作,促进学校与企业共同发展。

第三章办学规模与范围第八条本校办学规模:在校生人数为XX人。

第九条本校办学范围:涵盖XX、XX、XX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第四章学校组织与管理第十条本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一条董事会成员由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第十二条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教学委员会,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规划、实施和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教学与科研第十五条本校实行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第十六条本校设置专业教学部门,负责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第十七条本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章资产与经费第十八条学校资产归学校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十九条学校经费来源包括:(一)举办者投入的资产;(二)政府资助;(三)学费收入;(四)社会捐赠;(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培训学校章程范本制度

培训学校章程范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明确学校的性质、宗旨、任务和职责,保障学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培训学校的全部教育教学活动,以及与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本培训学校为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以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全民素质为宗旨。

第二章学校性质与宗旨第四条学校名称:XX培训学校。

第五条学校性质: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

第六条学校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社会培养各类实用型人才。

第三章办学规模与层次第七条学校办学规模:在校生人数不超过XX人。

第八条学校办学层次:初等非学历教育。

第九条学校专业设置:根据市场需求和学校师资力量,设置相关培训专业。

第四章办学形式与方式第十条学校办学形式:业余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培训方式:面授、网络授课、实践操作等。

第五章学校组织与管理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的决策、监督和指导。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校长,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章教育教学第十六条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七条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拓宽学生就业渠道。

第七章资产与经费第二十条学校资产归学校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经费来源包括:学费、政府资助、社会捐赠等。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第八章学校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三条学校变更名称、性质、宗旨等,需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因故终止,须经董事会决议,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培训学校章程范本【9篇】范文精选

培训学校章程范本【9篇】范文精选

培训学校章程范本【9篇】为了进一步提高班级课程质量,完善班级管理体系,加强中心与各班级的信息交流,现将班级管理体制规定如下培训班的开课制度:一、各培训班必须在中心统一申报时间内申报有效,过期不予受理。

二、培训班必须通过中心审查才能开始。

否则,就不认证。

三、学校团委支持各培训班老师的课时费(考证类培训班除外),其他费用由行解决。

四、中心统一招生结束后,各培训班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开始。

五、各培训班应及时向中心反馈培训班信息。

六、各培训班必须严格组织审查,合格者才能顺利毕业。

七、各培训班课程内容由各培训班负责人与培训班辅导老师协商决定。

八、培训班负责人对其他培训班的观察和交流由各培训班负责人自行商量决定。

日常制度::一、学生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先进,责任感强,尊敬师长,乐于帮助人,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提高,遵守法律,不浪费,不文明行为。

二、勤奋学习,勤奋钻研,目标明确,不浪费时间,学习积累,不冲突,不投机,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三、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心集体,维持荣誉。

四、学生应自觉遵守校规,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五、爱护教学设备,无故损坏必须赔偿。

六、关闭个人通信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应放在";振动";文件。

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

八、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进出教室,教室内不接电话。

九、学生专心听讲,认真记录。

管理制度:一、各学生(包括旁听生)的出勤率必须达到班级总学习时间的70%以上,特殊情况下不能出勤的人必须写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向学生本人所属的学院指导员申请),缺勤一次以上(包括一次)自动退学。

二、,每个培训课程必须在一学期内提交至少两份通信稿,开课时必须提交一份通信稿,并附上相关信息,如照片。

培训课程必须在学习中旬或结束前提交第二份通信稿。

三、各培训班一学期必须检查四次以上。

如果我们没有上课(没有请假),一切都不会结束。

四、自觉保持教室卫生清洁,如果中心成员发现将垃圾留在教室或损坏公物,该学生将取消期末班级的评价资格。

2023培训学校章程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培训学校章程正规范本(通用版)

培训学校章程1. 目的和宗旨本章程旨在规范和指导培训学校的运营和管理,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师资力量和课程设置达到一定的标准,以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2. 学校名称和法律地位2.1 学校名称:培训学校(简称“学校”)。

2.2 学校法律地位:学校为一所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依法注册成立,并获得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和许可。

3. 学校管理结构3.1 学校设立董事会,由学校的创办人、核心管理团队和教职员工代表组成。

董事会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方向和重大决策,并对学校的运营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2 学校设立校长,并根据需要设立副校长、教务长等职位。

校长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确保学校顺利运行。

4. 学校课程设置4.1 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更新适应时代需求的课程设置,以确保学生获得实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课程设置应包括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

4.2 学校的课程设置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经过董事会的审议和批准。

4.3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课程评估机制,定期对课程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课程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5. 师资力量5.1 学校应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

教师应经过严格的选拔和评估,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质证书。

5.2 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5.3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师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造力。

6. 学生管理6.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生招生和管理制度,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6.2 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和教育方案。

6.3 学校应建立良好的学风和纪律,倡导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和批评教育。

7. 教学质量保证7.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对课堂教学、教学管理和学绩等进行评估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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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的名称:汨罗市白水镇彩羽培训学校。

第三条本学校的住所地是汨罗市白水镇原老粮站内。

第四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汨罗市民政局;本学校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汨罗市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设立的目的等)。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单位)是陈庆霞。

举办者(单位)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60万元;举办者陈庆霞,出资金额60万,占全部出资额的100%(多个举办者请分别列明出资者名称、出资金额、占有比例)。

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一)办学层次:艺术培训类非学历教育民办培训机构;(二)办学形式:周六、周日及暑假、寒假;(三)办学规模:教室 13 间,办公室 4 间,卫生间 4 间。

共计2000 平方(四)招生区域:汨罗市白水镇及周边区域。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第九条本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十条本学校校长及组织机构内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罢免、增补组织机构内负责人或成员;(二) 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三) 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 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 决定本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六) 聘任或解聘本学校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七) 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七) 决定本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八) 制定和修改本学校章程;(九)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十) 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校长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第十三条校长以下设立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财务主任、总务主任,其中校长兼任总务主任第十四条办公室主任协校长工作,校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校长指定的办公室主任或者教务主任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负责人。

各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局面委托其他负责人代为出席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各负责人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校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六条会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

会议实行1人1票制。

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负责人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组织机构内负责人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一)聘任、解聘校长;(二)修改本学校的章程;(三)制定本学校的发展规划;(四)审核本学校预算、决算;(五)决定本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六)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负责人审阅、签名。

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学校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负责人应当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负责人可免除责任。

会议记录由校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当在职负责人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组织机构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会议;(二)检查组织机构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条本学校校长负责本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学校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组织机构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学校规章制度;(三)拟定本学校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五)聘任和解聘本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六)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七)组织机构交给的其他事项。

本学校的校长列席组织机构会议。

第二十一条本学校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组织机构负责人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二十二条监事在举办者、本学校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

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学校校长、组织机构内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本学校财务;(二)对本学校理事、校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本学校理事、校长的行为损害本学校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组织机构会议。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负责人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陈庆霞。

(法定代表人为校长)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六)非中国国内居民的;(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七条面向全体学员,因材施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让学员学有所长,使学员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体魄心理,兴趣特长等方面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第二十八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大力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探索考试改革办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鼓励和支持教师加强教育理论、教学业务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研究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大力推广本校教改经验。

加强学员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注意发现和培养学员特长,着力培养学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十九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在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的前提下,学校有教材选用、课程设置自主权。

第三十条加强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认真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三十一条本学校经费来源:(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四)利息;(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三条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于依法作出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第三十五条本学校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六条本学校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

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三十七条本学校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九条本学校组织机构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本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四十一条本学校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二条本学校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民办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规章制度第四十三条本学校的基本制度有:(一)人事管理制度(含保险保障规定);(二)教学管理制度(含招生规定);(三)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考核规定);(四)学员管理制度;(五)财务管理制度(含收退费制度);(六)安全管理制度;(七)其他规章制度。

第八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第四十四条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四)连续两年未招生;(五)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六)根据章程规定自行停止办学;(七)其他事由。

第四十五条本学校终止,应当在校长及组织机构内各负责人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汨罗市教育局审查。

第四十六条本学校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本学校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本学校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将办学许可证交回审批机关予以销毁,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予以销毁,同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本学校自登记管理机关发了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九条本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及组织机构内各负责人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章附则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18年12月12日组织机构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学校组织机构。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全体组织机构成员签字:申办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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