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层干部聘任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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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中层竞聘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竞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中层干部的竞聘上岗、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训教育、职务晋升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 逐级选拔、竞争上岗原则;4. 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原则。

第二章竞聘上岗第四条医院中层干部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竞聘范围为医院内部具有相应资格的在职职工。

第五条竞聘岗位及条件:1. 院长助理、副院长、科室主任、副主任等岗位;2. 竞聘者应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医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4)年龄、学历、工作年限等符合岗位要求。

第六条竞聘程序:1. 发布竞聘公告;2. 竞聘者提交竞聘申请;3. 组织资格审查;4. 进行竞聘演讲、答辩;5. 公示竞聘结果;6. 聘任。

第三章选拔任用第七条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应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实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出选拔任用建议;2. 进行民主推荐;3. 组织考察;4. 提出任用建议;5. 按规定程序审批;6. 任命。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九条医院中层干部考核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全面评价的原则。

第十条医院中层干部考核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1. 德育考核;2. 业务能力考核;3. 工作实绩考核;4. 领导能力考核;5. 综合素质考核。

第十一条医院中层干部考核评价,应采取以下方式:1. 定期考核;2. 专项考核;3. 调查了解;4. 民主测评。

第五章培训教育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中层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中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 政治理论培训;2. 业务知识培训;3. 管理能力培训;4. 领导艺术培训。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XX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所有领取医院干部津贴的人员)。

第三条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4.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5.激励和约束相结合;6.坚持民主集中制;7.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8.能上能下。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第四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1.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4.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5.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6.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8.新选拔担任中层干部应该具备以下任职资格:职能科室正职:原则上应当具有二年以上副职或相当于副职的任职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职能科室副职:应当具有3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科室主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正高技术职称;医技科室主任应当具有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2周岁);科室副主任:应当具有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护士长: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医院全员聘任制度

医院全员聘任制度

医院全员聘任制度1、管理人员的聘任中层干部聘任上岗,临床、医技科主任、护士长、行政后勤科室负责人、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

管理人员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通过竞聘演讲,民主测评,院长办公会通过,根据岗位需求进行聘任,每一聘任周期为二年。

管理人员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2周岁以下,护士长43周岁以下。

管理人员聘任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临床科室主任必须具备大专学历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行政科室主任(科长)及医技科室主任必须具备中专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护士长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主管护师以上职称人员。

2、科室工作人员的聘任科室双向选择,优化组合,根据医院确定的编制、岗位,科室实行聘任制,科主任、护士长享有聘任权、奖金分配权、人员辞退权。

3、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实行“双轨”聘任,医院根据各科室情况确定中、高级技术岗位职数,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的评聘分开的双轨制。

已取得相应级别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根据岗位数额、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进行聘任,对申请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考核情况,采取一定竞聘方式,由院评聘委员会确定受聘人员。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期限为二年,特殊情况酌情聘任。

聘任的人员按所聘任的职务兑现工资。

4、工勤人员的聘任技术工种的工人必须有人事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根据岗位数额、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进行聘任,评聘委员会根据考核组考核情况进行聘任。

5、新职工的聘任不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不包括已从事临床工作),不再分配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不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不包括已在岗位人员)不再分配从事医技或护理工作,坚持专业对口原则。

试用期内第一年不定科室,轮转结束后,根据本人表现及临床科室的需要,确定专业岗位;第二年在本专业科系内轮转,试用期满经考试、考核胜任本职工作方可聘用,不合格的不再继续留用。

6、实行末位淘汰制度聘期内按照中层干部、医疗(内、外科系)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等系列考评,排名靠后实行告诫、降聘、转岗、待聘处理。

医院中层干部聘期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聘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的聘任、管理、考核和任期。

第三条中层干部聘期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任期管理、动态调整原则;(五)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聘任第四条中层干部的聘任应严格按照岗位设置和编制要求,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聘任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二)熟悉医院业务,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中层干部聘任程序:(一)公布岗位需求及任职条件;(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三)进行竞聘演讲、答辩;(四)组织考察、测评;(五)党委研究决定;(六)公示、聘任。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七条医院党委对中层干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中层干部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由医院党委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

第九条中层干部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年度考核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任期考核由医院党委组织实施。

第十条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中层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十一条任期考核主要考核中层干部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领导能力、团队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任期第十三条中层干部聘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十四条任期届满前,医院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干部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第十五条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经调查核实,医院党委有权解除聘任。

第五章保障与激励第十六条医院为中层干部提供必要的培训、学习和交流机会,提高其综合素质。

医院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聘任原则1.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2.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3.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4. 坚持任人唯贤、人岗相适;5. 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操作。

三、聘任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部门的中层干部(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等)。

四、聘任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医院工作,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4. 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职称,年龄符合医院规定;5. 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基础好,群众公认。

五、聘任程序1. 拟聘岗位及职数由医院党委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提出,经医院党委会讨论通过;2. 发布聘任公告,明确聘任岗位、条件、程序等;3. 招募报名,资格审查;4. 组织考察,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5. 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聘任人选;6. 任命通知,办理聘任手续。

六、聘任期限中层干部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可续聘。

七、考核与评价1.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对中层干部进行定期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聘任、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八、解聘与辞职1. 中层干部在聘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2)年度考核不合格;(3)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4)本人提出辞职,并经医院批准;(5)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形。

2. 中层干部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经医院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

九、附则本制度由医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管理办法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管理办法

成都新都西桥医院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各职能科室正、副科长、护士长、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

一、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一)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四)有与岗全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五)临床科室拟聘中层干部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六)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中层干部职责与权利(一)医院管理严格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院长负责,受院长领导管理。

(二)副主任、各诊疗组长、护士长除接受相关职能科管理,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三)护理工作(即护理人员招聘、人力资源调配、人员培训、督查考核、规划制定和实施等)实行院长领导下垂直管理体系,报院长审批,日常业务工作服从护理部统一安排。

(四)保质保量地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及临时突击性任务。

(五)严格执行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各项核心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六)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信息化建设科、设备科、药剂科、院感科、医保办、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相关条块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

(七)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八)科主任享有科室业务决策权。

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新业务开展计划、科研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及相应配套措施,对其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协调科室各临时性工作。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根据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原则;(四)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范围:医院内部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及党委实行选举制的党支部书记、团委副书记。

第四条党委会是干部任免的决策机构。

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和主管院长组成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层干部聘任考核名单的审核。

第五条院党委及其组织(党委办公室)和人事(人力资源部)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六条科室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优良的思想品德;(二)积极投身于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中,在学科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得到群众认可;(三)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政策水平、文化素养、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独当一面,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五)作风民主,顾全大局,乐于奉献;(六)身体健康。

第七条提拔担任科主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初任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3年以上中级职称,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初任行政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

(二)提拔担任中层干部正职,应有2年(含2年)以上中层干部岗位工作经历。

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第八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可采取以下方式:(一)内部中层干部聘任,须经过以下程序:1.发布信息。

公布岗位、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办法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办法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办法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聘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本文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党管干部原则;XXX、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包括: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有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在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中层干部的任职程序包括:由党组织牵头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公布竞聘信息;根据科室发展需要,由科室推荐、个人报名,全院竞聘,在团政工办、纪委的监督下产生;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竞聘答辩与民主推荐。

参加人员范围可设在院领导班子、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及部分中层干部中进行;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将竞聘结果提交医院党支部及工会集体研究决定;对中层干部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并经任前谈话后,由医院党总支下发任命文件,医院行政下发聘任文件,医院对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聘用制管理,一年一聘,年度述职考核称职者可连续聘用,否则给予解聘,与其相对应的责任和权力解除。

在年度考核中,主要考察的是科室管理和医疗业务过程中的廉洁行为情况以及医德医风。

以下是年度考核评议的程序:首先,每个中层干部年底都需要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填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做好述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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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聘任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结构,增加中层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现根据县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中层干部实行履职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 适用对象:医院临床、医技部门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以及行政、后勤职能科室正副科长。

不含享受职务待遇和二级科室负责人。

2. 任职最高年龄界定
(1)科(长)主任、副(科长)主任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

(2)护士长年满48周岁。

(3)高级职称任职年龄可延长五年。

(4)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3. 职务变动:期内因工作调动,退休、免职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需重新配备中层干部的,均要通过竞争上岗进行选配。

4. 任期管理:由院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月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1)行政、后勤职能科室的正、副科长实行岗位履行职责考核;院领导班子对其工作满意度测评;以及所有中层干部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2)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和护士长以科室的综合目标为依
据,由相关职能科室根据综合目标责任量化进行绩效考核及科室民主评测。

5. 任职培训:根据现代医院发展对医院管理队伍的要求,有计划地分类分批对医院中层干部进行全方位培训,以提高其政治素质、依法行政能力、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中层干部每三年内必须参加相应岗位管理培训一次。

6. 任期考核:每月进行工作业绩、院绩效考核领导组对每位中层干部测评、中层干部之间工作质量满意度测评,总成绩与奖金挂钩;月成绩进行,作为年度测评的门槛,结果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决定下年度是否聘任。

7. 解聘:实行任期制的中层干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解聘职务,终止任期:
(1)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2)年度绩效评估考核连续两年未位者;
(3)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者;
(4)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履行职位职责者;
(5)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廉政纪律、财经纪律、受到法律制裁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6)部门机构调整、变动、被裁减分流者;
(7)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者;
(8)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不能履行职责者。

8. 聘期:为一年一聘。

9. 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

10. 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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