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保险)当前形势下银行经营监管问题分析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银行案件防控工作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银行案件防控工作(共3篇)第一篇一、当前银行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一)严监管成为常态总体来看,银行案件防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近年来银行业大案、要案频发,金融风险滋长,案件防控逐步进入监管视野。
2019年银保监会起草了《银行保险机构案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年银保监会印发了《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可见监管部门对银行案件防控的重视。
从近几年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开出的罚单看,金融严监管步入常态化。
(二)外部风险渗透加剧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社会矛盾凸显。
银行体系外的融资活动或准金融活动风险不断暴露,并通过各种途径向银行系统传染、渗透,且风险在传导交织过程中放大。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空壳公司或恶意串通中介和银行工作人员骗取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
近期某银行出现的客户开立虚假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外地户籍人员集中开卡骗贷等风险事件,反映出外部风险向银行渗透加剧的现象。
(三)内部管理压力加码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银行业面临利润下滑、资产质量承压等不利影响,也给银行内控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从近几年发生的案件看,涉案人员多为内部人员,且正由操作人员不断向中高层管理人员蔓延,发案领域也从存款、理财业务向信贷、票据、担保业务蔓延,并逐步呈现内部员工违法违规放贷与外部骗贷相交织的特点。
二、商业银行案防工作面临的问题(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些银行机构盲目乐观,对案防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
一些管理人员认为很多年未发生案件,思想就麻痹大意,缺乏危机意识和隐患意识。
部分银行机构追求业务及规模的快速发展,还存在粗放经营方式,风险管理能力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速度,为了业务发展忽略合规操作及监督检查,为案件埋下风险隐患。
如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放贷案,暴露出银行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的超高速发展,采取弄虚作假、炮制业绩的不当手段,粉饰报表、虚增利润、追求分行业绩考核排名。
银行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

银行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核心,承担着风险管理和稳定金融市场的重要职责。
然而,近年来银行业发展迅猛,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风险管控问题。
本文将围绕银行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内部监控体系不完善1.缺乏统一标准:不同银行在建立内部监控体系上存在着差异,各自制定和实施的标准不一致。
这导致了信息共享困难,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监测和识别。
2.组织结构复杂:大型银行通常由多个分支机构和部门组成,各个部门之间协调不足,信息流通受阻。
这种复杂性使得管理困难增加,且容易造成信息孤岛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银行需要建立起统一且标准化的内部监控体系。
首先,在规范制定方面,需要相关政府和监管机构加强指导和监督,并推动整体标准统一化;其次,银行应该优化组织结构,加强跨部门沟通与协作,使信息流通更加流畅。
二、对新兴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有待提高1.快速变化的金融环境:当前金融市场环境复杂多变,新兴风险层出不穷。
例如,普惠金融、虚拟货币等领域正面临着监管和风险管控的挑战。
银行需要对这些新兴风险进行及时识别,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2.科技进步带来的挑战:技术革新不断推动银行业务模式转型,如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广泛应用给银行业务带来了更高效和便利的服务方式,但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银行在利用这些新技术推动业务发展的同时,也需重视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为了提高对新兴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建议银行加强与科研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合作,在制定监管政策和规则方面形成共识。
另外,银行还应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风险管控的专业水平。
三、数据管理和隐私保护存在难题1.数据管理: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拥有大量客户数据和交易数据。
然而,在数据收集、存储和利用过程中,银行需要面临庞大的数据管理压力。
如何合理地分析和应用这些海量数据成为了问题。
2.隐私保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攻击等安全风险日益突出。
中国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的政策分析

中国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的政策分析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其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
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金融市场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风险,例如投机泡沫、信贷过剩、金融反腐等。
为了维护中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金融监管政策和措施以防范金融风险。
一、监管政策的重点中国金融监管政策的重点有四个方面:1. 稳健监管稳健监管是中国金融监管政策的核心。
在过去数年中,稳健监管被提到了金融政策的重要位置。
稳健监管意味着金融监管者应该保持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不仅仅是在短期内追求利润或增长。
为此,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增加投资者门槛、加强银行监管、加强对房地产资产管理等。
这些措施旨在防止过度杠杆化和过度风险。
3. 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影子银行是指在传统银行监管之外的金融机构,如网贷平台、理财产品等。
这些机构不仅存在监管空白,而且进行的业务也不透明。
这些机构的风险可能对金融市场稳定造成威胁。
自2017年以来,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对影子银行进行了整顿,如规范网贷行业,调整信托规则等。
这些措施旨在减少市场不确定性和缩小监管漏洞。
4. 优化放贷结构过去几年,中国银行系统出现了大量债务违约和不良贷款,这给系统带来了严重的风险。
因此,金融监管机构加强了对银行的压力测试,并通过加强对银行信贷行为和流动性管理等方面的监管来降低风险。
此外,监管机构还鼓励银行更多地向实体经济提供贷款,促进产业转型和升级。
二、监管政策的效果近年来,中国监管政策的效果显著。
在稳健监管的情况下,中国金融市场得到了适当的调整,信贷计划得到了合理的限制。
这些措施有效地控制了系统内过度杠杆化和过度风险的问题,并提高了中国经济的抗风险能力。
此外,对影子银行的整顿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银行理财业务和网贷行业也得到了规范和整顿,互联网金融行业得到了足够的监管,减少了暴利公司和私人信息泄露的情况。
三、结语总的来说,中国金融监管政策的重点是稳健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金融行业存在的风险问题及对策分析

金融行业存在的风险问题及对策分析一、金融行业存在的风险问题1. 宏观经济风险金融行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全球经济的波动和不稳定性会对金融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例如,经济衰退可能导致借贷违约和资产贬值,进而引发系统性风险。
2.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的价格波动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投资组合价值下降。
市场风险是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政策调整或地缘政治紧张局势等因素引起的。
3.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的风险。
金融机构承担着大量贷款和债务,一旦借款人违约或出现信用问题,银行将面临无法收回资金的风险。
4.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在遭遇困难时,无法迅速买卖资产或者以公正的价格抛售资产,并且随时间推移造成巨大损失。
金融机构需要确保具备足够的流动性以应对突发事件。
5. 操作风险金融行业的操作风险源于由内部错误、失误、不当行为或系统故障等造成的损失。
这可能包括内部犯罪、技术故障和不当投资决策等。
6. 法律和合规风险金融机构必须遵守各种法律和监管要求。
如果未能充分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或者违反了反洗钱、反腐败等法律规定,将面临罚款和声誉损失等风险。
7. 利率风险利率波动会对金融机构利润产生直接影响。
在利率上升的情况下,借款人需要支付更高的利息,而存款利息收入可能会下降。
二、应对金融行业存在的风险问题的对策1. 健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有效监测工具是预防金融行业风险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加强对金融市场和机构的监管,并制定相应政策与法规来规范行业运作。
2. 加强风险管理金融机构应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并配备专业人员来监测和评估风险。
同时,金融机构应制定合理的风险承受能力限额,避免过度暴露于某一特定风险。
3. 多元化投资组合金融机构应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来分散风险,避免过度依赖某一种投资品种或市场。
通过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资产中进行投资,提高投资组合的多样性和抗风险能力。
4. 加强内部培训与教育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对各类风险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银行行业中金融风险控制与监管建议

银行行业中金融风险控制与监管建议一、金融风险控制在银行业的重要性金融风险是指由于金融交易和金融机构的运营活动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可能对银行业的安全和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
银行作为金融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必须高度关注和有效管理各种金融风险。
保持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和监管政策对于维护银行业的稳健发展至关重要。
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措施1.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规程,明确各级岗位职责并划定权限范围。
鼓励员工参与风险管理培训,并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以提高员工意识和积极性。
2. 增强风险识别与评估能力:定期开展全面且细致的风险评估工作,充分了解当前和潜在的风险因素,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应对。
同时,建立有效沟通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以便更加准确地识别和分析风险。
3.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不断加强对各类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
同时,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修复发现的问题,确保风险管控的有效性。
三、加强外部监管与合规履约1. 完善监管框架:银行业监管机构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监管框架,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监管部门还应当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并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指导以引导银行遵守合规要求。
2. 强化审计与评估:加强对银行业金融风险管理水平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并及时跟进改进。
同时,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学、持续性强且有权威性的评估机制,提高金融系统稳定性。
3. 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鼓励银行公开透明披露其资产负债表、经营状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信息。
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市场对银行业的信任,促进金融风险监管的有效性。
四、加强跨界合作与信息共享1. 深化国际协作:增强银行业在跨界金融风险控制中的国际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合规要求落地工作。
通过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提高全球金融体系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2. 加强与科技企业的合作:银行可以借助科技企业的技术优势,开展智能化风险控制研究和应用。
中国银行2020年经营风险报告

中国银行2020年经营风险报告
一、经营风险分析
1、经营风险
中国银行2020年盈亏平衡点的营业收入为15,262,387.85万元,表示当企业该期营业收入超过这一数值时企业会有盈利,低于这一数值时企业会亏损。
营业安全水平为73.01%,表示企业当期经营业务收入下降只要不超过41,290,712.15万元,企业仍然会有盈利。
从营业安全水平来看,企业承受销售下降打击的能力较强,经营业务的安全水平较高。
2、财务风险
从资本结构和资金成本来看,中国银行2020年的带息负债为124,440,300万元,企业的财务风险系数为1.58。
经营风险指标表
二、经营协调性分析
1、投融资活动的协调情况
从长期投资和融资情况来看,企业投资活动所需的资金没有足够的长期资金来源作保证,企业长期性资产投资存在0万元的资金缺口,需要占用企业流动资金。
营运资本增减变化表(万元)
2、营运资本变化情况
3、经营协调性及现金支付能力
从企业经营业务的资金协调情况来看,企业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能够为企业带来50,454,900万元的流动资金,经营业务是协调的。
经营性资产增减变化表(万元)
经营性负债增减变化表(万元)
4、营运资金需求的变化
2020年营运资金需求为负50,454,900万元,与2019年负51,825,000万元相比,经营活动为企业创造的资金有所下降。
经营活动创造的资金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减少,要关注经营业务资金供求状况的变化。
5、现金支付情况
6、整体协调情况
(注:报告中使用的分析参数为2019年行业分析参数。
)。
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未来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强化宏观审慎管理
未来我国金融监管将更 加注重宏观审慎管理, 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 测和预警,确保金融稳 定和安全。
加强微观审慎监管
未来我国金融监管将更 加注重对金融机构和业 务的微观审慎监管,加 强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
制的监督和指导。
推进金融科技创新
逐步完善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 我国逐步放开金融市场,引入了更 多的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金融监 管体系也逐步完善。
深化改革阶段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我国金融 监管体系进入深化改革阶段,加强 了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应对。
02
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金融监管目标不够明确
缺乏明确、全面的金融监管目标
许多国家在金融监管中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设立专门的消费者保 护机构,加强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和行为监管。
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完善监管体系
我国应建立综合、全面、高效的 金融监管体系,实现各监管机构 之间的协调配合,减少监管重叠
和空白。
加强风险防控
我国应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建立 风险预警机制,提前识别和防范
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存在的问 题及应对措施
汇报人: 2023-12-08
contents
目录
• 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 • 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 应对措施 • 国际经验与启示 • 结论与展望
01
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
金融监管的背景与意义
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
01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新兴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出现给监管
带来了挑战。
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作为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管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关键
之一。
然而,监管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对策来提高监管能力和效果。
问题一:监管标准不统一。
监管标准不同,可能导致银行在不同监管机构审批过程
中遭遇不同的结果。
这不仅会浪费时间和资源,而且也会增加合规成本。
对策:加强各级
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确保监管标准的统一和一致性。
问题二:内部管理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中存在管理和制度风险,如内部腐败、洗钱和
恐怖主义融资等,会导致银行经营风险暴露,影响银行声誉和资产价值。
对策:加强制度
建设和管理,规范银行内部人员行为,增强合规风险防范体系。
问题三:监管政策制定与执行不足。
一些监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存在问题,如政策缺
乏适应性、实施困难等。
这会导致监管政策遭到银行的绕道、规避或擅自解读,从而对监
管产生负面影响。
对策:加强监管政策的落地和执行,定期审查和评估监管政策的有效性
和实施效果。
问题四:监管信息不透明。
监管信息对商业银行和社会公众至关重要,而一些监管信
息的透明度不高,会影响银行和公众的信心。
对策:加强监管信息的透明度,及时公布各
类监管信息,加强与银行和公众的沟通和交流。
总之,商业银行监管是金融监管的重要环节。
加强监管标准制定、内部管理风险管控、监管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监管信息的透明度等,有利于确保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和
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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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当前形势下银行经营监管问题分析当前形势下银行运营监管问题分析在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环境下,中外资银行的竞争正在日趋白热化。
尽管目前我国要求外资银行必须建立法人机构才能开展有关业务,但无论是花旗、仍是汇丰等外资银行的母体基本上都是综合化运营的银行,普遍采用的是前台分业、后台综合的营运模式,这种状况无疑会让国内中资银行在同台竞技中处于非对等不公平地位。
除了入世后外部金融环境的严峻挑战外,当前要求发展银行业综合运营仍有壹些深层次助推因素,比如,金融创新下国际银行业运营模式的变革,消费者金融行为的变化,以及流动性过剩下银行业生存发展的需要等。
在这壹背景下,银行业综合运营的监管问题被提了出来,且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
壹、银行业综合运营的特殊风险分析银行业综合运营主要采用金融控股X公司或金融集团的组织形式,这种复杂结构使银行业综合运营往往会产生自身特有的风险。
(壹)资本金重复计算可能导致财务杠杆比率过高的风险母X公司拨付子X公司资本金或者资金在集团内反复投资以及子X公司之间相互持股,造成股权结构混乱及资本金多次计算。
金融控股X公司母X公司以外来资本拨付给子X公司资本金时,在母X公司和子X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都同时反映出来。
如果该子X公司用这笔资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就被重复利用。
虽然这种方法能够提高集团资本金的利用率,但这也意味着资本的重复计算,可能会使金融控股X公司财务杠杆比率过高,从而影响到整个金融控股X公司的安全。
(二)集团内部交易加剧了风险的传染性和复杂性集团内部交易可能会带来多元化的成本节约和利润最大化优势,但在危机时期却存在壹种明显的可能,即收入流的相关度可能会明显提高。
集团中局部业务所面对的困境可能会轻易地在内部企业间广泛交叉传染,壹个部门的问题可能会导致集团其他部门顾客和投资者对集团整体品牌失去信心。
集团内部交易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则将风险进壹步复杂化。
(三)复杂结构下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剧由于金融控股X公司错综复杂的内部交易,以及处于不同行业、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控股母子X公司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年度存在较大差别,金融控股X公司的公开信息占应当公开信息的比重通常要低于非集团化的金融企业,监管部门、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很难掌握足以作出正确判断的信息,金融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更为突出。
金融控股X公司也可能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制造逃避监管的不良内部交易和虚假信息来谋求不当利益,道德风险加剧。
除上述所列之外,银行业综合运营仍存在TBTF(toobigtofail,“太大而不能倒”)机制下的道德风险和市场纪律的松弛,以及由于银行业综合运营呈现出来的机构大型化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给宏观经济金融体系造成负面影响等其他特殊风险。
二、现行监管体制的弊端面对银行业综合运营的兴起,尽管全球分业监管的模式有所松动,但分业监管仍占主导地位。
这种框架使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形成了各自独特的监管方法,包括各自独立的监管部门、会计惯例、监管制度和政策目标,这种分业监管方法在现实中带来壹些问题。
(壹)不壹致性同类型的风险会因为业务主体的不同而进行差别管理。
例如,持有同样壹笔A级信用风险头寸,不同金融部门会面对不同的监管资本要求:作为壹笔普通银行贷款,银行机构核心资本要求达到风险敞口的4%;作为壹笔保险业务,信用保险机构清偿资本要求达到风险敞口的0.16%;作为壹笔债券投资,寿险X公司的隐性资本要求则为风险敞口的3%。
监管要求的不壹致可能引发监管套利,集团内壹些受监管程度较轻的子X公司或壳X公司大量从事超过其风险管理和承受能力的业务。
(二)不科学性分业管理方法对集团内各金融部门的风险状况分开割裂单独管理,可能使风险集中度指标失效。
而且,现代金融组合理论认为风险在集团内会通过相互抵消和分散而降低,即总体的风险小于各组成部分风险的简单加总。
分业管理显然和这壹基本的金融理念相悖。
(三)不完全性分业管理方法忽略了对集团非金融部门的监管,包括对控股X公司的监管。
壹些不需要经过金融监管当局审批就能够设立的非金融部门会因自身的营运操作增加整个金融集团的风险,对集团风险分散效果的度量也必须考虑金融集团的融资活动和资本结构,以防止“双重计算”。
随着产业合且的加剧和金融产品的交叉创新,传统的业务部门和风险分类的界限日益模糊,把风险管理和资本要求作为套利的游戏而不是向外部提供信息的渠道违背了金融管理的初衷,传统的分业管理方法必须改革。
特别是随着中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在监管方面壹个能够预见的结果是,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将要监管外资金融控股集团。
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如果中国继续维持分业监管格局,监管外资金融控股集团将会遇到很大困难。
而且,分业监管仍可能导致对外资金融机构的过度监管,影响中国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吸引力。
三、我国银行业综合运营监管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壹)监管体制1、血统性和主监管制度所谓主监管制度,即对金融控股X公司内相关机构、业务的监管,按照业务性质实施分业监管,而对集团母X公司依据其主要业务性质,归属相应的监管机构负责。
2004年9月18日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召开第壹次监管联席会议,讨论且通过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搭建了壹套以“联席会议机制”和“经常联系机制”为基础的合作监管框架,对银行业综合运营的主监管制度、信息收集和交流、重大监管事项及时磋商以及政策的沟通和协调等问题达成了壹致意见,中国银行业综合运营的主监管制度初具雏形。
理论上,监管体制且没有壹个最优的统壹模式;实践中,Freshfields(2003)的壹项调查表明,全球实施完全集中监管的国家占比为29%,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占比为38%,处于俩者之间监管模式的国家占比为30%。
从我国目前的监管架构来见,完全漠视“路径依赖”的思路且不“经济”。
就我国主要处于金融业综合运营起步阶段的现状来见,综合运营带有明显的“血统性”特点。
尽管开始了综合运营的前期探索,但大多数金融集团往往是以某个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保险X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跨行业投资设立其他金融机构,集团仍存在着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主业,从事其他业务更多是基于范围经济和共享分销渠道的考虑,金融集团血统性特征明显。
因此,当前我们更应该将重点放在主监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工作上,建立更紧密的“三会”联系制度,包括高层的相互人员参和安排。
2、从机构监管走向功能性监管近年来,壹些学者发表壹系列论文从功能的视角重新阐释了金融中介,对传统的基于机构的视角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基于功能的金融中介观认为: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稳定;金融功能优于组织结构。
面对迅速更新和变革的金融产品、服务和组织形式,功能观点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其实质,从而选择最能发挥功效的形式。
在此基础上,有人提出应基于金融监管的目标来设计监管体制,比如未来的功能监管应采用“双峰”结构,即成立专司审慎监管和专司市场行为监管的“双峰”监管机构。
(二)3+1监管手段针对银行业综合运营不同利益相关者间的目标冲突、监管简化和灵活性的冲突以及监管和市场纪律的冲突等问题,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和隔离墙是银行业综合运营风险管理的有效方法,这壹监管体系又被称为银行业综合运营风险监管的“3+1”支柱。
“3+1”支柱包括了监管法规、监督检查、市场纪律和法律制度等综合手段,互为补充,缺壹不可。
第壹支柱包括机构的各种合规要求,包括在且表基础上的集中度管理和风险限额管理等,特别是要求在控股X公司层面采用基于经济资本计量模型的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做法是利用连接函数技术计算分散化效应下的综合运营经济资本要求。
第二支柱强调监管当局对银行业综合运营的监督检查。
最低监管资本计算公式能够作为监管的有效手段,但我们应该把有限的社会资源用于提高监管当局的监管水平而不是发展更为复杂的公式,应该注意充分利用监管当局的信息优势。
尤其是对于大型、复杂的金融集团,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比制定统壹的监管规则更为重要。
通过监督检查,监管当局能够具体综合评价特定金融机构内部风险管理和资本决策流程的充分有效性。
这壹支柱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应针对不同的金融业务、风险状况、法律组织结构和复杂性制定灵活的监督检查办法。
第三支柱强调充分发挥市场纪律的约束作用。
市场纪律通过约束银行业综合运营的融资能力和利率水平,对金融集团的资本状况施加决定性影响。
但当前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的不完善使市场纪律的功效大打折扣。
在这壹点上,应该借鉴新巴塞尔协议的做法,监管当局要不遗余力地推动金融会计制度的完善,更好地披露银行业综合运营的风险和财务结构,以利于市场纪律更好地发挥作用。
在强调市场纪律时,我们要特别重视许可证价值和信誉激励在银行业综合运营风险监管中的作用。
国外最近的壹些研究强调了股权资本且不是避免过度风险的唯壹机制,相类似的机制仍有许可证价值。
近年,随着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银行垄断租金产生的许可证价值逐渐消失。
然而,有学者认为银行信誉可能会替代垄断租金成为许可证价值的新来源,信誉会像过去的垄断租金壹样起到管理银行风险的作用。
第四支柱是通过建立防火墙和“中国墙”的法律制度安排抑制金融集团内部风险的交叉感染和利益冲突。
对于壹些综合运营带有不同风险特征和承担不同监管程度的金融集团,能够通过限制集团内的关联融资、关联担保等关联业务活动和内部分设独立法人隔离风险。
这壹措施虽不能完全根除集团的声誉风险,但能够在壹定程度上有效抑制集团内风险的交叉感染。
“中国墙”则主要是通过信息隔绝或阻断防止综合运营下银行和信托部门或银行和证券部门间因相互交换客户信息导致的利益冲突和地位滥用。
(三)反垄断控股X公司自1889年美国新泽西州出现至今,其发展就和反垄断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强化,竞争日益剧烈,金融界混业运营趋势越来越明显,银行业综合运营倍受追捧,但银行业综合运营可能带来的宏观负效应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银行业综合运营下的兼且收购行为带来金融市场参和主体减少,在长期竞争过程中动态博弈形成的均衡市场利益格局被破坏,市场恶性竞争可能加剧,壹方面,这些巨无霸金融机构可能以社会福利和金融消费者利益为代价,运用非自愿“搭售”和交叉补贴等手段制造不公平竞争、积极追求垄断利润,危害市场秩序和效率;另壹方面,随着X公司不断扩张,这些机构可能成为特殊利益集团威胁国家的经济政治安全。
在未来银行业综合运营监管立法中,金融反垄断和消费者保护理念应得到足够的重视和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