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道路交通安全评价.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22修正)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22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1.13•【字号】•【施行日期】2022.01.13•【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7年5月19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1月24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1月13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第三章车辆和驾驶人第四章道路通行条件第五章道路通行规定第六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七章执法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道路资源,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公共交通,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等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并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定期组织交通安全状况评价。
《高速公路规划与设计》讲义第九章道路通行能力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高速公路通行能力 第三节 双车道公路路段通行能力 第四节 城市道路路段通行能力 第五节 道路平面交叉口通行能力 第六节 公共交通通行能力
第一节 概述
道路通行能力:也称道路容量,指道路的某 一断面在单位时间内所能通过的最大车辆数。
道路通行能力分析的主要目的:确定在不同 运行质量情况下1h所能通行的最大交通量, 即在指定的交通运行质量条件下所能疏导交 通的能力。
C 3600 ht
C 1000v hs
•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建议的值,表9-25.
二、路段设计通行能力
• (一)通行能力计算式 CD C n
பைடு நூலகம்
• 式中:CD— 设计通行能力,pcu/h;
•
C — 理想通行能力,pcu/h ;
•
— 自行车影响修正系数;
•
— 车道宽影响修正系数;
•
— 交叉口影响修正系数。
•
n — 车道数修正系数。
(二)影响因素
• 1.自行车影响折减系数的确定
• 分三种情况考虑
–有分隔带或隔离墩:几乎没有影响,可不考虑,折 减系数取1;
–无分隔带或隔离墩,但自行车道负荷不饱和:有影 响,但自行车基本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对机动车 影响不大,取0.8;
–无分隔带或隔离墩,且自行车道负荷超饱和:自行 车侵占机动车道而影响机动车正常运行。
辆让主要道路上的车辆先行,寻找机会,穿
越主要道路上车流的空挡通过路口。
(二)通行能力计算方法
• 主要介绍两向停车方式下,次要道路的通行 能力计算。
确定交织区运行状态 计算交织区效率指标 确定交织区服务水平
交织区服务水平分析流程图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5.07.30•【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施行日期】2005.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已于2005年7月30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7月30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机动车和驾驶人第二节非机动车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五章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六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七章执法监督第八章处罚规定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经费,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公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建设、财政、发改委、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农业(农业机械)、监察和其他负有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有关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文明、高效执法。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8.12.24•【文号】公交管[2008]277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贯彻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公安部修订了原《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公通字[2005]16号),并更名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附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附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报警的受理与处理第三章简易程序第四章现场处置第五章现场勘查第六章调查第七章检验、鉴定第八章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第九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第十章复核第十一章处罚执行第十二章损害赔偿调解第十三章结案和档案管理第十四章其他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实行分级负责、专人办案、领导审批制度。
对造成人员死亡的和其他疑难、复杂案件应当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要求,配置必需的人员、装备和办公场所。
新交通安全法全文

新交通安全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促进交通安全文明,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交通活动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评价。
第三条交通安全应当坚持人防、技防、法防相结合,注重预防,加强管理,保障人民交通安全。
...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
第四节驾驶机动车
第十二条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当服从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挥;在交通警察
指挥下,按照规定让行、停车。
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饮酒驾驶;不得有吸食毒品的行为;不得疲劳驾驶。
驾驶机动车不得玩忽职守,不得违章超速行驶。
驾
驶机动车时,不得将非机动车停放车道停放。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控制车速,确保安全行驶… (以
此类推,继续写下去)
...
第九章法律责任
...
第十章附则
...
以上为新交通安全法的全文内容,共计800字。
注:本文所引内容均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整理而成,确保准确性。
第九章-通行能力

道路的通行能力
什么是通行能力( capacity)? 什么是通行能力(traffic capacity)?
在一定的道路条件、交通条件、控制条件、 在一定的道路条件、交通条件、控制条件、环境条件 下、道路断面在一定的时间内能够通过的最大车辆数
标准车辆
车辆数量的表现
交通量1 换算系数2 交通量2 换算系数2 交通量1×换算系数2+交通量2×换算系数2+ ……
交通阻塞发生示意图
需要
累 计 交 通 量
容量 容量増加
阻 阻 阻 时刻 塞 塞 建设、管理的指南针 塞 通行能力是道路系统规划、设计、 通行能力是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建设、 消 消 发
通过交通需求与通行能力比较,可以评价道路交通服务水平 通过交通需求与通行能力比较, 除 除 交通需求与通行能力之间的关系, 交通需求与通行能力之间的关系,是交通环境评价的依据 生
→ 换算成小汽车数(pcu: nit) → 换算成小汽车数(pcu:passenger car unit)
【例】标准辆数 2,000 pcu / h ← 实际辆数 1,800 辆 / h
计量通行能力的时间单位
时间单位愈大交通不均匀性也愈大, 时间单位愈大交通不均匀性也愈大,无法准确反映交 通量与服务水平的关系。通常用小时为单位,美国用15min 通量与服务水平的关系。通常用小时为单位,美国用15min
①如条件有任何变化都会引起通行能力的变化 ②通行能力是随运行质量变化而变动的疏解交通的能力 ③通行能力分析即求得在指定的运行质量下所能承担交通的能力 与交通量、 ④与交通量、高峰小时交通量的区别和联系
计算通行能力的条件
运行质量 是指公路的几何特征 车道数、车道、路肩、 几何特征( ① 道路条件 是指公路的几何特征(车道数、车道、路肩、中央 带等的宽度,侧向净宽,设计速度及平、纵线形和视距等) 带等的宽度,侧向净宽,设计速度及平、纵线形和视距等) 是指交通特征 交通流中的交通组成、交通量、 交通特征( ② 交通条件 是指交通特征(交通流中的交通组成、交通量、不 同车道中的交通量分布、上下行方向的交通量分布) 同车道中的交通量分布、上下行方向的交通量分布) 是指交通控制设施的形式及特定设计和交通规则 控制设施的形式及特定设计和 ③ 控制条件 是指交通控制设施的形式及特定设计和交通规则 指横向干扰程度以及交通秩序 交通秩序等 ④ 环境条件 指横向干扰程度以及交通秩序等。 基本参照通行能力 通行能力计算时需要有一种具体公路均能与之对比的基本参照 通行能力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号——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号——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1.22•【字号】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号•【施行日期】2019.05.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号《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由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1日通过,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9日批准。
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1月22日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8年12月21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第三章车辆和驾驶人第四章道路通行条件第五章道路通行规定第六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推广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智能科技手段,创新交通管理方法。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全社会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协调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机关,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方案】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执勤执法用语第三章执勤执法行为举止第四章着装和装备配备第五章通行秩序管理第六章违法行为处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查处轻微违法行为第三节现场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第七章实施交通管制第八章执行交通警卫任务第九章接受群众求助第十章执勤执法安全防护第十一章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纠正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等任务,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五条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四)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五)接受群众求助。
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第二章执勤执法用语第六条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接受群众求助时应当尊重当事人,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语气庄重、平和。
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应当耐心解释,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
第七条检查涉嫌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第八条纠正违法行为人(含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下同)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警告、教育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的(列举具体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请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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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基本概念
Ⅱ 道路安全评价概述
Ⅲ 评价基本方法及应用
Ⅱ 道路安全评价概述
一、道路安全评价的定义
英国运输部
道路安全评价是对直接影响道路用户安全的道路 组成元素和其相互作用或施工当中的其他因素的 评价,通过评价在道路开放交通之前预测可见的 潜在的道路安全问题,发现潜在的危险。
Ⅱ 道路安全评价概述
快 速 路 1.15% 4级路 以下 13.84%
公路占80%以上
3 级 公 路 27.25%
2005年交通事故数据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城市道路 公路 高速公路 二、三级公路 事故数(万起) 17.7414 27.284
~公安部
死亡人数(千人) 22.049 76.689 6.407 47.448
死亡所占比例% 22.3 77.7 6.5 48.1
运营车情况
• 2005年,从事客货运输的车辆交通肇 事135,114起,占总数的30%;造成 38,752人死亡,占39.2 % • 2005年,营运客车肇事51,247起, 10,56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11.4%和 10.7%,
数据来源:公安部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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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道路分布数据
2003年,公路与城市道路事故起数比为1.4比1,公路交通事故死亡 人数是城市道路死亡人数的3倍。公路上平均每5起事故死亡1人, 城市道路上平均每12起事故死亡1人。 -来自公安部
城市次干道以下 8.32%
城 市 主 干 道 10.39%
高速公路1.32% 1、2级公路 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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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变化情况(1991-2006)
直接损失 受伤人数 死亡人数 事故次数
1991 直接损失 受伤人数 死亡人数 事故次数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万元
42836 64493 99907 133383 152000 172000 185000 193000 212401 267000 308787 332438 337000 277000 188000 149000 162019 144264 142251 148817 159308 174447 190128 222721 286080 418721 546485 562074 494174 451810 469911 431139 53292 58729 63508 66362 71494 73655 73861 78067 83529 93853 105930 109381 104372 99217 91062 89455 264817 228278 242343 253537 271843 287685 300000 346129 412860 616971 754919 773137 667507 567753 450254 378781
2.按照评价时间范围分类 事前评价采用的是道路开通前的信息; 事后评价采用的是道路营运后的信息。上一页下一页I 基本概念
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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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性原则 2.可行性原则 3.实际性原则 4.可比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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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基本概念
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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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响因素众多 如人口密度、人口的年龄构成、居住区的结构、车辆 保有量及组成、交通流量、公共交通设施、路网长度 及质量、地理及气候条件等等。 这些因素之间又互相关联、互相影响,而要确定其相 关关系又几乎是不可能的。 由于每一个因素只能反映问题的一个侧面,若要全面 评价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则应当在评价模型中引进尽 可能多的变量。
安全评价指标 相对指标: 万车交通事故死亡率: 万人交通事故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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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死率:
亿车公里事故指标:亿车公里事故率,亿车公里受伤 率和亿车公里死亡率 综合事故率:万车死亡率和万人死亡率的几何平均值 交通事故预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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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基本概念
评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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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研究对象分类 (1)宏观评价 (2)微观评价
• 归结以上的分析:
小结
• 当前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交通事 故的大部分是在城市间公路,工作 重点之一是公路、特别是国省干线 公路和农村公路 • 驾驶员(人)的因素是主要的 • 大型运营车是群死群伤的主要矛盾 • 交通事故的评价与预防尤为重要
I 基本概念
安全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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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指标:四项绝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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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点
道路安全评价是对现有或将建的道路工程项目或 交通工程项目、任何与道路用户有关的其他项目 的正式审查,并给出项目存在的或潜在的安全问 题和安全性能方面的审查报告。 道路安全评价的目的是检查道路或道路建设是否 存在潜在的事故风险和安全性能问题。
Ⅱ 道路安全评价概述
道路安全评价的内涵
1.道路安全的评价主体 (1)技术要求 评价人员对道路设计、交通工程要有丰富的评价经验。 (2)公正性要求 公正的指出道路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不得因对设计存有偏见而无 端挑剔设计中的问题,也不能仅利用个人的专业特长而忽视其他工程 师的经验。 (3)独立性要求 评价工作过程、评价结论不应受业主和设计人员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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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基本概念
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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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义不一致 国际上目前推荐的是事故后30天之内死亡者均作为交 通事故死亡加以统计,但有的国家则规定为7天,如中 国、意大利;有的国家规定为6天,如法国;有的国家 规定为3天,如奥地利;有的国家规定为1天,如西班 牙、日本;甚至有的国家规定大于30天,如瑞士。 各国对于机动车的分类和统计范围也不一致:如中国 的电动自行车的界定。
澳大利亚
道路安全评价是由一个独立的合适的检查者(机 构)对与道路建设有关的工作的审查以保证提供 高水平的道路安全。
Ⅱ 道路安全评价概述
美国ITE技术委员会
对现有或将建道路或交通项目或其他与道路用户 有关的项目所做的正式审查,由合格的独立的检 查者检查项目的现在事故可能性和道路交通的安 全性能。
Ⅱ 道路安全评价概述
道路交通安全评价
I 基本概念
Ⅱ 道路安全评价概述
Ⅲ 评价基本方法及应用
I 基本概念
道路交通安全系统评价 以一个地区或一条道路为研究范围对象,通过收集资 料、事故调查、现场测量等手段获得与研究对象范围 内相关的信息,通过事故指标、隐患指标及风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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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应用适合的评价方法对研究范围进行安全程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