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算单位公务卡办理有关事项的说明
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填表注意事项

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填表注意事项
1、办理建行公务卡者年龄在18-70岁之间,在申办单位工作
满一年且在职状态(退休、离休、返聘不在范围内)
2、办理建行公务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
影像件不行)及学校校园一卡通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必须要有。
3、在建行公务卡申请表中有“!”标志栏必须填全,申请人
的移动电话号码是必留项,住宅电话和办公电话至少要留其中一项。
4、现住宅地址和单位地址必须填写详细完整,要保证卡片一
定可以邮寄到预留的其中一处地址。
5、直系亲属联系人可选择申请人的父母、子女或是配偶,其
联系方式也是必填项。
6、在约定还款账户授权那一栏必须标注为全额还款,并注明
确定还款的借记卡账号,并在账号旁签名确认!
7、申请表中黑体字部分必须抄录完整,在申请人签名栏中签
名。
建行南京四牌楼支行
2014-4-21。
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一、推行范围公务卡的推行范围暂定为全县县本级财政全额供给单位,根据条件逐步扩大到纳入财政管理的所有单位。
二、公务卡办理(一)公务卡采用贷记卡。
(二)公务卡的持卡人为预算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各预算单位将各单位法人代表填写的“公务(信用)卡申请表”,报送财政局各归口股室,各归口股室收集整理后交国库支付中心。
(三)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集中到代理银行为各预算单位申请公务卡办理。
(四)代理银行按规定程序为各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主卡、副卡各一张)并经支付中心、各归口股室发放至每个预算单位。
三、公务卡使用(一)预算单位的公务费支出,能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全部实行直接支付,确实不能实行直接支付的,用公务卡支付。
(二)刷卡消费。
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可在公务卡限额内进行公务刷卡消费。
并取得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和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
公务卡的额度以预算单位月平均公用经费标准为最高限额,具体使用额度以财政局开具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为准。
如有特殊事项,可到财政部门申请扩大限额,最高扩大额不能超过当年公用经费结余总额,如确须超额使用的,必须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追加预算单位公用支出后方可执行。
(三)提现。
公务活动中,在刷卡消费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提取现金消费。
(四)透支。
公务卡可以在批准限额内透支。
透支资金在当月充值偿还。
因清算不及时跨月造成的罚息由持卡人承担。
四、公务卡透支资金的清算(一)公务卡透支的清算期限为一个月。
公务卡透支消费后,单位将发生公务支出的原始发票送交会计核算中心。
1/ 2(二)会计核算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开具支付申请到国库支付中心。
(三)国库支付中心开出支付凭证通知代理银行,并向国库股开具清算通知单,实现人行、代理银行与公务卡消费单位之间的清算。
(四)清算完毕,公务卡还原为原审定额度。
五、责任追究按照银行规定,因清算不及时导致的透支、罚息全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卡人)承担。
关于申办公务卡的通知

关于申办公务卡的通知校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试点实施方案》(穗财库【2007】26号)的精神,实施《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务卡管理及操作规定》,现将申办公务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务卡申办范围(一)校级领导;(二)全体中层正职(含学院总支书记);(三)一般公务业务人员,一般公务业务人员申办公务卡应由所属部门根据公务业务需要提出名单,报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办卡;(四)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申办公务卡的,应由个人申请经学校科研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办卡(如科研项目负责人属于(一)至(三)之办卡人员,不用重复办卡)。
公务卡信用额度:学校领导5万元;部门负责人3万元;其他人员2万元。
二、公务卡申办程序(一)填表申请。
以部门为单位,组织拟申办公务卡的人员填写《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务卡申请表》(自行复制)、《牡丹公务卡申请表》(派发),每人各一份。
校领导公务卡申办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科研项目负责人公务卡申办工作由学校科研处负责组织。
(二)领导审批。
各部门将填写无误并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的申请表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送学校财务处。
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9日。
(三)办理公务卡。
学校财务处联络广州市工商银行协调办理办卡、发卡等事宜。
学校定于2010年10月1日开始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业务结算。
公务卡政策、知识,以及办理中需要解释的问题,详见财务处公务卡宣传资料。
特此通知联系人:李彩鹃电话:86374559附件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务卡申请表附件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务卡申请表申请单位:日期:年月日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财务处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已变更),银行•【公布日期】2007.07.12•【文号】财库[2007]63号•【施行日期】2007.07.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7月12日财库[2007]6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库集中支付各代理银行: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减少现金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管理,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反映。
各中央预算部门实施公务卡试点的时间等事项,财政部将另行通知。
附件: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中央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第三条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宁波市财政局、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财政局、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公布日期】2010.12.09•【字号】甬财政库[2010]1511号•【施行日期】201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宁波市财政局、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库〔2010〕1511号)市级各预算单位、各有关银行: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规范和方便预算单位办理相关托收业务,根据《宁波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甬政办发[2007]118号)、《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单位公务卡的通知》(浙财预执[2010]12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制定了《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单位卡)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规范和方便预算单位办理相关托收业务,根据《宁波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甬政办发[2007]118号)、《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单位公务卡的通知》(浙财预执[2010]12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市级预算单位推行单位公务卡。
现就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单位卡的性质单位卡是指以预算单位名义申请的贷记卡。
单位卡账户按照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管理,单位卡不办理实体卡片,仅用于同城委托收款业务,不得用于消费等其他支出和提取现金,并纳入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监控。
二、单位卡的发卡银行预算单位应选择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行作为单位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中央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第三条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中央预算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第四条公务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是指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在确定的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本单位公务卡发卡行。
第五条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信息维护、财务报销、银行划款和动态监控等业务,通过专门的公务卡支持系统辅助办理。
第六条持有公务卡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第七条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依托公务卡支持系统,认真审核公务卡报销事项。
对于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应当按规定时间,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向公务卡的资金还款手续。
第二章公务卡日常管理第八条公务卡由中央预算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行申办。
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预算单位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将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公务卡支持系统管理。
第九条预算单位在工作人员新增或调动、退休时,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
现有工作人员涉及公务卡的相关信息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
公务卡办理及额度提升说明

公务卡办理及额度提升说明所属各部门:请在办理该卡前仔细阅读相关说明,所需材料及相关表格均在本说明中提及。
由于办卡人数较多,本部门不受理各部门同事个人提交业务,为了尽快成卡,请务必按照要求将要求材料交给部门核算员,谢谢配合。
一、公务卡办理流程如下:1.办卡人在核算员处领取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进行填写。
注意事项如下:a.住宅电话和您的联系人(亲友)电话必须填写座机号码,且不能为单位电话;b.住宅地址务必具体到门牌号码,不可以只填写xx院,xx小区,xx单元;c.任何填写错误信息更改时需要用白色修正带或者修正液覆盖,不可划掉直接更改。
2.办卡人复印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标明“仅供公务卡办理”字样请不要覆盖身份证复印件上相关文字信息。
3.办卡人将填写好的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核算员,核算员负责用下载文件中“新办公务卡内部申请表”录入相关信息成表。
该表格需要打印后部门负责人签字,之后将纸质版交给人事处杨斌彦处审批,另将电子表格回传至财务处肖依薇邮箱(wilcenxiao@)。
注意事项如下:a.除部门负责人和所领导外一般部门人员申请20000较易成卡,如因实际需求需要额度较大可在成卡后再填写50000额度提升相关表格。
b.本部门只在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全部收齐后才正式办理办卡申请。
c.公务卡正式办理后成卡周期至少为1个月,所以请各部门同事在入所后尽快办理。
二、公务卡额度提升流程如下:1.需调整额度人员到核算员处填写“银行公务卡调整信用额度申请书”打印后本人签字。
注意事项如下:a.除特殊事项需要大额调整外,其余50000额度调整均选择永久调整项。
b.为避免不必要麻烦请务必本人签字。
c.每张银行公务卡调整信用额度申请书”以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在一张纸上。
2. 非财务处正式下通知的整体调整额度事项由经办部门自行申请所公章,将“银行公务卡调整信用额度申请书”纸质版加章。
3. 核算员将“50000万额度提升部门审批”信息录入完全后将表格打印并连同签字完成且加章的纸质版“银行公务卡调整信用额度申请书”上交财务肖依薇。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08•【字号】齐政办发[2008]61号•【施行日期】2008.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政办发[2008]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提高资金支付透明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八日齐齐哈尔市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决定在全市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务卡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公务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实施公务卡管理制度,是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对于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卡管理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银行卡为载体的现代财政支付管理制度,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
随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入,各项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实现了实时监控。
但仍存在大量提取现金规避监管的情况,加之传统的现金支付管理方式制约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预算单位难以防范和杜绝虚假发票、多开发票等违法违纪行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在现金提取、保管、预借、报销工作中存在环节多、效率低、管理难、风险大,以及个人办理公务支付预借、报销现金不方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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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算单位公务卡办理有关事项的说明
各有关科室:
为确保完成我县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任务,现召集财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开会,对今年我县公务卡改革任务进行落实部署,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今年公务卡改革任务
今年我县公务卡改革任务是30家预算单位(名单见附件),其中,经建科5家,农业科5家,企业科1家,社保科2家,行财科17家。
以上单位公务卡运用必须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上线后才进行。
为确保我县今年30家单位公务卡任务,可以在已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且具备条件的其他单位进行办理公务卡业务,超额完成任务。
公务卡办理(发卡)银行原则上为该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二、预算单位公务卡办理必须具备的资料
(一)开立单位公务卡
1.“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格式)一式三联(各银行提供);
2.经财政部门批复的“行政事业单位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表”一式四联(财政部门、开户银行、预算单位、人行各一份)(财
政国库科提供);
3.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单位提供);
4.《关于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财库字[2009]23号(财政提供);
5.开化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合作协议书(由财政提供给银行统一格式);
6.开化县单位公务卡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由财政提供给银行统一格式);
7.预算单位开立单位公务卡申请表(由财政提供给银行统一格式)。
(二)办理个人公务卡
1.预算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员工向发卡行申请办理公务卡时,由单位出具人员名册清单,单位应对员工身份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出示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有关要求
各业务科室及时与各预算单位联系,要求各单位及时收集有关资料,代理银行届时会上门来办理有关手续。
要求各单位必须在11月20日前完成公务卡办理手续。
12月底前完成公务卡发卡任务,并选择少数单位操作业务。
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库科方建田联系。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