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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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管理的通知

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我县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造一流投资服务环境的若干意见》(昆政发〔2016〕38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昆政发〔2016〕49号)、《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创造一流投资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禄政发〔2016〕38号)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事项进出管理办法》的通知(禄政办发〔2016〕138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相关要求

我县政务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工作于2017年开始启动,按照第三方评价机制要求,将对进驻政务中心各单位窗口的服务效果、工作效果、办件内容、办件量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为确

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现对各进驻单位作以下几点要求:(一)事项要求:重新梳理上报进驻政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及办事流程,并充分授权,确保上报的所有事项均可在政务中心办理,真正做到“两集中、两到位”和“四进中心”(附件1)。

(二)人员要求:重新梳理上报进驻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事项进驻授权后要确保所派驻工作人员能满足办理审批业务的需要(附件2)。

(三)着装要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将作为综合评价工作的首要指标,按照“进驻政务中心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执法部门着制服)”的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将为每个窗口单位的2名工作人员统一购置工作服(有制服的窗口单位除外),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超过2名的部分以及期间更换工作人员的,服装费用由窗口单位自行解决。

二、严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调整程序

(一)人员进驻及管理

1.派驻到政务中心窗口工作的人员遵循“身份不变、行政关系不转、工资福利待遇不减”的原则,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务中心和窗口单位共同管理。

2.各窗口单位要严格按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要求,选派业务能力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到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不得选派外聘人员或公益性岗位人员到中心窗口工作。

3.政务中心统一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考评,其结果转交窗口单位记入人事档案。

(二)人员调整

1.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一般一年为一个周期,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换窗口派驻工作人员;需要调整工作人员的单位,要以正式文件向政务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审查同意,方可调整。

2.人员调换须经窗口单位与政务中心协商,未经政务中心同意,窗口单位不得自行安排、随意调换窗口工作人员。

3.不得随意抽调窗口工作人员回原单位从事非窗口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抽调的,单位要以正式文件上报政务中心,同时要补齐替岗工作人员。

4.正常工作日窗口不允许出现空岗现象。

三、严肃纪律,切实加强窗口队伍建设

进驻政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政务中心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退回派出单位等情况予以处理。

(一)工作要求

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指纹机考勤,要做到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自离岗。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会议等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二)请销假制度

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因故离岗,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且不得影响工作。请假需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请假人员须委托B岗工作人员替岗,并及时将替岗人员名单报中心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纪律

1.加强工作人员行为管理。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要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杜绝上班期间打瞌睡、吃东西、举止不雅等现象,禁止在办公场所吸烟。

2.工作人员不得做出有损机关窗口工作人员形象的任何事情。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六个严禁”:一是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二是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观看影视节目;三是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四是严禁上班时间串岗闲聊、高声喧哗;五是严禁上班时间用餐吃零食;六是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窗口工作人员在办件过程中不得违反操作程序、故意刁难办事群众,不得循私舞弊、损公肥私,自觉处处维护良好的窗口形象。

四、严格监督,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一)进驻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制。进驻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全面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各项工作,负责按期督查窗口工作人员到岗情况,按管理权限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请销假管理;

配合政务中心制止和纠正窗口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强化管理和巡查。政务中心办公室对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中心的有关制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违规现象及时进行处理,对屡教不改、或多次违犯纪律,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的工作人员及时向窗口主管单位反馈情况,主管单位按照程序及时调整窗口工作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被新闻媒体曝光,被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查获或点名批评,严重影响政府形象的工作人员,由政务中心依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三)加强电子监察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作用,对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估,确保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工作规范运行。

五、其他相关要求

请各进驻单位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并于2017年3月9日17:00前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XX局行政授权决定书》(附件1)、《进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以上2个附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另需同时报送分管领导及派驻窗口工作人员着正装照片(大一寸)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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