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警戒线比例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2010)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2010)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20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保护股东权益,加强市场监管,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将所持股权作为债权人的担保对象,对其股权进行质押,以获得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同时也应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合法合规的操作。
第二章股权质押的实施第五条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将其所持股权进行质押,但应经过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和决定,并在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公告。
第六条上市公司股东在进行股权质押时,应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合同、股东股权证明、质权登记证明等。
第七条上市公司应设立健全的股权质押管理制度,明确内部操作程序,确保质押权的安全及质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股权质押的贷款金额及利率应合理定价,相关交易费用应公平合理,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九条上市公司股东在质押后,应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及质权人相关信息的变动、履行还款义务等。
第十条上市公司应建立监督机制,监督质押标的股权的市值变动情况,对可能引发风险的股权质押进行预警和风险处置,保障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十一条股权质押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三章监管及惩处措施第十二条监管机构应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布必要的监管指导和政策,加强市场风险防控。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的行为,监管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罚款、暂停上市、撤销上市等。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导致严重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违法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股权质押交易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
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

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等借款方提供质押担保的一种方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繁荣,股权质押交易逐渐成为企业融资和投融资交易中普遍运用的手段之一。
为保护各方权益,我国法律对股权质押交易作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从股权质押合同、质押登记、质押比例等方面介绍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
一、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交易涉及到多方的合作,必须通过合同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股权质押合同应满足以下要素:1. 合同的订立:股权质押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由出质人(即股东)和受让人(即债权人)签署。
2. 合同的内容:股权质押合同应明确约定以下内容:双方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质押的股权类型、数量和比例;质押物的评估价值;质押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3. 合同的生效:股权质押合同应明确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通常以合同签署并经交易所认可后生效。
二、质押登记为保护债权人的权益,股权质押需要进行登记手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质押登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登记机构:股权质押登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或其它由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负责。
2. 登记材料:申请股权质押登记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合同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权人的身份证明等。
3. 登记费用:申请登记股权质押需要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具体费用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质押比例在股权质押交易中,质押比例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它标识着质权人获得的抵押物价值占股东所持股权价值的比例。
我国法律对质押比例进行了规定和限制: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将所持股份质押给公司以外的债权人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额的50%。
2. 法律限制:根据监管要求,股权质押交易中的质押比例一般不得超过70%。
如超过该限制,需要征得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
3. 双方协商:实际股权质押交易中,质权人和出质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质押比例,但应在合理范围内,并取得出质人同意的书面确认。
法律文书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

法律文书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在当今的金融市场中,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
然而,这一行为涉及到复杂的法律规定,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的稳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上市公司股权质押。
简单来说,就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借款。
当债务到期未能清偿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置质押的股权以实现债权。
从法律层面来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担保物权的相关规定是股权质押的重要法律依据。
其中明确了质权的设立、实现等基本规则。
同时,《证券法》也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信息披露做出了要求。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股权质押时,必须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以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
在质押合同的订立方面,法律规定必须符合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等。
同时,质押合同还需要明确质押股权的数量、质押期限、质权的实现方式等关键条款。
对于质权的设立,我国法律采取登记生效主义。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登记,只有完成登记,质权才正式设立。
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质权的公示性和对抗效力,防止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在股权质押期间,出质人的权利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例如,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质押股权。
但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转让条件和程序。
当债务到期未能清偿,质权人需要实现质权时,也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
通常情况下,质权人可以通过协议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质押股权。
但在处置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监管部门也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例如,证监会会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过高、风险较大的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并要求上市公司及时披露风险提示信息。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不仅关系到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也对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股票质押业务详解及预警线计算公式

股票质押业务详解及预警线计算公式1.什么是股票质押?简化版:股票质押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简称,简单来说就是把手里的股票质押了获得一笔钱,到期还款解除质押。
其实和你抵押个房子、抵押个车贷款是一样的啦,只不过是这次押的是股票而已。
专业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深证会〔2013〕44 号)【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办法】第二条: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2、人们说的“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是什么意思?简化版:场内质押,委托证券公司远程办理的股票质押业务叫做场内质押。
场外质押,直接到中登公司营业大厅办理的股票质押业务。
专业版:场内质押:券商--交易所--中登逐级电子申报。
深交所业务办法第三条: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场外质押:《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之“三、业务流程”:(一)直接到本公司营业大厅办理1、申请人于营业大厅取号,等待叫号,根据提示至相应柜台办理业务。
2、本公司投资者业务部柜台业务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材料齐备并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3、申请人按照相关收费标准缴纳手续费并领取发票(如需)。
4、本公司自受理申请并收到手续费(如需)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5、证券质押登记或证券质押登记状态调整或质押证券处置过户业务办理完成后,质权人可以选择邮寄或于下一工作日临柜领取登记证明文件。
如果选择邮寄,请将填完邮寄地址的信封交给柜台人员,本公司将于下一工作日将加盖业务专用章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或《证券质押登记状态调整业务受理通知》或《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确认书》邮寄至质权人指定的地址。
公司股权比例解读(最全)

公司股权比例解读——67%(三分之二)绝对控制权,相当于100% 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51%相对控制权,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
——34%安全控制权,一票否决权。
——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10%临时会议权,可提出质询/ 调查/ 起诉/ 清算/ 解散公司。
——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需披露权益变动书。
——3%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1%代位诉讼权,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
一、绝对控制线——67%(三分之二以上)【释义】一些重大事项的如公司的股本变化,关于公司的增减资,修改公司章程/ 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等重大决策,需要2/3 以上票数支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但书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示】1.绝对控制既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也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二者相比较而言,股东大会要求的是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并不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定要占比三分之二以上。
2.三分之二含本数,也就是说,绝对控制线为67% 不确切,三分之二以上也可以是66.7%、66.67%等。
3•《公司法》第四十二条有但书陷阱,即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会是否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如果约定为否,67%勺绝对控制线也就失去了相应的意义。
二、相对控制线——51%【释义】一些简单事项的决策、聘请独立董事,选举董事、董事长、聘请审议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解聘总经理。
银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授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股权质押授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授信业务管理,防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授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股权,是指在我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A 股)公司的人民币流通股股权。
(二)证券公司应与我行以及出质人,签订股票质押监管协议,规定证券公司应积极协助我行办理、完善有关股票
质押、质押股票监管,以及解除质押卖出质押股票和以所得资金清偿我行授信的各项手续等。质押授信期间,未经我行书面同意,不得为出质人办理撤销指定交易、转托管或销户等影响质押或股票交易的一切手续。(签订上述协议时,协议文本须经我行法律合规部门审核同意后使用)
2、信贷投向应符合我行年度信贷政策指引有关规定。
第五条用于质押的股权所有人应为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公司,且质押时需提供有权机构同意可以质押的书面材料。
第六条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授信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年。
第七条用于质押授信的上市公司股权应符合的条件:
(一)上市公司应主营业务突出、业绩优良并稳定增长、股票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6、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
7、因上市公司自身经营出现问题,进行重组、且重组后转入正常经营尚未超过两年的。
(三)原则上不接受限售股票质押。
(四)原则上不接受上市公司作为授信申请人,以第三方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授信。
第八条原则上我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权,合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全部A股流通股票的20 。
(四)我行和出质人签订质押合同后,出质人应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规定备齐股票质押登记材料(股票质押登记材料名录可参照附件二),我行应派专人与出质人共同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向我行出具的《股票质押证明书》等股票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所持股份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合法担保人抵押以获取借款或融资的一种方式。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权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既有助于企业获得资金支持,又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股东权益。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我国相关部门迅速出台了一系列的股权质押规定。
以下将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股权质押的基本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基本法律依据主要包括《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
《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是我国股权质押业务的基础性文件。
根据该办法,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登记管理主体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负责股权质押公开登记、流转变更登记等工作。
此外,该办法还对质押人、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的合法、合规。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主要出台对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
这些规定主要从信息公开、减持限制等方面对股权质押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和规定,以避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对市场的过度冲击和误导性。
二、股权质押的限制和禁止行为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稳定,我国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设置了一定的限制和禁止行为。
首先,我国规定了具体的质押比例限制。
证监会要求,非持续盈利的上市公司股东质押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50%,而持续盈利的上市公司则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30%。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防范质押比例过高对上市公司经营的风险和影响。
其次,我国规定了股权质押的信息披露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在股权质押时需及时公告相应的质押事项,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质押的比例、额度、期限等信息。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股东质押行为的透明度,方便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质押情况。
浅谈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及防范建议
浅谈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及防范建议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通常用于解决企业的资金需求。
然而,这种行为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浅谈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建议。
一、股权质押的定义和作用股权质押是股东将其所持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或第三方出借人融资的一种行为。
大股东股权质押是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质押。
通过这种方式,大股东可以方便地获得资金,用于个人或企业的其他投资或融资需求。
股权质押作为一种融资手段,对于上市公司以及大股东都有一定的好处。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它可以为公司提供流动性,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促进企业的发展。
对于大股东来说,股权质押可以帮助其实现资金变现,减轻个人压力,提高自身的融资能力。
二、股权质押的风险虽然股权质押有利于企业和大股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风险。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风险:1. 融资成本风险:当大股东将股权质押给金融机构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融资成本,如利息、手续费等。
如果融资成本过高,将增加大股东的负担,降低其融资效益。
2. 股权损失风险:一旦大股东无法按时还款或违约,质押股权可能会被质权人行使处置权。
这意味着大股东可能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甚至可能面临股权丧失的风险。
这种情况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和股东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3. 股价下跌风险:当大股东质押股权后,如果上市公司的股价大幅下跌,可能导致质押物价值不足以偿还债务,从而触发强制平仓,进一步加剧大股东的风险。
4. 市场波动风险:股权质押的风险还与市场的波动性密切相关。
如果市场出现剧烈波动,股权质押风险将进一步加剧。
如大股东在市场低迷时质押股权,可能需要支付较高利息,增加其负债压力。
三、股权质押的防范建议为了降低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带来的风险,以下是几点建议:1. 谨慎评估融资需求:大股东在决定进行股权质押之前,应仔细评估企业的真实融资需求,确保质押资金的合理使用。
持股比例的“九条生命线”,建议收藏(上)
持股比例的“九条生命线”,建议收藏(上)持股比例关系到股东对于公司的话语权大小,收益的多寡,也意味着所承担的风险比例,所以不可谓不重要。
其实持股比例的问题并不复杂,关键是要搞懂持股的几个比例及其对应的权利义务,即持股比例的九条生命线。
1、绝对控制权生命线:67%,拥有修改公司章程、增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等的重大决策权力。
适用范围: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会议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相对控制权生命线:51%,建议持股52%以保证相对控制权、可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是公司控制线。
适用范围: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安全控制权生命线:34%,拥有一票否决权。
此点与67%的绝对控制权相对应,因100%-67%=33%<34%。
适用范围:与绝对控制权生命线相同。
4、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收购上市公司有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两种方式。
与协议收购相比,要约收购环节多,操作程序繁杂,收购成本较高。
适用范围:特定条件下的上市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法律规定及流程(参考模板)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1.股权质押合规性审查1.1 出质人如为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持续经营能力,经营规范、资本结构合理,财务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偿债能力;2)有良好的信誉,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近2年无违法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1.2 出质人如为自然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拥有中国国籍,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拥有一定个人财产;3)有良好的个人信誉,近三年无违法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1.3 质押标的股票的条件:1)标的股票为限售流通股的,信托期限至少要覆盖标的股票的限售期及标的股票解禁后根据有关限售股解禁流通的具体管理规定可实现完全变现的时间;标的股票为有减持限制的流通股的,信托期限的设置要覆盖根据减持有关规定可实现完全变现的时间。
2)下列股票不得作为质押标的:i. 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业绩披露预亏的股票;ii. 被交易所ST处理或ST摘帽6个月以下的上市公司股票;iii. 最近一年内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被交易所谴责、证监会处罚或有任何不利于正常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事项发生的上市公司股票;iv. 未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股票;v. 其他潜在风险较大的上市公司股票,如行业风险或政策风险较大的个股等。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质押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质押。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符合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2.风险控制措施具体要求:2.1 目标股权质押担保保障性不足的,要求交易对手追加抵押变现能力强的资产。
2.2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的,出质人应当及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上市公司应当进行信息披露。
3. 签署相关合同3.1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完毕相关的强制执行公证及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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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警戒线比例、平仓线比例、观察期、补仓期、平仓期如何设定?添加评论分享按投票排序按时间排序3 个回答赞同25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韩二蛋,卖烧烤的金融狗。
知乎用户、X xxx、程然等人赞同股票质押其实超级简单,但是你没做过真实一单的话这些公式你根本不会用,我给你拿例子说明吧。
实际交易中,一般而言,警戒线和平仓线都是资金方定的,也就是谁实际给钱,根据谁的标准走,资金方大部分都是银行。
一般而言,警戒线160%,平仓线140%。
你以为只是简单的股票价格乘以以上的数字就完事了吗?NO NO NO,too young too simple. 上栗子:1.假设123456号股票的大股东要质押融资,基准价格为10元,质押率为5折,交易数量1亿股,期限为360天。
那么:交易价格=10元*50%=5元融资额=5元*1亿=5亿元每年利息=5亿*10%=5000万元2.融资成本为10%,那么初始交易完成后的预警线和平仓线除了要保证本金,还要覆盖全部利息余额,也就是说这个预警线和平仓线要把没还的利息也包括在内,甚至保函违约金(如有)。
预警价=5元*(1+10%)*160%=8.80元,预警市值8.80亿平仓价=5元*(1+10%)*140%=7.70元,平仓市值7.70亿这里有一个(1+10%)的计算,不是简单的把5*140%或5*160%就完事了的。
这是最简化的情况,还有更复杂的如果涉及到除权除息,如果涉及到对赌(核销部分股票),因为你的基数会变,所以要做对应调整。
送红股红利的时候要求连带质押给我们,也就是说你的股票和金额增加了,保证性更强了,相对应的预警价格会适当降低。
如果对赌业绩没完成,核销部分股票,那么就复杂了。
我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我只是说下思路。
首先销毁股东持有的没有质押的股权,对现在的交易情况没影响。
若全部质押或者不够的情况,这个就要协商了,是每家均摊或者是核销快到期的几家或者其他情况,遇到案例的请通知我。
3.一般的股票质押全部都是跟着银行的节奏走的,也就是每个季度底20号是还款日。
那么假设第一次还款距初始交易40天,(一般而言计息天数是360天/年为基准),那么预警线和平仓线的价格要下调,因为利息余额减少了。
每股利息余额=5元*10%*【1-(40天/360天)】=0.44元预警线=(5元+0.44元)*160%=8.70元,平仓线=(5元+0.44元)*140%=7.62元可以看到,因为付息,预警价格下调了0.1元。
4.你以为这样每次付息计算就完事了吗,NO NO NO,too young too simple.这个只是计算的价格,机器盯市的计算公式大致是:动态预警线=【某日收盘价×(初始交易数量+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数量-部分解除质押标的证券数量+待购回期间内标的证券产生的一并予以质押的权益数量±其他情况导致的质押股数变动情况)+补仓金额-标的证券孳息】/(融资额+违约金+利息余额)≥160%平仓线同理5.观察期我理解为跌破预警线以后的时期,一般跌破预警线要求2天内补仓,追加质押股票或直接现金补仓。
如果不补的话,一方面要和融资的股东交涉,一方面就开始做应急准备了,严格盯市。
6.股价继续下跌收市价跌破平仓线,及时通知,次日就启动应急预案,有两种情况:1,终止交易,股东赎回股票。
2,强行该卖就卖。
优先采用1,1不行上2。
如果股价跌到8.70元股东不愿意现金补仓或无法补仓,然后继续下跌,跌破7.62元,跌到7.5元了。
双方协商,因股价下跌终止交易,距上次付息又过了20天。
赎回金额=本金+未付利息=5亿+5*10%*(20/360)=5.0278亿7.如果股东不赎回,这时候为了预防风险,就可以按照合同在次日强行处置了。
我见到过一个场外出现无法兑付的案例,采用的处置办法是融资方为了保障资金安全向法院申请冻结股权。
因为场外质押没法直接抛售股票。
冻结的下场就是如果股东能缓过劲来,就找别人借钱把这笔钱还了,如果还不了就强行处置股票了,协议转让、大宗交易、二级市场抛售就看具体情况了。
理论的临界值的计算公式:【5亿+0.44亿】/7.5=7253万股所以,跌破平仓线2毛钱,要收回本息在理想情况下都要出掉近3/4的仓位,市场抛压比较大的时候,这个值可能会更多。
这个情况是极限情况了,发生的概率较低,到时候会不会这么处理还是两说。
最大的可能,是上市公司股东找过桥把这笔钱所以跌破预警线的时候就要很警惕了。
————————————————————————————————————————————7.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吗,NO NO NO,too young too simple.实际交易的时候,做这个还是人盯市,计算公式为:预警线=初始交易价格*160%=8元平仓线=初始交易价格*140%=7元实际采用的预警线=理论计算的平仓线也就是说,理论上8元预警,7元平仓,实际上我们都是跌到7元的时候通知股东补仓补到8元对应的水平。
实际补仓金额=(8-7)*1亿=1亿大部分跌到这个水平上,还是做赎回比较靠谱。
总共融资5个亿就要补仓1个亿,这谁受得了。
8.还有种办法,找过桥资金赎回股票。
之后再以新的基准价格再另外一家券商/基金子公司做股票质押融资,然后归还过桥,不够的部分自己补上。
————————————————————————————————————————————以上计算都来自于我个人的手算和理论上的处理方法,有问题请指正,很多复杂案例还没有出过问题,没有处理经验。
也欢迎有处置经验的同僚分享下经验。
股票质押的花样见我之前的回答。
= = 最近做这个比较多,我就抛砖引玉献丑一下了。
目前国内股票质押有哪些玩法?- 韩二蛋的回答编辑于2014-12-29 1 条评论感谢分享收藏•没有帮助•举报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陈天睿,更勇敢的活根据你的股权质押折扣率为基准,现在全流通股一般在40-60%,平仓线预警线一般的1.4-1.6,期限可以和券商商定,一般会在预警平仓线之上。
发布于2013-10-10 添加评论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毛乐溢,信托经理上面的公式是不是有问题:动态预警线=【某日收盘价×(初始交易数量+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数量-部分解除质押标的证券数量+待购回期间内标的证券产生的一并予以质押的权益数量±其他情况导致的质押股数变动情况)+补仓金额-标的证券孳息】/(融资额+违约金+利息余额)≥160%,标的证券孽息前的符号为正吧?目前国内股票质押有哪些玩法?添加评论分享查看全部6 个回答赞同192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韩二蛋,卖烧烤的金融狗。
知乎用户、晓毅马、派派等人赞同———————————————————————————————————————————2015年更新内容新年快乐!!!大猪作为一个14年中旬才加入知乎的新人,还是新人的我何德何能获得大家这么多的支持。
感谢大家,二蛋无以为报,我会把答案优化一下,把没有讲清楚的地方再说得细致一点。
有任何和股票质押、定向增发相关的问题以及案例,都可以和大猪分享,可以说大猪的领导带领的小团队绝对是这俩业务杠杠的。
也欢迎项目共享、案例咨询,一起提高,帮你做都可以,只把票放我都可以。
———————————————————————————————————————————结论党看我。
股票质押的玩法多种多样,但归根到底只是个融资方法,花样主要体现在融资动机和投资方向,这里面可真是千变万化。
———————————————————————————————————————————拓展党看我。
股票质押的基础知识,关于各种线的计算。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警戒线比例、平仓线比例、观察期、补仓期、平仓期如何设定?- 股权质押———————————————————————————————————————————一、股票质押实现创业板借壳上市这里面的股票质押的花样,是质押完全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完成所有权的转换。
参考文章:四公司各施妙招分步完成曲线借壳,可以阅读学习。
我见过的一个很牛逼的案例,标的是某创业板股票(前提:创业板目前禁止借壳上市),他们居然靠股票质押借壳上市了。
大概流程是这样的:1,大股东将大部分股票(足够变更实际控制人,可分批实现)通过场外质押的形式质押给某资产管理公司(这个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是借壳主体的全资子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要公证。
(这几个都是非常重要的伏笔)2,大股东拿着这笔钱(实际上就是借壳向大股东支付的成本)愉快地玩耍去了,到期了还不起钱了。
3,资产管理公司拿着公证过的协议向法院起诉:根据协议,如果投资人在x期限内无法还款,则质押物归我方所有用来保证资金安全。
经过法院审理,确认大股东无法还款,双方同意以此种偿还债务,偿还后不再追究其他责任。
法院宣判后,资产管理公司找登记结算机构划转股权、公告。
4,以上步骤都是司法程序,划转股权是为了保证出借人资产安全,证监会管不着法院执行,所以。
到这一步,就以非常巧妙的形式通过股票质押实现了股票所有权的转换。
5,风平浪静内外部矛盾都差不多了,开始一通装啊,技术、资产、人员,就一个字:装。
大旗一换,新公司成立啦。
———————————————————————————————————————————二、股票质押实现杠杆融资股票质押结合定增、或其他手段实现高杠杆融资。
例子我不举了,满大街都是例子。
方式呢就通过双重质押的形式(业内没有这个术语,二蛋自己编的),把发行股票买的资产质押,再把新发行的股票质押,实现高杠杆融资。
1,某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定增1亿股,以前20日均价10块为发行价,募集10亿元,收购二蛋牌拖拉机200台,其中向大股东配售0.8亿股。
2,大股东用8亿缴纳了募集资金,获得了当时8亿市值的股票。
上市公司获得了10亿的拖拉机资产。
3,大股东可以把定增锁定的股票质押,按照5折算可以融资4亿元。
上市公司把拖拉机资产质押给了二蛋资产管理公司,按照5折算可以融资5亿元。
4,这笔钱可以继续投资。
如果我们假设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基本上一帮人的话,那么相当于用10亿的资金买了10亿的资产之后又可以马上融资9亿元。
实际上只用了1亿元就换来了10亿的资产,杠杆放到了10倍,9亿资金还能继续做下去。
———————————————————————————————————————————三、股票质押辅助完成定增、重组、借壳、资产收购等有很多这样的重大事项需要大笔资金才能实现的,很多股东都暂时拿不出这么多钱。
但是如果使用过桥资金先获得股票,之后在把股票质押归还过桥,就获得了大笔股票资产,而成本仅仅是每年的利息而已。
因为案例各种各样,我就随便挑选一个:1、二蛋公司准备借壳上市,方案通过审批:要出资7亿元补充借壳的差价和相关费用,再额外缴纳3亿元给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保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