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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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12月23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一一年一月四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是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法凭证,是依法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海事行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身份证明。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和《海事行政执法证》。

从事海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从事其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的法制机构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第四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格式、内容、编号和制作要求由交通运输部规定。

第五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

未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一律不得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章证件申领第六条申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应当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合格。

第七条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与考试,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二)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三)具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正式编制并拟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四)品行良好,遵纪守法;(五)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路政、运政、海事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路政、运政、海事

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航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系统设计解决方案(一)系统开发商:成都世帆科技有限公司1、项目概述1.1、执法现状目前全市全县的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管理水平虽然进行一些提升,但仍然处于较相对较低的位置,主要表现为以下现状:(1)办案效率仍然低下,一份完整卷宗至少需要3小时左右完成。

如出现错误,修订装订时间更长。

人工签字盖章,手工案卷送达时间长,基本上都需要1天左右,群众办事有时候要等几个小时,很多时候甚至要等一两天,部门流转不方便,领导审阅不方便,盖章时间长,相关人员为了上报文书、文书盖章,每天要来回奔波,整体算下来,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精力、交通成本。

(2)案卷文书不规范,手工填写容易描述不准确,书写不规范甚至错误,图案制作粗糙,甚至引用法律法规条款不准确,有些时候还事后手工篡改。

有的案卷是盖章后空白文书放到一线办案人员,如流失到社会,风险很大。

无法查询违法记录历史信息,自由裁量不准确。

人工处理没有流程点记录,如果没有在卷宗留下记录,很多重要信息将无法保存。

虽然有些单位已经可以使用word来制作文书,但是采用传统的word文字替换办法,这就完全可能出现道路信息、人员信息、时间信息、车辆信息、违法事实替换不完整,一套案卷瑕疵很多,完全经不起推敲、检查。

(3)办案流程不规范,因为大部分时间,执法单位领导都不在办公室,所以目前全市的案件都是一线办案人员把整个案子办完后,再让领导签字。

所以即便是前面办的案件不规范、处罚不适当、自由裁量不适当,单位领导也只有默认认可。

由于卷宗是人工送达,由于时间,人员,签章各方面原因,很多卷宗走了非正常流程,风险很高。

(4)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如果要达到完整的、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则需要引入安全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模式,至少要做到排查、整改、复核、销号四个环节。

但实际上目前的排查大部分只能做到前面两个环节,那么这就会造成安全排查有被遗漏的,或者未跟踪后续整改后,造成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如果一旦因安全隐患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执法单位是无法推卸责任的。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指南前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6〕74号)提出的部省共建、联网运行的重点信息化建设工程。

本工程将按照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执法队伍管理、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和执法服务为主线,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

为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明确建设容和建设要求,确保系统建设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按照《“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交办法〔2016〕118号)确定的总体框架,制定本指南。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须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需的数据元、数据交换、服务接口、设备技术要求等标准规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

目录第一章总体要求 0一、建设目标 0二、建设原则 0三、建设任务 (1)第二章系统架构 (3)一、业务架构 (3)二、数据架构 (3)三、应用架构 (5)四、技术架构 (6)五、系统布局 (8)第三章建设容和系统功能 (11)一、部级系统工程 (11)二、省级系统工程 (14)第四章信息资源 (21)一、数据中心 (21)二、信息容 (21)三、信息采集 (22)四、信息共享 (23)第五章基础条件 (33)一、通信网络 (33)二、软硬件平台 (33)三、安全系统 (36)四、配套场所 (37)第六章标准规 (38)一、标准体系 (38)二、标准管理 (40)三、参考依据 (41)第七章建设运行管理 (42)一、建设管理 (42)二、需求管理 (42)三、运维管理 (42)第一章总体要求一、建设目标通过组织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成以部省两级数据中心和信息交换平台为核心,覆盖全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质量安全监督、综合执法等执法门类的协同执法与联网监管体系,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智能便捷的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实现执法队伍管理规化、执法办案智能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同化、监督管理精细化、执法服务优质化。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运行方案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运行方案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运行方案汇报人:日期:contents •背景介绍•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工作流程及制度建设•装备配置与设施建设•运行保障及监督机制•未来发展及创新思路目录01背景介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概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是近年来我国为深化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效能而组建的。

这支队伍以交通行政执法为主题,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独立行使行政执法的权力。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成立背景主要是由于我国交通行政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过去,由于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导致行政执法存在诸多问题,如执法不统一、不规范、不公正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开始深化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公正性。

成立背景及目的1. 依法查处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路政、交通建设等领域的违法行为;3. 积极参与和配合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5. 完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 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4. 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010203040506工作任务及职责02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架构设计应避免冗余和重叠,确保执法队能够高效运转。

精简高效权责明确灵活适应组织架构应清晰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力应界限分明。

设计应考虑未来可能的变化和发展,以便于快速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030201组织架构设计原则负责执法队的全面工作,制定执法策略和计划,监督执行情况。

执法队长负责具体的执法行动,包括现场检查、取证、处罚等。

执法队员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如文件处理、会议组织等。

行政助理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选拔人员时应注重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个人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选拔标准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特点,建立灵活的调配机制,确保人尽其才。

调配机制人员选拔及调配机制03工作流程及制度建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应当依法行使职权,遵守法定程序,确保工作流程合法合规。

交通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交通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交通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效能,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交通运输管理队伍,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着力推进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干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干部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交通管理工作不断向前迈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的方法和步骤三项制度的贯彻实施是一个具体抓落实的过程。

按照通知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有计划、有组织的方法和步骤开展工作。

(一)第一阶段:组织开展宣传学习,营造良好氛围。

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纳入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三项制度。

通过学习,让全局干部职工人人熟知三项制度,领会实施三项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营造人人遵守三项制度、人人自觉执行三项制度、人人积极参与实施三项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把握重点,细化内容,扎实抓好落实。

三项制度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解决问题的侧重点不同。

为确保三项制度落到实处,明确重点,细化内容。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交办法〔2024〕25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交办法〔202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4年4月30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决定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以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到2026年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效果持续巩固和拓展,执法为民理念深入人心、有效践行,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明显提升,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加快形成,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执法工作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二、重点任务(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1.加强政治建设。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广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广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广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9.11.25•【文号】交政法发[2009]725号•【施行日期】2009.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广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意见(交政法发〔2009〕7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的监管,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部组织研究开发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建设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规范和指导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推广运行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化技术在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职能,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水平,为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遵循“整体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从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需要出发,统一数据定义与编码,统一数据交换标准,统一功能规范,逐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二、推广运行的目标通过推广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信息化监管,有效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主要达成以下具体目标:(一)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全国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构成、知识结构、专业情况、培训和考试情况、年审情况、调动情况等,分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包括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通运输部门等。

第三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身份的合法证明,是执行职务的必备条件。

本制度旨在规范执法证件的申领、发放、使用、保管和注销等环节,确保执法证件的合法、规范使用。

第二章执法证件的申领与发放第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与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四)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五)具有良好品行,无犯罪记录。

第五条行政执法人员申请执法证件,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单位向发证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第六条发证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执法证件。

第三章执法证件的使用与保管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接受当事人、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查询。

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执法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或者损毁。

第九条行政执法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请携带执法证件外出执行公务。

第十条行政执法人员调离工作岗位、退休或者死亡,应当将执法证件及时上交发证机关。

第四章执法证件的年审与注销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实行年审制度,每年对执法证件进行审查,确保执法证件的合法、有效。

第十二条发证机关对年审不合格的执法证件,应当予以注销。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执法证件应当予以注销:(一)被追究刑事责任;(二)被开除公职;(三)被撤销行政执法资格;(四)调离行政执法岗位;(五)退休或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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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一)按照统一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部和各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平台运行软硬件及网络环境。

(二)在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完成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普查工作,建立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标准档案库,实现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标准档案库向各省市的适时下发,支持各省市的相关应用和服务。

(三)以省市为单位,完成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并对证件信息进行适时上传,在交通运输部进行备案。

二、实施内容
(一)部级系统
在交通运输部部署系统运行所需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
部分设备清单说明如下:
1.硬件和系统软件部分
(1)数据库服务器支持DBMS(Oracle10g企业版)运行,满足50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服务时,数据库级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2)应用服务器提供基于B/S应用服务,满足50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服务时,应用级响应时间不超过6秒。

(3)VPN设备用于支持系统的远程维护工作。

(4)数据同步系统实现部级数据库和省市级数据库之间的数据适时同步功能。

(5)在满足(1)和(2)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可以合二为一。

(6)在满足(1)和(2)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DBMS可以利用已有设备和系统。

2.密钥系统
IC卡密钥管理系统和加密机实现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密钥体系(含总控密钥和分散密钥等)管理,实现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密钥管理功能。

3.平台业务系统
(1)部级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实现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的管理,是执法人员信息维护的唯
一入口,确保执法人员信息的准确性
和唯一性。

各省市的执法人员相关信息通过数据同步系统适时下发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以满足省市应用要求。

(2)部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现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信息的备案和查询分析功能,由数据同步系统适时从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信息数据库中采集。

(二)省级系统
1.已建立管理系统的省市
对于已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或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省市,需要提供前置机实现与部级数据中心之间的数据交换,主要包括执法人员或执法证件两类信息。

需要在省级部署以下环境:
部分设备清单说明如下:
(1)数据库前置机支持DBMS(Oracle10g企业版)运行,满足5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服务时,数据库级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2)在满足(1)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前置机和DBMS可以利用已有设备和系统。

(3)数据同步系统实现部级数据库和前置机数据库之间的数据适时同步功能,把需要交换的数据存储在数据库前置机中。

(4)IC卡密钥管理系统和加密机实现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密钥体系管理,按照部统一要求建设。

2.尚未建立管理系统的省市
对于没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需要在省级部署以下环境:
部分设备清单说明如下:
(1)数据库服务器支持DBMS(Oracle10g企业版)运行,满足25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服务时,数据库级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2)应用服务器提供基于B/S应用服务,满足25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服务时,应用级响应时间不超过6秒。

(3)数据同步系统实现部级数据库和省市级数据库之间的数据适时同步功能。

(4)在满足(1)和(2)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可以合二为一。

(5)在满足(1)和(2)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DBMS可以利用已有设备和系统。

(6)IC卡密钥管理系统和加密机实现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密钥体系管理,按照部统一要求建设。

(7)省市级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实现各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与分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并由数据同步系统适时向部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信息数据库备案。

三、技术支持与维护
部负责统筹安排技术人员在系统安装实施和运行阶段,
四、数据库交换数据内容和格式要求(一)人员基本信息
(二)人员年审信息
(三)人员考试信息
(四)人员培训信息
(五)人员教育信息
(六)人员奖励信息
(七)人员惩罚信息
(八)证件信息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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