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风险预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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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分析报告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分析报告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分析报告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日益繁荣。

然而,信贷风险也随之增加,为了及时发现和防范信贷风险,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利益,农村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信贷风险预警及分析报告制度。

二、信贷风险预警报告的重要性1.及时掌握信贷风险动态,提前做出应对措施,降低不良资产的风险和损失;2.为决策者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帮助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3.加强对信贷流程和风险控制的监管,降低监督成本;4.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客户的信心和满意度。

三、信贷风险预警及分析报告制度建立的主要内容及步骤1.确定预警指标和标准:根据农村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确定预警指标和标准,如逾期贷款比例、不良贷款比例等。

预警指标和标准应综合考虑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状况。

2.风险预警模型的建立:建立信贷风险预警模型,通过对客户的信用评级、还款能力、经营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预测客户信贷违约的可能性,从而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3.预警信号的监测和触发:建立监测系统,定期监测预警指标,当指标触发预警信号时,及时生成预警报告,通知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控。

4.风险分析报告的编制:根据预警信号的触发情况,编制风险分析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当前信贷风险的形势和趋势分析、主要风险因素的影响分析、前期风险控制措施的效果评估等。

5.报告的分发和汇报:将风险分析报告分发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并定期汇报给高层管理层。

报告应及时、准确、明确,便于相关人员根据报告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信贷风险预警及分析报告制度的效果评估1.不良资产的降低:通过及时发现和防范信贷风险,有效控制不良资产的增长,降低银行的信贷损失。

2.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预警系统和分析报告,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使决策者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估风险,并及时采取风险防控措施。

3.提高客户满意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能够保护客户的利益,增强客户对农村商业银行的信心和满意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报告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报告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报告制度信贷风险预警是指在信贷业务中,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的信贷风险,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控和管理。

农村商业银行应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贷风险预警制度,并合理设置风险预警指标和阈值,确保能够全面审查和监控信贷业务中的各类风险。

首先,农村商业银行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信贷风险评估。

该部门或机构应具备专业的风险评估能力和丰富的农村金融业务经验,负责制定风险评估模型和方法,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分析。

通过建立多元化的评估模型,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风险,并控制不同类型借款产品的风险。

其次,农村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和监管机制。

通过建立风险管理的内控系统,规范内部风险控制流程,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控制原则、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等。

内部风险控制机制还包括设置风险许可控制指标、风险分类管理、风险限额管理、风险报告等措施,以确保信贷风险的控制和监测。

此外,农村商业银行还应加强对信贷风险提前预警的能力。

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对信贷风险进行警示和预测。

通过对大量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可以发现潜在的风险线索,并对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和监控。

同时,加强外部数据源的获取和利用,与相关信息共享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风险信息的共享和更新。

最后,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预警机制的运行应建立有效的报告制度。

风险预警报告应包括对信贷资产的风险评估结果、风险分析与预测、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应对建议等内容。

同时,风险预警报告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呈送给决策层,以便决策层能够及时做出相应的决策和调整。

总之,农村商业银行应加强信贷风险预警的制度建设和实施,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提供有力的保障。

在制度建设上,应强调风险评估和预警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完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加强风险预警能力,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决策层的有效决策。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预警处置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预警处置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预警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行信贷资产质量情况,建立风险迁徙信息快速上报通道,提升风险处置的决策速度,确保风险信贷资产能及时、准确地识别与化解,不断优化信贷资产质量,促进全行信贷业务快速稳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风险预警范围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预警处置制度是指通过对信贷客户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发现信贷资产的风险征兆,并对预警信贷资产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的工作制度。

信贷资产风险预警包括业务风险预警和管理风险预警,其中业务风险预警含个人类客户和公司类客户的表内及表外信贷业务风险预警。

第三条业务风险预警具体包括:信贷业务到期前30天预计不能按时归还预警、借款人发生重大事项预警、借款企业或关联企业经营管理异常变化影响信贷资产安全预警、借款人与银行合作关系变化预警、企业财务指标异常变化影响信贷资产安全预警和涉及担保预警等。

具体预警信息参照附件《风险预警信息分类表》。

第四条管理风险预警具体包括越权或变相越权发放贷款预警、违规发放贷款预警、贷款发放未落实有关前提条件和管理要求预警等。

第三章风险预警信息来源第五条风险预警信息来源(一)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获得信息:客户经理在贷后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预警信息;信贷资产检查人员对客户经理提交的贷后检查报告,经分析或对贷款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预警信息;上级行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预警信息等。

(二)通过其他方面获得信息:通过相关媒体报道、以及其他渠道获得信息。

第四章风险预警级别第六条风险预警根据风险因素对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程度,建立分级预警机制。

具体划分为:轻度风险预警、中度风险预警和高度风险预警。

第七条轻度风险预警是指存在危及信贷资产安全的各类因素,有可能出现风险贷款。

第八条中度风险预警是指存在危及信贷资产安全各类因素较为严重,可能出现风险贷款。

第九条高度风险预警是指存在危及信贷资产安全各类因素严重,极可能出现风险贷款。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XX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用风险控制和管理,提高各级信贷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对借款人的持续贷后监控,及早发现借款人出现可能会危及信贷资产安全的预警信号,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根据《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相关名词定义(一)信贷风险预警,是指通过贷后监控,发现风险程度加剧的早期信号,识别风险类型,分析风险的成因、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主动地防范、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的管理手段;(二)风险预警信号,是指借款人的内部经营运作和外部环境中出现可能会对其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并且可能会危及本行信贷资产安全的应引起关注的信号;(三)调整,是指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并且存在影响本行信贷资产安全的不确定因素时,调整授信方案(包括调整担保、调减授信额度、转换授信品种等),以控制风险;(四)减持,是指在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并且可能会一定程度地危及本行信贷资产安全,但不适宜或不能马上全部退出的情况下,采取的逐步退出方法;(五)主动清户退出,是指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将严重危及本行信贷资产安全,应尽早采取抢救措施,争取全面退出,尽可能减少损失。

第三条信贷风险预警应遵守及时、保密原则,达到把握最佳时机,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遵守动态监管、分层预警原则,通过适时监管、各部门、各层级参与预警,及时发现信贷风险预警信号。

第四条建立信贷风险预警报告制度,一旦出现信贷风险预警信号,及时制定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方案,撰写《信贷风险预警报告》,并完成审批工作。

审批方案按照授信权限实行报备制,提请主管行对审批方案提出其他意见。

第五条出现信贷风险预警,资产分类调整为次级类(含)以下的,按照XX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行的正常类、关注类借款人。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综合业务部是监控借款人预警信号的最主要责任岗,职责包括:(一)负责对借款人进行持续的贷后监控,及时发现预警信号,撰写《信贷风险预警报告》,提出调整、减持或主动清户退出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送风险合规部审查,审查通过后由风险合规部报贷款审查委员会;(二)按照批复(审批)意见实施方案;(三)对于集团客户,作为协办行应当将审批通过的《信贷风险预警报告》及实施方案报备牵头行。

信贷风险预警制度

信贷风险预警制度

信贷风险预警制度信贷风险预警制度是指银行与信用机构建立的一种监测和预警系统,旨在及时发现信贷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信贷风险预警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信贷风险预警制度的重要性、作用、特点以及亟需解决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信贷风险预警制度的建立对于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承载者和分配者,在金融市场中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资源配置的关键作用。

但金融机构所涉及的信贷活动存在风险,特别是在经济波动和金融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问题会显著增加。

通过建立信贷风险预警制度,金融机构能够提前发现潜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减少风险对整个金融系统的冲击。

其次,信贷风险预警制度对于保护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金融机构是主要的信贷提供者,其健康发展和稳定经营对于金融市场稳定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信贷风险预警制度,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识别和评估借贷方的信用风险,避免过度放贷或放贷给风险过高的借款人,减少不良资产的产生。

同时,预警系统也能够提高投资者对金融机构的信心,减少投资者的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1.及时性:预警系统需要能够快速地捕捉风险信号,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报警。

只有及时地发现风险,才能采取及时的措施加以化解。

2.全面性:预警系统要涵盖全面的风险因素,不仅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因素,还要考虑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等因素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3.独立性:预警系统应该独立于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以保证监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只有独立的预警机构才能准确地披露风险信息,确保风险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系统性:预警制度需要与其他风险管理措施相互衔接,构成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系统。

预警信息应与风险评估、风险定价、风险监管等环节相连贯,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整体。

然而,目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首先,信贷风险预警制度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定的技术难题。

信贷风险预警监测制度

信贷风险预警监测制度

XX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预警监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XX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对信贷风险的自我防范,自我控制和自我化解能力,促进我社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人民银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建立XX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预警监测制度。

第二条信贷风险是金融部门的传统风险和主要风险,其预警和防范的有效性直接影响着金融部门业务的稳健经营。

信贷风险预警是客户经理、贷后管理员通过有效手段,对借款客户进行系统性、连续性监测,及早发现和识别风险来源、风险范围、风险程度和风险走势,发现相应的风险警示信号,XX农村信用社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的一种贷后管理行为。

第三条建立信贷风险预警监测制度系统指标体系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及人民银行的要求一致。

根据XX农村信用社经营需要和预警监测实际需要或行业管理规定,增加必要的监测指标。

第四条信贷风险预警监测应当贯彻及时性原则:按月对本单位、本系统信贷风险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并及时向上级联社、当地银监部门、人民银行报告风险状况和风险处置措施。

第二章监测指标第五条总量监测:对信贷资金来源和运用总量、不良贷款总额、存贷比率、不良贷款比率、不良贷款变动率等总量指标进行监测、趋势分析和预测预警,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其中:(一)存贷比率=各项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一般以不超过75%为标准值,借入支农再贷款的各支行可将支农再贷款纳入资金来源计算存贷比率。

根据存贷比率的大小及变化,判断是否存在盲目扩张信贷规模使潜在信贷风险增大的现象。

(二)不良贷款比率=不良贷款余额/全部贷款余额*100%,一般以不超过1 5%为标准值。

对于超过标准值的,需对不良贷款变动作重点关注;对于不良贷款比率有上升趋势的,需提出信贷风险预警。

(三)不良贷款变动率=期末不良贷款余额/期初不良贷款余额,一般以1为标准值,超过1则说明不良贷款绝对额上升。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管理办法为了防范银行信贷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银行信贷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下面就银行信贷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风险预警管理银行信贷机构在实施信贷业务之前,需要对客户进行评估和风险评估,针对不同的风险程度制定不同的风险预警方案,以确保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同时,银行信贷机构还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机制,及时掌握市场变化、行业动态和政策变化趋势,为风险预警提供保障。

1. 客户评估和风险评估银行信贷机构需要对客户进行评估和风险评估,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和风险等级。

客户评估和风险评估应该基于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信用历史,全面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定期更新客户信息,及时更新客户的信用等级和风险等级。

2. 风险预警方案制定银行信贷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风险预警方案。

对于一些风险较大的客户,可以采用更加严格的风险预警方案。

风险预警方案应当包括风险预警阈值、风险预警标准、风险评估指标、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确保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3. 风险信息收集和分析银行信贷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及时了解市场变化、行业动态和政策变化趋势,做好内部和外部信息收集工作。

同时,对风险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预警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和解决。

二、应急处置管理对于已经出现的风险问题,银行信贷机构需要及时采取针对性的应急措施,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银行信贷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并及时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风险得以控制和解决。

1. 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银行信贷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应急处置机制应当包括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机制、应急预警机制等,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2. 应急处置流程在应急处置工作中,银行信贷机构需要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风险预警及报告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风险预警及报告制度
行业风险预警报告
针对可能对小额贷款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行业风险预警,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提交专项报告,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
不定期报告
VS
信贷风险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各类贷款的风险分布情况、重点关注的客户或行业风险、风险事件的具体情况、风险趋势分析、针对不同客户或行业的风险预警等。
反馈与处理
收到预警信号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反馈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降低信贷风险。
风险预警信号发布与反馈
CHAPTER
03
信贷风险报告制度
定期报告
每月结束后,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应向公司领导层提交一份详细的信贷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风险状况、风险事件、风险趋势以及与上月相比的变化情况。
保障资产质量
通过及时准确地报告信贷风险信息,可以减少不良贷款和资产损失,提高资产质量。
风险预警及报告的重要性
CHAPTER
02
信贷风险预警系统
通过收集客户的财务、信用、经营等方面的信息,对客析客户信息
定期评估
对收集到的客户信息进行深入分析,识别潜在的风险点和风险程度。
每月报告
每季度结束后,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应向公司领导层提交一份更为详细的信贷风险评估报告,对比分析本季度与上季度的风险变化情况,并针对重大风险事件进行深入剖析。
季度报告
重大风险事件即时报告
当发生重大信贷风险事件时,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层进行即时报告,并针对事件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进行详细说明。
风险预警
建立一套完善的报告制度,确保信贷风险信息及时、准确地向上级管理部门报送,以便做出决策和应对措施。
报告制度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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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风险预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司信贷风险防范能力,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建立“各司其责、快速反应”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风险预警是指运用多种信息渠道和信贷五级分类,对授信客户的预警信号进行识别,分析、衡量其风险状况,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以化解风险的主动性、动态管理过程。

第三条风险预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预警原则。

风险预警工作涉及客户经理、业务部主任、风险管理部门、常务副总。

(二)及时报告原则。

相关人员须及时发现各种预警信号,并尽快报告。

(三)快速反应原则。

对于生效预警信号必须采取应对行动,在紧急情况下,相关人员可以本着有利于保全信贷资产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快速反应。

第四条本办法所列行动方案如果触发资产保全、授信审批、政策修改等流程,应按照相应规定和权限办理。

第二章岗位和部门职责第五条客户经理是发现管辖客户预警信号的主要责任人,其职责为:(一)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二)对预警信号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和行动方案;(三)具体执行风险预警行动方案,并及时报告处理效果和最新情况。

第六条业务部也是发现客户预警信号的主要责任人,其职责为:(一)督促客户经理完成日常授信后管理和风险预警工作;(二)对客户经理授信后管理和风险预警工作进行指导;(三)直接参与重点关注客户的授信后管理和风险预警工作;(四)对客户经理提出的风险预警评估和应对预案进行审核,批准实施“紧急行动方案”,并组织和跟进预警行动方案的落实。

第七条风险管理部职责:(一)协助发现的重大预警信号,定期给公司领导汇报;(二)负责发布公司识别评估的预警信号;(三)监督信贷员对预警信号的发现和应对方案的执行情况;(四)负责公司预警体系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章预警信号的处理流程第八条预警信号的发现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渠道:1、授信后管理----按照规定的频率和要求对客户进行跟踪检查,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五级分类及时识别客户层面的各类预警信号。

2、日常监控----通过审查审批、日常信贷管理、现场和非现场监控过程,识别各类预警信号。

3、研究分析----通过对外部宏观环境进行分析,发现关于行业、地区等系统性预警信号。

4、外部渠道----通过关注网络、电视、报纸、专题研究报告、其他新闻媒体等,识别各类预警信号。

第九条客户经理通过授信后管理、外部渠道等及时发现识别授信客户预警信号。

第十条对于发现的或提醒的预警信号,客户经理应立即核实,并评估判断预警信号,报业务部负责人,业务部负责人应对预警信号进行核实,对行动方案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业务部审核后的预警信号应通知风险部。

风险部会同客户经理核实和分析预警信号,协助客户经理研究制订行动预案,并报告公司负责人。

第十二条公司负责人评估预警信号严重程度和行动方案的可行性后,签署意见,施行执行。

第十三条如遇重大紧急预警可召开临时会议,听取各部门汇报预警信号处置及效果,研究完善行动方案。

第十四条预警行动方案批准后的次日客户经理应负责执行批准的预警行动方案,业务部负责组织、协调、帮助执行预警行动方案;风险管理部应在行动方案获得批准后协助执行方案,并负责监督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对于预警信号情况通常特别紧急,为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业务部和风险部有权批准“紧急行动方案”,事后报公司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如果对“紧急行动方案”有异议,有权改正,否则视为同意。

第十六条如果预警信号已经导致授信出现实质性风险,风险部要提前介入,提供保全意见,或直接进入保全程序。

第四章风险预警信号第十七条客户财务状况风险预警信号:1、信用等级、贷款形态由正常转为不良贷款;2、不能按要求提供当期或充足的财务信息,或提供虚假财务信息;3、利润、销售、利润率、现金流量的持续下降,存货积压,对外部融资的过度依赖(流动比率明显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加较快);4、存货周转率放慢或存货增多;5、速动比率下降;6、负债率升高;7、为了维持盈利或保留现金储备,经常推迟或延迟支付有关费用;8、应收账款增加趋势;9、企业为了保存现金而采用拖欠等不正常手段,因而无法正确反映应付款,或其他应付债务;10、采用其他不正常行为影响现金流动量;11、企业毛利率下降;12、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所对企业的账簿和财务记录不断进行检查;13、企业欠税。

第十八条行业风险预警信号:1、行业整体衰退或属于新兴行业;2、出现重大技术改革,影响行业产品和生产技术的改变;3、政府对行业有严格的限制;4、经济环境变化,如经济萧条或金融危机,对行业发展产生影响;5、不能适应市场或顾客需求变化;第十九条生产经营风险预警信号:1、持有一大笔定单,如果不能如期履约可能引起重大损失;2、产品较为单一;3、对一些客户或供应商过份信赖;4、对存货、生产和销售的控制能力下降;5、在供应链中的地位关系发生变化,如供应商不再供货;6、企业地点发生了不利的变化;7、购货商减少采购;8、收购其他企业或开设新的销售网点,对销售和经营有明显影响;9、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10、厂房和设备未得到很好的维护;11、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存在偏差,或计划执行出现较大的调整,如基建项目的建设工期延长,或处于停缓状态,或概预算调整;12、借款人的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下降;13、受到台风、火灾等自然或社会灾难影响。

第二十条管理风险预警信号1、借款人组织形式发生变化,如进行了租赁、承包、联营、并购和重组等;2、管理层对环境和行业的变化反应较为迟缓;3、高级管理层之间出现严重的争论分歧;4、最高管理者独裁,听不进不同意见或者周围都是说好话的人;5、管理层品德低下,缺乏修养;6、高级管理层或董事会变动频繁;7、管理层的核心人员突然死亡、生病或辞职,没有相应的继承者;8、中层管理层较为薄弱,企业人员更新过快或人员不足;9、管理层对企业的发展战略性眼光和计划,没有实施或无法实施;10、管理层缺乏足够的行业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如有的只有业务特长而没有专业特长;11、管理层经营思想变化,表现为极端的冒进或保守;12、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利润为中心,并且不顾长期利益而使财务混乱,影响收益质量;13、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发生了重大的不利变化;14、借款人遇到纠纷和法律问题,如受到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处理,主要管理人员受到涉及处罚问题;15、借款人还款意愿较差,与我公司不合作;16、管理层对我公司的态度突然发生了变化;17、借款人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和报表资料;18、借款人突然更换注册会计师或结算银行;19、外部机构对借款人的评级进行调整;20、借款人违反与其他银行或债权人的协议,不能偿还其债务;21、借款人以不正常途径或不合理条件从其他银行取得贷款;22、借款人向其他银行的借款被拒绝;23、借款人的存款余额和结算量不断下降;24、接到许多银行的资信咨询和调查;25、借款人延期支付本金和利息;26、借款人不能提供我公司所要求的信息资料;27、借款人拒绝与注册会计师、评估师接触;28、借款人提出再融资或重组贷款。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预警信号:1、不履行或消极履行保证责任记录;2、对外提供担保管理不严,显得随意;3、有未经授权而对外提供保证的历史;4、与借款人之间有互保协议,或与借款人之间存在连环担保关系;5、保证人因为与借款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被迫提供担保,如保证人欠借款人贷款,或其为贷款人提供借款担保并非出自本意;6、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存在母子公司等股本关联关系,我公司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可能造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局面;7、保证人具有特殊地位和背景,我公司要求其履行保证责任时可能会遇到较大阻力;8、保证人对外承担债务保证责任的未清偿余额较大,已超出其承受能力;9、保证人的财务实力较弱,对外商业信誉较差;10、保证人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较差,或者保证人不具备对外提供担保的资格或没有经过充分授权等。

第二十二条抵(质)押担保预警信号:1、抵(质)物的所有权出现争议;2、抵(质)物的流动性变差;3、抵(质)物的变现价值下降;4、抵(质)物的折扣率上升;5、抵(质)物的评估与账面价值偏离较大;6、抵(质)物的占有与控制程度下滑;7、抵(质)物的保险、登记便利性和成熟性较差;8、选择荒地、荒滩的土地使用权、项目或在建工程、机器设备等作为抵(质)物;9、对办公楼、商品住宅、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风险估计不足,抵押率普遍较高。

10、抵(质)押无被有关机关依法查封、冻结、扣押。

第五章预警信号的解除第二十三条当以下情况发生时,可提出解除对客户的预警的申请:1、经过核实,相关人员报告的预警信息不准确;2、原预警信号情况好转,已对我司授信不构成风险;第二十四条预警信号的解除由客户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业务管理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同意,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准予消除,并应存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对于能及时发现并报告预警信号的贷款责任人,如贷款手续齐全合规、无主观故意,在责任追究时,可根据授信工作尽职规定予以免责;对于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预警信号甚至故意隐瞒不报的贷款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第二十六条对于提醒性预警信号没有及时核实调查而引发风险扩大造成授信损失的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第二十七条如果单位负责人以各种形式压制客户经理隐瞒不报,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适用法人客户,自然人客户参照有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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